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0

1949之后:土改何以要杀人?

记者: 李肃

华盛顿

2007年10月26日

1949年中共建政以后,在全国发动的第一场运动就是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准备进行土地改革。1950年6月30日,中国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称土改的目的和任务是"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根据中国官方公布的数字,从1950年冬季土改运动开始,到1953年结束,将近3亿无地农民获得了7亿亩土地,近300万头耕畜,近4000万件农具,以及3800万间房屋和105亿斤粮食。

*"均贫富"运动?*

因此,表面看来,这场土改运动似乎就是要把土地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从少数人--即地主的手中转到多数农民--即贫下中农的手中。这是一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均贫富"运动。

在中共已经控制了政权的1950年,通过国家立法和执法,完全可以达到上述"均贫富"的目的。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中国政协第一届大会二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代表讨论了《土地改革法》。许多"民主人士"主张:"只要政府颁布法令,分配土地,不要发动群众斗争。"

但是毛泽东坚决反对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他主张组织农民通过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斗争夺回土地。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乔木在《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一书的序言中说:"党反对不发动群众,用行政命令方法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

*另有目的*

和平手段本来可以达到分田地、"均贫富"的目的。但是中共弃而不用,其原因只能是中共希望借助土改达到另外的目的。

1956年9月,中共副主席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做政治报告时解释说:"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份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经济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大大地削弱了富农,也在政治上彻底地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

可以看到,在刘少奇的这段话里,土改的成就并不是分田地和均贫富,而是农民跟党走和打击地主富农。正如一位当年在四川参加过土改运动的土改队员引述当年上级中共官员的话说:"土改是一场阶级斗争。"

当年参加过土改的前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左派保守人物喻权域解释说:"'和平土改'会带来很大的后遗症--人们把土地改革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恩赐'、'救济',打不掉几千年形成的地主阶级的威风,农民不能真正地翻身站起来,成为农村的主人和国家的主人。几年、十几年后,地主阶级又会骑在农民头上,控制农村。因为地主们的文化水平高于农民,还有境外、国外的反动势力支持他们。"

不管喻权域的解释是否站得住脚,至少他道出了一个事实,就是共产党担心农民轻轻松松地拿到土地,就不会仇恨地主,也不会积极地控制农村。

*流血的土改*

于是,一场本来可以和平进行的土改成了一场流血的土改。中国共产党先为农民设定了阶级敌人的数量。在1948年,中共规定"将土改中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的8%、农民总人口10%"。按这个比例算,土改中就要打出3000多万个阶级敌人。后来中共确定把打击面缩小到3%,不包括富农。以当年3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也要斗争出900万个阶级敌人。

前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喻权域回忆说:"......召开诉苦会、批斗会。我们这些土改工作队干部坐镇会场,起两个作用:一是为农民撑腰壮胆,二是维持会场秩序。农民诉苦诉到愤激处,打地主一两巴掌或一两拳头,我们坐视不管。当农民义愤填膺,蜂拥而上,拿起锄头、扁担或端起板凳要砸向地主,可能把地主打残打死时,我们这些土改工作队干部立即冲上去,夺下农民手中的锄头、扁担、板凳,并用自己的身躯把地主围起来。……我们当年的做法是正确的,既支持了农民的正义斗争,又发扬了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不使地主被打残、打死。"

喻权域的这番话起码可以说明,当年的土改干部没有严厉制止打人,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农民打人。

广东海洋大学一位教师对苏南土改的调查发现,苏南2742个乡中,有200多个发生了乱斗乱打。据当时中共苏南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原始记录,一共有218个人被打、被吊、被迫下跪或者被剥光衣服。

*干部鼓励农民打人*

各种调查显示,当年土改工作队的干部普遍存在鼓励农民打人的情况。土改队干部亲自上阵打人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更严重的是,土改时有大量的人死亡。前新华社社长穆青1950年6月2日在《内部参考》中报导说,河南土改运动中一个多月即发生逼死人命案件40余起。兰封县瓜营区在20天里逼死7个人。

在广东省,省委书记处书记古大存在东江地区调查以后报告说,乱打乱吊发展得很普遍,自杀现象很严重,追挖底财显得混乱。干部有宁左勿右思想:"打死地主100、死不了一个雇贫农,就不要紧。"

当时的中共中央中南局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和副书记方方在领导土改运动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政策和做法。结果,广东土改受到毛泽东的批评。1951年11月,毛泽东批评广东土改进展太慢,像"乌龟"。毛泽东将陶铸和赵紫阳调到广东,主管土改工作,并且调集大批干部南下广东参加土改工作。1952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当面批评方方犯了"土改右倾"的错误。他说,广东土改"迷失方向。我要打快板,方方打慢板"。

陶铸则提出广东"要大张旗鼓,雷厉风行,要数目字"。广东土改的形势随后发生重大变化,滥杀情况严重,每个乡要定出杀地主的指标计划。前广东省副省长杨立在《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录》一书中透露,1953年春季,广东省西部地区的土改中有1156人自杀。当时广东省流行的口号是:"村村流血,户户斗争。"据估计,杀人达几十万。而这些被杀的人,没有一个属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愤"的人。

*土改按比例杀地主*

时事评论家陈破空说:"在土改中杀地主几乎就是按比例,按名额来完成任务,完全不问青红皂白。"

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当年的土改杀死了200万"地主分子"。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时事评论家陈破空说:"早在(20世纪)20年代的时候,毛泽东就写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他就认为通过暴力的群众运动是中共起家的一个好办法。所以后来毛泽东在中共居于主导地位之后,他就积极地推广在湖南农村掀起的这种暴力的农民运动,这种流血的农民运动。他对这一点很欣赏。所以这一点,毛泽东个人对于中共的这种土改有非常大的影响。中共通过这种发动群众,夺回土地的办法,它主要是为了通过这种形式把农民吸引过来,武装起来,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起来。农民呢,走投无路,只能够就跟着共产党走。这种分土地的方式也让农民最初有一种感恩的感觉,然后觉得共产党是'打土豪、分田地',为穷人说话,为农民办事的。另外呢,毛泽东他亲自指示说:'每到一处,先必制造恐惧,以巩固基层政权。'所以他这个制造恐惧是有目的的。他是为了巩固基层政权,让基层老百姓在恐惧和紧张之中不得不跟共产党站在一起。任何人站在对立面,他就可能会成为镇压和专政的对象。所以他通过杀地主,通过夺取土地,既制造血腥和高压,又巩固和建立自己的基层组织。"

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也持有相同的看法:"一个意思就是'杀人立威',他们很相信这一点。你杀了人,大家就怕了,就服了,这个政权就稳固了。另外一个因素就是重新组织阶级队伍。他要造成一种翻过来的形式,使原来处于下层的一些人倒过来,处于上层;使原来处于上层的人,他要把他压到下层。他就在农村有了更强的政治基础。我想这个也是他巩固政权的一个重要的手段。"

还有一个事实也可以说明中共土改的目的并不是它公开声称的"均贫富"目的。毛泽东早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就明确地说:"占国民经济总产值90%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是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的,任其自流的观点是错误的。"

*农业合作化*

也就是说,毛泽东早已计划进行农业合作化,将土地收归政府控制,而且实际上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土改运动结束之前就开始了。为什么中共一定要走一个把土地分给农民的过场呢?

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说:"我想它有出于政治权谋的考虑,也有意识形态的因素。从意识形态的因素来讲,他们还是认为革命得是有阶段的,得一个阶段完了才能进行第二个阶段。所以他们当时在分土地的时候,尽管共产党领导人和共产党的干部们心中都有数,那将来是要走集体化道路的,但是他们并不认为,当时我们分了,当时我们是在骗你们。他们觉得是革命阶段论和不断革命论相结合嘛。那目前是要先走第一步。所以他们主观上他们并不认为我们是成心在欺骗大家。这就是那么多党的干部当时并没有一种他们在哄人、骗人的犯罪感,他们可以很理直气壮地这么做下去的原因。他们就是受这种意识形态的影响。另外从实际的政治权谋上考虑,那当然它也知道,在最初如果你说分土地,这个对农民,特别对贫苦农民多少有些号召力。你如果一下子变成了收归国有,变成了国家的财产,那恐怕对于农民来说也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共产党,像毛泽东提的口号就是'打土豪、分田地'嘛。这个口号就和过去包括历史上一些农民希望平分土地,'均田地'的这种诉求就有相当的吻合之处。所以对于当时来说,它觉得对于它的阶级队伍是有它的好处的。"

*划分阶级成份*

土改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农村中划分阶级成份,将农村人口划分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贫雇农是中共依靠的对象,中农是团结的对象,地主和富农被定为剥削阶级,是打击对象。从此,中国农村阶级阵线分明,出现了永远的下等阶级,即地主和富农。中国当代文化批评人叶匡政说:"细究起来,土改的头等大事倒不是'土地还家',因为'还家'的土地没过几年就被'合作化'了。土改真正的大事是'划阶级成份',这划定的阶级成份不仅改变了很多人的下半辈子,甚至影响了几代人的命运。"

令这些地主富农及其家属子女感到无奈的是,他们被压制的理由不是因为他们触犯了法律,而是因为他们拥有超过一定数量的土地,不论这些土地是如何获得的,而且是根据"解放"前3年的政治经济地位确定的。

中共当时说,地主富农3年后改变成份,使农村中3年后只有"农民",不再有剥削阶级。然而这些人的地主富农帽子一戴就是30年,家属和子女也被压迫、迫害了30年。尽管土改中有几百万地主被杀,30年中也一定有一些人被迫害至死或者病故,到1979年中共给所有地富分子"摘帽"时,竟然还有400万人。再加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其受迫害者的数量相当可观。

*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

时事评论家陈破空说:"因为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的理论是讲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或者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因此在它的理论中没有平等的观念,只有敌对的观念。他们表面上讲要把地主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但是他却让这些人成为二等公民,成为人下人。因为这些人的存在实际上就是共产党统治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它就可以永远地教育老百姓或者说服老百姓:就因为我们把他们打倒了,把你们解放了,把他们踩到了脚下了,所以说你们要支持我们。"

不仅如此,地主富农当年被没收的财产和土地至今没有得到偿还或者补偿,也从来没有为地主富农平反,似乎当年对他们的压迫仍然是合理的。山东等地的一些大地主的子孙曾经写信给中国的人大常委会,要求否定当年的土改运动,把土地退还给他们。

左派保守人物喻权域的观点也许反映了中国官方的一些观点。他说:"我坚决反对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国宪法,我主张只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农民的土地是根据《土地改革法》分得的,这是'合法的财产',国家要予以保护,不许老地主的后代来索要。"

*农民土地梦不到两年*

然而,当今的中国农民并没有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土改时,中国农民在欢天喜地地瓜分了地主、富农的土地之后,中共随即又将土地收走。在土改运动尚未结束的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让农民把土地通过互助组、合作社交给了"集体"。中国贫穷农民的土地梦做了还不到两年。

时事评论家陈破空说:"土改对中共来说,好处是无穷的,而且一直到今天,由于产权不清,产权不明,到(19)78年改革的时候说了一个'联产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将土地租给农民,而且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而在中共的字典里面,国家等同于政府。所以呢,这个就是政府的。那么一直到今天,政府的各级官员对土地都有极大的支配权。所以他们可以随便地征地、拆迁,随便地制定土地的价格和补偿的标准,继续让农民或者土地使用者蒙受损失。农民呢,也就形成了一个观念:土地是国家的。当政府需要的时候,它欲取欲夺,农民是没有办法的。所以一直对于中共,它是有好处的。对于中共各级官员都有好处,因为它把土地收归国有之后,收归了中共党有,对他们的统治,对他们任意占用和使用资源、调动资源、组织资源,都是十分便利的。"

*陈破空:双重欺骗*

时至今日,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这些接收农民土地的组织都不存在了,但是农村的土地仍然属于"集体",农民仍然与土地所有权无缘。

陈破空说:"先分后收。土地从地主手上夺过来,分给农民,给农民制造感恩的感觉。然后呢,它要再把它收回来。而它收回来呢是用了一个非常崇高的但是空洞的理想主义的召唤,说建立公有制啊,建立人类大同的共产主义的理想。农民因此受了双重的欺骗。第一次是被分地;第二次是被收地;最后变得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一个中国人在互联网上写道:"我出生就是雇农。我一直认为中国农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因为胜利后可以分田地。后来土改了,愿望实现了。但没过多久,又给收回去了,一直没想通,特别是后来发生了大饥荒,更想不通了。我总觉得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完-

2011-10-17

傅国涌:满城争看梁启超

诚如郭沫若1928年在《少年时代》中回忆梁启超时所说,"在他那新兴气锐的言论之前,差不多所有的旧思想、旧风习都好象狂风中的败叶,完全失掉了它的精采。二十年前的青少年——换句话说:就是当时的有产阶级的子弟——无论是赞成或反对,可以说没有一个没有受过他的思想或文字的洗礼的。"从《时务报》到《清议报》《新民丛报》,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长夜里,梁启超以他富有才情的清新笔调,振聋发聩的思想,有力地冲击了昏睡的老大民族,荡涤着一切污泥浊水。

1912年11月16日,梁启超终于结束长达15年的流亡生涯,返回祖国。11月28日,他由天津来到北京,在贤良寺小住十二天,受到各界的热烈欢迎,"几于举国若狂"。在这短短的十二天中,他马不停蹄地在各种欢迎集会上发表演说,从各大政党到北大,从学生、同乡到商会、票号,乃至佛教会、八旗生计会等无不对梁启超的到来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而他确实也是知无不言,言论风采一时倾动都门。穿越历史的茫茫时空,九十多年后重读他当年的演说词,依然令人怦然心动,感到内心的震撼。


梁启超到京十天,各界欢迎实在应接不暇,所以在离京前夕,他专门在湖广会馆召开一次茶话会,以答谢各界代表,出席的有各报记者、各党派干事、蒙古王公、商界代表、北京市民代表、佛教会代表、军警界要人等五、六百人。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演说中,他尖锐地指出时至今日,一个极为可怕的现象,就是惰性力的渐渐发生。他说:"鄙人十余年来,持乐观主义之一人也。返国以来,考察国中政治、财政、外交,皆有岌岌不可终日之势,衷心未尝不为之悚惕。然鄙人之所大惧者,并不在制度、文章,而在人心、风俗之微"。他将当时国人心理分为三类:

一类是以为中国既然挂上共和的招牌,从此就可以与世界抗衡;一类以为经过如此大变,外人尚且没有干涉,日积月累,自然能进入开明之境;一类则以为大局已定,只想谋一个位置以自安。之所以导致这样的心理,都是"由于苟安之意多,而忧危之意少",也就是他所说的"惰性力"在发挥作用。

面对上述三类心理,他在民国元年就发出了"中国前途,乐观乎,悲观乎?"的疑问。

他分析,"鄙人于万事悲观之中,默察近十余年风气变迁之潮流,及国人心理之趋向,则知吾国人具有一种特质,即好善而能虚受是矣。"饱经世故的上流社会,一切都以不动摇、损害自己的个人利益为前提。大多数国民面对国际的竞争和国内的变更", "则不移时而靡然从风,举国一致",武昌起义,东南响应,民国告成,就是国民"好善而能虚受"的特质所致。这既是优点,也是弊病:"轻躁喜动,乏抉择之力,一也;暂动又止,不能为继续秩序之进行,二也。"凡是一种国民的运动,开始"未尝不见效",但对于社会及政府的根本改造,不能发生根本性的影响,就是因为有此二弊。梁启超因此提出"天下之事,决非旦夕所能告成,而于提倡风气为尤甚",我们可以先设定一个目标,"日之不足,继之以月,月之不足,继之以年",如果不是一人的力量所能达到的,那就联合一个团体的力量来进行,假以时日,又何愁没有健全的国民,作为国家的柱石。对于国民的政治智识、政治能力、政治兴味加以根本的促进,这是先知先觉者应有的责任。

实际上,这也是梁启超一生言论事业的目的所在,他在回国之初的报界欢迎会上说得很明白,立言的宗旨,就在于开启民智,薰陶民德,发扬民力,目的在于养成共和法治国国民的资格,这是他十八年来的初衷,也是他终身为之努力的理想。

与同时代的许多知识分子、革命志士不同的是,梁启超透过纷乱的社会现象,看到了中国症结之所在,往往一言中的,如他当年在《新民丛报》与《民报》论战时所提出的共和之后的乱象,不幸而被以后发生的历史所验证。1912年冬天的中国,一切仿佛都是新的,一切都有了好的开头,共和告成、举国沉浸在一片浅薄的乐观气氛之中,他却没有盲目乐观,尽管在写给女儿的私人信件中,他对北京十二天所受的空前欢迎,"如众星之拱北辰",表示了极大的欣喜,称之为"极人生之至快"。但他始终没有忘记对这个民族冷静的观察、分析,透过林林总总、错综复杂的现象,他看到了初生的民国的危机,看到了国民性心理的缺陷,他深切忧虑的"并不在制度、文章,而在人心、风俗之微",他一再忧心忡忡地告诫精英人物从提倡风气入手,持之以恒,最终造成"健全之国民"。他念念不忘 "新民" 理想,对他来说,从"新民"到"健全之国民"无疑是一脉相承的。


在进京后第一次欢迎会上,面对故旧新知,梁启超动情地指出自己去国十五年,这十五年中,从物质到精神,中国的变化远远超过了一百五十年。一部中国史从秦汉到清末,二千年只是"立于不进不退之域",直到戊戌以后的十五年,才由静而动,终于有了辛亥年的轩然大波。在掌声、鲜花的包围中,他的个人前途似乎也一片光明,有过十五年流亡经历的梁启超却没有被这一切冲昏头脑——"所虑者,吾国人之惰力性,受诸先天而不易拔,事过境迁,遽复其旧。"

他归国不久,就已敏锐地感到"惰力性已渐渐发现而侵入于多数人之心",其中乐观的认为经此变革,国家自然会太平,不再有什么忧危,因而终日为私事忙碌、奔波。悲观的则认为"纪纲法度,废坠至此,人心风俗,败坏至此,陆沉在即,无复可救",同样放任不顾国事。针对根深蒂固、仿佛"先天"的"惰力性",他对精英们("国中贤者")提出了"责任心"和"兴味心"。"责任心"众所周知,他未作解释,只是现身说法、重点阐述了对"兴味心"的见解:"鄙人自问生平无他异人处,惟对于一切事,皆觉兴味浓挚,求学有然,治事亦有然,凡有可以劳吾心、劳吾力者,则当其服劳之时与既劳之后,皆觉有无限之愉快,至于其勤劳所得之报酬如何,则不暇问也,以故亦永无失望沮丧之时。"他说:"吾辈无论欲为何事,必先有兴味,然后有精神,必自有精神,然后能引起他人之精神,精神贯注,何事不成?"

在他看来这是打破"惰力性"的前提,如果连仁人志士都是普遍厌世,缺乏"责任心"和"兴味心",则整个国家、民族就无可救药了。他举英国为例,其人缘、气候、地理、人种、遗传造成了英国人好活动的天性。政治活动在他们而言也是一种竞争性的娱乐,可以乐此不疲。所以其他国家的政治家,失败之后意气消沉,英国人则无论胜败,都泰然自若。其中既有他们的"责任心",更有他们的"兴味心",这更是实行了二千多年专制政治的中国所缺乏的,并不是有了"制度"、"文章"就能自动解决,"人心"、"风俗"或者说风气的培养不是一代人就能完成的,梁启超作为思想家深刻地看到了这些问题。


梁启超虽自言"但开风气不为师"(龚自珍语),实际上从湖南长沙时务学堂,到讲学于日本东京,他的及门弟子中出了不少显赫的历史人物。当年的莘莘学子会聚北京,欢迎他们所敬重的老师,梁启超感慨万千,他想到了昔日的同事谭嗣同、唐才常两位英烈,想到了与唐才常一起殉国的那些学生,也想到了远在云南的蔡锷。那一刻,当他与学生重逢,欣喜之余,他无比沉痛地说:

"中国社会,最易消磨人物,而斫丧其英气,自昔有然,今则尤甚,鄙人归国旬余,感此污浊之空气,已在在觉其可危。苟非有自克之毅力,常抵抗社会之恶潮流,则入而与之俱化,《孟子》不云乎,我犹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己不自立,遑语于立人,……吾侪若能常念昔日同学为国牺牲独立不惧之精神,庶乎可以告无罪于天下耳。"

他之所以谆谆告戒学生"自立",然后"立人",也就是要他们负起"责任心", "抵抗社会之恶潮流",不被恶浊的社会空气所同化,在"最易消磨人物"的中国社会保存元气、坚持理想,这番话由于是对及门学生所说,因此显得亲切、感人。事隔九十年,仿佛梁启超音容宛在。

他在北京大学的演讲则完全是另一种风格。一代言论界骄子,自主笔《时务报》以来,他的文章曾倾倒了千万国人,国人无不想望其风采。他此次进京,正值北大学生闹学潮,罢课学生甚至请愿要梁启超到北大当校长。他在演说中指出,"普通学校目的,在养成健全之人格与其生存发展于社会之能力",大学的目的则在其普通目的之外,还有特别的目的,而不仅是程度的差异。这特别的目的就是"研究高深之学理,发挥本国之文明,以贡献于世界之文明是焉。" 他区分了专门学校与大学的不同,"专门学校之精神,在实际之应用,而大学校之精神,则在研究与发明。"他认为学问是文明之母,幸福之源,一国的大学,就是一国文明幸福的根源,"其地位之尊严,责任之重大",又岂是语言所能穷尽的? "保持大学之尊严,努力于学问事业"是他对北大学子的谆谆期望,为此他猛烈抨击"令人痛恨不已"的"前清学制之弊",特别是"误国最甚"的"奖励出身之制","以官制为学生受学之报酬,遂使学生以得官为求学之目的,以求学为得官之手段。"他指出前清学制最大的危害,就是让学生只是把求学作当官的终南捷径,只知道当官,而不知学问为何物。

在这番讲话中,梁启超之所以一再强调"大学之尊严"、"学问之神圣",实际上就是要恢复学问(或者说学术)的独立性,只有学术独立,不依附政治权力,才有可能求得真学问,养成真正健全的人格,造就一代新型知识分子。他殷殷期望北大学生"以学问为目的,不当以学问为手段",在学问目的之外,别无其他目的,才不愧为大学生,如果在学问目的之外,另有其他目的,那就是亵渎学问的神圣,伤害大学的尊严,又怎么能称之为研究学问?他期望北大学生的只是——"为我中国学问之前途争光荣。"

他提出的这些见解旨在打破自古皆然的"读书做官论",破除千年积习,重塑民族精神。在蔡元培入长北大之前,还没有一个中国知识分子达到过这样的境界。他的见地今天看来或许已不算什么,但要真正做到,又谈何容易。


在北京公民会和八旗生计会联合举行的欢迎会上,梁启超谈到了他对"平民政治"的"特别感想",他说共和国以公民为基础,从大总统、国务员到其他公职,都"不过一机关而已",全国的主人翁,实际上是公民。公民对于共和国,其责任之重,远非君主专制国的人民可比。过去总是依赖一二人,大多数人置国事于不问,现在的国家大政,"因全国公民之意思而决,此公民之地位所以为神圣也。"但公民要保持这一神圣地位,第一要有关于国家及世界大势的智识,第二要有强国独立的志气。

自投身报界以来,十八年中,梁启超手创的报刊就有七种,其目的无非都是为了这两点。偌大中国由二千年专制一跃而进为共和,专制下的臣民一夜之间成为共和国的公民,要真正来一次脱胎换骨,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但不能因此否认开风气之先的一代思想巨人提出理想的意义。

在京十日,各大政党争相集会欢迎,兴奋之中的梁启超知无不言,就宪政民主、政党政治等提出了他的独特见解。在共和党欢迎会上,他指出近代各国政体虽各有特色,"而其大原则不出二者:一曰政治之公开,二曰政治之统一。"他不同意近代学者关于"立宪政治"是"国民参政之历史"的说法,认为政治参与"不过立宪政治之一种特色",其他如预算公布、法律公布、行政手续公开、法庭公开等都是其特色,所以还不如说立宪政治首先是"政治之公开"。一国政治要上轨道,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开主义,"而秘密之习一日不革,则政治一日不能改良"。

面对民国元年政党蜂起,小党林立的局面,他寄望于早日进入"大党对峙之正轨"。在他看来各党虽各有党义,表面上是对立的关系,但既然政党都以国家为前提,政治上尽可相互竞争,同时应保持对其他政党的尊重。这些观点在西方文明国家早已是常识,对一个党同伐异的民族却是新鲜的。

民主党在湖广会馆召开全体大会欢迎梁启超,各党来宾济济,他登台演说达三个小时,"闻者莫不动容"。这次演说的重点就是谈政党政治,当时外国有种舆论认为中国人没有运用立宪政体的能力,推其原因,"中国人之性质,不能组织真正之政党"。虽然他承认"组织政党为一至难之事",但他还是殷切期待着中国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政党,"以雪此辱"。为此,他提出了政党的六条"模范之标准":

一、"凡政党必须有公共之目的"。政党不是合无数私目的而成的,政党存立的根本要素是党员排除个人的私目的,而服从政党的公目的。反观当时的中国,梁启超"为之慨然","分明政见不相同,而居然可以同党,分明无意识之人,而亦居然加入党中",这种结合不可能基于公共目的,要之,不过是私目的罢了。就算组成政党,最终也必分裂,长此以往,他担心有一天四万万人就有四万万个小党,而真正的政党则永无成立的希望。

二、"凡政党必须有奋斗之决心"。他比孙中山更早提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的概念。"先知先觉之所以有益于国民",靠的就是"奋斗之力量"。政党的活动,除了奋斗之外,别无其他途径。如果朝三暮四,往来于各党之间,只求满足自己的私利,无所谓主义的奋斗,那又怎么可能成为政党?人世间最可耻的,莫过于服从强权,数千年来国人恰恰有这样的恶性,这是中国长期处于专制政治之下而不能自拔的重要原因,如果这一恶性不除,直到地老天荒,恐怕中国也不可能出现什么好政治。他尖锐地指出,只要这服从强权的恶性不除,中国将在暴君政治、暴民政治之间循环不已。真正的党员,为天下的公理而奋斗,为国家的大计而奋斗,为一党的主义而奋斗,为一己的信念而奋斗,"成功固得行其所志,为国谋进步,为民谋幸福,即失败至无余地,亦为最有名誉之失败。"

三、"凡政党必有整肃之号令",否则不过是一团散沙,遑论政治上的奋斗。

四、"凡政党必须有公正之手段"。"譬如演说、办报、游说,皆政党所用之公正手段也,若阴谋诈术,则非政党所宜用矣。"对专制毒化了数千年的"资治通鉴"中国而言,欲求政治上的"公正之手段",几乎是难于上青天。

五、"凡政党必须有牺牲之精神"。他说大政治家"须有道德气魄,身命名誉皆可牺牲,独主张不可牺牲,因主张之不可牺牲,故不可不有牺牲之精神"。政党出入自由,"党员合则留不合则去,本有自由之权",这不是"专制强迫"。

六、"凡政党必须有优容之气量"。政党之间要有"优容之气量",虽主张相反,但都是寻求国民同情以谋政治进步。党员之间也要"优容"。这在常常"杂以私见"的中国尤其缺乏,至今仍无法解决。

梁启超提出的六条标准中,最富有启发的是四、六两条,也是最难达到的。但不管怎样,作为思想家,他提出了问题。

在北京"极人生之至快"的12天中,梁启超曾发表大量演讲,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概而言之,他表达了对中国前途的深切忧虑,他流亡异国十五年,接触了先进的西方文明,同时熟悉中国历史,对中国现实有着深刻的了解,即使在"满城争看梁启超"的那个冬天,他也不感到乐观。这绝不是他的危言耸听,归根结底就是要老大中国摆脱私目的高于公目的、趋附强权、"治乱循环"的旧格局。他关于"大学之尊严"、"学问之神圣"的阐述,他对"平民政治"的理想,他对中国社会"惰性力"和"最易消磨人物"的判断,他对政党政治的见识,他所耿耿于怀的"并不在制度、文章,而在人心、风俗之微",他提出的"责任心"和"兴味心"……他思考的这一切都没有过时。

2003年3月25—26日 7月2日修改

(所有引文均见《梁启超全集》第四册,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