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9

2004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导言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发布

2005年2月28日

2002年9月17日,基于提倡政治和经济自由以及尊重人类尊严将使世界更安全、更美好的信念,布什总统提出了新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它为指导和加强全国为展开反恐之战的努力而阐明了一系列基本任务,将倡导人权理念及建设民主作为对我国政府的一项要求。布什总统在2005年1月20日发表第二次就职演说时进一步阐明了这一原则:"自由在我国的生存日益依赖于自由在其他国家的成功。实现世界和平的最佳希望在于自由在整个世界传播。"

美国及其国际夥伴在2004年同许多国家共同努力推广自由,帮助保护这些国家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促进这些社会的法治。在有些地方,人民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所引起的关注,吸引了全世界对他们的斗争和所取得的历史性成果的注意。

自三年前塔利班政权被推翻以来,阿富汗人民一直在努力铲除恐怖主义并加强安全;消除由来以久的种族、宗教和部落之间的隔阂;起草一部符合他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新宪法;让妇女和少数族裔获得基本权利;让他们的社会享有前所未有的政治竞争和言论自由。国际社会对这一努力予以响应,帮助居住分散、多为文盲的选民进行登记;向阿富汗选举工作人员和参选的政界人士传授选举和竞选知识;同阿富汗军队一道在筹备选举期间和投票期间保障安全。在10月举行的总统选举中,有18名候选人进行角逐;在阿富汗1000万名登记选民中,女性选民占40%以上。尽管在投票前发生了种种威胁及袭击事件,并出现了严重的技术性困难,仍有800多万名阿富汗人──其中有320多万名妇女──在有史以来的首次名副其实的民主选举中投票,哈米德·卡尔扎伊(Hamid Karzai)总统在多数选民的支持下当选。

在乌克兰,竞选总统的活动因政府向反对派领导人施加压力以及投票期间普遍出现的违规和舞弊现象而受到影响。库奇马(Kuchma)政府在10月31日和11月21日举行的总统大选第一轮和第二轮决选投票中有舞弊和操纵选民的行径。政府通过对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实行审查而左右新闻报导,从而引发了拒绝服从政府指示的"记者造反"。11月21日的选举有失公正,官方公布的选举结果最终引发了群众抗议,并逐渐发展成一场"橙色革命"("Orange Revolution")。橙色是反对派领导人维克托·尤先科(Viktor Yushchenko)竞选时的标志色,人们普遍认为他在选举中获胜。

乌克兰的人权状况在12月3日出现决定性的积极转变。乌克兰最高法院于当天裁定第二轮决选存在舞弊现象,选举结果无效,从而证实了多位监督选举的乌克兰国内及国际人士观察到的情况,即有多种违反选举程序、骚扰反对派候选人的事件,政府控制的媒体报导极不公正,以及投票及计票过程中广泛存在舞弊。法院裁定于12月26日重新举行选举,乌克兰人民在这次选举中选出了新总统,尤先科当选。国际观察人士认为在这次选举中,媒体报导趋于公正,投票程序的透明度有所增加,政府为支持特定候选人而施加的压力有所减小,对投票的干扰减少。新当选的总统表示坚定地致力于民主、法治和捍卫人权。

在伊拉克,人民在为推选自己的领导人而筹备民主选举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艰巨的任务,严重、频繁的恐怖袭击使他们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首先,伊拉克管理委员会(Iraqi Governing Council)达成共识,确立了一个在法治保障下将主权移交给伊拉克政府的框架,并明确地规定了伊拉克公民选举自己的政府和确立宪法秩序的程序。《过渡行政法》(Transitional Administrative Law)于三月份获得批准,实现了上述目标并为第二步程序铺平了道路,即联盟临时管理当局(Coalition Provisional Authority)于6月28日向伊拉克临时政府(Iraqi Interim Government)移交主权。

伊拉克临时政府在联合国及其他国际顾问人士的帮助下成立了伊拉克独立选举委员会(Independent Electoral Commission of Iraq)。这个负责选举的独立机构确定了伊拉克人及定居在其他14个国家的海外伊拉克人士进行登记及投票的程序。8月15日至18日举行了全国大会(National Conference),选出了由100名成员组成的临时全国委员会(Interim National Council)。过渡国民议会(Transitional National Assembly)的选举定于2005年1月30日举行,这是伊拉克的立法机构,此次选举是组建伊拉克过渡政府(Iraqi Transitional Government)的第一步。根据《过渡行政法》的规定,过渡政府将起草一份永久性宪法,有待2005年8月审议通过。成立正式政府的新一轮选举将根据这部宪法最迟于2005年12月举行。

我们相信,这类选举活动将增加实现和平的希望,为这些国家成立自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有助于创造改善这些国家人权状况的势头。但朝着这个方向推进不会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至少在初期不会是这样,就像这份涵盖196个国家的内容详尽的报告所充分显示的。这份报告中的有些情况显示,在符合国际标准的选举举行之后人权状况实际上可能出现了倒退。例如,委内瑞拉在去年举行投票选举后,司法领域及媒体的人权状况在某些方面有所退步。

由于认识到促进人权使命的复杂和艰巨,国会于1977年立法要求国务院起草《各国人权报告》。我们希望通过这份人权状况实录,将有助于指明今后的任务及为实现《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的远大目标而加强合作的前景。

一年回顾:民主、人权和劳工状况

在下列关于196个国家人权状况详情的报告中,某些国家的发展和经历尤其突出。这不仅是由于人权问题的严重,而且也表现为我们与受害者及其政府的接触。

苏丹政府的人权记录依然极其恶劣,它继续限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迁移自由。它逮捕和骚扰行使这些权利的人。

年底时,在苏丹达尔富尔省,国内流离失所者(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达150万以上,另有20万平民逃往乍得。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在乍得协调大规模的难民救援工作。据报导,约有70000人由于暴力和被迫逃难而死亡。

尽管苏丹政府一再作出承诺,不在达尔富尔地区进一步施行暴力,但暴行继续发生。政府军和政府支持的"贾贾威德"(Jinjaweed)民兵组织经常攻击平民村庄。"贾贾威德"民兵武装通常与政府正规军协调行动,在空中军事支援下发动袭击。9月,国务卿科林·鲍威尔(Colin Powell)在仔细研究由独立专家对1100多名难民的遭遇所作的调查后得出结论:达尔富尔人民遭受了种族灭绝大屠杀。他说,"达尔富尔发生了种族灭绝大屠杀,苏丹政府和贾贾威德民兵组织要为此承担责任,这种大屠杀可能仍在进行。"

那个地区的政府军队经常杀伤平民,使他们流离失所,在攻击行动中蓄意摧毁诊所和住宅。有经过证实的报告说,政府支持的民兵组织还蓄意袭击平民,抢劫他们的财物,摧毁他们的村庄。

同时,与南北冲突相关的谈判在年底出现的发展为苏丹其他地区的和平和人权状况的改善带来了希望。年底时,国务院看到苏丹政府与苏丹人民解放运动(Sudan People's Liberation Movement)的军队在经过21年的磨擦后,在达成初步协议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针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韩)继续残暴地对待和压制本国人民的情况,美国国会通过了《2004年北韩人权法案》(North Korean Human Rights Act of 2004)。该项法案寻求处理北韩严重的人权情况,并促使北韩难民问题得到持久解决,加强提供人道援助的透明度,促进信息的自由流通和朝鲜半岛的和平统一。

在白俄罗斯,继续存在警察滥用权力和时而对囚犯和在押人员施行酷刑的情况。安全部队因政治原因任意逮捕和扣押公民;此外,一些人因所谓"诽谤"国家官员等政治罪名被起诉和判刑,而对官员的政策提出批评也往往被解释为诽谤。白俄罗斯政府始终否认有关政府官员介入一名新闻记者和一些著名反对派政治人物长期失踪事件的可信报导,未能对这些失踪事件进行充分、透明的调查。相反,政府任命被欧洲理事会一份报告中的可信证据证明与这些失踪事件有关的维克多·谢曼(Victor Sheiman)为总统行政事务负责人,造成侵权而不受罚的气氛。

在缅甸,军人政权靠政令实施统治,毫不受到任何保障人权的宪法条款的约束。安全部队从事法外杀人。此外,失踪事件继续发生,安全部队对囚犯和在押者施以强暴、酷刑、殴打和其他侵权行为。频繁施行任意逮捕和单独拘留。安全部队还经常侵犯公民的隐私,强迫迁移人口,征募儿童兵。

伊朗政府对这一年所发生的大量谋杀事件负有责任,包括不经正当程序审判而执行处决。有大量关于安全部队对囚犯和在押者施行酷刑的报导。此外,还有任意逮捕、长期单独监禁、监狱条件恶劣拥挤、犯人无法得到律师辩护、以鞭打惩处囚犯和侵犯个人隐私等侵权状况。

中国2004年度在人权问题上的合作和进展令人失望。中国未能履行在2002年美中人权对话中所作的很多承诺。不过,年底时,曾一度因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Commission for Human Rights)支持一项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决议而被中止的有关人权问题的工作级讨论得到恢复。在2004年度,政府继续逮捕和拘留活动人士,如在互联网上讨论问题的人、代表异议人士和丧失基本生活权利的人的辩护律师、在艾滋病病毒/艾滋病问题上仗义执言的人士、报导非典(SARS)的新闻记者、表达政治观点的知识分子、参加家庭教会的人士和为自己的权利抗争的工人。中国监狱里的侵权事件继续发生。政府继续镇压法轮功,成千上万名法轮功修炼者仍被关在监狱、司法程序之外的劳教所、以及精神病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写入保护人权的条款,然而不清楚政府准备以何种程度予以实施。

在沙特阿拉伯,有些领域有了一些积极的发展,包括政府举办了有关妇女权利与义务的会议以及允许国内建立第一个正式的人权组织。10月,政府发布了允许长期居民申请国籍的行政细则。到本年度底,预定2005年2月举行的市级选举的选民和候选人登记工作已取得了长足进展,尽管只有男性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然而,沙特阿拉伯侵犯人权的记录仍远远超过其取得的进步。有可信报告说,安全部队对囚犯施行酷刑和虐待、任意逮捕和单独监禁。宗教警察继续恐吓、虐待和扣押本国公民和外国人。大部分审判都不公开进行,被告出庭时一般都没有律师。安全部队逮捕和拘押改革派人士。政府继续限制言论和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迁移自由,有报告说,政府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对妇女的暴力和歧视、对儿童的暴力、对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派的歧视以及严格限制劳工权利的状况继续存在。

与一些国家加强公民对政府当局的直接控制形成对比的是,在俄罗斯,议会选举法被修改,地方领导人改为任命而非选举产生,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行政部门的权力。对媒体实行更严厉的限制、唯命是从的杜马(即议会)、不久前全国选举的缺陷、执法部门的腐败和对司法部门施加的政治压力──这一切也引起了人们对政府问责制遭到破坏的担忧。种族原因的暴力和歧视加剧,尽管在法律上对此严加禁止。当局未能对反少数民族的行为进行调查,同时却对少数民族进行更频繁的证件核查、将他们驱离城市中心地区、施以超常规的罚款和更加频繁的拘留。以保护人权为目的设置的政府机构相对薄弱。

津巴布韦政府开展步调一致的暴力、镇压和恐吓运动,全然不顾人权、法治和津巴布韦公民的福祉。采用种种手段对政治反对派人士和人权倡导者施以酷刑。战争退役军人、青年队和警察持续以残暴手段对待政敌。穆加贝(Mugabe)政权还对政府其他部门采取行动,包括司法部门和警方。采用骚扰手段迫使一些法官屈服或辞职,由穆加贝的亲信取而代之。新闻媒体受到限制和压制,对敢越雷池的记者横加逮捕和殴打。强占土地继续被用作政治和社会压迫的手段,反对这些破坏性政策的人遭到暴力报复。

在委内瑞拉,尽管政府在8月举行的有关罢免查韦斯总统(Chavez)的全民公决中获得胜利,但2004年度的人权状况仍然恶劣。反对派指责这一程序中有舞弊情况,但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以及卡特中心(Carter Center)的观察人士得出的结论是,全民公决的正式结果"代表了选民的意志"。本年度,政府自始至终在加强对司法系统的控制和司法工作的干预。非政府组织受到政府支持者的威胁和恐吓。12月,立法机构通过了削弱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法律,使批评政府实际上成为一种犯罪行为。美国政府针对委内瑞拉政府仍未有效打击人口贩运活动而实行了制裁。

菲德尔·卡斯特罗(Fidel Castro)作为当今世界执政时间最长的独裁者的记录又延长一年。古巴政府仍顽固拒绝任何民主进程,继续骚扰和恐吓民主活动人士、异议人士、新闻记者及其他从业人员和那些进行非国家控制的经济活动的人员。在2003年被判长期徒刑的75名异议人士中的大多数人仍被关在监狱,当局还逮捕了22名人权活动人士,并以"蔑视当局"等为由将他们判刑。美国将继续视解决古巴践踏人权的问题为美国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的重点目标。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2004年年会上正式通过一项由美国发起的关于古巴的决议案,并连续第二年通过了有关土库曼斯坦、北韩及白俄罗斯等国的决议案。有关缅甸的决议案获得一致通过。由于有未能保护本国公民权利的津巴布韦、古巴、苏丹、中国等成员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2004年会议在几个领域未能取得进展。委员会未能通过有关中国、津巴布韦和车臣的人权状况的决议案。美国继续强调有必要改善委员会的作用,特别是支持将更多有正面人权记录的国家吸收进来。

美国认为,民选政府更可能尊重本国公民的人权。基于这一原因,美国与由民主国家组成的"民主国家共同体"(Community of Democracies)中的其他成员合作,促进、巩固和发展世界各地的民主事业。2004年,美国与其他民主共同体国家共同推动发起民主核心小组,使一些志同道合的国家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的背景下进行更密切的协调,以推进符合民主价值观的目标。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与秘鲁、罗马尼亚及东帝汶一道提出并成功通过一项提高联合国促进民主作用的决议案。其中一项建议是,要求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内建立一种"焦点(Focal Point)"机制,帮助新生和新兴民主政体利用联合国所具有的能够为它们服务的资源。

除了支持建立联合国民主核心小组之外,民主国家共同体谋求通过连接不同国家的项目来支持发展民主机制和建立民主价值观。它向东帝汶派遣了一个由从事民主事业的人员组成的多国代表团,向东帝汶官员介绍民主的最佳经验。一个由伊拉克民选官员组成的小组前往立陶宛观察了解选举程序。使民主声音一致地谴责侵犯基本人权,即《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权利以及民主共同体《华沙宣言》 (Warsaw Declaration)和《汉城行动计划》(Seoul Plan of Action)所重申的权利,是对那些剥夺和践踏本国公民权利的政府保持压力的重要途径。

体制变化:

在卡塔尔,随着埃米尔批准了选民在2003年以压倒多数通过的新宪法草案,国家的修宪程序在继续。尽管埃米尔家族将保持世袭统治,但预计将在2005年6月正式颁布的新宪法中包含一些人权条款。

在巴基斯坦,穆沙拉夫总统(Musharraf)继续担任陆军参谋长,尽管他已承诺在年底之前卸任此职。

在非洲,中非共和国颁布了新宪法,并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在于2003年3月政变中上台的博齐泽总统(Bozize)的领导下,推进已公布的向民主化的过渡。在几内亚比绍,2003年9月发生军事政变后,军方设立了文职政府。在这两个国家中,随着政变后局势得到稳定,有关违背人权情况的报告也减少。

土耳其政府为满足《欧盟哥本哈根标准》(EU Copenhagen Criteria)以开始入盟程序,通过了一系列重大改革计划,其中包括一部相对宽容的刑法以及数项打击"名誉处决"(honor killing)和酷刑的宪法修正案,扩大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及结社自由,减少军方在政府中的作用。然而,实施这些改革的步伐缓慢。安全部队继续大量践踏人权,包括酷刑、拷打、任意逮捕和拘留,尽管观察人士注意到这些做法在减少,而且欧洲防止酷刑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for the Prevention of Torture)的报告指出,地方当局正努力遵守政府对酷刑的"零忍耐"政策。名誉处决仍在发生。政府放松了对使用库尔德等语言的某些限制,但对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限制依然如故。

本年度中,一些国家政府增加了打击腐败的力度。哥斯达黎加的举动最大,围绕盗用资金、收取回扣、非法合同交易等问题对三位前总统分别展开了调查。在非洲,反贪污行动重点打击官员在财政和人权方面滥用职权的行为。冈比亚总统贾梅(Jammeh)致力于遏制官员腐败以恢复国际声誉;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导致一些高层官员被解职和对经济犯罪的起诉。肯尼亚设立了反贪总监一职,政府还对有关未经法律程序处决的控诉展开了调查。在赞比亚,2003年成立的"警察渎职投诉局"(Police Complaints Authority)继续对关于警察不法行为的投诉进行调查。

政治权利:

令人遗憾的是,除了格鲁吉亚和乌克兰之外,欧亚地区的政治动态仍令人严重关注。其进展仍然主要表现在公民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反对党及公民愿意组织起来,要求政府对其行为负责。在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反对党不能登记注册。同时,这一地区国家的政府没有正确效仿乌克兰和格鲁吉亚的经历,试图通过官僚体制障碍和特殊的法律手段骚扰致力民主的非政府组织,窒息公民社会。

在格鲁吉亚,国际观察人士注意到的2004年1月总统大选所取得的进展,为3月份"格鲁吉亚历史上最民主"的议会投票奠定了基础。这个地区其他国家的政府起草了新的选举法,在改进选举程序上取得一些有限的进展。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国推行的新选举法在某些领域有改进,但所有这三个国家的法律都没有达到国际标准。同样,2004年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的选举比往年有了有限改进,但是国内外观察人士提出了有关舞弊、虐待或骚扰反对派候选人、不给予平等接触媒体的机会等问题。

在白俄罗斯,政府继续剥夺公民通过民主政治程序改变政府的权利。10月17日进行的存在严重问题的全民公决取消了宪法对总统任期的限制。在这次全民公决以及同时进行的同样存在严重问题的议会选举之前,政府将独立报纸停刊,取消了许多议会候选人的资格。政府动用过度武力,并在有些情况下殴打和逮捕那些和平抗议选举舞弊行为的政治领袖以及采访示威游行的新闻记者。本年度,政府还取缔了一些倡导政治权益的、已经登记在册的主要非政府组织,国家安全部门越来越多地骚扰那些仍在运作的组织。

10月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举行了自《戴顿和平协议》(Dayton Peace Accords)签署以来自行主持的首次市政选举。选举被视为符合国际民主标准。

在印度尼西亚,连续三次高投票率的选举使民选反对派领袖当政,同时标志着竞选议会席位的军方和警方候选人的失败。

非洲值得提到的选举包括,加纳和莫桑比克执政党在被视为基本自由和公正的选举中连续当政。塞拉利昂举行了32年来的首次地方政府选举,但是一些地区存在投票舞弊行为。

在布隆迪,选举和民主过渡的延迟令人关注。过渡政府未能按《阿鲁沙和平与和解协议》(Arusha Peace and Reconciliaton Agreement)的规定举行地方和全国选举,政府还在年底无限期地推迟了就宪法草案举行公民投票。尼泊尔毛派反政府活动及尼泊尔政党之间的僵局使尼泊尔未能够在本年度举行选举,从而加剧了政治危机。

在卢旺达,本已遭到很大限制的政治权利受到进一步压缩,主要人权组织不是被取缔就是实际被解散。政府在一项指控人权组织、新闻记者、教师及教会鼓吹"种族灭绝意识形态"的报告中,称政府的行动是打击"分离主义"运动的一部分。

伊朗政府尊重公民自由和政治参与的情况继续恶化。2月份举行的角逐伊朗伊斯兰议会(Majlis)290个席位的选举被普遍认为既不自由、也不公正。由保守的在神职人员控制的 "监护委员会"(Guardian Council)实际排除了所有改革派候选人,包括85名现任议员;提出的理由包括对现行政府体制没有表示"明显的服从"。由于选举中的严重问题,改革派变成议会中的微弱少数派。同时,保守派在继续反击改革潮流和政党。

国内冲突及其他冲突:

塞拉利昂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结束了约有10000名公民参加的申冤或坦白内战罪行的公开听证会。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建议政府进行法制、政治和行政改革。政府也遣返了曾当过儿童兵的无数儿童。至年底为止,联合国驻塞拉利昂使团(UNAMSIL)已经把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的责任移交给塞拉利昂军队和塞拉利昂警察当局,并为按照安理会指令于2005年6月前撤离进行准备。

危地马拉总统奥斯卡·伯格(Oscar Berger)在经过2003年年底的决选当选后,重新将1996年达成的《和平协议》(Peace Accord)作为政府议程,并象征性地代表政府就长期内战期间侵犯人权的行为向国人道歉。政府还裁减了军队的规模,取消一些主要指挥部和编制,削减军队的预算。军队在8月份公布一项新的原则声明,其中包括一些说明保护人权的重要性的条款。

经过一年的谈判,哥伦比亚政府于11月和12月解散了准军事组织"哥伦比亚联合自卫力量"(United Self-Defense Forces of Colombia)的约3000名成员。此外,政府在国内每个市区中心建立了常设警察力量,数以百计的市级官员返回他们的城镇。谋杀、绑架及其他暴力罪行因此而减少。

在海地,国内冲突在本年度内始终不断。政治僵局以及支持与反对阿里斯蒂德(Aristide)两派间不断升级的暴力在2月29日,即阿里斯蒂德总统提出辞呈并离开海地之时,达到高潮。虽然有联合国维和部队存在,但按宪法成立的过渡政府仍然软弱。阿里斯蒂德的支持者于9月在太子港发动了被称为"巴格达行动"(Operation Baghdad)的制造动荡与暴力的运动,其中包括绑架、斩首、烧死警察和平民,滥射以及捣毁和焚烧公共和私有财产。暴力活动使太子港的学校、公共市场、海港和法制系统数星期无法正常运作。

南亚继续受到一系列冲突的干扰。在查谟和克什米尔以及印度东北的几个邦,继续出现暴力,安全部队滥用武力不受惩罚,不仅打死武装作战人员,而且打死平民。在斯里兰卡,政府与恐怖主义组织──泰米尔猛虎解放组织(Liberation Tigers of Tamil Eelam)违反停火。在尼泊尔,被拘留人员失踪仍然是非常严重的问题,政府安全部队继续享有广泛的权力逮捕和拘留被怀疑是同情毛派武装分子的人。安全部队还任意使用非法的杀伤性武力。在毛派反政府活动中,武装分子对平民施以酷刑,政府官员则强征儿童入伍并进行造成平民死亡的轰炸。

包括刚果民主共和国、卢旺达、布隆迪和乌干达在内的中部非洲大湖区,由于国家间流动武装集团和民兵的继续存在,十多年来一直处于内战、大规模种族冲突、以及随之而来的大量侵犯人权行径的肆虐中。这些武装组织彼此争夺战略和自然资源,当地的联盟关系变化多端。在刚果东部,最令人担忧的是,在卢旺达1994年大屠杀后将那里作为生存地的团体。这一团体继续反对卢旺达政府,发动跨边境的武装行动,并且袭击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百姓,犯下多种其他恶行。在这个地区还有一些反对乌干达与布隆迪政府和平进程的武装团体。

虽然在大湖区有实现和平的希望,但侵犯人权的行为几乎司空见惯。儿童是主要的受害者,他们被强征、绑架、充军──尽管有些政府在遣散儿童兵方面作出了成绩。有些民兵团体主要由儿童组成。妇女和女童特别容易遭受伤害,因为强奸行为越来越成为战争的武器。在全世界2500万在国内流离失所的人口中,这个地区约占500万,并且有大量难民。美国积极地寻求刚果民主共和国、乌干达和卢旺达之间进行会谈。我们通过监督武装集团构成威胁的方式,继续观察这个地区所有国家内的形势。

在科特迪瓦,11月份对反政府势力据点的一次袭击及对法国维和部队的空袭打破了政府与反叛势力一年半来的脆弱停火。政府不顾禁运和制裁的可能,威胁要寻求以军事手段解决冲突。布什政府决定,根据《非洲增长与机会法》(Africa Growth and Opportunity Act)曾经是美国在该地区最大的贸易夥伴之一的科特迪瓦,今年不再有资格享受这一法案给予的待遇,原因在于那里的安全局势令人担忧,以及由于法治倒退而使那里成为与外国投资敌对的地方。

在俄罗斯,9月份对北奥塞梯地区别斯兰一所学校的袭击以及被安全部队拘留的公民不断失踪表明,在冲突不断扩大的北高加索地区,双方继续无视人权的程度。有可信的报告记录政府和车臣反叛分子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例,包括政治原因造成的失踪和非法杀人。追究这些侵犯人权行为的个人也继续成为攻击目标;车臣反叛分子继续袭击俄罗斯平民,包括在莫斯科地铁站制造一起爆炸事件。

尊重人格:

经过多年的争论,智利最高法院维持上诉法庭的判决:剥夺前总统奥格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的法律免诉权。12月13日一名检察法官对皮诺切特就1970年代"秃鹰行动(Operation Condor)"中的罪行提出起诉。

在中非共和国,随着继续向文职政府的过渡, 政府解散了安全调查处──一个曾被控在2003年犯下酷刑、强奸和敲榨勒索等无数侵犯人权罪行的军事情报单位。2003年12月, 经过八年中断以后, 博齐泽(Bozize)总统重新启用常设军事法庭。法庭审理了各种有关侵犯人权申诉的案例,包括非法杀人、强奸和武装抢劫。

北韩继续是世界上镇压最严重和最残暴的政权之一。据信约有15万至20万政治犯被关在偏远地区的拘留营。据叛逃者报告,许多犯人死于酷刑、饥饿、疾病、环境或兼而有之的原因。北韩政权还使公民在生活许多方面受到严格控制。

在埃及,于2003年2月被再次延长三年的1981年紧急法,限制了许多基本权利。安全部队继续对犯人施行虐待和酷刑,据报导在本年度内至少导致10人在警察局和监狱内丧生。任意逮捕和拘留及审前长期关押仍然是严重问题。监狱条件仍然十分恶劣。

叙利亚政府广泛使用酷刑导致至少8人在本年度死亡。任意逮捕和拘留、不予审判地长期关押、根本不公正的安全法庭内的审判、以及不断恶化的监狱环境都继续存在。在本年度,安全部门一直在哈塞克省,阿勒颇省、大马士革及其他地区大肆逮捕库尔德人。3月12日在哈塞克省东北部的卡米什利,安全部队在阿拉伯和库尔德球迷爆发冲突时,向观看足球赛的人群开枪。在随后历时几天的暴乱中,有几十人被杀,多达2000名库尔德人被拘留,年终时仍有近300名库尔德人继续遭到拘留,等待接受国家安全法庭和军事法庭的审判。政府还继续拒绝提供关于被单独监禁多年的人的情况和下落。

在乌兹别克斯坦,酷刑在监狱、审前拘留所、地方警察和保安部门分管区内司空见惯,对有案在查的虐待行为应予负责的安全部队极少受到惩处。但政府采取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步骤来解决酷刑问题并建立警察问责制。它在内政部的几个处内创立了调查和惩戒官员侵犯人权行为的初步程序,容许非政府组织进入监狱,并向监狱看守人员进行人权行为教育。政府还与国际法医专家合作,参与针对拘留期内遭受酷刑死亡的指控所展开的调查。

新闻自由:

在伊朗,民主诉求所引起的保守派的反击不限于明显的有关政治权利的问题上,而是触及了很多领域。例如,对2003年一名伊朗裔加拿大摄影师在伊朗监狱中受伤后发生脑溢血死亡的调查在2004年停滞不前。伊朗政府还逐步对国内所有独立媒体采取压制手段,逮捕和恐吓这些媒体的记者,迫使其保持沉默。2004年,政府对仅存的自由讨论形式博客网施加压力,开始逮捕网站制作人,并强迫他们在假供词上签字。

在俄罗斯,政府继续对媒体增加压力和加强控制,以削弱言论自由和媒体的独立性。对新闻界加强控制和骚扰的趋势也出现在一些欧亚地区国家,特别是在白俄罗斯和一些中亚国家。俄罗斯采取的手段主要是控制广播电视媒体的所有权,限制有关像车臣这样的敏感信息。由于政府的压力,新闻记者也加强了自我审查。

在多哥,政府同欧洲联盟进行正式政治协商后采用了新的新闻准则,结果好坏参半。该项法律取消了针对新闻犯罪的大多数监狱徒刑,但将它们继续用于惩罚煽动种族仇恨、煽动违法以及用假名发表文章等行为。该法还规定了新闻记者的职业标准,要求独立报纸确保至少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员符合政府的标准。

阿尔及利亚在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民主竞选选举,布特弗利卡(Bouteflika)当选为总统,但政府采取行动加强了对媒体的限制。诽谤法的使用和政府对媒体的骚扰都大量增加,导致数名新闻记者入狱,刑期从两个月到两年不等,另外,有两家报纸被查封或暂时停业,致使媒体加强了自我审查。

在委内瑞拉,国际组织和国内的新闻记者指责政府鼓励形成对独立媒体的敌对气氛。行政措施和12月通过的一项新法律构成对独立媒体持敌对态度的环境,使其越来越容易受到起诉。

宗教自由:

这些问题在2004年9月公布的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Annual Report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中有深入的叙述,人权报告则进一步突出和反映了新出现的主要动向。

《国际宗教自由法》规定,将特别严重的践踏宗教自由的国家确定为"特别关注国"(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2004年9月,国务卿再次把缅甸、中国、伊朗、北韩和苏丹确定为特别关注国,并第一次将厄立特里亚、沙特阿拉伯和越南定为特别关注国。

在结束了萨达姆·侯赛因统治时期政府支持的对宗教自由的践踏之后,国务卿2004年6月作出决定,不再将伊拉克列为"特别关注国"。自盟军解放伊拉克以来,没有出现过政府遏制宗教自由的情况。《过渡行政法》规定"思想自由、良心自由、宗教信仰和活动自由"。

沙特阿拉伯政府在宗教自由方面的行动令人失望。在2004年,美国高级官员一直大力同沙特当局就宗教活动问题进行讨论,9月,国务卿因沙特阿拉伯特别严重侵犯人权而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确定其为"特别关注国"。沙特政府实行严格的宗教单一化,非瓦哈比逊尼派穆斯林同什叶派及苏非派穆斯林都面临歧视,他们的宗教信仰活动有时受到严重限制。这些教派的一些领袖被逮捕和受到监禁。政府禁止非穆斯林进行公开的宗教活动。非穆斯林信徒的宗教活动若引起官方注意,他们将面临被逮捕、监禁、虐待或驱逐。从政府获得薪金的清真寺教士经常以暴力语言反对非逊尼派穆斯林和其他宗教。

越南继续限制宗教自由和未经国家批准的宗教组织的活动。政府未能向全国颁布不得强迫放弃信仰的政令,没有制止对宗教信徒的人身虐待,继续监禁大批的宗教犯。虽然政府允许重新开放2001年在中央高地被查封的一些教会,但它拒绝让其他数百个教会重新运作和登记。不过,越南在被确定为"特别关注国"以后,宗教自由情况出现好转。一些宗教领袖对政府11月颁布的新的《宗教条例》(Ordinance on Religion)表示谨慎的乐观,12月,越南福音教会北方分会(Evangelical Church of Vietnam North)举行了20年来的首次全国大会并任命了一个新的独立领导委员会。

年度人权报告提到的宗教自由方面的成就包括,亚美尼亚的耶和华见证人教会(Jehovah Witnesses)的登记申请在多次被政府拒绝后,10月份得到批准。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纳,议会两院通过了新的全国性宗教自由法律。法律保障各宗教组织的全面权利,并给予它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法律地位。在格鲁吉亚,有关针对少数派宗教组织的暴力事件的报导今年有所减少。

少数民族、妇女和儿童的待遇:

12月30日,国务院完成了《全球反犹太主义报告》(Report on Global Anti-Semitism),涵盖期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12月15日。这份报告是根据另一立法规定而作出,其资料来源于我国驻各国使馆、非政府组织和为年度人权报告收集的情况。

在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共和国,虽然政府采取了修改法律和招聘吉普赛人(Roma)担任社区与警方的联系人或卫生保健助手等措施,但是对吉普赛人的歧视继续存在。

在克罗地亚,归还多属塞尔维亚族难民的财产的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仍然存在当地阻挠少数民族人口返回家园的问题。在科索沃,在三月份连续两天爆发的一系列暴乱中,发生了针对科索沃塞尔维亚少数民族和其他非塞尔维亚少数民族的暴力行动,表明那里少数民族仍缺少权利。

在泰国,政府的人权记录因安全部队虐待泰国南部持不同政见的穆斯林而蒙上阴影。4月28日,警察和军队在反击也拉、北大年和那拉提瓦等省的穆斯林分离主义者的袭击时,有100多人被杀害。10月25日,78名被拘押的穆斯林由于被警察和军方塞进过于拥挤的卡车在被运往一军营的途中窒息死亡。

在阿富汗和伊拉克,妇女在投票、担任公职和作为候选人参加选举的政治权利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在教育和其他领域,妇女在取得基本权利方面日益取得进步。巴基斯坦在出现了有关妇女在被拘押期间受到侮辱的指控以后,建立了完全由妇女组成的女子警察所。此外,虽然巴基斯坦仍继续存在名誉处决事件,但新的立法加强了对这一做法的惩罚,并修改有关亵渎法和名誉罪(Hudood)法规的刑事程序,以减少滥用。

在一些国家,与虐待妇女和儿童相关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是,政府未能大力打击导致妇女和儿童遭到贩运的条件。

在缅甸,农村妇女和少女被贩运到卡车站、渔村、边疆城镇、矿区和军营等地区从事卖淫。缅甸男子、妇女和儿童也被贩运到其他国家。政府对经济的管理不善和实行的强迫劳动政策使这种情况更加恶化。

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妇女和女童被用于充当妓女和家庭佣工,男童被用于充当骆驼手。最近一部关于骆驼手的记录片提到,儿童在很小年纪就可能遭到虐待,恶劣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可能遭受重伤或丧生,而且营养不良,会受到雇主的肢体和性虐待等。政府保证并且采取了一些效力有限的减少这种做法的措施。

在古巴,政府提倡的旅游业推动了色情旅游和以卖淫为目的的对未成年少女的性剥削。

赤道几内亚兴旺的石油业使它进一步成为以卖淫为目的的贩运妇女的中转站和目的地。

被贩运从事强迫劳动和色情业的印度人估计有数百万,此外还有数以千计的尼泊尔人和孟加拉国人被贩运到印度沦为性奴工。人口贩运是印度一个严重问题,一些政府官员参与这种活动并为其提供方便。虽然印度仍没有一项全国性的打击人口贩运问题的法律政策,但在一些邦出现了进展,而且国家政府最近表示致力于制定并施行一项全国性的打击贩运政策。

在坦桑尼亚,对弱势群体的暴力和歧视问题仍然存在。8月,半自治的桑给巴尔岛把同性恋定为非法,并在自治岛区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在坦桑尼亚本土,400万妇女和少女遭受生殖器切割。尽管法律将这种做法在部份程度上定为非法,但警方很少予以贯彻,而且为了不被发现,受到这种待遇的女性年龄降低。

劳工权利:

在伊拉克,主要由于暴力活动、失业和不适应现实的劳工结构和法律,劳工权利有限,但在国际协助下,年底出现了一些进展。据设在布鲁塞尔的国际自由劳工联盟(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Free Trade Unions)提供的消息,劳工报告说他们在工作场所组织起曾遭到前政权法律禁止的工会,并重新调动起过去被复兴社会党控制的工会组织。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在过去一年提供了技术性协助,帮助使伊拉克的劳工法同国际劳工标准接轨,对劳工和社会事务部进行能力建设,建立紧急就业服务,开办技能培训和其他项目。

4月,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章程(ILO Constitution)第26条委任的调查委员会前往白俄罗斯调查一项申诉,申诉指控政府有计划地违背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自由结社和保护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的基本公约白俄罗斯所承担的义务;白俄罗斯是公约的成员国。调查委员会10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结论说,白俄罗斯的工会活动遭到政府极大的干涉。委员会建议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让独立工会进行登记,修改限制自由结社的法律和法令、保护独立工会不受反工会的歧视,并宣传委员会的结论和建议。委员会的报告指出,至迟应在2005年6月以前落实大多数建议。

在布什总统的领导下,美国和盟国共同重申了我们对人权和民主的承诺。我们信奉这一原则:自由的人民所管理的国家将是建立世界和平的基石。行使民主职责有赖于民主倡导者的决心和热情。希望人权报告既说明已经取得的进步,也成为迎接未来挑战的指南。

(导言完)

《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导言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

2007年3月8日

《各国人权报告》记述了有关国家履行他们在人权领域作出的国际承诺的状况。这些基本权利体现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被布什总统称为"人类尊严不可辩驳的要求"。正如赖斯国务卿所言,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全部承诺虽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实现,但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使命。

《世界人权宣言》呼吁"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促进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

美国严肃对待其人权承诺。我们认识到,我们是在自己的记录以及我们为应对恐怖主义袭击所采取的行动受到质疑时起草这份报告的。美国将继续坦诚应答其他方善意的关切,其方式之一就是遵照已签署的各项人权条约的义务定期提交各种人权报告。我们还致力于不断改善有关状况。美国有关拘押、对待和审理恐怖主义嫌疑人的法律、政策和做法近五年来有了相当大的改进。我们的民主政府制度并非完美无缺,但这种制度实行问责──我国强大的公民社会、生机勃勃的自由媒体、相互独立的政府机构以及健全的法治都能起到纠正作用。

以下根据国会要求起草的各国人权报告是美国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尊重人权的事业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30年来,《各国人权报告》在美国国内外被广泛用作评估已取得的进展和仍存在的挑战的一份参考文献。人权报告还为寻求制止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加强各国保护所有人基本权利的能力的各国政府、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合作行动奠定了基础。

报告回顾了各个国家在2006年的表现。关于各国情况的章节自成一体,但我们总结出几种整体态势并记述如下,同时以各国的具体实例为依据。有关实例旨在说明问题,不求面面俱到。

发展趋势展示希望但现实状况严峻

正如《各国人权报告》所示,2006年全世界的人民大众继续争取各项权利,要求个人权利得到尊重,政府响应民意并听取民声,每一张选票都发挥效力,以及人人都享有司法公正。此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民主制度是最能满足公民获得尊严、自由和平等要求的政府形式。上述趋势的确展示了希望,但报告也记录了严峻的现实状况:

第一,在人权和民主领域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捍卫成果也是一项艰巨任务。在一些国家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另一些国家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倒退。

以下的一系列实例说明,各国的表现大不相同,取决于政府承诺的力度、有关机制的能力、腐败的程度以及公民社会的实力等种种因素。

2006年1月,由非洲第一位女性国家元首埃伦∙约翰逊-瑟利夫(Ellen Johnson Sirleaf)领导的、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利比里亚团结党(Unity Party)政府接替了在利比里亚长达14年的毁灭性内战结束后自2003年起临时执政的全国过渡政府(National Transitional Government)。利比里亚政府为弥补过去的人权缺陷采取了重大步骤,其中包括同国际合作伙伴共同重整利比里亚司法部门并在首都设立了一个公共辩护人办公室。利比里亚总统对一些腐败的政府官员予以解职或停职。于2005年建立的致力于调查内战期间的侵权事件及战争罪行的真相与和解委员会(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开始收录证人的证词。但尽管取得了上述进展,利比里亚仍在人权领域面临严重问题,其中包括依然薄弱的司法体制、官员腐败并逍遥法外的现象、对女性施暴的行为以及迫使儿童充当劳工的赤贫状况。

在印度尼西亚的政治敏感地区,遭到军队和警察杀害的人数在本年度继续显著减少。印尼共举行了54次基本上自由与公正的省级、县级、地区和市政选举,其中最突出的是12月在亚齐省(Aceh)举行的选举,一位前反叛组织的战地指挥官在这次选举中当选省长。种族间的教派暴力活动尽管总体上有所减轻,但在某些地区仍持续不断。印尼政府和法院未能依法追究印尼和东帝汶过去发生的侵权罪行与暴行。

摩洛哥的人权记录有了显著改善,但仍然存在着种种问题。摩洛哥政府开始通过人权协商委员会(Consultative Council on Human Rights)向1956年到1999年期间发生的逮捕、失踪和侵权事件的受害者提供赔偿,并以此补救过去践踏人权的行径。摩洛哥政府于3月颁布了反酷刑法,但仍不断有报告说治安部队的各分支机构使用酷刑。尽管新闻和言论自由继续受到限制,但公众和媒体得以展开大规模的、基本公开的辩论。摩洛哥政府在本年度基于对言论自由的种种限制规定处罚了一些新闻工作者,很多新闻工作者进行自我审查。人口贩运问题,特别是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以及儿童劳工问题继续受到关注;不过,摩洛哥政府和公民社会越来越积极地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刚果民主共和国45年多以来首次举行民主选举,选出了总统和议会,并结束了内战后持续了三年的过渡时期。一部新宪法开始生效。但刚果的人权状况依然恶劣。刚果东部地区的冲突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政府控制该地区的能力薄弱,武装团伙继续犯下严重的侵权罪行。此外,刚果各地的政府治安部队也犯下了严重的侵权罪行并逍遥法外。

海地公民在2006年三次前往投票站投票,显示出实现民主的决心。海地有350多万名公民登记参加投票,在2月举行的首轮总统和议会选举中,登记选民的投票率估计超过了70%,令人赞叹。在相对平稳且没有发生暴力事件的选举进程结束后,勒内∙普雷瓦尔(Rene Preva)当选为总统,同时产生了129名议员。12月,海地举行了10年来的首次市政选举。然而,要全面恢复法治仍有许多工作有待完成,其中包括彻底整治海地毫无效力的司法体制,并持续进行重新培训和审核海地国民警察(Haitian National Police)的工作。

乌克兰在橙色革命(Orange Revolution)后人权状况显著好转,并继续得到改善。2006年3月举行的议会选举是乌克兰独立15年来最自由的一次选举。该国继续在新闻自由、结社自由和建设公民社会方面取得进展。尽管取得了上述进展,一系列严重问题仍然存在,其中包括政府各个分支中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

乌兹别克斯坦的人权状况在2005年产生民选政府后得到显著改善,2006年为期一周的大规模和平抗议活动促使一部经修订的宪法迅速得到通过,这部宪法为真正实行分权制衡创造了条件。但乌兹别克斯坦议会于12月底通过了另一部宪法,取消了很多关键的分权制衡措施。乌兹别克斯坦还对外国资助的非政府组织进行骚扰。

尽管穆沙拉夫(Musharraf)总统公开承诺实行民主转型和"开明的温和"路线,但巴基斯坦的人权记录依然不佳。迁移、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继续受到限制。地方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失踪的事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在内部局势动荡不安并发生暴乱的省份。安全部队继续采取法外杀人的手段。任意逮捕并实施酷刑的行为仍然普遍存在。整个政府和警察部队系统的腐败现象无所不在。不过,具有积极意义的是,《保护妇女法案》(Women's Protection Bill)于12月在国民大会获得通过并由穆沙拉夫总统签署生效,导致30年来巴基斯坦政府第一次成功地取缔有损妇女权益的法规。这项立法修订了1979年《惩戒令》(Hudood Ordinance)中有关强奸和通奸的条款,在处理强奸行为时以巴基斯坦刑法为依据,而不再以巴基斯坦伊斯兰教法(Sharia)为依据。这项立法还废除了要求被强奸者必须在四名男性证人出面作证的情况下才能提出指控的规定。

虽然埃及在2005年举行了有史以来的首次多党总统选举,但2006年公众要求加强民主化和问责制的呼声有时引起政府的强烈反应。前总统候选人艾曼∙努尔(Ayman Nour)继续被监禁,引起人们对埃及政治改革与民主道路的严重忧虑。政府逮捕并拘押了数百名与被取缔但得到宽容的穆斯林兄弟会(Muslim Brotherhood)有联系的活动人士,拘押时间通常持续几个星期,使从2005年开始的这种趋势得到延续。2月,两名高级法官因公开要求司法独立而被质询。埃及警察逮捕并拘押了500多名参加支持司法独立示威的活动人士。此外,还发生了多起有案可查的当局施行酷刑的事件。政府还逮捕、拘押和虐待多名因特网的博客发稿人。

在哈萨克斯坦,政府强加繁琐的登记程序,阻碍或拒绝政党登记,以此限制政治反对派发挥功能。由于亲政府的各政党合并,纳扎尔巴耶夫(Nazarbayev)总统所属的祖国党(Otan Party)稳固的主导地位得到巩固,人们表达不同观点和提倡改革的政治空间却更形狭窄。政府采取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和限制集会自由的手段骚扰政治反对派,通过限制新闻出版自由的法律,并骚扰非政府组织。

俄国行政部门继续加强中央集权,包括修改选举法和通过有关政党的新立法,给予政府广泛的权力对政党进行控制、调查、限制乃至取缔。再加上顺从的国家杜马、执法的腐败和选择性、对司法部门施加的政治压力及对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的限制等现象,种种趋势都使政府的问责制进一步被腐蚀。在车臣和北高加索其他地区,严重侵犯人权的行径继续存在,包括联邦和车臣共和国安全部队非法杀戮和虐待平民的行径。反政府武装人员在该地区制造了恐怖爆炸和出于政治动机的人员失踪事件。在越来越多的案例中,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都要求俄国对这些侵犯人权事件负责。

在委内瑞拉,查韦斯(Chavez)政府继续加强行政部门的权力。政府继续骚扰反对派和非政府组织,削弱司法的独立性。国际观察人员认为12月的总统大选大体上是自由、公平的。查韦斯总统赢得63%的选票得以连任。他在就职演说中要求由他的政党控制全部席位的国民议会赋予他通过行政法令实行统治的权力。

在斐济和泰国,军方推翻了民选政府。

第二个严峻的现实是:国内和/或跨境冲突造成的不安全形势可能威胁和阻碍人权和民主政府的进展。

尽管伊拉克政府继续致力于促进民族和解和重建工作,坚持选举方针和建立法治,但2006年日益加剧的宗派暴力和恐怖行径严重削弱了人权和民主的进展。虽然伊拉克宪法和法律为保护人权提供了有力的框架,但人权从两个不同的方面遭到武装组织的破坏:一方面是公开宣称与政府为敌的"基地"组织恐怖主义分子、不甘心失败的阿拉伯复兴党残余分子和从事游击战的叛乱分子;另一方面是实施酷刑和从事其他侵权活动的什叶派民兵组织成员和名义上站在政府一边的个别政府部门的安全部队。

自塔利班于2001年垮台以来,阿富汗在人权领域取得重大进展,但其人权记录依然很差。这主要是因为中央机构的软弱和反叛活动造成的伤亡:塔利班、"基地"组织和其他极端组织加紧攻击政府官员、安全部队、非政府组织和其他援助人员及手无寸铁的平民。年内的自杀性爆炸事件和对学校师生的袭击均大幅增加。继续有关于任意逮捕和拘押、法外杀人、酷刑和监狱条件恶劣的报告。卡尔扎伊总统于12月发起过渡时期司法行动计划(Transitional Justice Action Plan),要求解决以往侵犯人权的问题和提高司法系统的体制功能。

在2005年前总理哈菲克∙哈里里(Rafiq Hariri)遭暗杀及此后叙利亚结束近30年的占领进行撤军后,黎巴嫩在改革道路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但自2006年7-8月发生真主党和以色列的冲突事件以来,这方面的进展受到阻碍。冲突爆发前,黎巴嫩政府已开始扫除阻止组织政治社团和党派的很多障碍。在真主党从黎巴嫩领土越境进入以色列绑架并杀害多名以色列士兵后,以色列军队作出了进入黎巴嫩领土的反应。这场冲突以联合国斡旋的全面停止敌对行动而告终。尽管敌对行动已经停止,同时在黎巴嫩南部地区部署了黎巴嫩军队和联合国临时部队(UN Interim Forces),黎巴嫩民兵组织和真主党在黎巴嫩部分地区依然保持相当大的影响。

在东帝汶,国防军与各种持不同政见的军队、警察部队和平民力量之间的一系列严重冲突导致首都到处发生暴民和帮派暴力活动。应东帝汶政府的请求,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和葡萄牙的军队承担了保障首都安全的责任。8月25日,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UN Integrated Mission for East Timor)接管了维持治安的责任。这场国内冲突造成约15万人流离失所,占全国人口15%以上。

第三,尽管世界各个地区在人权和民主原则方面有所收获,但是大多数人仍然生活在恐惧之中,并仍然向往自由。

那些权力集中在不受问责的统治者手中的国家──无论是极权国家还是独裁国家──继续是世界上最恶劣的蓄意践踏人权者。

2006年,北韩仍然是全世界最孤立和最具压制性的政权之一。北韩政权控制着公民生活的几乎各个方面,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限制迁移自由和劳工权利。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但是真正的宗教自由并不存在。估计包括政治犯在内的15万到20万人被关押在拘留营,很多囚犯死于酷刑、饥饿、疾病和严酷的环境。

缅甸军政府为维持铁腕统治,大量采取处决、强奸、酷刑、任意关押和强迫整个村庄──特别是少数民族村庄──迁移等手段。囚犯和被关押者遭到虐待,关押条件恶劣并危害生命健康。监视、骚扰和监禁政治人士的活动继续进行;诺贝尔奖得主,反对派领导人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继续遭到单独软禁,还有1100名政治犯在监狱中遭受折磨。强迫性劳动、人口贩运、征用儿童兵和宗教歧视仍普遍存在。缅甸政府再次召开有名无实的国民大会,指定会议代表并禁止展开自由辩论。被吹嘘为"民主路线图"的一部分的国民大会的目的是废除1990年的选举结果并通过一部对现政权有利的新宪法。现政权残酷和破坏性的暴虐统治还造成难民外流、传染病蔓延以及毒品与人口被贩运到邻国。

伊朗政府公然践踏言论和集会自由,加强镇压持不同政见人士、新闻记者和改革派人士。其采取的镇压手段包括任意逮捕和关押、施行酷刑、(致使)人员失踪、过度使用武力和不给予公正的公开审判。政府继续关押和虐待伊朗巴哈伊教(Baha'i)和其他少数派宗教(成员)并主持召开了一次广泛遭到谴责的大会,否认发生过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在12月15日的伊朗专家会议(Assembly of Experts)选举之前,申请参选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其中包括所有的女性候选人──被取消了资格,造成很多席位无人竞争。参加全国范围市政选举的数百名候选人也被取消了资格。2006年,伊朗政府继续无视国内和国际要求建立负责任的政府的呼声,却支持叙利亚和黎巴嫩的恐怖主义运动,并煽动消灭联合国的一个成员国。

在津巴布韦,穆加贝政府继续全面侵犯人权。官员腐败而不受惩罚的情况普遍存在。2002年的《政府机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和《公共秩序与安全法》((Public Order and Security Act)继续有效,严重地限制了公民自由。在2006年议会补缺选举和农村地区委员会选举中,政府操纵选举进程,剥夺了选民的权利,造成选举偏向执政党候选人。执政党的统治地位导致在没有经过广泛协商的情况下就能对宪法进行修改。安全部队骚扰、殴打和任意逮捕批评人士和反对派支持者。农场骚乱和查抄财产的活动继续发生,有时是暴力性的。在2005年的"恢复秩序行动"(Operation Restore Order)期间致使70万人流离失所的强迫性拆迁仍在有所减小的规模上继续。政府干涉人道救援组织提供援助的工作。12月,穆加贝和忠实于他的人提出将总统选举推迟至2010年的方案,从而将他的任期延长两年。

在古巴,因菲德尔∙卡斯特罗(Fidel Castro)生病而暂时由劳尔∙卡斯特罗(Raul Castro)领导的政府继续侵犯其公民的几乎所有权利,包括和平更换政府或对革命和政府领导人提出批评的基本权利。2006年,政府对持不同政见者和其他被视为对政府构成威胁的公民的骚扰进一步升级,往往利用包括谩骂和人身攻击在内的被称为"否定行动"的暴民行径。殴打和虐待被关押者及囚犯的行径不受惩罚。虽然这一年里出现了象征性地释放犯人的情况,但是到年底至少有283名政治犯仍被监禁和关押,其中包括在2003年3月的镇压行动中被监禁的75名民主和维权人士中的59人。

2006年,中国政府的人权记录在某些方面进一步恶化。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涉及监督、骚扰、拘留和监禁政治和宗教维权人士、新闻记者和作家以及依法谋求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辩护律师等引入注目的案件。他们中有些人的亲属也遭到骚扰和拘押。要求纠正不公正做法的群众游行和抗议活动继续大量发生,在有些情况下遭到暴力镇压。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包括因特网在内的媒体以及法庭和法官施加新的控制。对未注册的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特别是对维吾尔族和藏族──的镇压仍然令人严重关切。

在白俄罗斯,卢卡申科(Lukashenko)政府继续并加强实行压制性政策。三月份举行的总统选举舞弊严重。在随后对公众抗议选举结果的示威活动实行镇压期间,可能有多达1000人被捕并有很多人被判处短期徒刑。很多维权人士和包括在总统选举中挑战卢卡申科的科祖林(Aleksander Kozulin)在内的反对派成员被判处从2年到5年半不等的徒刑。

厄立特里亚政府继续是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压制民众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2006年的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政府安全部队法外杀人;有可信报告说,安全部队当场枪毙试图越境进入埃塞俄比亚的人。政府加强了逮捕逃避国民军役者及其亲属的运动,并且有可信报告表明,被捕的人中有些人遭受酷刑。如在2005年一样,尽管非洲之角(Horn of Africa)出现严重干旱,政府仍下令要几个国际人道救援非政府组织离开厄立特里亚。宗教自由继续受到严重限制。

第四个严峻的现实是,随着世界各地大力促进个人和政治自由的要求日益高涨,这种要求受到了那些将政治和社会变革视为威胁的人的越来越强烈的抵制。

人权捍卫者和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国家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今天的世界上,各国面临的问题太复杂了,就是那些最强大的国家也难以独自处理。公民社会的贡献和思想及信息的自由传播对应对一系列国内国际挑战至关重要。限制非政府组织的政治空间和公开辩论只会限制社会自身的发展。。

2006年,在全球各个地区,一些政府对有关个人和政治自由的日益增长的要求采取的应对措施,不是接受他们对人民的义务,而是镇压非政府组织和包括因特网在内的独立媒体等倡导人权和揭露侵权行径的团体。令人不安的是,一些国家通过了或有选择地施行对非政府组织和新闻记者不利的法律和法规。非政府组织和新闻记者还受到往往由身份不明的袭击者发起的未经法律准许的攻击。例如:

在俄国,一项针对非政府组织的新法律于2006年4月开始生效,对非政府组织实行更加严格的登记规定,对组织结构实行严格监督,对项目计划和活动实行广泛和繁褥的报告规定,并授权联邦登记署(Federal Registration Service)拒绝登记或根据模糊和主观的标准关闭任何一个组织。由于政府施加的压力和限制,自由表达观点的权利和媒体的独立性削弱。10月,身份不明者谋杀了捍卫人权并以撰文批评车臣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而知名的新闻记者波利特科夫卡娅(Anna Politkovskaya)。政府通过对所有国家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以及大部分有影响力的地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所有权的控制,限制人们获得被认为敏感的信息。

在白俄罗斯,税务稽查和有关非政府组织登记的规定纷杂繁琐,使公民社会组织难以运行,同时独立媒体成员继续受到袭击。11月,民主活动人士德米特里∙达什克维奇(Dmitriy Dashkevich)因经营未经登记的非政府组织被判处18个月监禁。

哈萨克斯坦政府在反对党"光明道路"(True Ak Zhol)共同主席萨尔森拜尤利(Sarsenbaiuly)遇害后同意该党登记,但限制性地解释宪法第五条,禁止外国资助的、超派别的政党培训活动,并宣称提供信息相当于资助政党。7月,纳扎尔巴耶夫(Nazarbayev)总统签署限制性的媒体问题修正案。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负责媒体自由事务的代表认为这是倒退行为。政府继续利用限制性的诽谤法对媒体机构、新闻记者和批评人士征收罚款,定罪和下达禁令。4月,一被禁媒体机构的成员遭到毒打。

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在土库曼斯坦受到严厉限制,政府力图控制所有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全国各地可收看来自境外的卫星电视,但政府控制了所有的国内媒体,国内新闻记者禁止与外国人进行任何接触,除非得到特殊批准。政府拥有的土库曼电讯公司(Turkmen Telecom)提供非常有限的因特网服务;2002年9月以来,首都地区不再允许建立新的账户。8月,政府逮捕了新闻记者奥古萨帕∙米勒多瓦(Ogulspapar Myradova)、安纳库尔班∙阿曼克利谢夫(Annakurban Amanklichev)和萨帕尔杜迪∙哈吉耶夫(Sapardurdy Hajiyev),指控他们拥有武器,在草率地进行不公开审判后判三人6至7年徒刑不等。9月,自由欧洲电台/自由电台记者米勒多瓦很可疑地死在狱中。非政府组织的报告说,米勒多瓦及其两位同事在夏天被监禁期间受到刑讯逼供,要他们承认拥有武器。12月21日,总统萨帕尔穆拉特∙尼亚佐夫(Saparmurat Niyazov)去世。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试图控制大部分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以违反法律为由查封了200多个公民社会组织,其中包括在该国开展活动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独立新闻记者和人权活动人士继续受到迫害。

叙利亚政府严厉控制信息的传播,严禁批评政府和讨论教派问题,包括宗教和少数民族权利问题。一些人因发表违反这些限制的个人言论受到拘押和殴打。例如,新闻记者阿德尔∙马赫福兹(Adel Mahfouz)在描绘先知穆罕默德形象的漫画引发争议后,呼吁不同宗教间进行对话,他因此于2月遭到逮捕。政府利用其新闻出版法、刑法及紧急状态法监控因特网的使用,还限制电子媒体。国内人权活动人士也受到骚扰,例如受到经常性的密切监控,在争取出国参加研讨班和会议时受到旅行限制等。

伊朗的新闻自由已降到前所未有的低水平,政府查封了独立报纸《资讯报》(Shargh)和《伊朗报》(Iran),封锁因特网新闻网站,包括《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和BBC波斯文网站,并监禁新闻记者和博客发稿人。 当局还以禁止出国作为对付新闻记者的手段。

在布隆迪,政府逮捕、拘押和恐吓新闻记者及人权活动人士的事件增多。很多人被警方逮捕和拘押,其中有该国倡导反腐败的主要非政府组织的主席,被拘押达数月之久。据报道,一位省长称该国倡导人权的主要非政府组织,布隆迪人权联盟(League Iteka)为和平的敌人;11月,一名政府官员宣布,已在该国登记的32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可能被驱逐出境,原因是未向该国政府递交规定的年度报告。

在卢旺达,公民社会所处的环境限制其发挥功能。法律规定国内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必须每年登记并向政府提供有关其活动的报告。据报道,当局规定一些非政府组织在为某些项目寻求国际捐款前需得到政府的批准。除此之外,所有的非政府组织需加入一个对有关活动进行管理的联合机构。

委内瑞拉政府继续骚扰和恐吓公民社会组织,首当其冲的是监督选举的非政府组织"结盟"(Sumate)的领导人。该组织的领导人被指控接受外国赠款并按阴谋罪和叛国罪受审一事已被无限期推延,但他们继续受到威胁。年底,国民议会审议一项法律草案,该法如果得到实施,将增加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财务控制,并将限制非政府组织从事促进人权和民主的工作。有关侮辱公共官员可判监禁的刑法修正案以及暴力袭击新闻记者的事件均加剧了自我审查的压力。政府加强对独立和反对派新闻媒体的骚扰。12月,总统查韦斯宣布,政府将不再延期该国历史最悠久的商业电视网,加拉加斯电台电视(Radio Caracas Television)的广播执照。政府指控该电视网的拥有者为"政变机器"并背离了公众的信任。

在中国,国内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继续面临更多的审查和限制。到2006年底,"记者无国界"组织(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的报告说,31名新闻记者和52名因特网作者遭到监禁。虽然政府鼓励使用因特网,但政府仍采取措施监控因特网的使用,对内容加以控制,对信息实行限制,并惩罚违反规定的人员。政府实施更为严厉的网站登记制度,加强官方对网上内容的控制并扩大对网上非法内容的界定。政府一贯封锁被其视为有争议性的网站,有报道说当局开始利用更先进的技术,有选择地封锁具体内容而非整个网站。

越南继续对因特网进行监控和限制,封锁国际人权和新闻网站。法律允许公民对政府效率低下和腐败现像公开表示不满,但政府继续禁止新闻媒体撰写文章置疑共产党的作用,倡导多元化与多党民主,或者对人权政策提出疑问。政府禁止通过独立的服务供应商直接使用因特网,要求网吧业主提供顾客的个人信息及其查阅的网站。政府释放了几位著名的政治和宗教议异人士,其中包括范洪森博士(Pham Hong Son),他因翻译有关人权的文章并在因特网上传播而被监禁。

种族灭绝构成最严峻的现实。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诞生至今已近60年,人权宣言反映了人类良知对犹太人遭到大屠杀的暴行和第二次世界大战造成的大劫难表达的义愤,然而种族灭绝行为仍在苏丹达尔富尔地区肆虐。

2005年1月达成的《全面和平协议》结束了苏丹南北方长达22年的内战,同年并成立了统一政府,但是苏丹的种族冲突仍在继续,达尔富尔地区的局势最为残酷。苏丹政府及政府支持的贾贾威德(janjaweed)民兵组织应对达尔富尔的种族灭绝行径负责,参与冲突的所有各方都有严重的侵权行为,如大规模杀害平民,以强暴为战争武器,一贯实施酷刑、抢劫以及招募儿童兵。到2006年底,达尔富尔冲突已导致至少20万平民丧生,200万人因战争流离失所。23.4万难民逃亡到邻国乍得。在乍得和中非共和国与苏丹接壤的边界地区出现残暴的种族冲突。

苏丹政府尽管表示支持"亚的斯亚贝巴(Addis Ababa)框架",但公开拒绝国际部队进驻达尔富尔,并于2006年下半年重新发起军事攻势。安全局势的恶化迫使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人道主义组织减少或中止活动。

保卫人权卫士

要实现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伟大诺言,那么国际社会──尤其是世界上各民主国家──就不能认可今天严峻的现实不会改变的观点。事实上,正是现实促使我们与那些为人类尊严和政治改革而努力的人士结成联盟。

在2006年,民主国家政府对人权卫士的无畏行为给予了高度重视:

联合国大会于2006年通过的针对具体国家的决议强调有必要保护伊朗、白俄罗斯、北韩和缅甸的人权卫士。

以布什总统2004年向联大提出的设想为基础、并于2005年成立的联合国民主基金(UN Democracy Fund)已顺利完成第一年度的工作。基金董事会同意资助从100多个国家提出的1,300多项申请中选出的125个项目,赠款总额达3,500多万美元,主要用于支持赞同民主的公民社会组织。

在地区一级,美洲国家组织(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OAS)在2006年6月召开的全会上通过了《圣多明各宣言》(Declaration of Santo Domingo)。这是该地区国家作出的一项开创性多边承诺,旨在"确保人人享有言论自由,其中包括通过因特网等各种形式的大众媒体参与不受检查的政治辩论和自由地交流思想。"美洲各国的外交部长们还宣布,他们决心制定和鼓励与上述承诺相关的战略和最佳做法。

美洲国家组织所属美洲人权委员会所设立的支持人权卫士的人权小组(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Unit for Human Rights Defenders)发布了一份报告,谈到他们在某些国家面临的严重问题,强调各国政府有必要支持他们的工作。

在非洲联盟(African Union)于去年7月召开非洲各国元首大会之前,来自19个国家的公民社会组织在冈比亚班珠尔(Banjul)集会,为出席峰会的领导人制订各项建议,其内容涉及:在检查各国履行条约义务状况的非洲同级评议机制中公民社会所起的作用;改善公民社会获取信息的方法;防止带有歧视的公民身份法等。这些建议在峰会上获得采纳。

在大中东和北非地区,"未来论坛"(Forum for the Future)会议的召开使政府官员、该地区的公民社会代表以及8国集团(G-8)的伙伴们聚集于约旦的死海(Dead Sea)。作为该地区16个国家数百个组织的代表,近50名公民社会的领袖参与了法治、透明度、加强妇女与青年权能、公民社会组织的法律环境等问题的讨论。他们还讨论了如何根据建议用建立机制的方式来加强改革。虽然最艰难的工作还在后面(采纳和实施公民社会提出的建议),但"未来论坛"有助于开创过去不存在的成立公民社会组织并与该地区政府互动的政治空间。

为纪念2006年12月的国际人权日(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赖斯国务卿就美国支持人权和民主卫士的工作提出两项重要的行动方案:

她宣布设立一项将由美国国务院管理的"人权卫士基金"(Human Rights Defenders Fund)。它将迅速地分发小额资助,以帮助因遭受政府压制而面临特别需要的人权卫士。这笔资金可用于支付法律辩护费、医疗费用或维权人士家属的紧迫需要。

赖斯国务卿还发布了关于政府如何对待非政府组织的十项指导原则(http://www.state.gov/g/drl/rls/77771.htm)。这些核心原则将指导美国如何对待非政府组织,同时我们还将依据这些原则来评估其他政府的行动。这些原则旨在对阐述有关人权卫士问题的篇幅更长、内容更具体的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文件加以补充,为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公民社会团体和新闻记者提供简便的参考信息,从而有助于在全世界为遭受压制的非政府组织寻求支持。

民主国家对维权人士和公民社会组织的工作予以支援之日,即是我们帮助世界各国人民大众争取自由的命运之时。我们正在通过这样的行动推动建立一个对所有的人更安全、更美好的世界。

我们必须保卫这些卫士,因为他们是和平、民主变革的使者。

(导言部分完)

余世存:笑谈精英衰败

● 余世存

很高兴跟你们分享这么一个节日。我这个人最没有口才,不会讲话,状态也不好,大军约了几次都推了。事情总是有偶然性,这次大军打电话,我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来这儿献丑。题目是临时想到的,或者说是我明年想做的事。因为一个月内我已经讲了两次了,一次是关于中国的知识状况,一次是关于社会的转型。我这次不想重复,就只好把明年的想法拿到今年来说了。这对我是个很大的挑战。因为我过去的言路、思路跟今天想表达的内容有很大的距离。我今天想谈的其实是我们时代的喜剧,但这个问题更大,所以换了一个说法儿。当然,任何界定我都不会说得太周密,为了不至于太离题,我写了一个讲稿。在我辞不达意的时候,希望你们能原谅。我希望在我的表达跟你们的精神能力之间构筑一种积极的关系,这样我们能分享汉语的某种可能性。我写诗,算是一个诗人,喜欢感怀,今天来到这里,看到你们来到这里,我想到的只是宋人的一句词:有情风万里卷潮来。

关于精英衰败问题。我想在座的每个人都可以举出例子、现象来。因为精英们整天都在我们眼前晃着,我们每个人都熟悉他们,他们的言谈举止、音容笑貌、成功光环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参照系。他们跟我们构成了两个世界。自从邓小平先生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跟他们的世界就越来越远了。假若说我们的世界是"有待救济有待解放"的世界,我们面临的是生活机遇的问题,我们面临的是有没有饭吃,有没有房子住的问题,我们关心的是减少或消灭剥削、不平等和压迫;精英的世界是"选择的、生活的"世界,他们面临的是琢磨如何生活、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问题,比如说,春节是到澳洲过还是到泰国过?追寻人生意义时是选择变性还是选择变脸?在行政力量市场力量知识的力量主导了精英与平民的二元分裂后,要不要立法来维持、保证他们的万年或说百年永久?等等,都可以看出他们的世界与我们世界的分别。

那为什么我要说精英衰败呢?是我嫉妒他们吗?是我没本事去过精英们的生活吗?不是的,我跟你们中大多数人的感受一样,看到了精英世界的不义、堕落,看到精英血统衰败了。就像耶稣、孔子这些人一样,对当时所有的君王、贵族、王公大人、学者之流都失望了、绝望了,这些人意识到血统衰败后要重建道统,要回到民间田野,重温人性的丰富美好,要建立自己精神上的绝对超越性,而不是像我们的很多准精英那样,排队等着去做精英。虽然他们也失败了,他们没有建立起一个不再有精英的世界,而是一个人人都有自由和机会的社会,但他们的平民精神却传了下来。

精英世界与平民世界似乎是一个社会永恒的东西,但实际上精英有自己的命运有自己的终结。精英衰败而不终结是相当可怕的。我今天也是非常遗憾地发现,我们的社会正处于这一时期。我们社会的精英异质同构,就像这次有人看了《无极》后,觉得错怪了张艺谋一样,我发现陈凯歌其实等于张艺谋等于吴敬连张维迎等于甘阳蒋庆等于中国的房地产商人等于中国的部委比如中宣部。

其实,精英血统衰败不是我先提的。每一个文明在遇到危机或挑战时,首先考验的就是该文明共同体的精英集团,历史或命运之手的推动甚至要让精英们扮演既优秀而又高尚的角色,他们充满理想主义、进取精神、悲剧意识,致力于重建自己的文明。我们看英国革命、法国革命、美国革命,他们社会的精英们都很不了起,德国、日本这些后发国家的精英集团,其作为也足以称道,日本人甚至提出过变种图存的说法儿。我们也有过不错的精英团队,比如五四前后的一两代人,但他们的努力没有大得把我们的文明带入到一个好的制度中去,而且他们的风采已经是陈年的隔世的皇历了。

关于我们的精英衰败话题,我能想到的有钱玄同先生的名言,遗憾的是我的《非常道》没有收录这句名言。钱先生在文明危机面前对中国人恨铁不成钢,他说,人到四十该砍头,意思是中国人过了四十岁就虚无了、保守了、反动了、堕落了。我觉得钱先生的话在今天也未过时,虽然我离四十也只有几年的时间了,我也很快要被自己或社会PASS了。

精英衰败还往前推,我们可以推到程朱理学那里,推到秦皇汉武那里,但我们今天没有必要把账算得太清楚了,我们只谈现代史。为什么上个世纪下半叶我们民族精英的人格成就总体上不如上半世纪的人?为什么一代不如一代?我们常说五四一代人,那些青年男女,也就是我们曾祖父曾祖母们,要比我们更开放,活得更有精气神,那为什么孙女重孙们还不如爷爷一代?随着赵紫阳赵老、费孝通费老、启功启功老、巴金巴老、刘宾雁刘老等等大佬在今年的去世,精英队伍可以说更为萎琐不堪了。

我在一些文章里谈过这类话题,我的意思是说,五四新文化运动一代人的出身很好,有一种富家子的从容大气;80年代参与启蒙热的一代人出身就贫寒得多,他们没有富家子那种天然的根性或说从容,他们之成为精英他们之富有是邓小平让他们富贵的,他们的名利心重,一不小心就要露出他的暴发嘴脸。所以从80年代到现在,精英们的言行越来越往后退,从激进趋向保守,从保守趋向反动专制。顺便一说,蒋庆等人代表的不是文化保守主义思潮而是文化专制主义,今天的文化保守主义是以谢泳、傅国涌等人为代表的,可惜的是今天已经没有了文化激进主义的代言人。

说到文化激进主义,我又想做一次检讨。我在五年前《关于九十年代的汉语思想》中不仅对精英们进行赞扬,而且做出了今天看来已经失败了的预言。在文章中我说80年代的中国人是以人道主义消解极权主义,90年代的中国人是以自由主义消解专制主义,新的千年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将会是以个性主义消解集体伦理的十年。但这个十年已经过了五年,我们社会里没有出现人文主义思潮,没有出现浪漫主义的狂飙突进的个性运动,反而越来多的精英挤进体制里面,依附体制,并日益消灭思想,兼并真正的精神个性和独立人格。我们社会里没有几个人可以称得上是个体意义上的精英。这次国际作家协会的中国分舵给吴思颁发自由写作奖,我写的颁奖词就提到吴思是少有的个人写作。中国人的宿命在于他的人格一直受到持久的挑战。这种宿命甚至能把那些最具有个人性的作家学者收编进体制,征用为政教合一的党文化或体制文化的装饰品,比如巴金先生、费孝通先生、冯友兰先生这些人都是。

有人说精英的生活是他个人的选择,你何苦要作践他们?这话不对,我没有作践他们,是他们自己犯贱,有他们自己的言行为证。我只是描述他们、观察他们、搜集他们。我自己也不免被别人当作精英,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更重要的,精英的世界跟我们的世界紧密相关。他们跟我们本应该是相互督促相互激励相互生成的关系,而不是相互歧视相互损害的关系。但事实上,我们的精英衰败已经使我们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因为他们能够决定我们或说几代人的生活质量。比如90年代初乡镇企业三分天下有其一的时候,邓小平先生都称赞农民办工厂的价值,但精英们发明了一句话: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并且论证这是中国农民伟大的制度创新,这就使得90年代的中国城市化进程大大落后于社会发展,大大落后于民众的现代精神意识的培育成熟过程,很多农民失去了国家制度安排下有序地成为市民的机会,他们的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准自然也大打折扣。这样的例子非常多。一句话,我们在精英们的掌握之中。所以说,观察精英,不仅有趣,而且意义是极为重大的。

我观察到的精英衰败有哪些表现呢?我个人的眼光有限,总结了一些,诸位可以帮我补充。

首先,精英衰败的表现在于他有了认知障碍。这跟一般人不一样,一般人是先有认知障碍,在生活学习中不断地克服认知障碍。精英们相反,当他初怀理想的时候,当他还很纯真的时候,他是没有认知障碍的。不幸的是,认知障碍是精英衰败最重要的标志,它分两类:自我认知障碍,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了。用一句俗话,他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自己是一人物了。我们克服自我认知障碍的办法是让自己去照照镜子,但衰败的精英们从来不这么想,他们不认为自己在情感、认知、人伦等问题上有局限,反而认为自己很聪明,很了不起。比如杨振宁教授说上帝的礼物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早已被上帝抛弃了,他本能地要到没有上帝的中国来表演。比如萨达姆、金正日这些精英不认为自己是独裁者,反而认为自己是人中龙凤。就是说,我们用汉语来骂杨振宁,骂金正日已经没有意义。

认知障碍还有一类表现,就是常识感的丧失。精英最初是有做人的常识的,但在血统衰败的时候,他就失掉了平常心。我们中国人常说他们是人阔变脸、小康即堕。今天,先富起来了的精英们开始全面建设小康,但他们堕落而不自知,反而以为自己升上天了,以为杨利伟就是他们的象征和代表了。比如有人闭着眼睛说要为万世开太平,比如朱成虎说西安以东的中国可以放弃,比如蒋庆说要征儒家遗产使用税。这种常识感的丧失是可笑的,我就遇到过不少失去常识感的人。我编《战略与管理》时,就遇到自由派的大学者问我,我们的生活是很专制,但这几年经济发展是很好啊。当我解释一番时他们就会叹一口气,唉,只要经济上好就可以了。还有人说,胡锦涛不错,清正、廉明,是当代的好人,相信他是没错的。我后来一想起这些朋友,就想到动物庄园里的那头驴,当他想不通问题时,就会说,拿破仑同志是对的,听他的没错。

常识感丧失后,取而代之的就是精英优越性或荣誉感,是精英们自以为是的高峰体验,高峰体验是借王小波的话,跟宗教团体讲究的上层次修行不太一样。比如有的精英就不仅鼓动打台湾,还要打美国日本,有的精英无所事事就要去攀珠穆朗玛峰。这种精英心态扭曲后衰败后近乎弱智。他们的言谈举止充满了做秀、炫耀,他的全部用心在于表白,他是有钱的,有权的,有知识的,他是阔过的,这种用心是一种依附的人格,一种合群的用心。他要依附到家族、朋友中,合群到资源权威一边。他表白的是,我们家才牛,我家真是牛啊,我父亲牛,我父亲的朋友们牛,我爷爷牛,我爷爷领导的中国也牛。这种弱智自然还要表现出对他人的轻蔑,这种精英心理认为天底下只有自己和自己的哥们儿可与言,只有他们几个人懂得真理,其他人不配谈论真理。比如他们算来算去真理只能秘传到很少的人,中国只有28个半布尔什维克,比如他们认为我不是纯粹的自由派,比如他们认为蒋介石先生不是百分之百的基督徒,比如他们断言某个学者是大师,某个学者是我们时代的先知。这种认知障碍导致了很多有趣或无趣的争执。比如有一个NGO去农村搞乡村建设,他们学富五车,但农民诉苦说,从他们到的那一天起,他们就不干农活儿,但他们每天要为农民们听懂的话吵来吵去。

除了认知障碍,精英衰败后的表现还在于他有交流障碍,这种交流障碍在于他不跟你形成对话的关系。他是独白的、自说自话的、他是命令的。他说话了,你听不听无所谓,你接不接受也无所谓,因为他们比你牛。比如他们说:在国际反恐的大好形势下,我们把员工家属作为义务安全员,并不是专门把免费作为福利。比如季羡林先生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比如很多精英说:20世纪是鲁迅的世纪,21世纪是胡适的世纪。比如他们说:我们就是一所人民医院……就是一所贫下中农医院,从来不用特权去索取自己身外的任何利益……我们不但没有多收钱还少收了。

在这种情况下,你想跟精英交流是难于上青天的。你不能天真地、一脸学问写道:谨以此与蒋庆先生商榷。因为他不会跟你商量。你也不能一脸愁苦、满眼热泪地乞求说:恳请、呼吁蒋庆先生收回成命。因为蒋先生不会理你。你也不能一脸愤怒、慷慨激昂地痛斥:打倒蒋庆。因为蒋先生还活着。如果我们把这几句话中的蒋庆先生换成张艺谋陈凯歌吴敬琏房地产商人,这些话也能成立,这就是一种精英衰败后的交流障碍症。

精英跟平民世界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堕落的精英认为自己看透了这个世界的把戏,他来到这个世界是捞着了,他的命好,或他聪明地得到了,完成小康式的富贵了。

精英不把平民世界当回事,他们眼里没有人。我们说过,精英世界本来可以高尚而优秀,它跟平民世界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依存关系,但血统衰败的精英可以蔑视平民、枪杀平民,对平民的乞求他们会不屑一顾,他们会说:少跟我来这一套,我见的多了。

精英如此歧视平民,在于他们把平民看得太笨,以为平民都是傻子,比如一个叫任正隆的精英说: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不知道诸位听懂了这个精英的话没有?精英们不愿正视,或者说不以为民众有创造力,比如20年前,中国最优秀的精英们在一起计划中国的现代化,他们想到要现代化,十亿人至少得人人穿一双牛皮鞋吧,结果一算账,把全国的牛都杀光了也不够中国人穿牛皮鞋,过现代化的好日子。比如92年的时候,中国的精英制订政策时,以为到2000年时,中国人的手机拥有量也就是80万部左右。精英们以为他们看管的是一群猪。今天我们的精英仍不愿承认农民有人权,不愿让他们进城,想尽办法把他们堵在城外,他们要农民自己搞农家乐,或者让农民等着,他们有空时再来帮农民搞农家乐。如果我们有一点记性,我们应该知道,20多年来,我们农民已经搞过几轮农家乐了。东南沿海地区的农民,房子都翻盖过三四次了。

精英们很少想到对民众创造力的扼杀,很少想到资源的浪费。在他们眼里,民众是背时的,倒霉的,活该的,是注定要做牺牲的。比如会写三个代表论文的精英就说: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你们知道这个精英是谁。这些精英总是想当然以为民众太笨,太劣根,太胆小,即使有了万州事件、汉源事件,他们还不相信民众的生存法则,所以又有了定州事件、太石村事件、汕尾事件。

这些堕落的精英是那么丑陋,以致他们头脑里的那一点想象力,那一点想法儿,就够别人去琢磨、去服从了。这就是唯彼作威作福,唯彼有想象力,有奇幻,有权威,比如陈凯歌就敢拍出无极这样的电影来,蒋庆就敢代儒家征税。

精英们为什么会如此堕落?我的答案是:过于长久的类人孩生存状态使得精英们的心智在进化的阶梯上不仅停滞不前,而且蜕化了,腐朽了。他们没见过世面,就像孩子一样,孩子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被赋予了生杀予夺的权力,他们还没弄清生命是怎么一回事,你怎么指望他们尊重生命;他们很早就把三字经一类的经典背得滚瓜烂熟,你怎么指望他们不卖弄聪明,怎么指望他们去寻求更高的生命智慧;他们空手套白狼抢劫了千万亿万财富,你怎么指望他们心态平常,不虚荣势利。

在座的精英不多,对我说的话,希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座的多数可能算是准精英,还没有进入衰败的序列。我可以提供的建议是,不要把我们社会的精英生活看作了不得的成功人生。不要把自己看得过于卑贱,不要把自己看成一无所有。你们从全国来到北京来,这个过程本来就是一个竞争的过程,你们来了,证明你们有足够的判断力,这里含有两个意思:一,你们不能堕落的精英面前抬不起头来;二,你们有责任有义务连接你们的来处和去处,你们有责任连接中国广大的城市和乡村。如果你们不能发动例如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现代主义思潮那样的人文主义运动,你们至少可以像西方人那样怀疑一切、重估一切价值,或者可以像现象学的方法那样进行还原,把精英们的嘴脸打回到原形。

精英们的衰败带来了很多的后果,其中最重要的后果之一是汉语的低能。我们首先在真实状态上描述不出我们的生存真相。外人想了解我们,我们是快乐还是悲哀,是自由还是不自由,外人看不出来,但我们也说不出来。你说你很痛苦,但北京上海的中国都市充满了狂欢喜庆,中国的媒体同样充满了喜庆。你把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报道出来了,但人们多在关心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快车道里如何占有一席位,不仅中国人自己,就是欧洲人、美国人也都想在这市场里占有一份额。那么这种飞扬的而又沉默的生存是怎样的,我们的汉语表达过了吗?鲁迅说:要画出这沉默的国人的魂灵来,是难的。的确是这样的。精英们都为真相莫衷一是。你说你看到了,他说你能保证你的眼睛没毛病吗?你说事实如此,他说你知道背后有阴谋吗?你说你有讲稿,他说为什么他听到是颠三倒四,不成句子的讲演呢?缺乏真相,缺乏共识。所以我曾经说,十几亿人所使用的词汇,太简单,太贫乏了;我们的精英使用汉语来往往是翻译别人的话,比如民主宪政,总是西方知识谱系里的组合,但他们一讲起自己的事来还是在关心海里面的事,就是中南海的主人性格抱负作为一类,跟宪政是两回事;我们民众完全为生活所苦,他们一有超越的想法儿时,要么想到陈胜吴广,要么想到毛泽东。2000年的时候,我们曾经作过一次统计,我们搜集一年中国创造的新词,数来数去,也就100出头,也就是说,十几亿人日常交流的话语都是陈旧的。

汉语的危机还表现在当代汉语是无主的。我们可以说,汉语曾经有主体,汉语是孔子、司马迁、李杜、鲁迅、胡适们的语言。即使不久前,汉语还是毛泽东、顾准、林昭们的语言,但现在的汉语似乎失去了主体资格,它呈现为世界文化下面一个亚文化或子文化的方言状态,它成了一种工具性语言,从中言说产生不了独立的人格和精神个性,我们想到人性的自由追求、博爱愿望、民主可能,都是由其他的语言来表达的,甚至是宗教性语言来表达的,汉语很少表现这些人类的精神意识。

如果说汉语仍有自己的追求,仍有自己的时代精神,这种时代精神可以说一直在往下走。从精英那里走向平民,70年代末中国人的精神突进之路在理论务虚会那里,80年代初则在党内改革派那里,从理论务虚会、党内改革派到知识分子,到学校,再到90年代末的网络,到大众广场,到今天的高智晟、姚立法、陈光诚、郭飞熊、王克勤等人那里。汉语一直在往下走,如果你看来精英们也在研讨网络文化、手机短信文学,你最好不要听他们的,因为他们已经不能代表已经不能表达今天中国人的精神进展。即使那种对现体制进行批判的学院文字,你也不要看,你可以看看蒋彦永先生的汉语,看一看高智晟先生的汉语,那才是明心见性的,才是硬朗的,才是男儿的,才是人类说的话。但这种下行现象还没有产生足够的精神主体。

我们的精神也就因此很可怜地站在社会断裂的各个碎片上,彼此伤害、相互歧视。在我们这个时代最敏锐的人那里,精神的要素主要停留在描绘断裂混乱的状态,超越这一状态以达到某种智慧是非常少见的,换句话说,我们的精神太贫乏了,以至于在今天,血缘、地缘、信仰团体、文字缘成了我们维系善的形式,至于能否实现正义公平和谐自然成了未知数。我就问过不少人,什么是今天的中国人生正义和社会正义?他们答不上来,顶多把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背给我听一遍。但我们生活在这里,是没有正义可言的,甚至可以说,人性之善也处于风雨飘摇中。甚至可以肯定地说,读经的倡导,信仰的倡导,都只是在这个不幸的时代维系善的一种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建立胡锦涛先生提出的和谐社会呢?我不知道诸位找到答案没有。我自己倒是从汉语的危机中看到通向和谐社会的必由道路。当然我今天说出来,可能又要像我五年前的预言一样落空。

在我看来,要实现和谐必要经过诙谐,不知诸位还记得汉语里的这个词不?诙谐是通向和谐的手段。在这方面,我们的汉语里虽然有诙谐一词,但我们实在太缺乏幽默感,太缺乏喜剧精神,太缺乏怪诞思维,太缺乏反讽意识了。甚至可以说,程朱理学之后的汉语,鲁迅、胡适之后的汉语,要寻找精神的高度,要寻找精神性的突破,诙谐是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

诙谐对于精神的解放是极为重要的,它证明并赐予我们精神的成熟,它打破了拘泥于事物常态的单调逻辑,建立了一种自由奔放、充满意外和欢乐的想象力。它是一种真正的创造性智慧。我以前不曾注意到这一点,我跟大多数人一样,过于相信真理或价值的优先性,过于相信悲剧的美感,没有想到悲剧也会把人压垮,没有想到对于无价值的人物应该也可以撕破。因为在精英衰败的时候,我们已经不能痛哭流涕,我们不能乞求,我们也不能忍受,我们唯一的权利就是喜剧。

笑是我们的权利。我们都知道一句谚语,穷人是笑着生活的。一个自主的穷人当然是笑对生活的。在我们民间有大量的笑话、小品、讽刺语言,就是一个证明。据说今天的中国人不太会笑,统计数据百分之四十以上的美国人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只有百分之九的中国觉得自己是快乐的。前不久《中国青年》的编辑问我,社会责任有快乐可言吗?似乎在一般人眼里,现在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太少了,因为大家都去追求快乐去了。但统计数据却说明中国人并不快乐。这说明相当多的穷人受了精英们的污染、侮辱和损害,所以失去了笑的能力。

我今天这么说,其实对我自己也很难的。我自己并不习惯幽默。我们太愿意遵从事物固有的经验,无能发现其超验的联系。在我们中间还缺少莎士比亚式的、拉伯雷式的、卜伽丘式的汉语人格和汉语思想。

笑不一定出于欢乐,比如它可能是对痛苦的反击。一个人存在得愈彻底、愈实际,就愈会发现更多的喜剧因素。这不是我的话,这是克尔凯郭尔的话。在我们人类已经发明创造的喜剧大超市里,已经有了诙谐、悖论、怪诞、幽默、黑色幽默、讽刺、反讽等多种产品形式。如何生产出我们自己的当代喜剧,如何让人们笑起来,这不仅是一个勇气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当我们看到好莱坞的卡通片里面,那些动物木偶们都说出了极富人性的话时,再看看我们那些道貌岸然的精英嘴里,却吐出了利维坦式的怪物语言,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笑起来呢?他们以为他们演悲剧或正剧,为什么我们不能用笑声或用我们的汉语告诉他们:我们恭逢盛世,看到了我们时代盛大的喜剧演出?

喜剧精神是一种坚定的理性主义,一种绝对的个性主义,一种实在的历史时间观念,它在汉语语境里能向我们揭示许多悲剧都无法表现的生存处境。今天的汉语,相当多的是在自说自话,自我导演作秀,它没打算和你说话;还有一类汉语充当教育、宣扬、宗教训命式的工具,或者承载民生疾苦、为民请命的容器,它的意识形态色彩过重了。汉语缺乏一幅整体性的中国风景,缺乏有关中国人生社会的总体性描述。这就需要个体精神向喜剧的高端前进,去拓展喜剧的空间,哪怕是黑色喜剧的空间,去发现幽默,哪怕是黑色幽默。我们生活中有太多的一本正经的东西,有太多的恐怖、清规戒律,有太多片面而愚蠢的严肃性,我们需要把他们撕破,找回我们固有的自由,恢复我们的趣味、爱、幽默和笑的能力。

我昨天中午见到了李杨导演,就是拍《盲井》的导演,我问他,能不能为我们拍一部真正的喜剧,李杨导演说只要有条件,他肯定会拍。结果到了晚上就见到了王小峰等人,他们今天要拍《小强历险记》,有人可能知道,王小峰是个报人,有个网名叫按摩乳,他和几个朋友自费拍电影,不是地下电影,业余电影,完全是业余人做专业事。我看到他们的拍摄道具就觉得有意思。在精英们一脸严肃的时候,我们已经在DIY,我们已经在打拚,创造我们生活所需要的一切。这就是我们汉语新生的基础。我们的悲剧已经太多,我们流过的泪水已经太多,现在需要我们找回自己人格的一种知觉,或者说我们人格上的良心。我们现在需要笑起来。只有笑,我们才能很好地度过今天,度过我们的平安夜晚。

祝诸位在中国生活平安。

2005年12月24日在北京三味书屋。


-完-

2010-09-16

朱健国:破除“法律问题政治化”思维----贺卫方论“八九事件”惨痛教训


作者:朱健国 文章来源:议报 更新时间:2008-10-29 0:22:03

进入十月,"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热潮四起,许多学者志士因而更冷静,开始总结"六四风波"二十年的惨痛教训。众多高论之中,民誉"领航法学家"、"中国改革家的法律顾问"的北大教授贺卫方,更是棋高一着,打蛇七寸,语惊四海——"八九事件"其实是一个行政诉讼的法律事件,然而却被"法律问题政治化",以"警察治国"思维暴力解决。 "六四风波"的双方,都没有通过法庭解决问题,让已有的"行政诉讼法"白白浪费了!改革开放三十年,不过是"摸起石头过旧河","警察治国"思维没变,"法律问题政治化"的症结,一如历代专制王朝,亟待化疗!

"七发"振聋发聩

进入贺卫方新浪博客的人,大都会为那帧天宇方正,棱角坚毅、目光如炬的山东汉子特写而凝神,听过贺卫方说话的人,常常会为其诚挚、浑厚、通透的男低音而快感,而领悟了贺卫方思想的独特穿透力,更会有一种水落石出的豁然开朗,滋生一种深深的悲悯——泱泱中国啊,你为什么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仍然只重政客与经济学家,而一再忽视真正的法学家呢?

如此感想,时在2008年10月3日下午三时许。其时拨通贺卫方在重庆度假讲学的一个临时电话,访谈了六十四分钟。

起初并不想聊敏感话题,只想与他泛谈"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伪现代化"问题,但卫方兄一入正题便谈到了"八九事件"。

这让我很意外。人都知道,在前年的"新西山会议"(2006年3月4日在北京西山杏林山庄,由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主持的《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贺卫方因"七发"而遭遇"左克派"联名公开举报弹劾,处境极其艰难,以至于有离开北大之说。

"七发"的确空前尖锐,振聋发聩,从中国法制存在七个方面的问题,痛陈"中国大陆整个权力架构的反宪政"——第一,权力架构严重混乱:党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党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皆不合法;第二,人大的反议会性质:人大不是一个议会,"我认为一天不开都好";第三,宪法规定的政治性权利普遍得不到实现:如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宗教自由,几个基本的权利皆实现不了;第四,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中国的司法体系的地位现在"正在稳步的下降","最近党对司法的干预不断地的强化,而不是弱化";第五,政出多门,越来越混乱:最高人民法院竟然说,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法院一律不受理——法律受理不受理什么案件,是法律规定的,但中国的法院却拒之门外,"规则混乱不堪,红头文件高于法律";……最后进而指出根本:现在中国的执政党其实是个没有执照的"法外党"——中国共产党至今没有注册登记,它行使的权力是法外权力。这是严重的违宪违法。军队当然应该国家化,希望共产党形成党内可以共存的派系。要想真正改革开放,必须尽快解决这些大是大非的问题。

想不到两年多的"弹压",非但未能让贺卫方"英雄学佛","权且犬儒","焦大悔过",反而是据理普世人权与中共党章,更加勇敢护法卫宪,以精湛的现代法学为天下改革者义务提供宪政顾问。其境界之源在何方?

生于1960年"三年自然灾害"的贺卫方,"落实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对我自思根源——"我父亲过去是军队的军医,他(一九)四七年参军的,然后'抗美援朝',六三年的时候转业到地方,后来受到一些折磨就去世了,(那是)"文革"期间,七0年,我10岁的时候。后来我就回到了(农村)老家,也就是山东烟台海边的一个村子,10岁至18岁就在家乡生活。那正是整个文革期间,(我饱经)家庭的灾难悲剧和耳闻目睹的文革非常世态。……健国兄,可能咱们都是差不多的经历,可以说,我们后来做的许多的思考,都跟这样的一种文革生活背景有密切的关联。"

鲁迅的深邃思想,与其学医大有关系,亦与其常常思念乡村润土、祥林嫂、阿Q等农民命运有关。军医父亲对贺卫方的深沉影响,"烟台海边的一个村子"苦难农民对贺卫方的痛彻启迪,一颗童稚之心让文革灾火烤得惨痛,可能是贺卫方后来能深潜宪政的潜动力?

在贺卫方看来,他固然是一个希冀一党可分多派的中共党员,但更是一个渴望宪政的中国公民,通过反思 "六四风波"、公安局长皆常委、非法判决劳教、中纪委非法、杨佳案秘密审判、三鹿毒奶等等伪现代化细节,促使执政党尽快破除"法律问题政治化"的"警察治国"思维,责无旁贷。

有耐心者,不妨听听这两万三千字的访谈录音。

其目录有——

1 "法、信、权三字治国法术"
2 "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3 "六四风波"是一个行政诉讼法律事件
4 "六四"前夕《行政诉讼法》。已经颁布了
5 中国将所有的法律问题最后都转化为政治问题
6 "居港权案"的后遗症
7 孙子和爷爷打架
8 警察治国
9 行政官员为党当替罪羊
10 "劳动教养条例"是非法条例
11 没有一个法院院长能当常委
12 与中国古代相比
13 今日中国还不如古代的低成本专制
14 袁世凯时代规定:法官不得加入任何党派
15 三十年代有一种很好的趋势
16 涉及到宪政,邓小平非常保守
17 教授给中央领导讲课需要彩排
18 中国现在开始请外国公关公司代理宣传公关
19 "外宣"杂志都可以说是死掉了
20 中国人至今还够不上运用法律的平台
21 现在如果出来《新闻法》,肯定是新闻自由取谛法
22 中国的执政党竟然是个没有执照的"非法党"
23 "杨佳案"是秘密审判
24 自己的博客就相当于我办的一份报纸
25 连窝边草也吃
26 "上访难"的症结
27 "法学教授大迁徙"夸张了
28 什么时候大陆人能够追究大陆的"陈水扁"
29 中纪委也是法外权力的运行

"法、信、权三字治国法术"

朱:卫方兄,谢谢你挤出到重庆的度假时间接受访谈。昨晚在酒店电话不顺,现在你借用这个学校电话,可能会少些干扰。

贺:健国兄!哎呀,真是抱歉!

朱:这次打搅你有两个因素:一个是,一个杂志约我采访你,需要一篇文章;另外一个,我这几年一直在做一个"伪现代化"和"共生论"的研究,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人物访谈。我所谓"伪现代化",意思说,近四、五百年,世界上的现代化大潮,不论是追求民主、自由,什么德先生、赛先生,还是追求"世俗化"、"宗教改革",其真正的宗旨实质,简明地说,就是不断提高人类的"共生度"和"共生质"。可惜这种美好的现代化追求,却往往异化为"伪现代化"——无论是"国际共运"、"中国特色",还是"发达国家",实际上都出现了打着提高"共生度"的旗帜却南辕北辙,与"高共生度"背道而驰,或以政治专制削弱"共生度",或以"环境污染"降低"共生质"——我将把这种现象概括为一种"伪现代化"。"伪现代化"病态的解救之途,我觉得在于用普及共生哲学去批判、揭露"伪现代化"。我近十年采访了很多亲历"伪现代化"的亲历者、见证人,长者有施蛰存、李锐、王元化、李普、袁庚、任仲夷、白桦等,新锐有余杰、焦国标、刘洪波等,新近又刚访了胡发云、艾未未。

今天采访你,是想请你这个"中国改革家的法律顾问"谈一个问题,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时,如何评价改革30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之进退?它和百年来甚至和几百年、几千年的中国历史相比,有些什么样的进退?其症结何在?

我们华夏从春秋战国时代起,总结出了一个千古不变的"三字治国法术",叫"法、信、权",韩非子的说法是"法、术、势",我觉得可能"法、信、权"更明白一点——一个国家要经世安邦,第一位是立法公平公正,然后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诚信,最后才是令行禁止的行政权衡之力。从这三者来看,历代都不缺少权衡之力,执政权力不小,但却总是缺位真正的法治和信用。古今执政者,再蠢再坏者,都能提出一个动人的冠冕堂皇口号以感动百姓,争取民心,可惜大都说一套做一套,言而无信,行而无法。所以我觉得古人总结出"法、信、权三字治国法术",也可能是今天改革的症结。你前年在"新西山会议"的"法外党"论,最近在博客上的那篇《司法改革的困境与路径》,实际上是对"法、信、权三字治国法术"的新阐释,新研究。兄近年一些壮举,让人常常想到民初力救共产党李大钊的杨度。

贺:啊?哈哈哈……!

"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朱:你的这种追求和你现在的这种境界,包括这种个性,与你的家庭和故乡山东,有什么样的影响关联?

贺:可能家庭是有一些影响,因为自己的家庭在文革期间蒙受了一些非常大的磨难。

朱: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贺:我父亲过去是军队的军医,他(一九)四七年参军的,参加过淮海战役和其他一些战争,然后"抗美援朝"。到一九六三年的时候转业到地方,后来受到一些折磨就去世了,(那是)"文革"期间,七0年,我10岁的时候。后来我自己就回到了老家,也就是山东烟台海边的一个村子,10岁至18岁就在家乡生活。那正是整个"文革"期间嘛,所以,本身家庭的灾难和自己耳闻目睹的"文革"期间那样的一种非常(世态),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关系,动辄被批斗的情况,看不到希望的场景。其实一直以来,我觉得,健国兄,可能咱们都是差不多的经历,可以说,我们后来做的许多的思考,都跟这样的一种文革生活背景有密切的关联。

朱:是,我父亲也因批斗死于文革干校。文革是使我发现"新中国"仍然停留在秦始皇时代的宝贵清醒剂。

贺:其实,我学法律也是比较偶然,因为当时报考的时候并没有报法律,但后来录取到了西南政法学院。

朱:哦,学法律并不是你的第一志愿!

贺:对,不是第一志愿,甚至可以说没有任何志愿。

朱:你当时连第二、第三志愿都没填?

贺:都没填,只是很偶然的一个机会录取到了这个学校。

朱:你当时报的第一志愿是什么呢?

贺:是山东师范学院。因为我头一年,七七年我参加高考,没有录取,分数很差。

朱:也许你父亲的问题仍然在影响你?我那年高考落榜,一直以为是数学成绩问题拖累,许多年后南下时拿到自己的档案,才知是父亲的"历史问题"与人际恩怨所致。好在后来县里换了新领导,否则,永远也跳不出来。

贺:我的情况没有那么复杂,只是第一年分数太低。到了第二年就一点也没有信心了,尽管分数已经过了重点线,但是还是觉得(没保障),一看重点院校的那个文科,都是特别不容易考的几个院校,所以有时候想:"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就报了一个普通院校,以重点分数线报普通院校。

朱:那时都以"田种在国务院"为稳妥。只要能跳出农村就成。好在命运让你歪打正着,你潜在的法治天赋,终于大放光彩。

"六四风波"是一个行政诉讼法律事件

贺:我觉得后来走了这条道路,给我一种(新机遇),就是你刚才讲的,它让我有一种整体性的思考,就说,我们如何去避免这个民族再出现这样一种灾难,举国疯狂的一种灾难,我总觉得它(文革灾难)是跟法律、跟法学是息息相关的。其实在上大学以后,我一直喜欢的是西方法学、西方法律史,我的专业,研究生专业是西方法律史,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就特别喜欢读一些启蒙时代的一些书啊,读一些中世纪史啊,其实过去一直偏向于做一些比较偏一点、冷一点、跟现实关联不大的一种学问。但是,八九年对我特别有关系,八九年的事件让我有一种特别强烈的震撼。

朱:八九年"六四风波"时你还在中国政法大学?你九五年才到的北大?

贺:对。不过实际上,我当时下海了一段时间,但是我还住在政法大学。

朱:当时是停薪留职离开学校?

贺:对,停职离开学校,然后到中国轻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一个什么经贸部的八大"金钢"之一吧,到那个公司,实际上我还住在政法大学。所以白天参加公司里面的游行,晚上参加政法大学的什么"青年教师敢死队"啊。"八九年的事件"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一个法律事件。

朱:这是二十年来回顾"六四风波"一个新视角——"六四风波"不是"政治动乱"而是一个行政诉讼的法律事件!它是应当让被告(政府)和原告(学生)双方通过法庭解决的事件,然而却最终以枪炮坦克来解决。"六四风波"悲剧性的根本在此?有法院有法律而不用,"中国特色"的最大悲哀!

贺:当然,它是更宽泛的法律事件。为什么有些国家当民众有不满的时候,它会用一种法律的途径加以解决——游行示威在西方民主国家都会有,但是大量的对政府的不满是通过法院,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化解掉的。如果没有这个途径的话,那很可怕,那肯定会起义或者通过其他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像法国大革命的情况,就是法院没有办法去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冤仇积累下去,最后的结果就是以暴易暴。

朱:官逼民反,"逼上梁山",中国历代农民造反,皆因不能以司法的途径来化解民怨。

贺:我觉得"八九年的事件"大概也是民众对政府有一些看法,有一些很强烈的意见,希望能够惩治贪官、惩治腐败,当时大家政见也没有太多,只不过有一种感觉。然后当社会(异议)矛盾到了比较激烈的时候,出现一个问题,在多大程度上一个政府可以跟人民对话?而不是说拔刀相向,用枪、用炮、用坦克去对付自己国家的人民。

朱:当时本可以先通过媒体让民众与政府对话,再通过法庭调解或判决,化解种种矛盾,然而,我们的执政者既不通过新闻自由,又无视法律与法院,结果只能如历代专制者一样弹压。

贺:(这说明)我们需要建立一种良好的宪政的机制、法治的机制去解决这样的一种冲突或者矛盾。到1990年,实际上在1989年的后期,我自己阅读和研究的主要领域就偏向于中国问题了。我开始研究,为什么我们法院不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人民为什么不信赖司法?轻则大家去上访,重则可能就会以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朱:中国民众不相信司法公正,政府更不相信司法公正能解决社会冲突,形成恶性循环,官民皆遗弃司法。

贺:一转眼将近20年的时间过去了,我觉得自己一直在这条路上走,所以你说的《南方周末》的那篇文章,确实是我对于现在的司法改革出现的这种倒退状况,表达的一种忧愤情绪。

朱:你那篇文章说得非常中肯到位。一针见血,可惜被删成了"洁本",政府总是想"双规"所有的思想者。

贺:他们(《南方周末》)说,哎呀!目前能够发出来就是胜利,我也理解,因为他们最近的压力也很大。

朱:《南方周末》在压力中,似乎不知不觉在扮演中纪委的角色,如将政见不同的官员以贪官"双规"一样,也逼异议思想者进行形形色色的"双规"或阉割。自然,他们也是生存所需,迫不得已。如果你的这些观点能完整地全面地及时地传播出去,人们就会渐渐明白,我们很多的群体冲突事件,只要遵循一个良好的法治程序,都是可以都化解的,包括像"八九"那么大的群众抗议运动,也是可以和平化解的。

贺:对,是的。

"六四"前夕《行政诉讼法》已经颁布了

朱:当时你想到过提出这种建议没有?如果在"六四风波"当时提出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怎么来具体操作?

贺:从宪政的角度来讲,当时可能有一些人已在采取一些措施,比方说胡绩伟啊,包括江平教授啊,他们都曾经提出过强烈的建议,说建议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是否要弹劾总理(李鹏)的问题,这就是个宪法问题,因为这也是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全国人大的职权。但其它的途径就比较少,因为当时大家对于通过司法的方式来解决那么重大的社会冲突和矛盾,还没有多少观念上的准备、知识上的准备,所以双方都不能够寻找到一种妥当的方式。

朱:这就是说,官民双方当时都没有想到,"六四风波"可以当一个行政诉讼案搞到法院去辩论判决。当时有没有相关法律呢?

贺:《行政诉讼法》是一九八九年的三、四月份颁布的,具体的日期我记不清了,就是在"六四"爆发的前夕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已经颁布了,生效了。

朱:当时已经颁布了《行政诉讼法》,却无人想到应用?

贺:《行政诉讼法》其实就是说人民对政府的所作所为,如认为它侵犯了(自己)相关的权利,可以诉讼到法院去。但是刚刚颁布不久,有许多人其实并没有把它当作一种可以操作、可以实行的一种法治机制,尤其是当这种非常大规模的抗议活动出现之后的话,是不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法》。)这种方式,似乎大家都没有往这个角度去想。

中国将所有的法律问题最后都转化为政治问题

朱:当时双方都没有想过这种新途径。政府只当《行政诉讼法》是一个加强法制的政绩形象工程,民间却又因政府多年虚化宪法,而对任何新法规都视若无睹,毫无试验之意。

贺:其实就是我们都记得托克维尔说过那句很有名的话:在美国,所有的政治问题都会转化成法律问题,最后由法院加以解决。

朱:《美国政治基础》一书认为,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法律技术可以将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来解决,法院是政治问题的最终裁判。

贺:在咱们国家,其实情况正好跟他们说的相反,那就是说所有的法律问题最后都转化为政治问题了,然后通过政治的途径加以解决。

朱:政治解决就是政府垄断是非裁决,最终诉诸暴力解决。而任何理由的暴力行为,都是破坏共生度的。

"居港权案"的后遗症

贺:所谓政治的途径有时候经常是一种暗箱操作,比方说大家表面上一定要不伤和气,给足对方的面子——就像我们都记得(1999年1月)中英关于"居港权案"的谈判,那年大陆跟香港之间不是发生冲突了吗,大陆发现香港的法院似乎有点藐视全国人大的权威,(香港法院)认为他们(中国人大)垄断了对《基本法》含义的解释权,认为《香港基本法》的含义应该由法院来加以解释,而不是应该由立法机关,这是英国的传统。但是大陆人大万万接受不了这一点,认为这完全是一种非常可怕或可耻的挑战行为。

朱:香港的英国传统和西方文化是在运用新理念:"所有的政治问题都会转化成法律问题,最后由法院加以解决"。

贺:对呀!居港权的争议,就是说香港居民在大陆的非婚生子女或者其他的子女是否可以到香港居住,成为香港的居民,香港终审法院作出的一个裁判,认为他们有权做这样的事情,他们可以到香港来居住,获得香港居民资格;并且延伸了一个判断,就是说认为《基本法》的含义最终极应该由终审法院来作出解释或判断,而不是由其它的机构——其它的机构其实就是指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做这样的解释。在大陆人大看来,这是非常冒犯的一种(香港挑战中央权威)的行为,于是两方就有点争执不下,香港方面的律师甚至走上街去游行,支持终审法院,抗议任何对于法官的解释法律权的剥夺,包括对《基本法》解释权的一种蚕食或者剥夺。最后,你知道吧,是大名鼎鼎的查良镛出来做斡旋工作。

朱:就是金庸?它是写武侠小说的作家和报人,邓小平接见过,大陆开放了武侠小说市场,畅销金庸小说,等于给金庸亿万资产。

孙子和爷爷打架

贺:是啊!金庸做了调解,他做的调解特别符合中国的一种政治文化传统,他说:香港法院做这样的事情是应该谴责的,因为这就是孙子冒犯了爷爷,是孙子和爷爷打架——他看来,香港法院的上级是国务院,国务院的上级是全国人大,如果香港法院冒犯全国人大的话,那不就是冒犯了爷爷吗?所以该打屁股,该严厉地指责,要检讨。但是他倒过来又说,作为爷爷的,也要有个爷爷的风度,如果孙子承认错误了,孙子自己说做错了,爷爷就应该不揪住不放,老是打击个没完那也不行。其实,金庸先生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学过一段时间的法律。

朱:他应该懂得"所有的政治问题都会转化成法律问题,最后由法院加以解",但他偏要遗忘?

贺:金庸他读过东吴(大学),好像一年级在法学院读过书,他在香港又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可以说深受英国法律文化的影响,但是在这样一个问题上,他马上就转换成一个家庭的伦理关系了,是爷爷跟孙子之间的关系了。我们知道,在美国谁也不可以说联邦政府跟各州政府是爸爸跟儿子的关系,完全不是这样的一个关系,这就说明中国的政治文化总是充斥着浓重的伦理色彩。

朱:它以一种礼教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

贺:对,以礼教的方式来去解决一些现代政府、现代化社会中平等的主体之间的一种冲突。

朱:本来,这是香港法院对北京的一次现代法制教育的良好提示与沟通,但北京粗暴而愚蠢地拒绝和压制了。如果北京当时借此举一反三,学会运用法治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冲突,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贵州瓮安事件等等悲剧。

贺:这太重要了。当时,香港的一家媒体采访我,我非常明确地说,我理解为什么香港法院说,解释《基本法》是我们的权力,因为这是英国几百年的传统,从一0六六年的诺曼征服以后,它们的法院逐渐确立,只有法院能够解释法律,你立法机构可以制定法律,你制定完了以后,法律条文的含义是垄断性地被法院加以掌握的,这是深层的法治观念,但是我们中国没有这种观念。所以我说,这个例子其实就是表明,在中国这个国家,它这个政治的意识、政治的文化、政治的制度,有时候它没有办法去形成一种真正现代性的东西,而还是有一种用古典的、传统的手段去操纵现代的制度,结果最后的结局是,有些矛盾没有办法去很好地去化解。

朱:你这一观察深刻至极,中国历代的祸根都是喜欢把法律的问题政治化,一直到"中国特色"三十年,仍然对此没有真正反思,更没有改革改进。

贺:对!

朱:中国政府从来也没真正信任法律。

贺:不信任法律。

朱:也不想借助法律。

贺:是的。

朱:现在虽然口号一直唱"依法治国",实际上心里想的还是以党治国,意识形态治国。"讲政治"是他们的真话,"依法治国"则是口惠实不至的虚晃一枪。

贺:对,他们是"政治治国",贤明的君主治国,一直是这样一种观念。

朱:明君与顺民是其最高追求。我党历史,特别是"团派"领导的历史,就是只会如封建王朝一样大抓"节妇孝子"模范,文革前,共青团树了雷锋等等,改革后,先是树了张海迪,近来又是大树杨利伟等航天英雄,好像有了这些道德楷模,一切社会冲突都没有了。

贺:还有,如果领导人之间有分歧的话,大家私下里边去,在双方都给足面子的情况下,达成一个妥协,但是永远不要让人民看到我们在冲突,法庭是一个公开的场合,法庭的审判人民可以看到。哦,政府败诉,这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行政诉讼法》八九年颁布到现在,你看将近20年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国务院总理在法庭上出庭过。

朱:中国从来没有总理出庭过法庭。只有国外才常见。台湾最近有阿扁出庭,算是给大陆做了一个示范,填补了一个空白。

贺:对!

"警察治国"

朱:你这次博客上那篇《司法改革的困境与路径》文章,还提到很重要的一个事例和观点,就是我们各级政府核心,一直是公安局长当常委,法院院长能够进入党的核心机构的情况极少见。重公安局轻法院,这是一种什么传统?法院院长为什么不能进常委?

贺:这就是国家的权力运行过分地政治化,而不是法治化,一个特别突出的重要特征就是,它是特别依赖警察的一个国家。

朱:存在着"警察治国"思维。

贺:对。警察当然是非常重要,在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要,但是这一非常重要的权力,它是否严格地依照法律的轨道去运行,这一点是考察或者考验一个国家是否能够进入法治轨道的特别重要的衡量尺度,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军队、警察在政治上的地位,跟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是成反比的,民主程度越高的国家,军队和警察越受到严格的限制。

朱:西方国家的警察地位肯定低于中国?

贺:那要低得多。在西方,警察可以说也有他的一种尊严,也受到一般民众比较多的尊重,那是因为他们一直有一种良好的表现,而这种良好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正好来自于法治,可以说是数百年来西方社会在努力地通过法律的权力来限制警察的权力、限制行政的权力的一个结果。比方说英国,在过去他们如何去限制王权,现在政府逐渐走向现代社会以后,你会发现,他们有多少此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对警察侵犯人民权利进行一种非常清楚的界定、判断,然后让人民的权利不至于在这样的一个特别拥有武力的权力面前,变得动辄得咎,或者变得颤颤惊惊。

朱:让人民有免除恐惧的自由。而我们现在往往是故意要加强一种政治恐惧,将其作为安邦之术。

行政官员为党当替罪羊

贺:是啊,人民要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我们现在的情况正好相反,可以说军队和警察仍然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支柱,比方说,在这个国家你可以观察他们经常运用的是怎样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具有超越一切的一种地位;比方说党在警察这个系统,权力是非常高的,甚至已形成"党光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带来的恶果!比方说,许多情况下,都是出了问题以后,孟学农这样的人(行政官员)必须要引咎辞职,但是党委书记却安然无恙。

朱:通常是省长先撤职,市长先撤职。

贺:但是最有权力的人是省、市委书记啊!首要的承担责任者应当是他们。这样,责任与权力之间变得非常的混乱,最有权力的人不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都是行政官员。借用我们经常在机场看到的一个术语,党委成为一个Duty-free的组织。

朱:责权脱节,真正的责任者和实权者他不承担责任。出了事故,书记都说他是管党务的,不负行政责任,实际上,日常工作,书记都在指挥政府行政工作,政府的政绩首先归功于书记。功归书记,过由行政长官承担,而且处理事故、解释事故之权都在书记。这也是近年安全事故越抓越多的原因之一。

贺:对,就是这样。另外,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依赖的另外一个系统其实是军队和警察。

朱:这从云南、贵州那几个群体冲突事件可以看出来。

贺:对,你想..

[8:52:11 PM] 朱健国 说 : 贺:对,你想,一个地方的市委书记就可以随时调动警察,有的调动武警,在湖北的襄樊的那个"高莺莺事件",市委书记直接调动武警。

朱:因为他们市委书记大都兼任本地武警政委了。

贺:对,所以他有这样的一个权力。

朱:各级党委都是倚靠警察,而轻视法律、法庭、法院的作用。

贺:是啊,经常以及军队,就财政支出而言,几乎是不受人大实质性监控的。

"劳动教养条例"是非法条例

朱:有的地方政府还经常自行增拨警务费用。

贺:他们(警方)有时候还蚕食了许多本来只有司法才能够拥有的权力。我们都知道劳教的权力,劳动教养,这种权力其实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权力,一个人可以说,他不是犯罪,法院没有判他有罪,他却可以因为其它的一些行为,被公安部门来直接来决定三年的时间甚至四年的时间丧失人身自由。

朱:这个"劳动教养条例",在其它国家有没有这种事?

贺:没有,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里都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在我们国家这也是违法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明确规定,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都必须通过法律来加以调整,这个法律的意思就说,只有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那个东西是法律,不是说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条例来规范。

朱:所以你一再痛陈现在"权力混乱,架构混乱"、 "警察治国"。

据陈明远说,"劳动教养条例"开始是为了整治右派等政治异议人士而设立的。一九五七年七月十八日,毛泽东说:"要搞个劳动教养条例,除了少数知名人士之外,把一些右派都搞去劳动教养。"不到半个月,一九五七年八月三日,国务院的《劳教决定》就匆匆出笼。《决定》里虽没有写明"右派"二字,但一目了然,第一条第二款所谓"罪行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分子,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受到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就是指大批右派分子和政治异议人士。《决定》宣称:这些人都是"应当加以收容实行劳动教养"的。次日,《人民日报》还配发了社论《为什么要实行劳动教养》,对这一措施作了解释:"对于这些坏分子,一般地用说服教育的办法是无效的;采取简单的惩罚办法也不行;在机关、团体、企业内部也决不能继续留用;让他们另行就业又没有人愿意收留他们。因此,对于这些人,就需要有一个既能改造他们,又能保障其生活出路的妥善办法。根据人民政府长期的研究和考虑,把他们收容起来,实行劳动教养,就是最适当的也是最好的办法。"不料改革开放三十年,这个已压制思想自由为主的"劳动教养条例"仍然在实行。

贺:是啊,通过这样的背景,更可以看出这类决定的非法治性质,它不叫法律。之所以要制定立法法,就是要在涉及人身自由这样的问题上强化公民的法律保障,它意味着,你限制我一天、两天的人身自由,也必须要依据法律,最后是要由法院来加以裁判的。像这种情况("劳动教养条例")是现代文明国家基本上没有的,在现代国家是不可能出现的。这也是我们的人权状况总是受到诟病的一个原因。

朱:这是"警察治国"的又一个细节。

没有一个法院院长能当常委

贺:轻视司法权力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你刚才讲的,在我的文章里面提到,中国现在任何一个系统的政治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系统首长在党内的地位。

朱:哪个系统的首长进了常委,哪个系统就有权威。

贺:一切权力都是要按照党内地位来排序的。

朱:见报的原则都是这样的,常委排在副市长前。

贺:对。你可以考察一下,我们这个国家的法院和公安部门的首长,他们哪个人在党内的地位高?显而易见,全国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例外,公安部门的首长地位要高于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这基本上是没有例外。

朱:只有极个别的公安局长不是常委的。那多半是这个人不准备长用的。

贺:对。

与中国古代相比

朱:与中国古代相比,今天我们的司法有什么样的地位变化?

贺:中国古代实际上是一个反分权的一个政府模式,我们的古代没有今天这样的一种复杂的分权模式,所以州县衙门也好、总督也好,都是反分权的。

朱:它比现在更加集权?

贺:它是整个权力集于一身的。

朱:但当时的中央朝廷还是有刑部,有大理寺?偶尔也有比较受欢迎的铁面包公?

贺:其实,这也是我们这个国家管理方面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那只是皇帝某种权力的一种粗略的分工,他们只不过是皇帝手脚的延伸而已。晚清的时候,康有为他们上书变法,其实康有为几封上书现在值得好好读一读,因为康有为强烈抨击了我们这个政府模式的混乱,权力相互交叉却又相互推诿的状况。

朱:权力混乱,架构混乱。

贺:那时司法的权力到不只归刑部,还有礼部,不止是礼部,吏户礼兵刑工,这个六部都有某种程度的司法权。

朱:六部都能有司法权?

贺:都有司法权。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它(历代王朝)是反分权的一种模式,那最后的结果,就是责任变得混乱,互相推诿,有利益的事情大家都往前争,没有利益的事情大家都可以推。做了错事的时候,你最后居然追究不到谁的责任,似乎大家都有一点,但又大家都没有,所谓的"集体负责集体不负责"这种模式。但是古代的那种制度呢,在州县这个层面上也许有其责任机制,因为它基本上是一个人来统治,一个人来行使权力,因为皇帝对朝庭命官确实只有一个知府或者知县,他同时行使今天我们分成几个部分的权力。

朱:它全部集中在长官一人。

贺:全部集中在一个人,因为行政、立法、司法,全部都是集中在一块。那从好的方面讲,它没办法推诿了,皇帝要说你哪个县治理得不好,说番禺县,你为什么治得那么差?那你是不能够推诿的。

朱:那时的县令虽然可以独裁,但有了过失也是责无旁贷,还算是责权利统一,有一点公平。今日则可书记将责任推给省长、市长、县长。

贺:(那时出问题),你这个县令马上就要脑袋搬家了,这样的话会激励地方官员努力工作的一个积极性。但是,多多少少因为信息获取的困难、任期太短等原因,又使得这种效果打了折扣。再一个好的方面,是人民跟政府之间交往的成本也会稍微降低一些。

朱:因为他没有办法左右踢皮球,百姓找一个人就行了。

贺:对,因为政府就是那一个衙门。那从坏的方面讲,当然也有,就说它不可能发育出一种非常专业化的知识体系。当时县官处理司法案件,你现在读一读他们的那些判决书啊,其实它们都是一些文学化胜于说理的东西。

朱:他们多是靠文化见识在判决?

贺:对,他对于四书五经烂熟于胸,然后引用故事,引用一些东西啊,所以这样的话,使得司法的过程变得比较缺乏一种确定性,随意性非常大。也许有些人读过郑板桥的判牍,你会觉得,哎,这官员挺有意思的,他讲的有些道理挺好玩的,当然,他的毛笔字又写得特别漂亮,是判决,是美文,也是书法作品。

我们现在这个体制,框架上来讲,我们接受了西方的分权模式,法院就是法院,检察院就是检察院。

朱:框架还是沿袭了民国初年的模式?

贺:哎,有民国初年的那种,也受到了苏联那种社会主义体制的一种影响。但是,实际的操作我们并不能够所尊重这样的一种分权。比方说案件到了法院,是否能够做到任何人不能干预,就大可怀疑……

朱:实际上根本没做到这一点。司法独立完全是个假象。

混乱的分权不如低成本专制

贺:而法院应该是完全独立的。所以,我们其实接受的是框架,我们没有接受实际操作的方式和这种操作方式背后的一种观念,结果就导致我们现在这个体制——我们的百姓付出了巨大的成本,支撑了一个比起中国古代社会任何时代都要沉重得多的一个官僚体系,但是我们并没有获得分权所应有的收益。

朱:这就是一种经典的伪现代化。说是分权共享,其实全然相反。开支成本照付了,但是收益并没有,今天不过是以远远高于古代专制王朝的成本来实现司法集权与专制。等于是今天的中国人以更高的成本来得到古代的专制生活。这样一算帐,表面现代化的今日中国,实际上还不如古代的低成本专制。

贺:对,对,现在成本付得很大。

朱:现在出清官的概率似乎还低于古代。

贺:因为清官,是要有激励机制才会出清官的。这个地方就是我在治理,我要让我这里的老百姓说我好,我离开的时候,老百姓都纷纷地在道路两旁哭着,

朱:上"万民伞"。

贺:那个是有激励机制的。现在则没有多少官会这样想了……

朱:今天的官员他只有一个唯上的动力,他只在乎上级的印象,不在乎你下面对他怎么样。

贺:因为你的评价没用的。

朱:是,百姓的意见对一个官员的升迁无效。而上级中央又不是真正在意官员的民望,而是着重考核其是否"政治上可靠","与党中央政治上高度一致",说到底,只是在意"你是否是我的人",百姓是否喜欢你,那是次要的。

贺:对!

朱:这就说,实际上我们现在这个体制,就是收支相抵后,比古代实际上好不了多少?

贺:我认为,也许我们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因为设计一种新的体制,我们时间太短。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现在的问题到底在哪!而不是说,任凭这样的一种问题朝着更恶性化的方向发展。也许古代那种体制并不是一个好的体制,我们读从前面那些公案小说啊,文人的笔记啊,元杂曲啊,你可以看到,其实那个管理,那个政府的治理模式也是很失败的。

朱:封建专制肯定不好,不过如果今天也基本上还是那一套,且成本还要高,那就还不妨回到那种低成本的古代专制去。今天20人养一官员,古代是一千人供一个官员,今天成本高得太离谱了!今天中国的共生度可能还低于古代。

袁世凯时代规定:法官不得加入任何党派

朱:经过30年改革,与民初相比,你觉得今天的进退在哪里啊?一百年了!

贺:和民国初年么?

朱:对。民国初年,那时候法制浪潮很猛了一阵,是不是?

贺:对,我觉得大致上来说,在那个时代,首先有许多人还是带有一种理想主义的,真诚地学习西方,的确觉得西方比我们要优越得多。另外,他的价值形态真的是朝向西方,是向西方开放的。你可以查一下民国政府的那些个官员的那种背景,你可以发现多少人都是留学的博士,像伍庭芳、王宠惠等人啊,都是留洋的。

那就说明这个政府整个的价值观念是怎样的一个朝向。另外,它在法治建设方面,在宪政制度方面似乎开始还是有一种比较真诚的追求,比方说,关于法院的独立性方面,也许袁世凯统治时期可能是中国法院的定位最合理的一个时段。

朱:袁世凯当初可能有一段时间还是真心想学西方。或者说,那时还能有一股民主潮流逼得他不得不来一点真的。

贺:百年来中国唯一有过这样的一个法律规定:法官不得加入任何党派。这是在袁世凯时代实现的。

朱:可惜近一个花甲,就连让元首做做样子的民主力量也不能存在了。这真是让人百感交集!

贺:法官不得加入任何党派,这是现代政治的一个基本道理,因为党派就是只代表社会一部分利益。

朱:一个党派想真正"三个代表",成为全民党,是不可能的。司法公正独立,必须实行法官无党派。

贺:对,所以法官就是应该完全中立的。

朱:按你这个道理推论落实,我们现在的司法改革,首先要从法官退出党派开始,执政党不能在法院的法官队伍中发展党员。

贺:对啊,我曾经过去写过文章,暗示这样的问题,但是……

朱:你早已暗示过?

贺:对,但是这个问题不是特别容易提出来讨论的啊。

朱:你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三十年代有一种很好的趋势

贺:我觉得三十年代,就是日本侵华之前,当时中国的情况确实有一种很好的趋势,不仅仅法制,包括文化,包括大学教育,都是非常好的。所以我见了日本人,我说我真的,我觉得你们侵华啊,给中国带来的损失真正是极其惨重啊。

朱:它中断了中国民主化的正常进程!没有抗日战争,中共不会一党独大,中国的两党制可能早已实现。至少言论会比现在自由。

贺:对,(日本侵华)不可饶恕,是不可饶恕的一个罪行啊!正是因为日本侵华,导致了中国的政治力量的平衡出现了问题。国民党这个政权的腐败程度当然也是挺可怕的,到最后共产党上来了。1949年开始了一种全盘苏化,我们一边倒学习苏联老大哥。这样的一个学习,我们这个民族挺不幸的,我们学习苏联的时候,其实是苏联最糟糕的时候——斯大林时代,斯大林时代最可怕的就是大屠杀,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没有办法去司法独立。我们学习苏联,在许多方面真心诚意,比方说科学方面、技术方面和工业方面,学习得非常真诚,但是法律方面我们有点半心半意,根本没有认真地去学习。到了中苏关系最后走向了分裂,到1950年的末期,(再想学苏联法律)也不成了。

朱:你的意思说,苏联的法律比我们的还要好一点?

贺:它还是有一点西方传统的。

朱:没有像我们新中国这样,完全是"和尚打伞"。

贺:对,我们砸烂了旧法统,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全部被宣布废除,1952年起,所谓的"旧法人员"都被清除出法院,旧法人员就是在国民政府时期受过法律教育的,或者说留学的那些法科的毕业生,全部被清除出去,有些还被镇压了。最后到五十年代末期开始,基本上中国是一个"运动治国"的国家,不是法治,也不是人治,是运动治国。一直到毁灭性的"文化大革命","文革"期间整个司法系统全部陷入停滞。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30年,针对的是这样一个背景,那就是"文革"这样的一个背景。

涉及到宪政,邓小平非常保守

朱:可以说,改革前的新中国,是古今中外法治最差的一个时空。

贺:对呀!今天在这样的一个起点之上去从事法治建设——有时候人改造这个社会,从事制度建设,很难去随意的或者说去塑造这个社会,你不能不在一个给定的历史基础之上去做事情,你受制于这个历史本身。

中国共产党人,有许多人确实很聪明很了不起的,如邓小平。但是你会发现邓小平在涉及到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到宪政建设方面,他是非常保守的,他甚至可以说是很强硬的,"六四"可能就是很强硬的一个结果。

朱:这很奇怪,他开始还提了党政分家,反对国家元首统领党政军大权,好像要来真的,不料才开步就止步回头了。

贺:对,这就说明,其实有时候,实际对于社会控制的一种需要,就是通过什么方式对社会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这样一种需求是他们必需要考虑的。

朱:你估计邓当初是真诚的,还是权宜之计?

贺:我觉得,我相信他有他真诚的一面。

朱:邓开始还是真诚的?

贺:我觉得他有他真诚的一面。当时他说,在美国在西方不可能发生像在苏联和在毛主席统治的时候出现的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相信他是真诚的。"文革"期间他受到的那些磨难,他儿子那种情况,我相信他也会非常真诚地感觉到一个国家要有法制,要有法治。但是另外一个因素,又会影响制约一个人的或者一个政党,那就是我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我们了解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说,到底宪政是怎么回事,法治是怎么回事,最基本的一个底线是什么,我觉得直到今天,中共的领导人在这方面基本上是不懂的。

教授给中央领导讲课需要彩排

朱:连"胡温新政"也是基本上不懂宪政?他们不是常常请什么法学教授给他们讲法治课吗?不是提出要学习宪法,依法治国?

贺:你看看给他们讲课的那些个人,那些题目,而且讲是怎样的讲法,要有关部门审查,司法部审查,不得有任何出格的话,然后彩排。哎呀……

朱:还要彩排?!前所未闻!教授给中央领导讲课需要彩排!

贺:彩排,要彩排!因为要掐着秒表,严格地按照提前设定的内容和时间的那个来去说话。

朱:可能还要有人模拟中央领导人讲话……"一切都在计划控制之中"!实际上每次中央领导的学习讲座,都是只让教授讲一些符合他们思维定势的东西。而且实际上往往都是变成领导给教授讲课,并借此给全国百姓训政。而且他们请的所谓教授,本来缺乏独立追求的教授,只会迎合需要,欲言又止。

贺:哎,对啦!这是特别麻烦的一个事情。

中国现在开始请外国公关公司代理宣传公关

朱:最近,你博客中那篇文章里还提了一个很新鲜的话题,说我们中国现在开始请外国公关公司代理宣传公关,比如说这次"京奥"时,据说就请了一个国际上的一个公关公司来进行形象宣传,这已有官方新闻报道证实。好像你的文章里也带了这一笔。

贺:早些时候,在德国我接受《德国之声》采访的时候,(谈过这一问题)。《德国之声》的张丹红采访了我。

朱:是,我看了那个报道的。采访是在2008年4月9日。张丹红现在好像离开了《德国之声》。

贺:她提到这个话题,我就说,其实任何公关公司都不如自己,更重要的是你要踏踏实实地去做,维护人权的工作,你要踏踏实实从事法治建设、制度建设,而公关公司毕竟还是次要的。我觉得,全世界都够通过你实实在在去做这样的工作,来感受到你文明的社会,前进的步伐,听到你进步的脚步声,这是最重要的。当时主要是针对关于西藏问题而说的。

朱:一个国家请外国的公关公司公关,是国际惯例呢,还是我们"中国特色"的独创呢?

贺:也许一些地区会有这种方式吧?这方面我没有具体比较,没有透彻的观察和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朱:这是对本国的中宣部、外交部等等喉舌的能力有怀疑,还是因为可能借用国外公关公司放手运用送"红包"等鸡鸣狗盗之术,而又能不负道义责任,将可能出现的丑闻的风险让国外公关公司承担责任?从法律上讲,这是否合理,从道德上说是否君子?

贺:啊,哈哈哈……

朱:我想起来颇为滑稽。国家不是企业,不能像企业一样搞一些下三滥的阳谋权术与和光同尘。"法、信、权"中的"信",尤为普法治国之本,岂可以"术"借"势"代替诚信与信誉?此次"三鹿毒奶风暴",就集中暴露了国家对政府信誉严重忽视!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官而无信,党而无信,国而无信,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外宣"杂志都可以说是死掉了

贺:那样国家的系统就完全失灵了嘛!我不知道,健国兄,你是否关注我们的外宣类型的刊物,比方说《北京周报》啊、《今日中国》,那些外文刊物。

朱:我关注不多。不通英语。

贺:哎呀,你要是看了那些外文刊物,你就知道为什么(我们国家的对外形象不好),其实我们政府感觉到实在没办法,因为那些个(外宣)杂志都可以说是死掉了。

朱:有这样严重?

贺:啊,对,对,那些(外宣)杂志办的那种品质啊,非常糟糕。

朱:只能让昏官们自己看?

贺:哎呀,只能自己看。那些文章,如果是中文文章的话,我们自己国内杂志都不会发表那种很差的文章,但是他们把它翻译成西方文字叫西方读者读,简直是太糟糕了。

朱:这就是说,现在对外的宣传比国内的宣传还要差好大一截?愚弄洋人更甚于国人,这还能叫改革开放?这事有意思,物质上,我们给老外最好的,出口产品质量都比内销商品好得多,但精神文化上我们却给夷人最差的宣传。外宣不如内宣,想"双规"洋人?可惜老外有许多自由的信息渠道,我们"双规"不了他们。有趣,外宣不如内宣!

贺:差得太多了!国内我们有选择,比方说《人民日报》办的差我们不看。

朱:但外国人要看中国官方报道,却没有选择。

贺:《光明日报》我们不看,我们到报摊上买的报纸是《南方周末》,比如在广东,大家买《南方都市报》,这些报纸至少我们觉得还是有些好文章,有些信息我们觉得还是可以比较信赖的,但是中国自己办的外文刊物,对于一个比较关注中国的洋人来说,他们没有选择,也许就算《中国日报》稍微好一点,但也不行。所以你(中国)这样的一种外部形象,你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有许多在《中国日报》工作的一些外国人最后离开了,就是因为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样的一种官僚面孔,(受不了)这样只报喜不报忧的做法。

中国人至今还够不上运用法律的平台

朱:对最近出现的"三鹿毒奶风暴",这个灾难,你觉得我们的司法有什么责任,需要如何改进?

贺:我想啊,我认为这其实基本上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了,更是一个人性问题,国民道德的问题。也就是说,你国家的政治制度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使得整个老百姓都在遭殃,当大家都在毒害自己的后代,我们的婴儿的时候,这一定是别的地方出了问题了!

朱:对此法律无能为力了?

贺:法律,只能是在大家都基本上尊重规则的时候,法律才会起作用。在一个都去践踏规则或者说钻规则的空子的国度,普遍去钻空子的国度,法律就完全失灵了,那就是惩罚也没用。

朱:这就是说,今日中国已经跌到了远离法治的一个深渊?中国人至今还够不上运用法律的平台?这不是处于法治的蛮荒时代?

贺:对呀!需要公民美德。西方人说专制统治的基本因素,是依靠恐怖或者威胁;贵族政体依赖的是荣誉,而这个共和政体依赖的是美德。美德特别重要,一个国家里面的公民,大家要富于同情心,对于某些坏的东西有一种勇敢的精神去进行抗争,大家有一种忠诚感,大家为人是诚实的,一个公司里边的工程师他必须要尊重、忠诚于自己的职业,一个公务员有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像这样的一种基本的道德的观念普遍地沦丧,我觉得我们必须要从一种更高的层面上去原因。

朱:中国人今天大都只求私利了,没有基本的为人准则了?

贺:而且这个利益都是过了今天不管明天!你说这种东西(毒奶)它迟早是会暴露的,一暴露了,你整个的三鹿企业就完蛋了,就像我们今天看到的这种情况,它连自己利益都不好好去考虑。所以我觉得,比方说,我们会考虑宗教这样一个因素,我们的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我们到底是不是应该去真正地尊重这种自由,我们是否应该让那些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这样的宗教能够在这个土地上能够获得一种更多的空间?能够对人性有一种春风化雨的一种力量,使大家不去做坏事,不去做这种真正的惨绝人寰的坏事。

现在如果出来《新闻法》,肯定是新闻自由取谛法

朱:但这样一来,还是回到了法治问题:因为我们的宪法被架空虚置,有法不依,导致宗教自由实际上没有保证,从而使人性中的恶没有了道德约束。雨果说,没有罪恶的人,只有罪恶的社会制度。人性中有善有恶,需要社会有宗教或信仰去抑恶扬善。因为法治不健全而压抑了宗教,带来人性中的恶大泛滥。那么,这个压制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政府就该被问责。

比方,其中有一个问题,因为中国至今没有《新闻法》保障新闻自由,一些媒体本来早就获悉了"三鹿毒奶"消息,却因"宣传纪律"不敢报。听说,这次"毒奶事件"如果不是在甘肃那个偏远地区被偶然披露,这个信息还报不出来,可能那个穷乡僻壤新闻管制稍稍松一点。

贺:对,我觉得这事让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新闻自由的重大价值,这个事情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不断的有人要报道,我听说《南方周末》有一篇长篇报道,是在想在六、七月份发布出来,最后被压制住了。

朱:今天中国没有一家媒体能真正为真理而无私地鼓与呼。

贺:它不敢报道,因为为了奥运。我觉得其实这个东西,最后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朱:这也够滑稽的,办好京奥需要封锁媒体,需要剥夺人民言论自由。太滑稽了!你觉得《新闻法》近几年有没有可能性出台呢?

贺:没有,没有可能性。

而且在我角度看来,我就不喜欢它现在出来。

朱:为什么呢?

贺:现在如果出来《新闻法》,肯定是新闻自由取谛法。

朱:哦,在现政权下出台的《新闻法》,只会更加剥夺新闻自由?有趣!

贺:一旦出现了这样的一部法律(《新闻法》),你想再去改造它,就变得很困难了。所以现在没有《新闻法》,可能某种程度上还可以稍微自由一点。

朱:这也是"中国特色"!估计鬼佬们无法理喻。

中国的执政党竟然是个没有执照的"法外党"

朱:你在"新西山会议"上提的那个问题,你觉得还有必要追究吗?就是那个"党的登记问题"。

贺:哈哈哈……

朱:我觉得那也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中国的执政党竟然是个没有注册登记的"法外党"——它行使的权力,是法外权力。这真是见怪不怪的有趣问题。

贺:对于我们学法律的人来说,这是(难以理解的)……

朱:好多人都注意不到啊,司空见惯,"久入鲍鱼之市而不觉其臭"……

贺:我觉得这个属于ABC,是一个常识——任何组织都必须要经过法律的登记你才能从事组织化的活动,如果不登记的话,那就是"法外组织"了。有人说我说是"非法组织",我没有这样说。

朱:"法外组织"与"非法组织",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我觉得你从法学理论上指出这一问题,分析这一现象,完全是一种学术研究的需要。

贺:对,这就是说,有许多东西在理论上讲,是非常地好像很严密圆恰的,但是在实践中推不动,就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足够的力量,让另外一种权势集团来尊重法制。

朱:你说的这个"足够的力量",可能包括两种民主力量,一个是社会上、民间的民主力量,再一个可能也包括执政党内的民主派。你当时不也还说了..

[8:54:46 PM] 朱健国 说 : 朱:你说的这个"足够的力量",可能包括两种民主力量,一个是社会上、民间的民主力量,再一个可能也包括执政党内的民主派。你当时不也还说了,希望中共能允许"党内两派",现在看来,这个"党内两派"有没有操作性?

贺:我后来想了一想,我也看了一些国民党的发展史,我觉得很难。在中国,即使像日本自民党那种("党内两派")模式,要求政治文化的发育程度要特别高,或者一种特殊的政治文化,才能够在同一个党内有不同的派系共存而竞争,这个挺难的。

朱:毛泽东在文革中都承认"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似乎不否认党内可以有派?

贺:它可以有派,那是说不得已,没有办法。

朱:并非允许你在党内公开打出两个派系的旗号竞争?

贺:对,而且还是要打掉这些跟自己不同的派。

朱:这也是古代帝王坚决反朋党的传统。但我估计,中国以后真正的民主出路,可能首先是在中共党内公开允许两派竞争?比如,中共党内可以允许"马列原教旨派"与"社会民主党派"两派竞争,这在西欧诸国和苏共早期好像都出现过。"党内两派"最终也可能变成两党。以中国目前的现实,重新起来一个有影响的党,不容易。多党制可以从中共党内分派开始。实际上已有两派,职谢韬的呼吁"民主社会主义",就是一个讯号,它已得到许多党员响应。

贺:我觉得可能还是台湾的发展经验比较明智,总体上还是要依赖另外一个政党,在中国,同一党内要包容不同派系的做法挺难的!我看也就日本有这种情况,它非常有意思,因为这与日本他们那个贵族政治传统有一定的关联度。

"杨佳案"是秘密审判

朱:对"杨佳案",你怎么看?

贺:"杨佳案"本身的是非曲直我没有办法做出判断,因为我没有细究。

朱:你没有研究他的案例?

贺:我没有对它案情的情况做一些研究。但是其实非常明显的一点,也是让人愤怒的一点,就是秘密审判。

朱:"杨佳案"是秘密审判?这就是程序不公。

贺:对,程序严重不公。

朱:案情如何,如何判决,那又是一码事是吧。

贺:对。

朱:不仅程序不公,而且据说还有许多暗箱操作?

贺:他(杨佳)没有享受充分的律师辩护权利。

朱:现有的辩护律师其实是指定的?他没有享受到自主选择辩护律师的权利?

贺:是的。

朱:说"秘密审判",它好像也公开开庭了啊?

贺:没有,那个不是。那个所谓公开也是假公开嘛!从表面上看来是公开的,实际上每个在场的人都是经过审查的。

朱:等于都是演员?在演一场戏!

自己的博客就相当于我办的一份报纸

朱:你写博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啊?

贺:2006年的2月9日。

朱:你记得这样清晰!你觉得,博客的发展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有些什么独特的贡献?

贺:至少在新闻自由方面、言论自由方面,是非常有功劳的一件事情,因为我现在自己的博客就相当于我办的一份报纸,遇到事件,我发表一篇评论,这就是本报论员文章或者说本报社论,不就这么回事嘛!而且现在阅读量看起来是越来越大啊!

朱:是,就是从你博客上的文章,人们才知道《南方周末》将你的《司法改革的困境与路径》一文删成了"洁本",否则还不知道你的真正思想高度与胆识,以为你也是一个"巧于自律"的"识时务之俊杰"。

贺:对啊。这也是博客的另外一个价值,平面媒体发表不全的,可以在这里做补充。

连窝边草也吃

朱:你觉得北大现在是个什么样的趋势?它到底是有可能再宽一点,恢复一些北大自由精神,还是会继续紧下去?

贺:北大最近这些年,其实没有太多走向宽松或者控制更紧。

朱:焦国标离开北大,不算紧吗?不怪北大在失去自由精神?

贺:焦国标也许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个案。也许他表现得太刚烈了些。

朱:我当时劝过他,从新闻学院调到古汉语研究所,也可以权当刘备种菜,只要不离开北大,还会有机会东山再起。

贺:对。我也是觉得是这样。我觉得现在北大的领导层,给我的感觉,他们还是在比较温和地应对,无论是外部的压力还是内部的批评。

朱:至少没有积极地、创造性地去主动地给自由思想者施压?

贺:对,这一点,我觉得在中国的大学里边。它还是最好的一个大学。像我这样的人,这些年不仅仅是批评外部的一些东西,而且经常批评学校本身,但是他们还是对我表现了非常大的容忍。

朱:哦,你连窝边草也吃?你身在北大,拿它的薪水,还要批评它,算得"吃了也不嘴软",殊为不易。今天有不少批评家,大都只能"异地监督"。一般对于"衣食父母官",还是放一马。

你的一些时论,我觉得度把握得非常好,善于运用合法渠道,争取最大的思想空间和影响力。

贺:其实要把握好度也不容易。我觉得既要抗争,同时也不要轻易地去选择很激烈的方式去做事,现在激烈地做事这种方式往往容易坏事。

朱:过犹不及。

"上访难"的症结

朱:对今天普遍的"上访难",你觉得症结在哪里?

贺:症结还是司法的缺陷。

朱:执政者把法律的问题政治化?

贺:对,然后,你只好求助于最大的政治家。

朱:冤民只有找总理、找总书记才能解决问题。

贺:对,这是相辅相承的啊!温家宝帮农民工去讨薪的时候,你会发现,大家都会觉得,要找到温家宝才能解决问题,大家就都要往北京跑。所以这一点,只有通过国家的每一个法院、法庭都司法公正的时候,上访问题才能够得以解决。

朱:今天的"上访难",首先是正常的投诉渠道不通,各级信访机关形同虚设,信访基本上是公文旅行,石沉大海,而各地官员为了草民不打扰上级,又千方百计阻止上访,剥夺百姓的上访权,这是古代皇帝也不会做的事,今天却成为合法合理之事。太奇怪了!

"上访难"的症结,也还是你所说的"警察治国"。

"法学教授大迁徙"夸张了

朱:听说这一年来,有很多法学教授都在离开本校大迁徙,这是个什么背景?

贺:我觉得这个夸张了。

朱:夸张了?不实?

贺:夸张了,夸张了。

比方说北京大学法学院有一百名左右的教师,出现了3名教师有异动,临时它又从外边调了几个人,然后北方有几个学者到了南方,南方有一些学者到北方,我觉得,其实从改革开放以来,年年如此,没有太大的问题。

朱:因为什么压力,突然逼得全国"法学教授大迁徙"?

贺:没有,没有。

朱:是有些平面媒体的过敏?

贺:夸张了。说我,还有几位朋友离开北京,就意味着中国的法学中心要南移,哎呀!我觉得真是太夸张了!

什么时候大陆人能够追究大陆的"陈水扁"

朱:现在有些人担心陈水扁的问题导致中国人害怕民主,说台湾的民主路,中国大陆也走不了,中国难以民主化了,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贺:我觉得这个话都不成立的,因为陈水扁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恰好是民主取得的成就的一部分,它是法治取得成就的一部分。

朱:在大陆是没法这样处理退休元首的。

贺:对,人家(陈水扁)现在还有人身自由,总统平安地落地,然后大家在追究他的责任的时候,还严格地依照法律的程序去做。如果在大陆的话,出了这种情况早就秘密审判了,该判刑就判刑了,该杀掉你就杀掉你了,哪还有你的好果子吃!或者说退下来的领导人,只要他还有影响力的话,你是追究不了他的。

朱:我们大陆人除了对有"路线错误"、"政治反动"的前领导人可以按党的通稿来声讨,根本没有自主依法监督国家元老的权利。什么时候大陆人能够追究大陆的"陈水扁"?

贺:追究不了的。所以我觉得稍微有一点头脑的人,也不会受到这种问题的影响。

中纪委也是法外权力的运行

朱:我们现在中纪委的双规方式,你觉得离法治有什么距离?

贺:这也是法外权力的运行,这是中国从历史上就存在一个很可怕现象,一直存在。

朱:好像明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

贺:在正式的法律程序之外,朝廷总要通过一些更灵活的、更可以超越法律界线的机构去为自己服务,有时候说是"惩治腐败",有时候可能就是完全打压政治上的异己。所以这一点,我是很痛心的!我记得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过多次,任何机构、政党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觉得应该实现他这样的话。

朱:不知道胡锦涛是否意识到中纪委是法外权力?他可能对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另有解释?解释权不在你我。

贺:但法律机构之外的任何机构都不可以剥夺人的自由,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朱:这是普世价值观。理论上谁也不能反对,但实际上就难说了。中纪委其实也是一种警察,仍然是"警察治国"思维的体现,仍然是法律问题政治化的一个癌症。

中纪委不能够说是一个司法机构吧?

贺:它绝对不是,它是党的一个纪律部门嘛!

朱:中纪委也是储安平所说的"党天下"的一个注释。

朱:"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谢谢!

贺:不客气。再见!

2008年 10月5-7日于深圳 早叫庐

(此稿经贺卫方2008年10月21日订正)

转自独立中文笔会网站


-完-

2010-09-14

国务院严查江苏铁本钢铁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监察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查处情况的汇报,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该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发生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分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抓紧核实查处,并派出由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环保总局、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审计署、银监会等9部委组成的国务院专项检查组,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已查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

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自2002年初筹划在常州市新北区魏村镇、镇江扬中市西来桥镇建设新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该项目设计能力840万吨,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2003年6月进入现场施工,2004年3月江苏省政府责令全面停工。

经查,2002年5月以来,为实施该项目,铁本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先后成立7家合资(独资)公司,把项目化整为零,拆分为22个项目向有关部门报批。2002年9月至2003年11月,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扬中市发展计划与经济贸易局先后越权、违规、拆项审批了铁本合资公司的建设项目。铁本公司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即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2003年以来,常州高新区管委会、扬中市政府在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批准铁本公司征用、占用土地,并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导致铁本公司违法占用土地6541亩(其中耕地4585亩,含基本农田1200亩)已无法复垦,造成大量耕地被毁。2003年12月,江苏省国土厅违规批准了常州市涉及铁本公司的14个批次的土地5988亩,致使铁本公司项目部分非法占地合法化。

截至2004年2月末,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等银行金融机构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计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43.39亿元,其中贷款25.6亿元。经检查,铁本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骗取银行信用和贷款,挪用银行流动资金贷款20多亿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金融机构存在贷前审查不严、贷后监控不力,严重违反国家固定资产贷款审贷和现金管理规定等问题。

另据检查,铁本公司存在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已涉嫌经济犯罪。日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戴国芳等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拘强制措施。

根据检查结果,江苏省委、省政府和银监会已对涉及失职违规的8名政府和有关银行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给予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依法罢免顾黑郎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曹建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副书记职务;撤销宦祥保扬中市委书记职务;给予扬中市委副书记经颜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王明详行政记大过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职;撤销秦雁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撤销王建国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职务。专项检查结束后,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将继续深入查处涉案单位和人员的经济犯罪等问题,彻底查清本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秩序。

国务院严肃处理这起案件,并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处理这起案件的有关责任人,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严肃法纪、依法行政的决心,也是当前加强宏观调控、保持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政治局最近分析我国经济形势后提出的经济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增强全局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自行其是。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要求,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在建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决不能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忽视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要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行政、弄虚作假。要进一步完善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减少行政管理的漏洞,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决不允许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责成江苏省等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研究部署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研究部署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和严格土地管理工作。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检查情况的汇报。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于2002年初筹划在常州市和扬中市建设设计能力为840万吨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2003年6月开始施工。现已查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分拆审批,违规审批征用土地6541亩,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对企业违法行为监管不力。这是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该项目已停止建设。为了严肃法纪、政纪,教育干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会议决定,责成江苏省和金融监管部门对这一事件涉及的江苏省有关部门、常州市、扬中市,以及常州市有关金融机构的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对铁本公司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正在依法查处。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绝不允许漠视法纪;二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绝不准自行其是;三要坚持从严治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后果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会议研究部署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会议决定,为制止乱占滥用土地,防止突击批地,抑制一些行业、地区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从现在开始,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对去年以来土地占用、土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使用、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以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继续进行治理整顿。会议指出,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是今年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会议还对严格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强调,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惨痛的教训沉重的代价——江苏铁本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反思

新华社关于江苏铁本项目违规建设问题的报道引起中央高度重视。国务院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此进行调查,4月28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责成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记者最近追踪采访了江苏省、常州市和扬中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级干部痛定思痛,认真反思这起重大违规事件的惨痛教训。

有令为何不行,有禁为何不止

国务院关于江苏铁本项目违规建设问题的查处决定公布以后,引起了江苏各界的强烈震动。记者在常州、扬中采访了许多干部群众,他们大都发出这样的疑问:一个项目设计能力840万吨、概算总投资105.9亿元人民币的大型钢铁联合项目,在未获得合法审批的情况下,为什么能够连闯"红灯",大胆违规上马?国家三令五申限制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度投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为何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直到酿成严重的后果?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铁本项目违规建设中暴露出许多引人深思的问题,其中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失职违规、越权审批是最突出的方面。钢铁项目属于国家宏观政策重点控制的投资领域,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在2002年初筹建这一大型钢铁项目,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这一项目分拆审批,违规审批征用土地6541亩,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当地许多干部反思:"相关部门拆分项目是为了回避审核,项目大干快上。由于忽视国家产业政策,漠视法律法规,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和不良影响,教训刻骨铭心。"

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铁本项目实际占用的6541亩土地中,其中有基本农田1200亩。按规定,占用如此数量的土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当地镇政府违反法律规定,擅自与铁本公司签订投资供地协议。对铁本项目的违法占地,国土部门大多采用了变通手法,要么先占基本农田再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要么将一个项目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要么调整规划、占优补劣。当地一些干部反思说,这些做法都使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新闻回放:连闯"红线"上钢厂毁田拆房惹民怨

民营企业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违法占地近6000亩,去年6月在长江边开建800万吨的钢铁项目,其中60%是耕地,涉及1400多户、4000多农民被迫搬迁。不少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民已有8个多月无"家"归、无地种,有的甚至住进窝棚、桥洞、废弃的渔船。一些农民说:"占这么多的耕地,建这么大的钢厂,是谁给'铁本'这么大胆子?!"

上千农户被迫拆迁部分农民生活艰难

3月24日,记者来到曾是"鱼米之乡"的江苏常州新北区长江边,这里因铁本公司建钢厂而呈现出另一番景象:在一块"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牌子后面,是一排排隆起的高架设备,被毁的黝黑耕地和拆迁后的散乱瓦砾随处可见。

长江村附近的一条小河里,停泊着几条废弃的渔船,船上用木板和砖垒起一些临时"窝棚";河沿上一个低矮潮湿的窝棚旁,搭起一排猪圈,七八桶喂猪的泔水,散发着阵阵恶臭,70多岁的村民刘纪宝和他的老伴在这里已住了8个多月。记者弯腰走进黑洞洞的窝棚,一张堆满被褥和杂物的床占去一大半空间。刘纪宝说:"因为建钢厂,家里的小楼给扒了,承包地全占了,补偿款买不起新房,儿媳妇又得骨瘤花了十几万元,只能靠养猪过活。"

在魏村老水闸两侧的桥洞里,也聚居着四五个拆迁户。东进村12组村民赵年夫和他的老伴,正在"家"门口分拣破烂。赵年夫说:"家里原本2间平房一亩六分地,吃的烧的都不用买,可如今样样都要花钱,拣破烂挣的这几个钱,根本不够用。家里的存粮快吃完了,往后可咋办?"

长江村一片8组村民贾龙福一家,拆迁前住着6间房,如今租住一间临建房,90多岁的老母亲住在废弃的教室内。屋内四处漏风,老人裹着头巾,盖了好几床被子躺在床上。贾龙福说:"母亲是军烈属,我们多次反映拆迁后生活困难,镇上干部却说'你们不要给我出难题,工程要紧'。"

许多被拆房占地的农民气愤地说,这里是"鱼米之乡",老百姓日子一直过得不赖。自打耕地被毁、房子被拆后,生活倒退了好多年。

近6000亩地未批先占未办"环评"钢厂开建

注册资本3亿多元的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8年的私营企业。据了解,由于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相对落后,污染严重,周边居民多次上访,要求企业搬迁。如今,这家企业在长江边新上钢铁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环保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

——项目审批: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将整个钢铁项目一分为四,为办理土地等手续,又将项目分成14个基建项目。常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材料显示,这14个项目在投资规模上都属于越权审批。

——建设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涉及征用基本农田要由国务院批准。然而,铁本公司与当地镇政府仅凭双方签订的投资、供地等"协议",未向国务院报批,乡镇就越权供地近6000亩,相当部分是基本农田,企业则违法占地,进行拆迁、腾地,开工建设。

——环保审批:按国家有关规定,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钢铁工程,应由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环保结论尚未出来前,一草一木都不能动。而据调查,这个投资概算为104亿元的铁本项目,在运作中分成了5个项目,其中除一个年产150万吨的宽厚板项目由江苏省环保厅立项,其余项目至今"审批手续在办理之中"。

——银行资金:截至目前,一些金融部门已对铁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放各类贷款43.4亿元。有关部门认为对铁本项目的贷款贷前调查分析不深入,贷后检查不到位,对贷款担保能力审核不严,贷款担保中关联企业担保多,抵押贷款少。

春江镇党委书记魏士章说:"2002年铁本公司的董事长戴国芳说看中沿江这片地,要投巨资建钢厂。我们觉得项目有吸引力,可以解决部分劳动力就业。至于项目报批,企业说他们自己去办。现在看来,这个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矛盾,用地审批不规范,属于边报边建。"

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专家指出,钢铁项目属于较重污染的项目,又是国家明令限制的项目,修建大规模的钢铁厂,按规定就不宜建在长江边,很容易破坏水源,即使有必要上,也要进行科学论证。

"半拉子"工程进退两难诸多问题开始凸显

日前,铁本项目已被有关部门暂时叫停,这个已投入巨资的"半拉子"工程给民工、拆迁户、银行、政府等多方面带来的问题也开始凸显。记者在几天的采访中了解到,工地最多时有几千民工,拖欠工资款、工程款、材料费问题十分严重;银行投入的大量贷款很有可能难以偿还;生活艰难的不少拆迁户和失地农民,担心补偿无着落而产生心理恐慌,形成不安定因素……

记者了解到,铁本项目中,镇政府对耕地补偿分三部分。其中"青苗补偿费:耕地全年800元/亩;非耕地600元/亩;附着物按评估价兑现;征地补偿费:从2004年起按实际征用总面积每年每亩补偿750元,10年后根据多数村民意见,可按耕地15000元/亩,非耕地10000元/亩,沟塘5000元/亩的价格支付补偿费。"

关于拆迁安置,镇政府则规定"每个安置人口40平方米,安置价500元/平方米,超过面积另计;过渡费:每月每平方米3元,先付6个月。"当地农民算了笔账,若按此标准,一家四口人得交8万元才能得到安置房。补偿费这么低,还要分若干年才付清,已经无力买房子,往后的补偿费就更没着落了。


-完-

“定州村民被袭事件”调查:要追究村民违法行为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在一个村民冒死拍下的录相片断里,看到如下场景:

随着急促的喊杀声,可见许多头戴彩色安全帽、身穿迷彩服的大汉,在昏暗的晨光中手持钩镰枪、棍棒、铁锹等,冲向居住在窝棚区的村民,向许多手无寸铁的男女村民疯狂袭击。期间不时还传出类似爆炸的巨响,以及响亮的连发枪声,有村民应声倒地。

一方面是大批男女村民在惨叫声中惊慌四处逃跑,另一方面是许多迷彩服大汉手持"武器"从后追赶。也有一些村民手持铁叉尝试反抗,其中有村民被打到在地,有数名迷彩服大汉以棍棒狂殴受伤倒地的村民,同时可以清晰地看到火光及白色烟雾冒出。

这不是电影里的镜头,而是在此次袭击中胳膊被打断的一位村民冒死拍下的。

这是6月11日,端午节的凌晨发生在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的一幕。

此次血案致死6名村民,据绳油村村民统计,袭击造成约100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有51名村民在不同的医院里接受救治。

征地引发惨案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定州市南20公里处的开元镇绳油村调查采访。

事发现场位于绳油村南500米处的一块约400亩的土地上,因这块土地被当地火电厂征用,计划要做堆放与处理煤灰的场地,因此称为灰场。村民告诉记者,灰场的最南边就是当天的打斗主现场,也就是窝棚区。

记者看到这个窝棚区约有足球场那么大,周围被一条宽1米,深80厘米左右的土沟包围了起来,村民称这条沟叫"防战沟"。窝棚区里散布着上百个低矮的窝棚,窝棚里有床与被褥等生活用具,像古代战场上的兵营。据村民介绍,他们认为电厂征地存在大量问题,因此村民们便日夜驻守在这里,守护土地、阻止施工。"平时有一两百人驻守在这里"。

记者赶到现场时,那里依然有几十名村民。

村民们首先向记者出示了一种长约两米的镀锌钢管,管的一头被斜角切割,呈尖锐刺头,稍后的管侧焊有镰刀,"这就是让我们最害怕的钩镰枪!"同时他们还向记者出示了被打断的锄头柄以及木棍、铁锹。地上还散落着好多灭火枪、灭火器,有的像小推车,一枚小型灭火器外观仿佛像手榴弹,尚未点燃。

仍然留守在窝棚看护事发现场的当事者牛振宗指着左腿和左肩,"这些伤都是那天留下的"。

村民的回忆勾勒出了当时的喋血场景。

11日凌晨4时许,从窝棚区的东南方与电厂相连的专用道路上,开过来5辆大轿车,一辆大卡车。村民赵建学说,每辆大轿车估计都坐有七八十人左右,大卡车是专门拉武器的。

4点半,炮仗二踢脚响起来。"有人来了!有人来了!"随着一个当晚担任了望任务女村民的呼叫,牛振宗和当晚在现场的许多村民一样,拿着叉子冲出自己的窝棚,随人流往东南方向跑去。"黑压压一片人,有三四百人,都是一身迷彩,头戴安全帽。"

在今年4月20日遭受一次袭击后,村民在这块土地的东南方向约60米处挖沟断路,火电厂的水泥路只能修到沟边,并且在窝棚区周围,挖了"防战沟",并在窝棚区四周设置人员夜晚轮流巡逻值岗,4-5人一组,发现情况就放二踢脚,窝棚里人听到就拿自备的叉子出来"迎敌",村里人抓紧赶过来救援。

村民们知道要发生什么,这样的事情他们不是第一次遇到,不过这次规模最大。"刚开始,扔砖头和土块,想赶他们走。"

"砰!砰!"低沉的枪声打破了僵局,村民没有留意对面"一字长蛇阵"两边闪出10余支双管猎枪。

"不好,他们有枪,我们打不过,快跑",53岁的牛占京当时就叫喊村民躲避。

"冲啊!",对方一个个跨过了深沟,一路掩杀过来,灭火器、灭火枪制造的弥漫中充满着血腥,"当初挖沟是怕人家来窝棚破坏,而这次深沟是自己这么多人受伤的重要原因,很多人就掉在沟里,跑不过去。"

进攻者把节节退却的村民一直往正西追了近一公里,然后又从背后包抄了赶来救援的村里的人,牛占京81岁的叔叔就是在这次"救援"与"反包抄"中被打伤的,100多辆被砸的自行车散落在村子到窝棚区的道路旁,还砸毁了近10辆摩托车,并焚烧了1辆。

这是一场不对等的"战争"。一边是铁叉、砖头、土块、深沟的农民,一边是带着猎枪、钩镰枪、木棍、匕首、灭火枪、灭火器、灭火罐的"进攻者"。"战斗"持续了大约1小时,结果是村民6死、51重伤、100多人不同程度的轻微伤,村民不完全统计认为。

侯同顺是第一个在这场奇袭中死于非命的村民。其父侯臭和,78岁,老泪纵横:"惨啊,刀子插到胸口,还在里面搅了搅,然后用铁钩子拉了百十米远。"

"大部分伤者我们送到临近的新乐人民医院去了,人家120到得快呀,定州的120半天才到。"牛占京对此很不理解,"定州路程更近呀"。

"当天6点已经报案了",牛振宗对于办案效率表示怀疑,"这么重大的案子,村民要是不自动保护现场,早破坏光了。"对于一位自称是河北省公安厅干警的警察,"作为公安部门,14日才介入这个案子进现场取证",他非常不理解。

对于这次发生的血案,拖着断臂和腰伤,从定州市人民医院专程赶回家见记者的牛占中说:"我们早就接到线报,说6月10日国华定电要在这里继续施工,早晚还少不了一场恶战。"

他在这次对村民的袭击中,成功但艰难地拍摄了大约有5分钟的血腥场面。"我今年三月份在石家庄买了一台松下摄像机,目的就是为了留下一点证据。过去我们挨打,总是留不下证据,这对我们很不利。"

在11日的混战中,他一开始忙着拍摄袭击场面,后来有人来追,就一直往西跑,但终于跑不动了,被六个人追上乱打,三两分钟后就昏倒了,摄像机也被打坏了。

他对4月20日那次有组织的袭击村民事件而忘记了带摄像机很遗憾,但幸好抓到了对方一个人。

村民抓到的这个"人质"叫朱孝瑞,被关在绳油村村委会院子里的一房间里。朱孝瑞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说,自己是安徽太和县人,24岁,在北京打工3年。4月19日中午12时左右,接到郝红强(音)电话,说是去河北溜达一圈,给100元。朱和郝是2004年在夜总会做服务生时候认识,郝常去,经常给他一些五元、十元的小费,他感觉郝是个在社会上混的大哥。郝1.76米左右,28岁左右,挺胖,大约170斤。常在北京的永定路附近出没,手机经常换号。朱孝瑞说,现在看来,郝挺奸的。

朱孝瑞回忆说,4月19日晚上8点左右,20来人坐上郝红强租来的中巴车,夜里12点多,到达定州高速公路出口,郝联系后,一辆当地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带队,在一个饭店门口停,安排吃饭,大约20分钟,饭后继续行使15分钟,两车都灭掉车灯,从夏利车下来一个背影1.74米左右,微胖的人打开后备箱,郝红强从里面拿出两捆80厘米长的钢管,人手一根,告诉大家一个工地有人闹事,去帮忙处理下。朱孝瑞很后悔,"我也是农村人,早知道打的是农民,说啥也不去贪这100元啊。"

10分钟后,夏利车停下来熄火,说到了,在拐弯处等,亮灯就走。

下车后见人就打,后来因村民很多,看打不过,就跑。朱孝瑞说,"逃跑时,被绊倒抓住了,很多人从我身边跑,我叫他们拉我一把,没有人理我,郝也从我身边跑过,也没顾得上扶我一把"。朱孝瑞被抓后一直关在窝棚里,13日被转移到村委会。"平常没有受到虐待,大爷大娘吃什么给我什么,对我很好,也让我给家里打电话。"

村委会变成了大灵堂

绳油村村委会大院在村子中心位置。

这个大院如今经成为此次喋血事件中死亡者的灵堂。一幅一米见方的白布上,黑体大大的"冤"字在村委会大门横梁上悬着,在风中卷起,正对门口的7间正常作为村干部办公场所,临时作为了停尸间,10米长,0.5米宽的大横幅上写着"为了贯彻中央土地政策维护村民利益他们献出保贵生命"。

停放在村委会的6具尸体是村民从医院里"抢"过来的,除侯同顺与赵英志分别在现场和医院做了尸检外,其他4具当时没有做尸检,此后,是由公安机关来村里做的尸检。记者问他们为什么要"抢"尸体,村民牛巧柱道出了村民抢尸体的秘密,"怕被火化了,没有了证据"。

这些天来,村民们组织村民一直在进行着吊唁仪式,村里的大喇叭里不断播放着哀乐。

据家属介绍,亡者分别是:

第一个被打死的村民——侯同顺,男,56岁,当场死亡。平时比较积极参与村民维权活动。

被打死的最老的村民——牛同印,男,60岁,"下身中刀,阴囊破裂,大腿根大动脉出血过多未到医院就死亡,后背也有刀伤。"4月20日后,夫妻俩负责给"人质"朱孝瑞做饭,送饭。

被打死的最小的村民——牛顺林,男,26岁,"头部被打烂,左胳膊有刀伤,肚子中刀。"计划今年结婚,兄弟3人中的老小。负责看守"人质"朱孝瑞。

创伤最惨重的村民——赵英志。男,50岁,"整个是个血人,血肉模糊,浑身到处是骨折、到处有流血。"

自村里前来救援的死亡村民——牛占保,男,46岁。"在赶过来的路上被枪打着了,发现时倒在灰场的乱坟岗边上。"

全家伤亡最惨重的村民——牛成社,男,49岁,"头被整个打烂,两侧各有一个苹果一样大的深坑,失血过多死亡。"他一家是一死三伤,二弟牛成乱"头顶有个洞,左腿断了",现在医院救治;他75岁的父亲自村里赶过去时"前额被一钢钞打中";他74岁的母亲与他父亲同行时"腿与胳膊都被打肿。"19岁女儿瑞卿刚刚参加完今年的高考,16岁的儿子海锋的生日正好就是他父亲的忌日。

据村民称,现在在新乐医院住院的伤者有34人,其他的还有很多很多在石家庄、保定、北京、曲阳等地医院治疗。在定州医院治疗的仅仅有12人。记者曾到定州市人民医院采访调查。被值守警察告知"特殊时期,没有路条不能采访。"

其实,在村民有了惨重伤亡的同时,前来袭击的"迷彩服大汉们"也有伤亡。最近有媒体报道说,据可靠消息,袭击人员有一人死亡,事发当日,有人看到,一辆车将4个身着迷彩服的人送进定州人民医院。

那么这么多"迷彩服大汉们"是受何人指使的呢?

6月18日下午,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在定州市绳油村附近的国华定洲电厂灰场建设用地上,约300余人持械袭击在现场聚居多日的数百名绳油村村民。现已初步查明,事件是由定洲电厂灰场工程承建人张某及其丈夫甄某等人策划组织的,目前包括张某、甄某在内的2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都是征地引发了矛盾

"这个群体事件是征地引发的矛盾。"

定州市委宣传部部长任振焦对记者如是说。

为什么这么多村民如此持久且非常惨烈地对抗电厂灰场的施工呢?

这得先从火电厂征地说起。

一份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火电厂)是2001年动工、2004年投产的大型火电厂,目前拥有两台60万千瓦发电机组,是国家"十五"重点项目。

火电厂就建在离绳油村不到两公里的地方,绳油村村南的这379亩土地便被相关部门规划为火电厂的煤灰堆放处理场。

据村民们介绍,这块位于村南的土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有80亩属于村里的果园,原有近3000棵成年梨树;二是有200亩承包给村民个人的林地,树龄在两三年以上的杨树;三是有近100亩麦田,"是我们村民的责任田。"

据定州市解决灰场问题工作组2004年8月27日《致灰场聚集人员的一封公开信》称,火电厂"2002年9月7日就依法取得灰场使用权,绳油村的每一位群众也已经得到合法的补偿。"

但是,村里的许多村民却说,"那时候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知道征地的事情。"遗憾的是,被定州政府部门认为火电厂合法取得的灰场土地却在2003年底的第一次施工中便遭遇了绳油村全体村干部的反对,"村干部带头罢工(村民的话,意思是阻止施工)",灰场施工第一次受阻。

村支部委员、村会计牛英奇告诉记者:"当时说好,一亩地是一万五千多元,先期给我们村里150万元,但是后来只给了100万元。我们去市里要钱,市里说已经给了镇里,镇里却说没有。我们也没办法。""最后我们村支部、村委召开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如果钱不给,就不让施工。"他补充说:"那个时候,老百姓还没有罢工呢。于是我们村支委、村委带头去罢工。"

他接着又补充说:"我记得是春节前,村里的全体干部去灰场拦他们的施工车。"

其实在干部罢工前,征地的事情已经牵涉到了不少村民。

2003年5月,市、镇、村的干部要量牛俊民等村民的地。共产党员牛俊民告诉记者:我家在灰场那里有1.8亩责任田,说是要征地,我没有同意,不让他们量地。当时好多人都不同意,因为我们什么都不明白,给我们没有个交代呀。于是村里召开在灰场有责任田农户的会议,要强行征地,说不让征不行,这是国家要征地。

到这一年9月的时候,村会计给牛俊民一张票据,让他到县农业银行取钱,"给了大约两千元青苗款"。

牛俊民说,其实干部那次罢工后,不久人家依然在施工,村里很平静。许多村民还到正在施工的果园去拣柴禾。但是,进入2004年情况就有了新的变化。

村民的第一次"罢工"。牛俊民说:大约是腊月十几的一天,施工车开进了我们那片杨树林,杨树不是村里的,是家家户户自己栽的,两三年的树一棵才赔一块二,太亏我们农民了!那天人家的推土机推了我们四五十亩林地,有树的村民哪个不心疼!都赶到那里,阻止他们施工。

牛俊民说:开始,我妈上前拦,他们推开了。后来,我去拦,村干部对我说,你不能拦,这样你没有好果子吃。

最后,村民来的很多,施工只好停了下来,这是灰场施工第二次受阻。

几天后,便是春节了,灰场征地的事情于是便成了绳油村村民们这个春节最大的话题。

"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弄个明白"

2004年春节刚刚结束。

正月十九,施工的工程车来了,还来了镇里的干部。近500多名村民赶到灰场就树苗赔偿的事情与施工人员、镇村干部争论。

牛俊民说,"你买个瓜子也得交钱呀,你不能白拿呀!我们这是长了好几年的树啊"。

当天70多岁的牛书印老人被气得晕了过去,送进镇卫生院。

3月9日,灰场来了8辆工程车要进行施工,村民们发现后赶了过去,把施工人员包围了起来。无奈的施工人员叫来电厂的一位老总。

村民们看来了一个老总,于是纷纷发问:"你们占我们的地怎么一分钱都不给?""到底给我们村多少钱?"在村民的追问下,这位老总说:"给你们4600多万,还不行呀?"

电厂老总的这句话使整个事件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变化!

一些村民当场对大家讲,镇里只给村里才500多万元,由4000万元到500万怎么一下少了这么多?

村民说:"这么多的钱被上面给占了、贪了,这还了得!"

82岁的村民牛建国告诉记者:"我们觉得被愚弄了,全村只有2000亩土地,征这么多土地,我们村民都不知道,我们认为征地不合法!"

当天在赶走施工人员后,村民们来到村委会,进行集资,要上访咨询。"我们要讨个说法,要问个明白!"

村民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上是这样写的:

(2004年)3月11日,村民牛国奇等二人从村里搭车赶往省城要去找律师咨询,汽车路过镇政府时,二人被扣留,全部材料被收走,因村民强烈要求才放回。

3月12日,牛国奇等6人被叫到镇政府,下午政府不想放人,村民1000多人在大队门前不让(拦住了镇政府的一辆车),在6点多钟才把6人放回。

3月15日,市委副书记赵国军亲自带队,包括公安局以及其他政府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约200多人,铲车8辆到灰场强行施工,有1200多村民赶到现场,不让施工。

3月中旬,有10辆警车,6辆卡车,鸣笛从绳油村街道通过。

3月19日,来了铲车两辆,挖掘机两辆,村民去了1000多人,他们退出。

4月7日,原市委书记和风来绳油村,上千人跪地诉冤,他却说,"这场面我见多了!少来这套"。

5月底,政府为了缓和与村民的矛盾,由镇政府组织全体村民选举产生40名村民代表,但从未和村民代表进行协商。(注:据村民介绍,村里原有的24名村民代表,已于2005年2月被镇派村支书全部撤职。)

7月3日凌晨,村民代表牛烟平、侯不止、牛顺喜、牛俊敏遭到不明身份的人袭击,幸好被闻讯赶到的数十名村民救出。

7月5日,村民代表牛才民被骗到开元镇电信局交电话费,一去不回。7日晚9时接到通知说他在派出所。8日上午牛才民儿子到派出所,拒绝在不符合日期的拘留证上签字。中午,牛才民妻子被刑警队赤脚拉走。

7月9日,村民牛旭光被抓;17日前后,牛同顺被抓,五天之后家人才知道。

……

村民代表牛占中说:"六七月份,我们新当选的村民代表人人心惊胆颤,那一阶段不断地抓村民代表,我们害怕呀!"

他说,自2004年3月份到7月9日,对方共组织强行施工10余次,出动工程车辆50台次,警车80台次,公安及施工人员5000余人次。

在施工过程中,共打伤了5位老人。毁掉成年梨树3140多棵,大小杨树1000多棵。

这一系列的冲突皆因为村民每当电厂施工的时候就去阻拦。村民代表赵建学介绍说,村民采取的办法是,老年人和妇女坐在施工机械前面,年轻人在后面。

时间久了,不知道何时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做法,只要发现了有人来施工,就放二踢脚炮仗,大家听到,全村人就到地里静坐。

搭建窝棚区,驻守"罢工"

2004年7月9日,对于绳油村村民的"罢工"行动是一个转折与升级的一天。

村民牛建国、牛建章等人介绍说,那天凌晨2点半,定州市直属机关出动了大小车辆200余台,施工人员等3000多人,来到灰场要进行施工。全村许多村民或在村里或在灰场与施工人员进行对抗,直到下午17时,当天晚上,许多村民将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开到灰场驻守在那里不走了,还有不少村民干脆睡在地上。

这一睡,村民的"罢工"行动便变换了一种方式。

此后不久,他们便在如今窝棚区搭起了几十座简易塑料棚,正式驻守灰场地,开始了一场持久的"罢工行动"。

随着天气一天天变冷,"盖两床被子都冻醒来"。

村民们便就地取材,挖地两米在这个区域建设了一个窝棚区。并且制定了一系列防守办法,不论白天黑夜,时刻安排村民轮流值班。每天晚上在那里至少有一两百人驻守在窝棚区。

村民代表赵建学补充说,"之所以要舍下家小,住在荒野,是因为,当时形势危急,呆在家里,有可能被一个一个的抓走,我就给大家说,咱们都躺在地里,守住我们的379亩地。于是,大家都去了。"

赵建学说,"自此后,村民携带被褥、帐篷来到这379亩地上,搭起了300多个帐篷,许多村民聚集居住在这块土地上,一直到现在,包括大年三十也在这里。"

村民赵建学说,其实政府后来也想来软的。

村民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原市长郭振光春节前在凛冽的寒风中来到这块土地上慰问村民的录像。

郭市长很同情村民:"今天呢,来这里看望看望大家。所以各位父老乡亲,一定依靠我们的党支部,相信我们解决问题的小组,我受保定市委和定州市委的委托,全权处理这个问题,希望我们把心态放平。在所有的村民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如果谁又施工进场,我带领绳油村的全体村民来这里和他对抗。如果我不来,我也不称为市长。不管我们村民是不是晚上在这,是不是白天在这,当然我不强加于父老乡亲。相信我,不要在这里睡觉,特别是这些老人在这里受罪。我不是强迫大家。在没有解决问题之下,这里谁也不能进来,包括施工的……放心,以后有什么事情托给我,我会经常到你们村来。向父老乡亲表示歉意,对你们受的这些罪过,我做一个检讨,我作为一个市长,向大家赔礼道歉,我给大家鞠个躬。"

村民给记者的一个录像资料上还显示:在窝棚区,村民们还打上了"惩治腐败,维护土地权利"等类似的横幅。

村民说,其实,这正是村民之所以不断"罢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征地之事只是把村民对该村领导的不满点燃了。记者走访的几十个村民,都认为前两任村支书存在利用职权贪污浪费村集体财物的问题。为此,他们还给记者提供了相关的反映材料。他们就村干部的腐败问题曾向上级机构不止一次的反映,但没有结果。

赵建学说,想解决绳油村的问题,必须让我们全村人80%以上的人同意了才可以;还要解释为什么不给我们下达中央一号文件;征地赔偿,整体上程序有问题;对村干部我们有看法,修铁路的挖土方款下落不明,几百万的酒厂卖光了,我们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我们只是求一个公道。

2004年10月22日,村里180多人,前往北京上访,被定州政府部门接回。分别被安排到市直各机关对他们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但这次到北京上访,赵建学说,"我没去,怕扣帽子。"

但他在这一天还是被抓进了公安局。一直到2004年12月31日才放出来。赵建学说:"我出来后一检查出了一大堆的病,给市公安局局长肖福弟打电话,她答应给我报销医药费,但后来又给我退了回来。"

党员牛山林也和市委副书记赵根军相互沟通过。"这个事情不该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全村都动了感情,真是英雄的人们。多少年来,我们都是模范村,不管是在交公粮还是计划生育工作上都是顶呱呱。我们现在已经不是为了这一点钱,而是要把事情搞清楚,还我们一个明白。"

他说曾经给赵根军哭诉过:"老百姓一冬天都住在地窖里,而你们政府就知道打压,伤了老百姓的心。"

据他讲,这几年来,被公安部门带走的村民有二三百人次。有时候,公安经常用大钳子把锁剪开,进门搜上访材料。

几个焦点问题的不同声音

有几个问题始终是此次征地中的关键问题:此次征地在村里有没有公示?到底有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征地过程中与村里有没有签订合同等等。

"第一次冲突后,村里开始通知我们去领钱,但没说什么钱。"赵建学说,他是第一个去领钱的,前七名去领钱的都是摁了手印,每人2000元。但后来,再去领钱的时候就开出了条件"不允许影响电厂施工"。

条件开出后,大致有2/3的家庭就不去领钱了。随后,村干部、乡干部、市干部给每家送款。并给大家发了"明白纸"——《定州市支电办关于定州电厂占地有关情况的说明》:

定州电厂共占地1748亩,全部征地费用5929万元,每亩征地费用33919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此项费用需上交:

1、有偿使用费每亩6666.66元。

2、耕地开垦费每亩6666.66元。

3、南水北调费每亩1760元。

4、征地管理费、按照征地费用总额的3%计算,平均每亩1055元。

5、土地评估费每亩103元。

6、耕地占用税每亩3333元。

以上6项费用共上交国家、省市费用每亩19584元。电厂灰场和灰场路共占用绳油村土地378.9945亩,征地款586.69万元。

记者查阅了财政部网站,在2002年全国已经取消了征收南水北调附加费。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常嘉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和电厂只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电厂是依法用地,手续要合法,政府需要在土地开始征用前要明确,接着,政府要进行公告,凡是涉及到土地的村民必须了解土地的用途,补偿标准要明晰,这个补偿要经过村民同意,如果两次公告后,村民不同意,也不能征用,要进行听政会,只要有村民拒绝接受赔偿,这个土地征用过程就属于程序违法。

而村民认为,有关部门贪污、截留了绳油村的征地补偿款。

村民们认为,首先是征地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有关法律规定的这类事情"必须要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其次,征地及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定州市政府未依法公告,听取农民的意见。

另外,政府的"说明"与《土地法》的规定并不一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不包括电厂应当向各级政府交纳的有关费用。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应该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而不是按照"每亩支付安置补助费6192元。"

定州市委宣传部部长任振焦对记者出示的一份"看了什么都明白的"的"绳油村问题真相"的一张纸上显示:原村主任牛全占说,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都开了,并有会议记录。

这样的会议记录是否有做假的可能?曾经当过这个村工作组小组长的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宏京说:"我们去村里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他们就是不听,如果这个记录是假的,那我们就没办法了。"

但记者随机采访了村里的几位党员,从石家庄电务段退休的党员牛山林、牛喜林都表示从未参加过这样的会议。

在2002年底,政府确认的依法征地时间里,当时的村民代表侯平均、牛占中等人均对记者讲,他们没有参加过关于参与讨论征地的村民代表会议。82岁的村民牛建国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时任村民代表的19人(共计24人)的一份共同摁了手印的声明:"电厂征地之事未开过村民代表大会。"

此次征地有没有征地合同?

村民们都发出同样的疑问。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村支委委员、会计牛因奇,他说,自始至终,没有和村里签过合同。这些年,都是这样征的,从来不签合同。

记者在村里没有找到其他村干部,但此说法被开元镇东沿里村支书王茂林所证实,他们村在此次电厂征地中比绳油村征的更多,但依然没有签任何合同。

为什么国华定电不能直接和村民谈判?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宏京解释说:"按照政策要求,首先是政府和用地单位谈判,用地单位把土地补偿款首先给我们市财政,然后由市财政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给予村民多少。"

在村里采访的那几天里,记者一直找不到过去的村支书记与现任村支书,也找不到过去的几任村主任与现任村主任。村民说,干部们早就跑了,哪里还有一个在家。牛山林对村干部也颇失望,"党支部决定一切,但村里则由四五家村民控制了。"

定州缘何如此青睐火电厂

为什么定州市政府这么支持这一项目,定州市委宣传部给记者的一份《绳油村问题真相》第一段这么讲述的:"2001年10月25日,定州电厂开工庆典……历史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13年求索路上的艰辛,13年望眼欲穿的渴盼——荫庇后代子孙的一件大事今日梦圆。"

2004年11月17日的《定州日报》头条报道中定州市发展计划局局长何福顺这样说,"定州电厂是国家级大项目,对我市经济具有第一拉动作用,项目完全竣工后,年产值可达到40亿元左右,税金4亿元左右。仅明年可实现税金2亿元,可占财政收入的25%左右。电厂建设可以改写定州的历史,可以改变百万人民的命运。"

在此篇文中,开篇写道:"几天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对绳油村部分不清真相村民在灰场非法聚集表示愤慨,纷纷声讨个别别有用心者的不法行为。"

记者看到的定州市委、市政府2004年4月10日的《关于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电厂灰场建设的通告》也证明了在过去政府和部分村民之间矛盾已经无法调和:"全村520户有518户支取了征地补偿款,在全村正气不断上升,邪气不断下降的时候,个别幕后操纵者又在制造谣言,蛊惑群众。征地款发放是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造谣者的险恶用心,就是要制造混乱。当前,保证电厂如期发电,保证灰场建设尽快入场建设,迫在眉睫,如果影响了灰场的进场施工和电场正常发电,定州百万人民也不答应。我们郑重宣布:任何企图以无理要求,甚至过激行为阻挠灰场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破坏定州发展环境建设的人,我们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定州官方:追捕凶手,也要追究村民个别人的违法行为

2005年6月14日下午,定州市委宣传部会议室。

定州市委宣传部部长任振焦首先对记者表示,"此前的北京某家报纸的报道是失实的,对党和人民极不负责任的。其中引用《河北青年报》的报道也是以讹传讹,诱导群众。"

但这篇报道具体到哪些细节有问题,这位部长一直没有回答。

对于"6·11"案件的看法,任振焦表示,"老百姓首先是受害者,但他们前因是违法的,国华定电已经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村民们阻挠已经构成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他们不离开这块土地,目的是想要更大的补偿。其实是在补偿问题上,已经很照顾他们,按照基本农田的补偿标准给予了村民。为什么不能把所有的钱都给村民,这譬如我们创造了100元的价值,但工资就是30元这样一个道理。"

对于这件案件的进展,他给了记者一份《关于"6·11"案件的简要情况》。根据这一材料的介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对村民进行了补偿,并已经发放到位。但是极少数别有用心的村民私欲膨胀,制造谣言,蛊惑群众,鼓动部分村民在灰场阻挠施工,搭建窝棚,昼夜聚集,达14个月之久,致使电厂400多吨的粉煤灰无处存放,严重影响了电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更有甚者,还利令智昏,两次煽动、组织部分村民到北京上访,并冲击中南海、新华门,其中首要分子和少数闹事者已经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此期间,定州市委市政府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但都无济于事,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此前已经有邢会强等三人因聚众上访分别被判2-3年有期徒刑,而绳油村"6·11"血案出了以后,政府将对绳油村采取怎样的解决途径?

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宏京对记者谈了他的看法:"首先是尽快破案,追捕凶手,但还要追究个别带头闹事者的法律责任,他们聚众上访闹事,还有很多人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而在6月14日下午,定州市委宣传部专门放给记者的一个电视专题,他强调,"看了这个专题片什么都明白了"。片中说,"个别人目无法纪,不与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组配合,利令智昏,随意提出非分要求,甚至任意编造谎言,煽动蛊惑群众,与政府和全市百万群众对抗,已经达到不能容忍、不可理喻的程度。"

定州市原市委书记、市长为什么被免职?是否免职就意味着一切问题就解决了?

这位副部长说,该是谁的问题都会追究到底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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