2009-08-26

[2008年3月30日] 南方都市报社论:缺乏公共意识 是因为缺乏公共生活

前日,广东省博物馆等四家文博馆首日免费开放,秩序正常,人数较以往有所增加,但并未过分拥挤。据说秩序基本良好,但是一些参观者有些不文明的表现,这实在并不奇怪。

观众的不文明行为,皆为日常所能见,不过是穿拖鞋入场、故意触碰"裸放"的展品、扎堆凑热闹、不理会绳子的阻拦、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门口张贴的参观须知仿佛并不存在……前去参观的学生、农民工和其他普通市民有这样的表现,实在正常不过。

当然,我们可以从这正常不过的现象中"提炼"出一个说过千百遍的结论:中国的国民素质确实还有待提高。这个结论很容易引发一种不包含谅解的指责和批判,可是从改进国民性的角度来看,单纯的批判未必是最有效的手段。

其实,参观者在博物馆里的行为,并没有比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更不文明,或者说与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并无二致。

中国人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表现,大致可分解为两个部分:其一,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就不够"文明",很显然,这与人们的生活水平、社会的发展阶段直接相关。其二,中国人在公共场所缺乏"公共意识",在一种无意识状态中,将他们在私生活中的习惯带入公共生活。但是同样很明显,公共意识是一种后天培养的品质,中国人缺乏公共意识,从中国的社会情境中可以找到直接的成因。

从当下现实来看,中国人缺乏公共生活的实践和锻炼。他们不习惯于公共生活,还没有建立起一个公共生活中的身份感。长期以来,社会上的公共产品严重不足,连医疗、教育这类"必须"的公共产品都显不足,遑论美术馆、博物馆这类"奢侈"的公共产品了。我们通常以西方人在公共场所中的文明礼仪为标尺,对比中国人的表现,可是我们却经常忘记提到,在伦敦、纽约这类大城市,博物馆、美术馆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即使在小城市,文博馆也非常普遍。西方有学者认为,在现代社会,文化和审美承担着亚宗教的职责,所以美术馆、文博馆也应如教堂一样,让公众能够方便地接近。

文博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引来省博物馆新馆的建筑工人来参观,这事若仔细想来,其中包含着让人难过的现实。若非免费开放,可能这些建造博物馆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去参观博物馆,甚至不知道博物馆免费开放的这条新闻。

社会断裂不可能只发生在物质层面。公共设施的气派体面,和平民生活的局促窘迫,不同的空间暗示着不同的行为方式、生活理念和文明程度。富有的政府可以轻易地将公共场馆在硬件上强行带入文明时代,而贫弱的平民却只能停留在苦挣生活的状态里,根本来不及自我发展。

另外,从历史延承看,中国人缺乏健康的"公""私"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太多的东西都是"公家的",只有很少的东西是"自己的"。其结果便是,人们都在想办法把"公家的"变成"自己的"。在过去的时代,"公共财产"是"无主财产"的代名词,人们的普遍心理是,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不用白不用,没必要爱惜,更没必要尊重。另一种情形则是,"公家的"东西在事实上就是"领导的",这种情况所带来的情况其实只有更糟,让人们对公共财产有一种近乎敌意的情绪,不破坏白不破坏。这种社会心理的延续到今天,便体现为人们在公共生活中没有主角的感觉,在公共财产面前没有主人的意识。

放大一点说,中国人缺乏公共意识,是因为中国的社会还没有公众意识,或者中国的政府还没有一个社会意识。很多时候,公共二字等同于政府,政府二字等同于长官。经过几十年的生活经验,这种普遍的无意识渗透在所谓国民性的内部。本来,改造自身发展自身,每个人身上都有可以动员的主动性。但是客观环境的禁锢,不是依靠几句批判或几句提倡就能突破的。中国人缺乏公共意识,这一巨大现实所带来的诸多可怕后果中,最不要紧的就是穿拖鞋去博物馆参观。

[2008年10月10日] 南方都市报社论:为了自救,请说出他人的苦难

出处: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pqy/200810100030.asp

最近发生两起由旁观者推动的新闻事件。其一是贵州人曹大和到广州打工,因精神异常被护送回家,在返乡列车上再度出现情绪问题,遭列车员捆绑一夜致死。目击者成准强不仅全程参与抗议,还将此悲剧披露。其二是山西娄烦矿难,官方初始上报为天灾,后经记者孙春龙调查及博客举报,证实为人祸。正因为有人站出来讲述他人的苦难,一个人和一群人的非正常死亡才未被湮没。

在这个偌大的国度里,类似的死亡事故每天都会上演,数量或许相当惊人,区别只在于少量可知,大多数不可知。尤其对于底层民众而言,默默的死亡往往是他们蒙难的最终形式。出于对这种况味的警惕,上述两起死亡事件被曝光的方式才值得讨论。可以想见,假若不存在那两名敢说话的人,那些罹难的人或许照例被一笔勾销,他们的苦难将被隐藏在更深的铁幕之后。

需要摒弃一种傲慢的看法,那就是认为民工或矿工之死与我们距离遥远,是特定阶层才会产生的不幸,而与自己所处的地位格格不入。但事实上,真实处境远非想象中那样乐观。至少就一个公民应有而未有的权利待遇来说,已死的人、直言的目击者以及你我都并无太大差别。每个人的损失都是另外所有人的损失。犹如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一句悲天悯人的忠告: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而鸣。

实际上也是这样。记者孙春龙在所任职的媒体《�望东方周刊》揭出矿难的真相后,网上的新闻被大面积删除,就连他个人博客的相关帖子也被删除。受害者曹大和承受的不公正令人愤懑,可公正的到来仍旧要在部门的官僚举止中艰难投诉与争取。即便是面对公民惨遭折磨致死的境遇,存心要压迫正当诉求的管制还在如常运转。这不是为曹大和或那40多位矿工临时启用的程序,而是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准备对任何人采用的措施。

因此曹大和不是孤立的,他是我们的一员,他的命运有可能就是我们命运的投影,甚至可以演化成强加在我们身上的后果。那些苦难不独存在于新闻描述中,也可能是人人要忍受的现实。有人需要隐瞒矿工的死亡,有人忌惮孙春龙的真话,他们有着斤斤计较的利益,可能就希望以我们的失去为代价。经受屈辱死去的人,就像被恶的行事规则卷进深渊,而那种黑暗也有可能将我们一并吞噬。

曹大和们的遭遇很可能就是每一个人的遭遇,为曹大和们敢言不讳,就是为我们自己争取空间。有人当然希望民众是沉默的羔羊,巴不得以黑屋子困住试图抗议的人。如此,更显出反对者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曹大和并非死于近似于私刑的捆绑,矿工也非死于泥石流的次生灾害。隐身幕后的罪恶需要被遏制和削弱,站起来,说出他人的苦难就是反制它们的第一步。

显然,我们所处的环境并不理想,生命还会被各种利益进行权衡,反对者也会遇到更大强度的阻挠和反击,乃至死亡本身仅能短暂地撼动隐匿的力量。可如果就此消停下来,自动放弃哪怕是呐喊的机会,好比设想公民成准强和孙春龙们都闭口不语,顺从各种类型的暴力,那么,我们只会一点点失去全部。除了站出来说,俯下身行动,没有更好的办法捍卫我们的安全区。救人者即是自救。

[2005年12月20日] (南风窗年度组织奖)公盟研究室:在理想的星空下行动

颁奖辞:

近年来,在中国社会转型的冲突最前沿,总能看到公盟研究室的身影。在理想的支撑下,公盟研究室作为一支民间的力量,理性、建设性、循序渐进地持续推动着社会的进步。

2005年3月,河北省承德市几名农村中年妇女急匆匆赶到北京市五道口在一所民房里办公的公盟研究室,找到了许志永和他的同伴们,许志永他们为这几名妇女举办了一次新闻发布会。

这几名妇女就是媒体曾多次报道但至今问题未获解决的"河北承德四公民案"中几名主角的母亲。

公盟研究室把这个案件作为一个重点项目,他们不仅是为了帮助4名无辜的公民,而且要通过媒体对这个个案的关注推动确保律师在场权等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以从制度上防止刑讯逼供。

基于中国国情,为了彻底推翻这个冤案,公盟研究室的律师和学者们不是光谈证据不足,而是开始了寻找真凶的艰难历程。幸运的是,他们找到了详细的线索。他们把详细的作案经过、赃物去向等证据材料提交给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然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案件真相,希望借此施加影响以推动案件再审。目前,公盟的承德四公民案辩护团正通过征集法律人签名的方式施加新的影响。

选择带有不合理制度背景的典型个案,通过法律援助和研究,最终实现某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改变,这是公盟研究室推动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个基本模式。

2005年,公盟研究室的另一个重点项目是《中国信访报告》,他们希望通过这个报告展示中国特色的信访问题,提出基层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吁和具体方案。

类似这样的事情,公盟研究室做过的还有很多。比如在孙大午案中提供法律援助;为《南方都市报》案件的当事人辩护;与绿家园等环保组织一起对北京动物园搬迁的合法性组织研讨会提出质疑,为阻止北京动物园的搬迁、遏制全国的动物园搬迁风贡献了一份力量;还连续组织了6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推动人大选举制度改革,等等。

让他们感到自豪的是,所有的事情,除了善始外,同样有善终。有付出是必须的,同时更要有收获,不做无花果是公盟研究室在做事中常常强调的一点。

这是一群理想主义者。他们将自己最珍贵的青春岁月燃烧。对公盟研究室而言,他们的目标很宏大,中国的现代化这个话题太大,大得没有边界;同时对他们而言,他们的目标也很具体,在实践中一步一个脚印解救具体的苦难,建设性地推动一个个具体制度的变革。和谐社会是一种很美好的理想,是需要付诸行动去实现的,他们是行动者。

正因为他们是坚定的理想主义者,而且是务实的理想主义者,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在拳头面前退缩或者转向,而是坚定地为每一名弱势人群负责,对每一件冲突背后的真相负责,为自己的理想负责。哲学家康德说过:头顶是璀璨星空,心中有道德法庭。社会的进步正是一个个愿意呈匹夫之勇的斗士直面生活里的不公正,以挑战风车的勇气所争取来的。

《南风窗》杂志 姚遥 何江涛

 

2009-08-25

[2006年9月23日] 谎言政治迟早要被废除 from 南方都市报 by 唐昊

媒体思想之唐昊专栏

匈牙利总理费伦茨・久尔恰尼今年5月在执政党内部会议上的一段讲话录音9月17日被媒体公开。久尔恰尼在讲话中承认,为了赢得选举,执政党和政府不断向选民撒谎,谎报政府业绩。讲话录音公开后,要求久尔恰尼辞职的呼声骤然高涨,进而在全国引发了暴乱。

谎言是人类社会的致命毒药。托马斯・潘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那么他就准备着犯下任何罪行。谎言腐蚀人们的灵魂,是其他罪行的开端,这就是为什么父母最痛恨孩子说谎的主要原因,这也同样是西方国家在法律中对说谎、伪证做出极其严厉的处罚的原因,即使如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要为其当庭撒谎付出政治上的代价。

不过,个人说谎毕竟危害有限,比个人说谎危害更大的是政府说谎,其危害是所有谎言里面最大的。《管子》说:"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在古代就被看做人与人之间连结的纽带,是社会关系的交集点;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公民社会的各种规则全都是以诚信为根基的。以政府的名义撒谎,意味着社会正常运行的规则遭到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政府说谎,不仅欺骗了人民,也腐蚀了人民。因为政府谎言不但剥夺了人民独立认知和自由思考的权利,还使人民从政府那里学会了如何说谎。在那些谎言政治盛行的国度,政治伦理、社会伦理被破坏殆尽,说谎和腐败在某些社会里甚至成为一种习惯。前几天就听一位前辈说他们在捷克开会时被出租车司机收了相当于应收车费6倍的车资;笔者和朋友上个月在莫斯科也亲身遭遇来自警察的敲诈,听当地中国人说,此类事情非常普遍。这样的社会环境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甚至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不过,即使是在这些国家,说谎的政治家们也已经越来越觉得不适应了,他们原来认为理所当然的政治陋习已经受到了正面的挑战。最主要的原因是人民开始改变了――变得越来越不能忍受谎言,虽然他们在此之前一直对相互欺骗和被政府欺骗的境遇安之若素。

去年和今年,这些不耐烦的人民出现在西班牙、泰国、匈牙利等地,有趣的是,这些地方几乎都是刚刚从法西斯专制、戒严体制、军人独裁、极权主义体制下通过民主运动转型而来的。这第二轮的民主运动之所以产生,其共同的直接原因是政府说谎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人民与政府渐行渐远,最终危及政府的合法性;而根本原因则是新一轮的政治权力分享和民主运动升级的要求。

确实,当一个国家或政府因为民主政治的不完善而导致精英阶层谎言充斥、腐败横行时,人民就必须登场了。当是时,他们已是政治变革和发展的唯一动力了。如果一个国家的精英和大众都选择沉默不语甚至认同腐败,那么,这个国家在政治上的进步和清明就很难期待了。何况在匈牙利,人民确实有理由愤怒――说谎总理久尔恰尼除了拒绝下台外,还丝毫不以其行为和言论为耻。他在自己的博客上将那次讲话全文发表,并辩解说"谎言是整个匈牙利政坛精英的罪恶。"同时,他还对自己这段"激情洋溢的演讲"感到自豪。在某种程度上,他说的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但这种表态无疑是对那些心中突如其来地充满了正义感的民众的一种羞辱――不但侮辱了人民的感情,还顺便侮辱了人民的智商。于是,本来温顺的人民,因为领导人说谎而愤怒地走上街头去较真甚至变成"暴民"。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西班牙去年的"3・11"爆炸事件中,阿斯纳尔政府因为支持伊拉克战争招来"基地"恐怖袭击,并且在爆炸事件发生后用谎言来隐瞒事实真相,引起全国性的示威浪潮,反对党更是声称"西班牙人有权选择一个不说谎的政府",最后撒谎的政府在选举政治中惨遭失败。

我们看到的历史正在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事实:"人民对政府说谎是犯法的,但政府对老百姓说谎却无罪"――这种精心维系的"谎言政治"迟早要被废除,想靠撒谎来谋求利益的人也必定会受到惩处,这种惩处可能是来自道德、舆论,或者法律,但也可能来自人民的直接行动。当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也许他们中的某些人会回忆起美国前总统林肯的那句话:"你可以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也可以在所有时候欺骗某些人,但不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所有的人。"

(作者系广州学者)

[2005年10月20日] 南方都市报社论:重申和重温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追求

10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政府文告。全文三万多字,重点阐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主张。有评论认为,这也是近来中国官方使用"民主"一词最多的一份文件,虽然内文多是早已熟悉的内容,但直接且专门表达"民主政治"之命题,也带来了诸多耐人寻味的深意。

深意是不必去刻意寻味的。中国这几十年的社会进步,诉诸生活多元化,诉诸经济市场化,也必然要诉诸政治民主化。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扣应中国现代化转型的逻辑,扣应世界文明的主流方向,也当然应当扣应执政党的政治理想。而且这一民主政治关乎国家前途的阐述与强调,更是中国共产党早在获得执政地位之前的一贯声音。今天的重申,对曾经的重温,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艰辛尽在其中。

中国几千年的古代历史,并不产生民主政治的沃土。再怎样的牵强附会,也不能将孟子之言"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理解为我们的祖先是在主张民主思想。近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也不能令国人获得满意的民主效果。复辟的闹剧,军阀的纷争,政党的独裁,充分说明民主的口号与民主的建设之间距离遥远。白皮书引用"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之句作论,正说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既要反反民主的大传统,也要反伪民主的小传统。这无疑就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最大国情。它决定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乃是需要最最持续的努力与清醒。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建设,当然是国情之下的选择。但选择的只是不同的路径,而有殊途同归的目的地。因为"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白皮书的这一开宗明义,比更具体细致的建设项目更能体现中国人民与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追求。只有如此,中国共产党人认知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流弊,但决不否认西方制度对民主政治的既有贡献和整体民主政治的光荣;中国共产党也坦诚自己在民主建设探索中"走过弯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1966-1976年)的严重错误,使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严重挫折,留下了沉痛教训";中国共产党也不会争辩和假装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完美无缺、大功告成,而是清醒知晓"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的民主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尚需扩大。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所以,不同的国情,有着同样的民主要求,也要有同样的建设努力。国情性的特色路径,最终是要走向普适的民主。这一点,在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民众向"政党独裁、主义独裁、领袖独裁"争要民主、对世界文明的进步方向讴歌民主之时,就早无疑义。听一听60年前抗战胜利成定局、建国方略需共识的年代,中国共产党人怎么说――

"民主与不民主的尺度,主要地要看人民的人权、政权、财权及其他自由权利是不是得到切实的保障……中国共产党一向是忠实于它对人民的诺言的,一向是言行一致的,因此它的纲领中的每一条文与每一句语,都是兑现的。我们决不空谈保障人权,而是要尊重人类崇高的感情与向上发展的愿望。"(《解放日报》1941年5月26日文)

"中国人民为争取民主而努力,所要的自然是真货,不是代用品。把一党专政化一下妆,当做民主的代用品,方法虽然巧妙,然而和人民的愿望相去十万八千里。""不结束党治,不实行人民普选,如何能实现民主?把人民的权利交给人民!"(《新华日报》1945年1月28日文、《新华日报》1945年9月27日社论)

在那个家国命运的紧要关头,中国共产党贡献自己的民主主张,抨击反民主与伪民主的一切反动。1944年毛泽东在与谢伟思等人的谈话中,更有明确的表达:"我们并不害怕民主的美国影响,我们欢迎它";"我们的经验证明,中国人民是了解民主和需要民主的,并不需要什么长期体验、教育或'训政'。中国农民不是傻瓜,他们是聪明的,像别人一样关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

在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国情下,这些伟大的声音,需要不断地重温,需要不断地重申。

[2004年3月5日] 许志永:请宽容这个时代的进步--在《南方都市报》事件的背后

许志永

2004年1月14日,《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因涉嫌贪污和行贿被逮捕,3月4日,广州市东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作为喻华峰的辩护人,在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法庭质证之后,我们确信喻华峰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贪污和行贿。喻华峰不仅不是一个令人痛恨的腐败分子,而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报业经理人,一个无辜的受难者。

被指控的罪名

喻华峰被指控两个罪名:贪污10万元和行贿97万元。

关于贪污,检察机关的指控是:喻华峰指使财务人员以业务人员的名义冒领156万元公款,《南方都市报》九个编委将其中58万元私分,喻华峰分得
10万元。但有关调查以及庭审已经查明,所谓156万元公款其实是《南方都市报》经营人员应得的奖金,而不是所谓国家财产。这156万元中的每一笔都有合法来源,都是根据《南方都市报》与《南方日报》集团签订的合同确定提取的,它们的所有权分属于广告业务员、广告部副总经理等。考虑到当年经营人员收入已经很高,为了平衡经营部门和采编部门、行政部门的奖金差异,《南方都市报》决定把这156万元从经营人员那里拿出来供所有《南方都市报》员工分配。喻华峰起的作用是执行编委的决定劝说业务员、广告部副总经理等同意把奖金拿出来,而不是私自指使财务人员冒领公款。

2000年度《南方都市报》可支配的年终奖金共计600多万元,其中就包括账面上已经发给经营部门个人的而他们又同意返回《南方都市报》的156
万元。根据《南方日报》集团的规定,《南方都市报》编委有权决定奖金的分配方案。这一共605万元的奖金分为三次发放,前两次分别于2001年春节前后向全体员工以及管理人员发放,第三次剩余的58万元经过主编程益中提议编委讨论,于2001年6月在九个编委中间发放。至于为什么要在编委们中间进行第三次分配,主管《南方都市报》的南方日报集团编委解释说,南方都市报有很好的市场激励机制,优秀管理人员有很高的报酬,但在中国这特殊的国情下容易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后来给主要管理人员的奖金都不是一次发放,而是分几次发放。在这次很正常的奖金分配中,喻华峰享受主编待遇,分得10万元。

可以确定地说,喻华峰所得的10万元是奖金,奖金的发放也符合程序。一位《南方都市报》的员工愤愤不平地说,如果这样的行为是贪污的话,那么,《南方都市报》以及中国几乎所有的报纸乃至所有的国有企业发的奖金都是贪污,中国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几乎个个都可以定为贪污犯。

关于行贿,检察机关指控喻华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南方日报》编委李民英贿送97万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贿罪必须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前提,但法庭上控方始终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喻华峰试图谋取什么不正当利益。如果说喻华峰想向领导行贿的话,那么,他行贿的对象也应该是主管编委乃至社长而不应该是2001年12月就已经退职成为调研员的李民英。即使在2001年12月之前李民英任《南方都市报》主编以及作为分管《南方都市报》社委时期,喻华峰的职务任免、工资奖金的确定,以及《南方日报》集团与《南方都市报》的二级核算承包方案,都是由《南方日报》集团社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而并非由李民英说了算。喻华峰实在不具备拿97万元行贿李民英的动机。

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喻华峰送钱给李民英是代表《南方都市报》表达对李民英贡献的感谢。《南方日报》集团派驻《南方都市报》的调研员李民英曾经是《南方都市报》的创办人,这位从前的老领导被称为《南方都市报》"最大的业务员"--很多广告客户都是李民英出面谈判敲定的,他和喻华峰被称为《南方都市报》两大"铁人",为《南方都市报》的崛起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根据《南方日报》社管理规定,李民英作为集团管理人员不准从集团下属《南方都市报》领工资和奖金。为了答谢李民英的贡献,《南方都市报》曾经多次讨论给他发奖金,2000年度的奖金名单上也已经明确列上李民英20万元,但考虑到集团的规章制度,李民英不能拿这些奖金。后来终于有了一个不太妥当的变通的方法:由喻华峰以个人的名义领出来奖金送给李民英。在《南方都市报》迅速发展的四年里,《南方都市报》以这种方式送给李民英共计97万元。正是这些奖金,被检察院认定为贿赂,喻华峰是行贿,李民英是受贿。

时代背景

应当说,《南方都市报》的做法有些违规,但指控喻华峰贪污行贿在法律上是非常勉强的,《南方都市报》的问题其实是一个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中国有那么多腐败问题,可是有关部门为什么非要拿《南方都市报》的财务管理问题大做文章?联想到2003年针对《南方都市报》和喻华峰持续半年多的调查,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悲剧和2003年的社会背景有某种联系。

2003年2月到3月,《南方都市报》多次努力冲击传统的信息封闭体制公开报道SARS。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道《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震撼了整个国家,孙志刚之死导致了一部法规的废止和公民权利运动的浪潮。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在给上亿的中国农民工带来安全和尊严的同时也意味着某些人非法利益的损失。

6月下旬,收容遣送办法刚刚废止,广州有关部门曾经召开过反思大会,但遗憾的是反思的背后潜伏着某些人对《南方都市报》的愤恨。之后,一个传言说:一位领导下令查《南方都市报》,直到查出问题为止!

7月,《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涉嫌"受贿"被拘留,审查后改为取保候审。同时,大量南方都市报的广告客户被调查,有关部门试图发现客户向喻华峰行贿的痕迹。

12月下旬,《南方都市报》报道广东再次出现SARS。这样的信息公开对于人民生命安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国务院曾经要求过的,然而南方都市报却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当天值班编委被撤职,直到2004年3月,针对此事的调查还没有结束。

2004年1月初,针对《南方都市报》的经济问题的调查骤然升级。 1月14日,喻华峰被正式逮捕,涉嫌的罪名由受贿变成了贪污和行贿。

如果喻华峰被指控的罪名成立,他将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生涯,相应地,《南方都市报》九个编委也都会有罪,即使暂时不被处罚,他们也随时处在危险当中。

请宽容这个时代的进步

一系列背后的故事使我们不得不怀疑喻华峰的悲剧就是《南方都市报》乃至整个中国媒体的悲剧。在法律上喻华峰是无罪的,牢狱之灾绝不应当属于这位出色的报业经理人的宿命。我们相信,禀承法律正义和道德良知,法院将宣告喻华峰无罪。但我们担心司法本身的独立和尊严受到伤害,我们确信这样的担忧并不是没有理由。

2003年,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社会在很多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SARS的冲击让我们的国家信息更加开放,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把我们国家人权保护推进了一大步,公安部便民三十条打碎了很多套在我们每一个公民身上的沉重的枷锁,基层人大实质性选举为政治文明带来了新的希望。

但我们也遗憾地看到《南方都市报》的遭遇。《南方都市报》面向大众的道德情感敢于说真话,2003年,《南方都市报》第一个报道了孙志刚案,第一个报道了孙大午案,年底又第一个报道了SARS,可以说,这一年中国社会开放和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南方都市报》的贡献分不开的。但所有这一切在赢得国民的支持和信任的同时也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南方都市报》敢于面向市场敢于实践新的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作为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媒体,上级是一个事业单位,背后又是传统的权力体制,这尴尬的背景本身就很容易被人抓到经济问题的把柄。其实,《南方都市报》的悲剧从它诞生时起就已经注定,而喻华峰个人的不幸,只是这个悲剧的载体。事实上,从发现喻华峰几百万元的存款开始,有关部门就认为喻华峰一定能"查出问题"的。公诉人不止一次地对喻华峰高收入的控诉表明,这个时代仍然有人固执地认为市场化管理以及高收入本身就是有罪的。

在法庭上,公诉人激烈地指控喻华峰很高的奖金却没有"暴露在阳光之下",我们仿佛听到了一个旧体制愤怒的声音。而在法庭之外,我们更加感到悲哀。客观地说,《南方都市报》的管理有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但如果没有《南方都市报》2003年富有良知的报道,它会有今天的遭遇吗?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一个市场化管理的企业迅速崛起的过程中,对于为规避旧体制而产生的一些问题,有必要用这种恶意围剿的方式吗?这没完没了的打击是否代表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2004年3月5日,当我离开《南方日报》集团的时候,已经听到工作组进驻的消息。想起这些年来各种不幸的消息,真的很想向他们表达内心深处的敬意。中国市场化运作的企业的悲剧在于,有关部门只要想查你,总能查出问题的,用这样的方式迫使所有的企业所有的人"听话",真是国家的悲哀。尽管我们尽力把所谓进步与保守都理解为一种生活习惯,尽管我们尽力平息自己的愤怒,但面对《南方都市报》和喻华峰的遭遇,我们仍然难以理解某些官员的逻辑:在冠冕堂皇的口号背后,你们到底代表的是人民利益还是自己的利益?代表的是社会进步还是保守退步?

我们为喻华峰辩护,不仅是为了一个人和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想告诉所有的人,这是一个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走向开放和自由的时代,我们想告诉那些被人民赋予了权力的人,请不要制造敌意和恐惧,请宽容这个时代的进步。有人可以把这种善意当成幼稚和愚蠢,但我们是认真的。无论经历了多少失望和无奈,我们从来不曾放弃对中国司法公正的希望,从来不曾放弃对一个开放公正社会的追求。

2004年3月5日

滕彪:在中石化上访

出处: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d3c7fe0100eymq.html (已被删除)
日期:2009年8月25日

上午11点,有人把我和许志永从中石化大门口领到信访办。

许说:"你们南阳有个员工刘沙沙在绝食,起初是因为我,现在我们过来希望和她通电话,劝她停止绝食。"

"下午再来吧!"

许说:我们下午不会再来的。

我说,我们是来帮你们解决问题的,你们作为上市大公司,也需要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后来,姓薛的和姓吴的出来接待我们。

我说,你们南阳油田的员工刘沙沙,因为许志永被抓而于8月3日开始绝食。第13天的时候,一些朋友去看她但没有见到。之后她被看管的更严了。23日许志永被释放,想尽各种办法都无法与沙沙通电话。现在我们过来希望得到你们协助,和她直接通话,劝她停止绝食。

吴说:你们如何知道她在绝食?

我说:她的妈妈,看护她的杜姐,她的朋友,她自己的声明。

许说:无论是为了你们的利益,还是从我们的角度,都应该想办法让她停止绝食,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我说:她现在也知道许志永已经出来。但她现在是为自己的自由绝食。我们俩都是大学教法律的,你们关押刘沙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吴说:还有什么补充?

我说:许志永之所以被关了25天,是因为他一直在从事公益事业,像三聚氰胺、黑砖窑――

吴立刻打断:这个我们不关心。

薛说:你们与她联系了吗?

我说:我们无法联系上她。但你们一定有办法。许志永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北京得不到批准。

吴态度很坚决:刘沙沙的确是三级企业的员工,但你们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事项,自己想办法吧。

我说:也就是说,你们中石化不准备提供任何协助。

吴说:这是你们的理解。

许说:既然如此,我们走吧。

2009-08-05

明报 鄭詠欣:請用法理來說服我──為許志永老師給溫家寶總理的公開信

出处: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805/4/dk41.html

(明報)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前言

今年4月,與中六級通識教育科的同學到北京考察交流,我們走訪了「公盟」,許志永博士與我們一行30名同學談了個多兩個小時。

學生知道了維權律師們正為「結石寶寶」、「黑磚窰」的受害者、川震豆腐渣工程遇難者家人、不少上訪者等等,進行法律訴訟;也知道公盟也教育社區市民法律知識從而參與社區內的管理工作。

公盟裏除了律師學者,更多的是比學生們大不了多少的大學生和年輕人。他們所做的,其實不過是個志願機構或是壓力團體的角色,可悲的是,在內地這卻成為了走鋼線、打擦邊球的活動。然而傾談間,許博士仍有信心地告訴同學,維權活動和民間社會未來的活動空間是樂觀的。想不到數月後,繼公盟被「抄家」之後許博士更身陷囹圄,於是,同學們的憤慨是必然的了。

──張銳輝老師

溫總理:

斗膽用這個標題,因為我現在的心境,與龍應台教授執筆寫《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給胡錦濤先生的公開信》時有類似的感受;龍教授的文章,溫總理想必已經讀過了。我雖然只是一個高中學生,對國事的了解、對文字的掌控,當然不比龍教授,但仍希望能透過自己手上微弱的筆,表達對政府處理「公盟」及許志永先生的手法的不滿。

溫總理,提起你的名字時,人們都會說你是平民總理,辦事以民為本,站在人民利益那方。有些小朋友還會被你的親民作風所吸引,叫你一聲溫爺爺,視你為模仿的對象。

但是當我一想起你任內被捕、被禁、被整頓的媒體和異見人士,如劉曉波先生、程翔先生、《冰點》雜誌、《南方都市報》等等時,我卻又不得不質疑你作為純真善良小朋友學習對象的資格!難道我們國家的教育,是要教小朋友與其他人意見不合時就要對付對方,而非講求中國人千百年來堅持的仁義觀?

近日被政府盯中的是許志永先生和他所領導的「公盟」。公盟是由一群關注中國發展的律師及學者所組成的民間組織,他們透過學術研究就國家的法制改革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推動國家實現民主法治。他們另一項為國人所熟知的工作,是為一些弱勢群眾如上訪者、被徵地者、毒奶粉案的受害者等等提供法律援助,幫助他們透過現有的司法制度去取得公義。單從近日稅局搜查後曾獲得幫助的民眾紛紛勇敢地到公盟辦事處聲援一事,任誰也看到「公盟」是站在人民那邊的!為何溫總理你所領導的政府仍要做出這件不合民情的事呢?

據我所知,「公盟」的工作是非牟利的,他們曾經想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但遭到當局拒絕,被迫申請為有限公司。在國際社會,這種團體並不需交稅,而其捐獻者更能獲得免稅優惠。但由於公盟的成員是守法的律師,明知制度的不合理仍舊依規定納稅。在被稅局指控漏報稅項時,亦坦誠地承認錯誤。為何溫總理你所領導的政府仍要向他們徵收最高的罰款,並過分地在公盟辦事處以「搜證」為名而檢走所有維權資料呢?更令人感到無法理解的是,許志永先生突然在召開第二輪聽證會之前,遭公安與便衣從家中帶走,並扣留在看守所中,不能與家人及律師聯絡,同時更要公盟關閉其網頁,這實在是對公民基本權利的無理剝奪。

溫總理,你經常說要「依法執政」、「依法治國」,我想請問你一下,執法機關是根據哪一條法例去帶走許先生的?我對中國法律的認識十分膚淺,但仍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我國憲法的第35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結社的自由,第37條更清楚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就我對上述條文的理解,我認為許先生現在應該可以自由地留在家或身處辦公室辦事的。

今年4月,我和其他同學到北京考察交流時,有幸在未被搜查的公盟辦事處與許先生談論中國政治。看見他願意無私地為中國在法治民主領域上努力,並對於中國的未來充滿了希望,令我深受感動。猶記得考察時,我們曾到過永定門內國務院信訪辦的門前,親眼目睹不少惡形惡相的截訪者和情况可憐的上訪者。因此,在傾談中有同學便問了許先生一句「為何中央政府會容忍那些截訪者存在呢?」你知道許先生怎樣答嗎?他說上訪人數遠遠超過信訪部門所能承受,所以中央政府亦唯有容許截訪者存在,以免信訪部門的工作量極嚴重超標。在訪問中他多次提醒我們中國政府已很努力,要對政府有多點耐性。

許志永先生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他充滿理想但不狂妄,他看到很遠的目標仍堅持穩重地一步一步走下去,他不怕只有一點一點微弱的力量在慢慢地付出,堅信中國終有一天能實現法治民主與自由。

溫總理,我真的十分不解為何你們的心如此的狠。為何要用這方法去對付這樣一個體諒政府、理性論政的學者呢?他所做的事只是在現有的遊戲規則下安分守己地為弱者去爭取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做的事情無一不是愛國為民!為何中央連這樣的一個人物也不能放過呢?為何不容許他和公盟透過公開公正的司法程序去處理這事呢?

溫總理,看着你為四川地震災後工作努力、關心礦工工作環境之時,我總想叫你一聲「溫爺爺」的。但當看着這麼多不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在中國發生,我實在叫不出呀!但願有一天這樣的事情能夠圓滿解決並不再發生,我相信那一天海內外同胞才會由衷地振臂一呼「中國萬歲」的!

身體健康

香港中七學生

鄭詠欣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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