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0

“文革”被毁文物知多少?

1. 炎帝陵主殿被焚,陵墓被挖,焚骨扬灰。

2. 造字者仓颉的墓园被毁,改造成了"烈士陵园"。

3. 山西舜帝陵被毁,墓冢挂上了大喇叭。

4.浙江绍兴会稽山的大禹庙被拆毁,高大的大禹塑像被砸烂,头颅齐颈部截断,放在平板车上游街示众。

5. 世界佛教第一至宝,佛祖释尊在世时亲自开光的三圣像之一八岁等身像被捣毁面目。

6.孔子的坟墓被铲平和挖掘,"大成至圣先师文宣王"的大碑被砸得粉碎!庙碑被砸碎了,孔庙中的泥胎塑像被捣毁。孔老二的七十六代孙令贻的坟墓被掘开。

7.和县乌江畔项羽的霸王庙、虞姬庙和虞姬墓。香火延续两千年至今日,"横扫"之后,庙、墓皆被砸成一片废墟。文革后去霸王庙的凭吊者,见到的只是半埋在二里半露在地上的石狮子。

8.在横扫一切的风暴中,霍去病的霍陵也遭了殃。香烛、签筒被打烂之外,霍去病的塑像也毁于一旦。

9. 颐和园佛香阁被砸,大佛被毁。

10.王阳明文庙和王文成公祠两组建筑包括王阳明的塑像,全部在文革被平毁无遗。

11.古城太原的新任市委书记三把火,第一把是砸庙宇。全市一百九十处庙宇古迹,除十几处可保留外,通通毁掉。他一声令下,一百多处古迹在一天之内全部毁掉。山西省博物馆馆长闻讯赶到芳林寺,只捡回一包泥塑人头。

12.医圣张仲景的塑像被捣毁,墓亭、石碑被砸烂,"张仲景纪念馆"的展览品也被洗劫一空。"医圣祠"已不复存在。

13.河南南阳诸葛亮的"诸葛草庐"(又名武侯祠)的"千古人龙"、"汉昭烈皇帝三顾处"、"文韬武略"三道石坊及人物塑像、祠存明成化年间塑造的十八尊琉璃罗汉全部捣毁,殿宇饰物砸掉,珍藏的清康熙《龙岗志》、《忠武志》木刻文版焚烧。

14.汉中勉县"古定军山"石碑,也因诸葛亮是个"地主份子"而被砸毁。

15.书圣王羲之的陵墓及占地二十亩的金庭观几乎全部平毁,祗剩下右军祠前几株千年古柏陪伴书圣失去了居所的亡魂。

16.文成公主当年亲自主持塑造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二人的塑像,安放觉拉寺。被捣毁。

17. 合肥人代代保护、年年祭扫的"包青天"墓,也毁于一旦。

18.河南汤阴县中学生将岳飞等人的塑像、铜像,秦桧等"五奸党"的铁跪像,连同历代传下的碑刻"横扫"殆尽。

19.杭州革命青年砸了岳庙,连岳飞的坟也刨了个底朝天。岳武穆被焚骨扬灰。

20. 阿拉腾甘得利草原上的成吉思汗陵园被砸了个稀烂。

21.朱元璋巨大的皇陵石碑被拉倒;石人石马被炸药炸得缺胳膊少腿;皇城也拆得一干二净。

22.海南岛的天涯海角,明代名臣海瑞的坟被砸掉,一代清官的遗骨被挖出游街示众。

23. 湖北江陵名相张居正的墓被红卫兵砸毁。焚骨。

24. 北京城内的袁崇焕的坟被夷成了平地。

25.黎平故里安葬的是明末名臣何腾蛟,他的祠堂中的佛像被扫了个一干二净,而且把黎平人最引以为荣的何腾蛟的墓给挖了。

26.吴承恩的故居在江苏淮安县河下镇打铜巷。他的故居不大,三进院落,南为客厅,中为书斋,北为卧室。几百年来,曾有无数景仰他的人来此凭吊此故居和他的墓。可是现在《西游记》成为"封、资、修"(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里的"封",吴氏故居也就"被毁为一片废墟"。

27.红卫兵掘开蒲松龄的坟,教书匠蒲松龄真穷,墓里除了手中一管旱烟筒、头下一迭书外,只有四枚私章。他们对蒲氏私章不屑一顾,弃之于野。尸体被捣毁。

28. 建于一九五九年的吴敬梓纪念馆在文革中被铲平。

29.山东冠县中学红卫兵在老师带领下,砸开千古义丐武训的墓,掘出其遗骨,抬去游街,当众批判后焚烧成灰。

30.张之洞的坟被刨开。张是个清官,墓里没一点珍宝,红卫兵将张氏夫妇尚未腐烂的尸体吊在树上。张氏后人不敢收尸,任尸体吊在树上月余,直到被狗吃掉。

31.北京郊区的恩济庄埋有同治、光绪两朝的宫廷大总管李莲英的墓,凿开的墓穴里,只有头骨,不见尸骸,衣袍内满是珠宝,后不知所踪。

32. 河南安阳县明赵简王朱高燧的墓被挖毁。

33.黑龙江黑河县有座"将军坟","因为属于'帝王将相'",也遭到严重的破坏。

34. 宋代诗人林和靖(967-1028)的墓也在被毁之列。

35.清末章太炎、徐锡麟、秋瑾,乃至"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中的杨乃武的墓,都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口号声中作了牺牲。

36.一位年轻的中学老师领着一帮初中生以"让保皇派头子出来示众"为由,刨开康氏墓,将他的遗骨拴上绳子拖着游街示众。革命小将们一边拖着骨头游街一边还鞭挞那骨头,好象相信康氏灵魂附着在骨头上似的。游完街,康氏的头颅被送进"青岛市造反有理展览会",标签上写道:"中国最大的保皇派康有为的狗头"。

37.浙江奉化县溪口镇蒋介石旧居,蒋氏生母的墓被上海的大学生领导的宁波中学生掘开,其遗骸和墓碑都被丢进了树林。

38.南漳县为抗日名将张自忠建造的张公祠、张氏衣冠冢和三个纪念亭均被破坏。

39.杨虎城将军,虽被国民党处决,仍是红卫兵眼中的"国民党反动派",墓及墓碑都砸毁。

40.新疆吐鲁番附近火焰山上的千佛洞的壁画,曾被俄、英、德等贪焚商人盗割,卖到西方。但那运到国外的壁画毕竟被博物馆珍藏,并未毁掉。而中国人自己干的'破四旧'却重在一个"破"字:将剩下的壁画中的人物的眼睛挖空,或干脆将壁画用黄泥水涂抹得一塌糊涂,存心让那些壁画成为废物。

41.山西运城博物馆原是关帝庙。因运城是关羽的出生地,历代修葺保养得特别完好。门前那对高达六米的石狮子可能是全国最大的。如今,那对狮子被砸得肢体断裂,面目全非;母狮身上的五只幼狮都砸成了碎石块。

42.安徽霍邸县文庙,雕梁画栋、飞檐翘角,龙、虎、狮、象、鳌等粉彩浮雕皆为精美的工艺美术品。房饰浮雕在文化大革命中统被砸毁。文革后省、县拨款数万修葺,尚未完全复原。山东莱阳文庙,大成殿雕梁画栋、飞檐斗拱,气势雄伟.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成殿被拆除。全国四大孔庙之一的吉林市文庙,"破四旧"中严重受损,荒废多年,文革后历时五年方修复。

43.唐代高僧褒禅结芦安徽含山县花山,死后弟子改山名为褒禅山。宋王安石游览此山,作《游褒禅山记》后,褒禅山遂名扬四海。因是"四旧",褒禅山大小二塔被炸毁。

44. 全国最大的道教圣地老子讲经台及周围近百座道馆被毁。

45.宋代大文豪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经另一宋代大家苏东坡手书,刻石立碑于安徽滁县琅玡山脚当初欧阳修作文的醉翁亭,至今已近千年。前去革命的小将不仅将碑砸倒,还认真地将碑上的苏氏字迹凿去了近一半。醉翁亭旁堂内珍藏的历代名家字画更被搜劫一空,从此无人知其下落。

此外,文物古董毁坏的事例更多:

1、北京名学者梁漱溟家被抄光烧光。文革过后梁漱溟回忆抄家时红卫兵的举动时说:"他们扑字画、砸石玩,还一面撕一面唾骂是'封建主义的玩艺儿'。最后是一声号令,把我曾祖、祖父和我父亲在清朝三代官购置的书籍和字画,还有我自己保存的,统统堆到院里付之一炬……红卫兵自搬自烧,还围着火堆呼口号……"

2、南京著名的书法家林散之珍藏多年的字画及自己的作品全部被毁之一炬,他被赶回了安徽老家。当时在上海居住的画家林风眠家被抄家、画被焚烧,又在风声鹤唳中自己将留存的作品浸入浴缸、倒进马桶、沉入粪池。

3、中央文史馆副馆长、八十四岁的杭州名学者马一浮的家被搜罗一空。抄家者席卷而去之前,他恳求道:"留下一方砚台给我写写字,好不好?"谁知得到的却是一记耳光。他悲愤交集,不久即死去。

4、名满天下的上海书法家沈尹默是中央文史馆副馆长,也是八十四岁。他担心"反动书画"累及家人,老泪纵横地将毕生积累的自己的作品,以及明、清大书法家的真迹一一撕成碎片,在洗脚盆里泡成纸浆,再捏成纸团,放进菜篮,让儿子在夜深人静时带出家门,倒进苏州河。作家沈从文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工作。军管会的军代表指着他工作室里的图书资料说:"我帮你消毒,烧掉,你服不服?""没有什么不服",沈从文回答,"要烧就烧。"于是,包括明代刊本《今古小说》在内的几书架珍贵书籍被搬到院子里,一把火全都烧成了灰。

5、字画裱褙专家洪秋声老人,人称古字画的"神医",装裱过无数绝世佳作,如宋徽宗的山水、苏东坡的竹子、文征明和唐伯虎的画。几十年间,经他抢救的数百件古代字画,大多属国家一级收藏品。他费尽心血收藏的名字画,如今祗落得"四旧"二字,付之一炬。事后,洪老先生含着眼泪对人说:"一百多斤字画,烧了好长时间啊!"连遥远的新疆首府乌鲁木齐新华书店的存书,通通被烧成了灰。

6、湖南江永县有一种仅为妇女懂得的文字,人称"女书"。虽流传已近千年,因为不入男子的社会,流传并不广,许多用女书写成的诗歌被妇女珍藏,代代相藏,从未与世人见面。江永县地虽偏僻,"破四旧"却逃不脱,许多本应成为社会学、文字学乃至民族学研究资料的女书手稿被焚毁。

7、烧书污染空气,送到造纸厂打成纸浆才是好办法。江浙一带人文荟萃,明清两代五百年,著名书画家大部分出在那里,留存至今的古籍也就特别多。仅宁波地区被打成纸浆的明清版的线装古书就有八十吨!红学家俞平伯自五十年代被毛泽东批判后,便是钦定的"资产阶级反动学者"。抄家者用肮脏的麻袋抄走了俞家几世积存的藏书,一把火烧了俞氏收藏的有关《红楼梦》的研究资料。

8、中国特有的刻瓷艺术家仅剩北京朱友麟一人。周恩来曾规定朱的作品是国宝,不得出口。可是前去抄他家的红卫兵将他的作品摔了个稀烂。不久,朱凄惨地死去,国宝不复再现。

9、苏州桃花坞木刻年画社的画家凌虚,五十年代曾手缯一幅长达五十尺的《鱼乐画册》,由中国政府拿去,作为国宝赠送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加诺。他化了几十年的功夫,收集到各地上千张古版画,如今被烧了个一干二净。

10、中国画院副院长陈半丁年已九十,批斗之余,作品被焚烧。上海画家刘海粟珍藏的书画被抄后,堆在当街焚烧。幸亏一位过路人以"工人"的名义镇住革命小将,打电话给上海市委,才派人制止。但已烧了五个多小时,焚毁的字画、器皿不计其数。

11、陕西画家石鲁被拉到西安钟楼大街的钟楼外,当街吊起来,在人群的围观中接受批判。他的"黑画"被一幅幅拿出,批斗一幅即撕毁一幅或在画面上用红笔打个叉。

12、因江青点名咒骂了名画家齐白石。北京的红卫兵砸了他的墓和"白石画屋"。又逼着齐的儿子齐良迟刨平齐白石自书的匾上的字迹。上海画院七十五岁的画家朱屺瞻,家中收藏的名人字画被搜罗一空,七十余方齐白石为他的刻的印章一个没剩。

13、一九五二年,国画大师张大千的前妻杨宛君将张在甘肃敦煌石窟现场临摹的二百六十幅唐代壁画全部献给了国家,自己仅保留十四幅张氏为她作的画。抄家者光顾杨宅,那十四幅画搜走,从此全都没有了下落。

14、著名的木刻家刘岘(中央美术馆馆长)被勒令交出全部"四旧"后,默默地把多年的木刻原版摞在壁炉旁,然后,点着火炉,一块一块地投进火炉,全部烧光!

中国的古迹少,博物馆里的文物更是少的可怜,民间的文物十个有九个都是假的。为什么?就是因为以前都毁掉了!中国几乎没有几个美术馆,有也全都是现代画家,古代书画墨宝极少,为什么?因为书画是最容易毁掉的,扔到火里一烧就没了!

据说,西哈努克来中国,想去白马寺看中国最著名的古雕塑十八罗汉像,结果已经被砸掉了,是周总理急电叫山西下华岩寺把罗汉拆下来去冒充!

北京的都知道拆古城墻的事,但是谁知道什么是双塔庆寿寺?京城第一皇家名刹,两座800多年的古塔,什么都没留下来!


-完-

199万平米校舍垮塌之谜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陈欢 陈小莹 徐凯

大量校舍垮塌导致的学生伤亡,成为5·12汶川8.0级大地震中最令人心痛的一幕。

都江堰的向峨乡,在地震中死亡人数为439人,其中向峨中学死亡学生就达327名,占全乡3/4。而在绵竹市汉旺镇,汉旺幼儿园、汉旺小学、东方汽轮机厂附属中学全部垮塌,遇难学生过千人。在东汽中学门口苦苦守候自己孩子遗体的一位家长悲伤而又麻木地说:"一个镇的一代人,就这么没了。"

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如都江堰市聚源镇聚源中学、绵竹市五福镇富新二小等,周围的民房基本没有垮塌,学校却在瞬间震成瓦砾一片。

本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独家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26日,在汶川大地震中四川省学生死亡4737人,伤者1.6万余人,在全四川67000死亡人口中,学生占到7%。

而来自四川省建设厅的数据显示,在此次大地震中,重灾区学校倒塌面积为199.7228万平米,倒塌房屋总面积为14889.3万平米。倒塌学校面积占总倒塌房舍面积的1.3%。

中小学校舍出现如此大面积的垮塌,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四川省建设厅已经出具了一份关于5·12汶川大地震中校舍大面积垮塌情况的专项分析报告,报告认为,导致此次地震中校舍大面积垮塌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建筑设防标准低,二是地震烈度太大,三是部分建筑结构设计不合理和施工质量控制不严格。

多位接受采访人士均对记者表示,如果说前两个原因是天灾,第三个原因就是人祸,而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农村中小学建设事权下放,财权上收。

上世纪末,农村中小学建设由乡镇自筹资金,建成一批"三无"(无规范设计、无规范施工监理、无规范竣工验收)校舍。这次垮塌的校舍中,相当一批就是建造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聚源中学两栋教学楼一栋建于1988年,一栋建于1992年,北川中学教学楼建于1995年。

2001年-2005年,我国启动校舍二期危改工程,此后,2006年-2007年,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启动了新一轮校舍危房改造工程。但是"有些校舍未按现行规范进行加固",终在5·12地震中酿成惨剧。

什邡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地区,在此次15所垮塌最为严重的学校中,什邡地区就占了6所。

省厅下发特急文件

5月26日晚5点半,什邡市建设局办公室。

一份标注为"特急"的文件放在桌上,周围围坐着什邡市规划和建设局三位局长、市教育局计审科科长等一众相关官员。

这份文号为川指【2008】75号的文件由四川省建设厅和教育厅于26日中午紧急下发,内容是关于"开展地震区震害调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所有垮塌房屋进行调查,重点是"学校的垮塌和损坏"。

这份紧急通知的下发意味着,在对房屋垮塌的官方调查中,学校的垮塌正在成为重中之重。地震发生的14点28分,正是下午学校上课或即将上课的时间,在那短短的几十秒到几分钟,教学楼的质量和垮塌速度与学生的生还几率直接相关。

这份特急文件后的附录中,点名了都江堰等四座城市15所垮塌最为严重的学校名称,其中什邡市涉及最多,包括洛水中学、红白镇小学等在内多达6所。

记者拿到的一份供什邡市抗震指挥部的资料显示,洛水镇截止23日17点,累计死亡人数为784人,其中学生180人,另有8名学生失踪。该镇受伤人口达到7038人,其中学生887名。该资料未区分重轻伤人数。而截至26日下午,整个什邡市有500多名学生死亡,2000多名学生受伤。

而就在此前半个小时,由四川省建设厅牵头组织的一组学校垮塌调查组已经到达了什邡市。四川省级调查组兵分两路,第一组前往都江堰和什邡,第二组前往绵竹和平武。

本次四川省校舍调查组带队者的级别颇高,第一组带队人为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和四川省建设厅总工程师田文,第二组带队人是四川省建设厅设计处处长冯江和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夏鲁川。

调查组的目的地之一就是位于什邡市洛水镇的洛水中学。

洛水中学建筑质量疑云

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不到,陈玲的妈妈把女儿送到洛水中学门口,目送她走进教学楼。几秒之后,陈玲妈妈亲眼看到整栋四层高的高中教学楼在剧烈摇晃中轰然倒下,"那个楼不到10秒钟内就塌了,我的娃儿根本来不及逃。"

尽管道路并没有太大的损坏,但由于通讯不通,直到12日当晚9点多钟,才有挖掘机等大型挖掘设备进入,晚上11点左右开工挖掘。

陈玲的妈妈在洛水镇摆地摊,她只是众多对教学楼建造质量怀有质疑的家长之一,女儿至今失踪,生还希望渺茫。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这栋楼的垮塌一共吞噬了90多个孩子的生命,除两个班级在上体育课以外,其余班级均有学生到教室。

洛水中学是洛水镇上最主要的学校之一,已有4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73亩。在职教师162人,在校学生2600余人,其中住校生1700余人,有50个标准教室。

"去年在倒塌校舍与未倒塌的办公楼之间已经出现了半尺宽的裂缝,为什么校方要用瓷砖遮掩?而不是采取进一步的加固?"激愤的家长们围住什邡市教育局的相关人士质疑说,他们每个家长在入校时都缴纳了1500元到近万元不等的"建校费"。

另一名家长陈正德的身份很特殊,他既是洛水中学一名高二学生陈冰的父亲,也是21年前,1986年5月到6月间,洛水中学建造时的一名钢筋工。

"当时建造的时候,我们就听说因为质量问题停工了一段时间,后来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陈正德对记者回忆说,当时学校和施工队因为质量问题闹得很凶,楼造到两层时就停工了。

据记者多方了解,当时这栋楼的承包商是德阳建筑公司第六分公司二处,由于80年代中后期刚刚开始试点政企分开,这家承包商直属政府建设部门,负责人名为刘兴平。

记者找到了当时为该楼建造水磨地板的包工头之一杨吉芝,他向记者证实了陈正德的说法,"吵到后来连什邡市质监站都撤走了,上面还想撤掉二处。"

彼时杨吉芝刚从西藏回到洛水镇,由于之前曾有做过5-6年的水磨地板经验,随即被刘兴平看中,接到了这个活。

杨吉芝并没有相关建造资质,也不是这个德阳官方建筑公司的成员。他以每天3块钱工钱的价格揽下了这个活,并雇用了10多个当地农民一起干活。

质量问题显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停工之后,教学楼还是继续盖了下去,并沿用至今。

地震之后,当年给该教学楼供应预制板厂家洛水镇预制厂的技术负责人龙会权、从事建筑施工20年的洛水镇当地人何小林以及陈正德三人分别查看了现场,从废墟上尚存的钢筋水泥及倒塌墙体中发现了几处建筑隐患。

何小林称,依照施工的基本经验,学校建筑的基础钢筋必须是30#-32#的螺纹钢,但废墟上的基础钢筋是12#的圆钢。他比喻,基础钢筋就如人的脚,脚无力,自然就站不稳。

其次,作为基础的混泥土标号应该在300#-350#,但现在估计不到200#。他在现场用手刨出了残留的基础混泥土。他说:"用手都能刨掉,肯定没有300#。"

此外,他们还发现了横梁的问题。按照规定,横梁应用28#螺纹钢,但废墟横梁只用了20#的螺纹钢,且未发现有减力筋。而减力筋的最大作用就在于防震。抬空横梁虽然主筋应用正常,但辅筋应该用16#-18#的螺纹钢,但废墟上发现的却是12#的圆钢。

在倒塌的砖混构造柱中,三人发现使用水泥标号不够,水泥和鹅卵石是各归各的。"水泥标号够的话,强度和粘度就够大,能混合在其中鹅卵石,在建筑倒塌的时候,会把鹅卵石拉断。"何小林说。

他们还发现四大角之间没有拉墙筋,"至少应该是砌8轮砖一拉。拉墙筋的作用在于,增强四面砖混墙的稳定性,不至于瞬间倒塌。"此外,他们还在基础钢筋里还发现了烧结筋,就是把两根12#的圆钢通过电焊烧结在一起。这也同样不符合要求。

对此,教育部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教育部门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一定要配合有关部门,如果最后调查出来,在学校倒塌的房屋工程中,有偷工减料这方面的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豆腐渣工程或者贪污受贿行为的,绝不姑息。"

截至27日,洛水中学的部分家长已经自发把学校围了起来,等待调查组前来调查。

体制探因:乡镇自管

洛水中学并非孤例。

在需要调查垮塌原因的学校名单中,还有什邡市红白镇小学、都江堰市聚源中学、都江堰向峨中学等10数所学校,且大多数都是乡镇小学。

"学校垮塌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有特大地震的天灾原因,也有部分是管理体制造成的。"26日下午6点,什邡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文光斗对记者表示,在建设系统工作了20年,这次大面积的学校垮塌让他反思颇多。

1988年,我国颁布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房屋的抗震烈度在7度。而1988年以前校舍建设,没有抗震标准的规定,而此次垮塌的房屋,有大量建筑于1988年以前。

"此次垮塌的房屋,95%建筑于1995年以前,其中又有50%建筑于上世纪80年代。"教育厅基建处戴姓处长表示。

即使建造于1988年之后的房屋,由于此次地震的烈度太大,按照我国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抗震级别为7级烈度,而此次地震的震中烈度达到11级,重灾区烈度全部超过7级,因此,现有校舍无法抵御如此高烈度地震。

"而且学校校舍有它的特殊性,一般走廊很长,跨度大,且窗户多。这样的建筑抗震性确实比一般房屋差,容易垮塌。"文光斗先从建筑特殊性的角度解释了校舍垮塌较多的原因。

"但是,"他的话锋一转,"也有很多体制原因导致学校垮塌,尤其是乡镇学校垮塌严重。"

文光斗所指的制度是指在1980年代中后期到2003年之前的十多年中,实施"县乡共管、以镇为主"的管理方式,把乡镇学校归给乡镇自管,造成了长期经费不足、管理缺位的问题。

在那段时期内,县级的建设局和教育局只对县城的建筑和学校负责。在更广袤的乡村城镇,这些专业部门的事权完全下放给乡镇级的政府,使得这些学校被屏蔽在专业部门的监管视线之外。

当时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

1985年开始,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乡镇财政,并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收入由国家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组成"。

由于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来源有限,且要受上级财政的监督,自筹资金已成为乡镇收入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1986年中国农业财政的预算内收入为44.2亿,乡镇自筹资金为27.3亿元,到1992年,预算内收入为89.6亿元,乡镇自筹资金则高达141.8亿元,远远超出预算内收入。

在这样的财政体系之下,国家财政对于义务教育的拨款时有缺口,需要各级政府补足缺口。"乡镇政府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自筹又困难,能够提供学校建设的配套资金肯定不足。"文光斗说。

除此之外,乡镇政府缺乏建设和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成为一个重大问题。

"乡镇政府的说法就是,(学校)我来建,你们拿去用。建完他们就什么都不管了。"什邡市教育局计审科王姓科长说。

长达10多年的资金和管理失位,使得这些垮塌学校甚至无法找到一些基本资料,如设计图纸等。

砖混结构:危险的建设标准

"把事权下放到乡镇,将必然带来降低建设和设计标准的结果。"文光斗说。

建设厅出具的汶川地震校舍垮塌分析报告中指出,乡镇学校大量采取砖混结构,而且是外廊式的大开间,大窗口,而且房屋建横墙间距较大,楼层盖板多为预制板,因此抗侧移能力较弱。

据成都地区建筑师刘家琨向记者介绍,他看到灾区校舍主要有四种结构:框架式、框架+预制板的装配式、砖混式、砖木式。但并不是砖混结构的房子一定会塌,关键还是要看具体设计和施工控制情况。

"相比较而言,砖混结构成本也就是相当于框架结构的2/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曾在灾后直言不讳。

北川县某镇小学参与过校舍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丘姓老师对记者表示,很多农村中小学校舍采用的普遍是砖混结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成本和加快建设速度,"学校在向地方的建设规划部门和教育部门立项建设校舍的时候,规划方案考虑的是建筑的规模和质量,才可能从地方的众多项目中获批,这样的项目又一定是要有高成本来支撑的。"

而批下来的钱和报上去的规划之间的建设成本上就差的比较多。建设的过程中就不得不想着办法来节省成本,砖混结构无疑是比较经济的选择。

"从校园扩建的工程立项到最后地方教育局批准建设,拿到款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长则一两年。

这样学校面对扩张的压力,就促使施工过程提速。采取砖混结构也更为快捷。

记者获得的建设厅报告中还提出,有些施工质量控制环节的问题,也造成校舍抗震级别降低。"构造柱、圈梁、墙体、拉结墙的位置,砂浆和混凝土的强度"等环节可能存在问题。

"相比起日本等对于地震更有经验的国家,我觉得在这次汶川地震之后,我们应该相应提高校舍的抗震标准,在兼顾学校需要大开间、多玻璃窗的特点的同时,保证学生的安全。"文光斗建议说,"修订标准是当务之急。"

与此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也在地震两天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随着技术、经济和测量水平的提高,房屋抗震标准也要进行相应的修订。

教育主管部门也有相关表态。发言人王旭明介绍,有关部门将制定提高学校校舍建设的标准和抗震标准。制定新的标准基本原则是必须所有新的校舍建设标准必须要高于当地一般民用建筑的建设标准。学校建设是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重点,要优先做好规划。同时今后所有新建学校必须严格按新的标准建设,对没有达到新标准要求的校舍要尽快采取抗震加固的措施。

"教育部已经明确提出要求,要求全国教育系统要进行排查,重点是灾区和地震易发的地,凡是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属于危房的,要坚决停止使用。"王旭明说。

关于危房的改建,建设厅出具的汶川地震分析报告中也提及,我国2001年对1989年建筑抗震标准进行了修订,但有些校舍未按现行规范进行加固。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2001年-2005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校舍二期危改工程,此后,2006年-2007年,启动了新一轮的校舍危房改造工程。

到目前为止,整个四川省还有100多万平方米的校舍危房。而在2006年危改工程启动之前,四川校舍危房的面积也是100多万平方米。四川省教育厅对此的解释是一部分是新增危房,一部分是D级危房,没有改造必要。

"正常情况下,每年新增危房的面积在2%-3%左右都是正常的,2006、2007年两年,四川连续遭遇特大洪水,尤其是达州地区,因此,新增危房数量比较多。"戴处长表示。

其次,是D级危房。"校舍危房分四个等级,A/B级校舍可以正常使用,C级校舍要观察使用,D级危房校舍不能使用,现在账面上有大量D级危房,但是据我了解,这些危房几乎已经没有还在使用中的,只是挂在账面上没有核销。"戴处长说。

此外还有一个因素是农村布局调整,一些村小被闲置。

2006、2007两年,四川校舍危房改造资金约10亿,其中每年中央下发3亿,省财政配套2亿。市州一级没有强制配套资金,根据各个地方的财力自行掌握,比如成都市财政,就有配套资金,而汶川则没有。

危房改造资金下发的流程是:根据测算办法,在2001-2005年二期改造中已经改造多少危房,一共有多少校舍,还剩下多少危房,由市州自己报,省厅批复。

"2006年的改造标准是400元/平方米,2008年已经调整到500/平方米。"戴处长表示。

凡是校舍建筑物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鉴定为C级危房的,要在加固改造、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使用。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危房迹象,也不可能去主动加固,还是需要建设时高标准严要求。"文光斗说。

五福镇富新二小遇难学生黄青峰的母亲陈玉,也毕业自该小学。据陈玉回忆,这栋三层教学楼只用了两个多月就完工,开始上课了。"刚搬进去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不要在楼上蹦跳。"黄青峰曾这样对母亲说。

体制变革

事实上,以上问题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重视,变革已经开始。

从2003年开始,学校建设开始由乡镇上收到县一级,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开始成为长效机制。

此后两年,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县城学校作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制度的主体。

从2006年起,按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标准、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计算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由中央与省按5∶5分担。

其中,四川省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三个州和民族待遇县由省全部承担,成都市自行解决,攀枝花、德阳、绵阳、宜宾4市按省、市5∶5分担,其余市按省、市8∶2分担。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1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6号)等三份文件,每年初各省财政厅、教育厅会下达项目预算控制数。市(州)根据各县的危房情况,及时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实际需求以及市(州)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编制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审核批复,省财政厅按照批复的项目下达中央和省的专项资金预算。市(州)财政、教育部门据此批复到县并下达中央、省、市的专项资金预算。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批复的年度计划和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年终要将年度项目实施情况,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从开始,县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根据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结合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等规划,编制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

要对学校所有建筑都进行有效的监管,杜绝垮塌事故。重点是上世纪后期的 "三无"(无规范设计、无规范施工监理、无规范竣工验收)校舍。

2005年,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舍检查监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农村中小学校舍中,相当部分属简易用房,标准较低,存在着不少隐患。这些校舍是近年出现问题的主体,也是今后校舍检查监控的重点。

(本报记者黄磊亦有贡献)

■地震中垮塌或部分垮塌的学校名单 (来源于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 (42所)

都江堰市

都江堰聚源中学

都江堰新建小学

都江堰市向峨乡中学

德阳市

德阳市实古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九龙镇小学

德阳市莹华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莹华镇中学

德阳市八角镇中心小学

德阳市洛水镇中心小学

北川县

北川县茅坝初中(北川中学新区)

北川县北川中学

北川县曲山小学

北川县幼儿园

北川县职业高中

绵竹市

绵竹市汉旺镇东方汽轮机厂子弟中学

绵竹市汉旺镇武都小学

绵竹市汉旺镇东方汽轮机厂子弟小学

绵竹市遵道镇欢欢幼儿园

绵竹市广智学校

绵竹市五福镇富新二小

广济中学

广济中心小学

绵阳市

绵阳市平武县南坝小学

绵阳市高新区双碑小学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学

崇州市

崇州市怀远镇中学

平武县

平武县平通镇中学

平武县平通镇小学

青川县

青川县木鱼镇木鱼中学

青川县青川初级中学

汶川县

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

汶川县映秀镇漩口幼儿园

汶川县映秀镇漩口中学

汶川县映秀镇映秀幼儿园

什邡市

什邡市洛水镇洛水中学

什邡市洛水镇洛城小学

什邡市红白中心小学

什邡市红白镇初中

什邡市龙居镇龙居小学

什邡市蓥华镇仁和村小学

什邡市蓥华镇中学

什邡市蓥华镇中心小学

请不要用泪水来回答我

仰望高高的山坡,红旗飘荡。这是茅坝初中仅剩的三件事物之一,其他两件是校门口的招牌和一个歪曲的篮球架。

红旗的旁边是一大片高耸的石头,大小各异,面目狰狞,犹如一个乱坟岗。

这确是一个乱坟岗,昔日的教学楼,就在这些石堆之下,而数百名孩子,则在更下面。

这一天是5月24日,这里是封城之后的北川县城,举目无人迹。不远处,几只幸存的家鸡正在啄食另一只死亡原因不明的同类。这里是地震十三天后依然异味最浓烈的地方。

出城之后近黄昏,路遇一位中年妇女。我们问道,家里人都还好吧,她说着自己和几名亲戚因外出而幸免于难的故事,仿佛说着旁人的事。几分钟,我们不小心又问了一次,她一阵默然,然后指着红旗的方向,"我有个娃娃埋在那里。"

摆满花圈的街道尽头,是一个灵堂。

几十张孩子稚嫩的脸突然出现在眼前。他们有的悬挂在简陋的棚架上,有的被捧在一双双无力却执着的手里。

他们的脸都在镜框里,旁边是黑布和白花。

曾经属于他们的名字,写在作业本的封面上,散落在废墟中。

这一天是5月26日,这里是绵竹市五福镇富新二小,127名小学生被定格在镜框中。激动的家长们说,这栋教学楼是五福镇19个村所有楼房中唯一垮塌的一栋。

他们年轻的脸从此成为相片,失去立体;他们美丽的梦想从此失去载体;他们父母汹涌的爱,从此失去容器。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此次地震中完全垮塌或部分垮塌的中、小学达42座。而本报独家获得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26日,震区校舍垮塌199万平方米,学生死亡4737人,伤16000多人——如此多的青春就此消逝。

为什么是学校?

为什么是孩子们?

请不要用泪水来回答我。

(文/谭昊)


-完-

丁林: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丁林

在美国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一些主张社会改造的激进的人们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组织和政党,他们反对美国卷入战争,主张劳工权益和妇女权益,常常举行集会和示威。在美国正式参战以后,政府方面对这些持异见者的压制就加大了,来自社会上保守大众的敌意也越来越浓。就是在这种外敌当前,国家利益压倒一切的舆论尘嚣甚上的时候,有一些左翼人士看到,民众的言论自由权利在战争时期比和平时期更容易失去,在经济坏的时期比经济好的时期更容易失去。1920年,他们在罗杰·鲍尔德温的带领下,组成了一个专门帮助那些言论自由权利受到侵犯的人打官司的民间组织,这就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一个民间团体,它的成员都是义务为联盟工作,其中有很多出色的律师和大学教授、文化界人士,是一个左翼精英的群众组织。它的活动和诉求很单纯,就是保护公民个人的宪法权利,特别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结社、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无论在美国的什么地方,哪里有小民百姓公民权利受到侵犯,哪里就会出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帮你打官司,为你上诉到上一级法庭。越是非正统非主流的人和观点受到压制,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就越是挺身而出,力排众议,为他们寻求公平。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持什么观点,只要是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尤其是言论自由权利的案子,他们就站在政府或强势团体的对立面,为民仗义执言。

大约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刚成立的时候,在纽约有一个社会主义党的左翼激进分子叫基特罗,他出版了六万多册名为"左翼宣言"的小册子,号召罢工,号召采取"任何形式的阶级行动"来建立社会主义。他在纽约被捕,纽约州指控他号召暴力推翻政府,因此违犯了1902年纽约州通过的反无政府主义法。在法庭上,他的律师力图辩称,"左翼宣言"不过是主张一种抽象的主义,所以这是一个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件。但是纽约州的法庭仍然判断,共产主义要为他们的主义所引起的潜在的危险负责,陪审团认定基特罗罪名成立。

1923年,基特罗对纽约州一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代表基特罗的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出色的律师波拉克。他在法庭上令人信服地指出,言论表达的自由是受到权利法案保护的,是各州不得削弱的,这一原则建立在权利法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基础上。他的辩论使大法官们受到很大震动。1925年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尽管结果最高法院多数还是维持了原判,但是在判词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我们确认,言论和出版的自由是在第十四修正案既定程序条款所包括的最基本的个人自由范围之内,是各州所不能损害的。"

赫尔姆斯大法官是反对维持原判的,他代表法庭少数的反对意见中指出,法律不能惩罚倡导某一种观点的言论。他发挥了"清楚和现实的危险"的标准,提出,法律只惩罚行动,不能惩罚思想和思想的表达,不管表达的是什么观点。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这场官司虽然输了,但是正是从这场官司开始,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适用范围开始进入州的司法领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此案是一个十分要紧的开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回顾自己战果赫赫的辉煌历史时,总不忘把这个输了的案子称为"我们在最高法院的第一个里程碑"。

一年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又把"惠特尼对加利佛尼亚"一案推到了最高法院。

惠特尼是一位女士,是社会主义党的重要成员又曾是共产主义劳动党和世界产业工人工会的积极分子。加利佛尼亚州指控她违反了1919年通过的反犯罪组织法。

这一次,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又输了。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成立的前十年,就是这样屡战屡败。

1929年夏天,加利佛尼亚州又有一个信仰共产主义的女士叫斯特郎堡,她和她的一些具有共产主义观点的人一起为工人的孩子搞了一个少年先锋夏令营。这些具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人搞的活动引起了一个叫做"优秀美国人联合会"的保守组织的敌视。这个保守组织决心要赶走那些"危险的政治异见分子",他们说服县里的治安警察去搜查那个夏令营,结果在夏令营里发现了共产党的红旗,警察逮捕了斯特郎堡和其他工作人员。

这是犯的哪家的法呢?原来,十年前,1919年,加利佛尼亚通过了州法律,禁止展示红旗,理由是红旗表示反对政府,号召无政府主义和叛乱。

斯特郎堡在地方法院被定有罪,她级级上诉,直到最高法院。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证明,社会主义党是一个合法的政党,它在上一次大选时得到过五万张选票。红旗是这个合法组织的象征物。现在的焦点是加利佛尼亚州的法律规定禁止展示这个合法组织的旗帜。所以,尽管加利佛尼亚有这样的州法律,但是"清楚和现实的危险"的检验标准应该适用于对斯特郎堡是否有罪的判决。

1931年5月,最高法院以七比二表决推翻了对斯特郎堡的有罪判决。首席大法官休斯在法庭判词中沿用了赫尔姆斯法官多年前提出的标准,指出,按照这一标准的理性原则,禁止红旗的加利佛尼亚州法律过于模糊,可能被滥用来干涉那些反对当权者的合法政治组织。所以,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加利佛尼亚禁止红旗的法律侵犯了人民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权利,是违宪的,必须废除。

这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第一个重要的胜利,你不难看出,这一胜利是在法庭上不断努力的积累的结果。没有赫尔姆斯大法官的"清楚和现实的危险"标准的提出,没有最高法院对于扩大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适用范围到州一级的承诺,要取得此案的如此结果是很难想象的。

这个案子明确地提出了"象征性言论"的概念。展示红旗这样的行为是为了表达一种观点,交流一种思想,所以是一种表达,属于言论的一种,而不是行动。这样的属性判断非常重要。因为一旦判为言论的一种,这种行为就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个案子是最高法院第一次明确,非语言类的表达,如象征性言论,也是一种言论。而言论自由在美国的宪法中具有无与伦比的地位。这一判对于后世的影响是可以想见的。

要想象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成立最初二十年里为左翼人士辩护所需要的勇气,我们不能忘记那个时代背景。实际上,那个时候的美国社会,还远远不是象今天这样承认多元文化,注意弱势集团的利益和权利。今天在美国司空见惯的对于妇女、少数民族、非主流宗教、移民、残疾人、穷人等等少数集团的尊重和保护,在那个时代还只是自由主义者呼吁的理想。特别是在工人权利方面,传统的美国法律是强调雇主权利的。劳资关系调整的一系列法律是从三十年代才开始一个一个地诞生。可以想象,当时激进的共产党人是人口中的少数,而他们从俄国引进的理念与策略又那样地使人疑惑。完全可以理解,那个时候,为激进共产党人辩护是很"不得人心"的。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了不起就在于,从它成立的第一天起,一直到今天,它都明确地表明自己的宗旨是为了美国民众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它毫不犹豫地为少数人辩护。如果少数人,特别是其理念和主张远离大多数民众的异见者的宪法权利和自由得到了保障,那么大多数民众的宪法权利和自由也就有了保障。如果法律只保障大多数人的权利和自由,而漠视少数人的权利和自由,那么大多数人自由和宪法权利的丢失只是一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从理论上说,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权利,但是这还只是一个理论。民众是具体的,有多数和少数,有主流和非主流,有强势和弱势。民主制度所保障的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而言应该是一个一个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不管这个个人是属于多数还是少数。处于少数的,弱势的,非主流的个人最容易遭到麻烦,最需要为之辩护。所以,说到底,为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斗争,最主要的,最要紧的,最关键的,就是为那少数的,弱势的,非主流的人们辩护。

1936年,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工人举行集会,抗议警察射杀罢工工人和袭击工人的家。集会上有不到百分之十五的人是共产党员,而共产党被当时的俄勒冈州的法律认定为颠覆政府的非法组织。在这个集会上,有人谈到了成立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事情,也有人散发了共产党的出版物。整个集会是和平的,秩序井然。但是警察突袭了这个集会,逮捕了一个叫德荣格的共产党员。地方法庭主要是根据共产党的宣传品,认定共产党是违反州法律的非法组织,从而德荣格被认定有罪。德荣格上诉到俄勒冈州最高法院,但俄勒冈州最高法院认为,根据该州法律,你只要参加了那样一个政党,即使你什么也没干,你也可以被定罪。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代表德荣格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经过法庭辩论以后,最高法院于1937年1月作出裁决,一致裁定德荣格无罪,推翻了俄勒冈州法庭的判决。首席大法官休斯宣布,"进行合法讨论活动的和平集会不能被定为罪行",俄勒冈州的法律剥夺了德荣格的言论自由和和平集会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受联邦宪法的保护的。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几十年的自由派立场连文明中庸的保守派都不乐见,里根总统和布什总统都公开抨击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更不要说极端的保守派了。但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并不把自己看作一个政治组织,它不是一个政党。它一向宣称它唯一的目标是为公民的宪法权利,特别是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辩护,而不管这个公民是什么样的人,主张的是什么。

六十年代末的一天,正是美国民权运动的高潮时期,俄亥俄州有一个叫勃兰登堡的人,打电话邀请辛辛纳提电视台的一个记者,到汉密尔登县的一个农庄,参加KKK的一个"集会"。记者和他带来的摄影师拍下了整个集会。以后在当地的电视台播放了集会的情景,在一个全国性电视上也播放了。

检察官对勃兰登堡提出起诉,指控他违反了俄亥俄州1919年的反犯罪组织法,主要的证据就是这部电影。在电影里可以看到,KKK党徒们身披有高高的尖顶帽的白色斗篷,有些人带有武器,他们围着一个大大的木头十字架,发表了一通辱骂黑人和犹太人的言论后,把十字架点上火烧了。他们在讲话中说到,"如果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继续压制白色人种,那么采取一些报复行动很可能是必要的。"在影片播放时,勃兰登堡还有一些解说词,比如,"依个人之见,我认为应该把黑人赶回非洲,把犹太人赶回以色列去。"

根据俄亥俄州的前述法律,勃兰登堡在地方法庭上被认定有罪,被判罚款1000美元和有期徒刑。勃兰登堡上诉到俄亥俄中级上诉法院,被驳回。勃兰登堡在上诉到俄亥俄州最高法院,州最高法院认为该案中不存在涉及实质性宪法问题,不予受理。

到这儿,我们就要回顾一下四十年前的基特罗案和惠特尼案了。案情惊人地相似,只不过以前的被告是左翼分子,现在的被告是右翼分子。起诉的依据都是州一级的反犯罪组织法。但是,四十多年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虽然输了案子,却迫使最高法院提出,联邦宪法所保护的公民权利是各州所不能剥夺和限制的,权利法案也实用于州一级法律。以后,联邦法律规定,如果公民的民权事务在州一级法庭受了冤屈,可以到联邦法庭讨回公道。六十年代反对种族隔离的民权运动中,有民权运动积极分子在南方遭到迫害甚至谋杀,地方法庭和由地方上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却开释了白人嫌犯。这种情况下就是由联邦检察官在联邦法庭再起诉嫌犯侵犯民权,以讨回部分公道。

现在,勃兰登堡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斗转星移,代表他出庭的竟然又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消息传出,大批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成员宣布退出,因为联盟的成员大多是左翼的自由派人士,而KKK几乎清一色是极端右翼的顽固保守派。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领导层坚持自己的宗旨,再一次来到最高法院,为自己所反对的人的言论、结社、集会自由辩护。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重新检讨了四十年前对惠特尼案所作的裁定。从1917年到1920年,有二十多个州通过了反犯罪组织法。赫尔姆斯大法官的"清楚和现实的危险"的标准一直用来衡量言论自由和这些法律实用的范围。现在,大法官们认为,这个标准过于主观。最高法院在惠特尼案以后所作出的一系列裁决已经说明,当初对惠特尼案的判决是有偏差的。四十年前,最高法院在判惠特尼案时,认定只要是"鼓动"用暴力手段影响政治和经济变革就意味着危害国家安全,州法庭就可以判其违法。现在,大法官们认为,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受宪法保障,法庭不能因为其"鼓吹"暴力或"鼓吹"犯法就判定其犯法,除非它将引起"迫在眉睫"的危险。

这次,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致裁决,推翻了俄亥俄州法庭对勃兰登堡的有罪判决。并且宣布,推翻四十年前对惠特尼案的裁决。

布兰克大法官还在他的个人意见中指出,有些行动经常是表达的方法,应该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围内。他还指出,人们的个人信念是政府不可闯入的禁区。有关个人信念的证据材料是在法庭传票可以送达的范围之外的,是在调查的范围之外的。根据这个原则,他强烈地抨击了二战以后在杜鲁门总统任内开始的对政府雇员的"忠诚"听证,即当时要所有政府雇员,包括公立学校教师宣布自己忠实于美国政府的做法,因为这种做法干涉了个人的思想、理念、信仰、观点,是粗暴地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这一次,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所做的,就远远不只是为一个自己不喜欢、大多数人也不喜欢的人,争取到人人都应该享有的自由和权利了。由这个案件确立的"迫在眉睫"的危险的标准,极大地保障了民众个人的思想言论表达自由,从此,杜绝以言论治罪、以思想治罪就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证。

民间团体美国公民自由同盟的组织现在遍布美国各州。他们密切地注意着国会和白宫的一举一动。当国会在对涉及民众个人的权利的法案进行辩论的时候,同盟就提醒民众的注意,在国会表决以前就呼吁民众写信打电话给议员们,表达对公民权利的关切,反对任何损害个人权利的立法措施。所以,它被人们喻为"公民权利的看门狗"。

公民自由联盟每年要为一些重要的上诉案件到最高法院出庭辩论。前几年有关保护国旗法的几次上诉,有关因特网上言论自由的正经通讯法的违宪案,都是公民自由联盟的律师代表民众一方出庭最高法院。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出庭最高法院次数仅次于联邦司法部的单位。最高法院在思考某些案件时,经常会请求外界法律权威提供书面意见以供参考。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应最高法院的请求提供这类意见最多的一个单位。这个单位不过是一些民众自愿义务组成的一个非营利的民间团体,但是它在保护民众的个人权利、保护宪法和建设法治的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民主体制和法治社会不是一蹶而就的,民主和法治需要建设,需要长久的艰苦的耐心的建设。在这个建设过程中,处于司法最高殿堂的大法官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民自由同盟的律师们也扮演着同样重要的角色。还有,每个公民,每个平头百姓,都用自己的关切,自己的表态,有时候用自己挑战司法的行动在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这些角色都缺一不可,这是民主社会的主要特点。每个人都意识到这一点,尤其是民众认识到这一点,是民主体制和法治社会能够逐步建设日趋完善的必要条件。

-完-

郑筱萸案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耳光 滕彪 李方平

滕彪 李方平

去年4月我在国家药监局关于"奥美定"的听证会上认识了一个深圳女孩,她在一次美容手术中,一只眼睛失明了。而她只是30万"奥美定"的受害者之一。此外还有"齐二药"造成至少13人死亡、"欣弗"则致死11人,目前还有多少通过国家GMP认证的正规药品制造企业制造出来的致命毒药,还是个未知数。平均每天审批近30种新药的国家药监局可谓民愤极大。这也注定了郑筱萸日后的命运。

郑筱萸案从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死刑判决,到7月10日执行死刑,除期间6个休息日外,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的时间仅13个工作日。郑筱萸案如此非同寻常的司法高效,给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程序以促进公平与正义的设想蒙上阴影。由于郑筱萸案是今年元旦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院以后关注度最高的死刑判决,它成为人们观察死刑复核程序严肃性与有效性的第一个重要标本。基本结论是:郑筱萸案狠狠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耳光。

众所周知,刑事诉讼有极其严格的期限规定,例如侦查、逮捕、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都有明确的办案期限,超过法定期限就属于超期羁押。而我国《刑事诉讼法》惟独没有对死刑复核程序规定具体期限。1996年大规模修改《刑事诉讼法》时,之所以保留特例,当然是考虑到死刑复核的特殊性,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保证死刑案件的质量。

2007年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给死刑复核定了以下四条原则:1、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2、死刑案件复核期间,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提出听取意见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3、复核死刑案件,合议庭成员应当阅卷,并提出书面意见存查。对证据有疑问的,应当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到案发现场调查。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原则上应当讯问被告人。2007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做客中央电视台两会特别节目时,就死刑复核话题回答两会代表、委员,提及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期间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合议庭审理,然后经过审判委员会审理决定。

就郑筱萸案而言,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郑筱萸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我们还通过郑筱萸的律师公布的九份法律文书知道,郑筱萸在8宗25次受贿行为中,本人直接收受贿赂的有4宗,其余4宗13次受贿均为家属所为。客观而言,郑筱萸案涉案者行政级别高,时间跨度长,受贿数额大、次数多,还牵涉其妻、其子和8名行贿人,属于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按照《意见》确立的全面审查原则,合议庭需要全部阅卷,讯问被告人,讯问另案处理的郑筱萸的妻、子,询问或讯问8名行贿人,最后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在证据全面核实后再进行合议审理,最后经过审判委员会审理决定。如此繁杂的工作,岂是13个工作日能够完成的?——我们有理由怀疑,最高法院除了听取"上级指示"以外(一个国家的最高法院竟有"上级",本身就有些悖谬),是否进行了上述任何一项工作?

对郑筱萸案进行的死刑复核(如果还有的话),太过急促、草率,暗箱操作、自食其言。这样看来,上收后的死刑复核程序显然还属于近乎封闭的内部审批程序,不但被告人、辩护律师、证人难以见到复核法官,甚至"合议庭成员阅读全部案卷材料" 也难以实现,更遑论对新证据的调查与核实。不久前还在为回收死刑复核叫好的法律人,怎能不为之担忧?

如果一个人从被拘捕到被执行死刑的速度,或者从判决死刑到执行死刑的速度,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话,中国的法律机构当之无愧。1983年严打期间,很多人从被抓到被枪决只有4天时间。1996年,刚过18岁的内蒙青年呼格吉勒图从发现尸体报案到被执行死刑只有61天。1989年,滕兴善从被湖南省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到被执行枪决只有9天。1994年,聂树斌从终审判决到执行死刑只有2天的间隔。刘涌案,2003年12月22日上午10点04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法庭的审判长宣布了判决结果,上午11时左右在锦州中院被执行死刑,仅用一个小时左右。——现在我们知道了,严打期间存在着大量的冤案,包括死刑冤案。仅从实体上来说,上面的呼格吉勒图、滕兴善和聂树斌都是被错杀的无辜公民。即使是十恶不赦、非杀不可的犯罪分子,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拘捕、起诉、审理、判决和复核;猴急似的把人押到刑场,太有损司法的庄严。

人死不能复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还有一些没有立法死刑废除的国家,在实际上也不再执行死刑。而保留死刑的国家或地区,对待死刑也极为慎重,很少判决死刑,判决了也很少执行,要执行也一等再等。比如在美国,从判决到执行死刑,平均有10年时间,为的就是看犯人是否在被处决之前用尽了一切申诉手段,是否排出了一切合理怀疑;这体现了对生命/死亡的慎重态度。

但郑筱萸必须死。民愤极大只是被利用的幌子而已。他甚至不像其他被处死的高官一样只是个政治斗争的失败者。他必须被处死,是因为他所从属的、一度从中获得巨大好处的这种政治体制,需要借助他的死刑来平息国际社会对中国食品药品的愤怒,来转移对奥运食品安全问题的视线,来表明中国政府反腐的决心,来获取暂时的、廉价的政治合法性。他不但必须被处死,而且必须在适当的时候被处死。

但死刑复核程序本身不能死掉。几十万人成了国家药监局权钱交易的牺牲品,郑筱萸成了政治运作逻辑的牺牲品,但是法律的尊严不能成为郑筱萸之死的牺牲品。2005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回答德国记者有关中国政府是否有计划取消死刑的问题时说:"我们将用制度来保证死刑判决的慎重和公正。"看来郑筱萸案不仅仅是狠狠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耳光。

2007-8-31

(文章完成之际,得知济南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被执行死刑。从山东省高级法院于2007年8月23日作出二审裁定,到9月5日被处死,共10个工作日。根据报道,最高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但哪一天组成的,哪一天作出核准决定的,均不得而知。可以肯定地的是,从开始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到作出核准决定,从核准到执行死刑,加起来不超过10天。本文标题似乎可以改成《郑筱萸案、段义和案:扇了死刑复核程序一记又一记耳光》。)

(原载《公民》2007年第7期)


-完-

傅国涌:2008年度【私人版】民间致敬榜

2008年最后的一天,我在开往黄土高原的火车上,看着车窗外我熟悉的荒凉,太阳光穿过玻璃照过来,竟是那样的刺眼,想起我的青春时代,曾一次次地往返于这条路上,一次次地乘这趟车,6年没有来山西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变,眼前的一切,落光了叶子的树,枯黄得一点就着的杂草,偶然飞过、停栖在枯枝上的那只孤独的飞鸟,都让我无语可言,我的整个青春都交给了这块苦难的土地。多难的2008年这一页即将翻完,时间对中国人尤其是绝大多数无权无势的中国人而言,真是那么的无情,多少年的时光也没有什么改变。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这个民族完全陷入了绝望的谷底,因为我们早已在谷底,所以我们每走一步,都是在上升,近60前消亡的民间社会,30年来总是在持续的成长,就是2008年,我们也能够看到许多的亮色。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自己评一个2008年度的民间致敬榜吧,我闭上眼睛,那些熟悉或不熟悉的人就在我的脑海中出现,经过筛选,名单在火车上就定下来了。

【评价标准说明】国内主流媒体聚光灯下的,我尽量不取;网络大众或海外媒体关注热点中的,我尽量不取;有争议的,我尽量不取;纯政治性的,我不取;浮躁,张扬,自我炒作或带商业性的,我不取。我的评价标准,立足民间,目标向下,低调,建设性,可持续。这些来自不同层面稳健地推动公民社会,最终把中国带入现代文明的努力,这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值得肯定并应该给予最高的赞誉的努力。有些人本来也在我的考虑中,比如为杨佳呼喊的画家艾未未先生,但因杨佳的个人复仇壮举本身尚有可争议之处,特别是这事在网上已够热了,所以最后我没取。比如王力雄对西藏问题有深刻的见解,和完整的解决方案,因为已广为国际社会所知而不取。比如瓮安人和陇南人,他们的行为显示了华夏民族血性尚存,但因为与我内心深处所赞赏的和平演进路径有某些不谐,也不取。我也想到了《炎黄春秋》、《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这些媒体,但它们已享有足够的荣誉,我就不取了。

年度志愿者:牛博网创办人及韩寒等作者、网友 绍兴E网网友 天涯网"水中灯盏"博主小狐

【理由】他们在汶川大地震后的出色表现,彰显了网络时代民间社会的行动力和感召力。

年度维权者:谭作人,成都

【理由】作为资深的环保NGO参与者,他在和平抵制成都彭州大型化工项目的"环保风暴"中,创造了白色抵抗行动模式,虽因为警方的干预,未能实施,但他的智慧、勇气和持续的努力,足以提供新的示范。

年度作家:杨泽泉,成都

《回眸一笑——我在太阳不落年代里的故事》

【理由】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了具有审美和历史等多重价值的回忆录,见证了黑暗时代的饥饿与死亡。他的作品足以使大多数专业作家羞愧。


年度诗人:朵渔,天津

【理由】他主编的民间诗刊《诗歌现场》已出到第五期,极为难得地显示了诗歌在我们时代的在场感,和对汉语诗歌艺术的独立追求。 他个人在2008年为汶川大地震和索尔仁尼琴去世而写的两首诗,代表了诗歌穿透时代的力量。



年度音乐人:刘涛和腰乐队,云南

作品:《海鸥之歌》

【理由】他们把林昭的传世长诗《普洛米修斯受难的一日》谱曲唱出来,而且制成了唱片《海鸥之歌》,让我们感到当代音乐开始拥有自己独立的品质。

年度学者 许良英,北京 肖雪慧,成都 赵诚,太原

【理由】许良英先生和肖雪慧先生在本年度关于普世价值的论战中,写出了具有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现实力量的文章;赵诚先生对于西藏问题具有独特的见地,在三月西藏事件后,他提出了解决西藏前途和命运的出色建议。

年度媒体人:张立宪,北京

【理由】张立宪主编的《读库》08年第4期《八月的乡村》,对奥运冠军的背后做了特立独行的深入报道,是所有关于北京奥运会的新闻中最具有质地的。

年度刊物:《记忆》、《往事微痕》,北京

【理由】吴迪、何蜀主编的网刊《记忆》9月13日创刊,已出10期,致力于推动文革研究。

铁流等右派老人编的网刊《往事微痕》7月10日创刊,已出11期以上,旨在拒绝遗忘,留下历史。

年度社团:香港五七学社 香港

【理由】在"阳谋"半个多世纪后,香港幸存的"右派"及其同情者、史料收集者、研究者终于成立了自己的社团,致力於收集"右派"名单和一切有关反右运动的资料、文献,已出版右派列传二册,他们虽身居世界的自由港,仍选择不苟活,不回避,以记忆反抗遗忘。即使在香港这块自由的飞地,他们也遭到官方一定程度的打压。

年度网站:民间历史网 http://www.mjlsh.net/,香港

【理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主办的这个网站,关注大陆的私人记录,努力为保存历史真相提供一个新的空间。


-完-

为什么雅虎是自由的敌人/王怡

西方公司在中国的堕落,第一个受害者也许是师涛先生,但最终的受害者必将是西方世界。

一、我们不是肉体意义上的消费者

60多年前,IBM公司的利益一度是犹太人的敌人。因为这家公司成为奥维辛和其他集中营的供应商。尽管两位制还没被发明,但一些当时最先进的设备,如记录整理犹太人资料的穿孔卡片系统,被广泛运用在对犹太人的"最终解决"上。IBM的工程师们为纳粹设计出完美的数目字管理,譬如最后一个数字"1"代表奥斯威辛,另一个数列中"3"代表同性恋,"6"代表共产党,最后一个数字如果是"4",代表枪毙;"6"代表特殊处理,意思就是进毒气室。IBM设计、调试这些系统,甚至连卡片的印刷也包揽了。当希姆莱在纽伦堡法庭上辩称,不知道集中营中发生了什么。他的可信度,再低也低不过IBM公司。同样60多年前,一部分美国公司也曾是中国人的敌人。太平洋战争未爆发前,日本侵华的全部军事装备,有三分之二来自美国军工企业。

自由世界的公司享有一种特权。它们知道自由和民主的可贵,知道自己的财富来源于一个维护私人自由的体制。在民主世界内部,它们也遵循并受益于这些普适价值。同样,西方世界的价值根基,也受益于无数私人企业在自由体制下的成长。但当它们转身面对专制主义时,它们在道义上和法律上拥有一种奢侈的选择权。一些自由世界的企业发现,背弃市场体制的灵魂,背弃它们身在的那个世界的价值观,背弃它们与专制社会中那些猪狗不如的消费者们所签订的契约,是一种天大的诱惑。

因为它们的财产在自由世界受到确定的保护,它们的欲望却在专制社会受到无限的纵容。专制国家的政府千方百计的鼓励它们把商业利润和价值观分开,专制国家的政府说,你们到我这里来,只管赚钱,其他的不必操心。没有一个政府会对本国的企业这样暗示,连专制政府也不会。唯有专制国家面对来自自由世界的企业时,就像拉皮条的劝说嫖客一样赤裸裸。

自由世界的企业来中国做生意,就像道貌岸然的领导干部到泰国去嫖妓。国内的一切价值约束都卸下了。专制政府最喜欢的,就是唯利是图的外国企业。但唯利是图的实质是什么呢?当思科公司选择为中国政府管制网络开发提供关键词过滤技术,当雅虎公司2002年主动配合中共签订《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当它向中国安全部门提供自己的客户师涛先生的电子邮箱记录,帮助中国政府镇压言论自由、判处师涛先生10年有期徒刑。当McAfee、诺顿等企业因同样意图向中国安全部门提供数百种电脑病毒和黑客程序时。它们一个潜在的价值观,和主张解除对华武器禁运的法国政府如出一辙,只不过是认为中国人不配享受这个世界的普遍人权,更不值得自己为他们做什么。

在跨国公司们眼里,中国人根本就不是人,只不过是肉体意义上的消费者。

所以在美国,它们宁愿得罪政府也不愿得罪消费者。在中国反过来,它们不怕得罪中国人,怕的只是得罪中国政府。今天有一个危险的倾向,就是全世界的政府和企业都对中国充满了肉欲,把中国仅仅当作一个世上最庞大的市场。而中共政府和中国的市场模式,则欢天喜地的挑逗着全世界的这种肉欲。

中国人在全球化时代的意义,被简化成了消费者。而所谓消费者就是一群待喂养的猪。你想天下有没有一个卖猪食的人,会怕猪的哼唷,胜过怕养猪人的脸色?在雅虎公司眼里,师涛先生只不过是猪。所有注册成为雅虎用户的中国人都只不过是猪,是随时可以出卖给中国政府的猪猡。雅虎公司从一开始,就不打算为保护自己客户的利益做任何努力。从一开始,雅虎公司来中国做生意,就没有打算尊重它和一个叫师涛的人将要签订的契约。

二、雅虎在法律上的责任

雅虎香港控股公司的负责人,为雅虎辩解说"我们不知道警方索要师涛的个人信息要干什么"。没有人会相信,一家公司连警察索要客户资料的目的都不清楚,就将客户信息拱手送上。当它得知案件涉及政治迫害时,反而会据理抗争?这句话其实透露出两个不被原谅的事实,第一,中国警方并没有按标准程序收集证据,没有提供案由,更没有申请针对雅虎公司的搜查令。按香港的基本法,中国的安全部门也不可能申请到对雅虎香港控股公司的搜查令。第二,雅虎公司没有为保护师涛的利益作任何努力,雅虎公司放弃了对警方正当程序的质疑,没有行使任何一种法律上的抗辩权。它假装自己像一个中国边远山区的农民,听见老爷一声吆喝就慌忙把口袋里的银子(别人存放的银子)全掏出来。

很多人出于恐惧,不要求来自政府的正当程序。宣传部门一个电话,出版社就停止履行出版合同,报社就取消公民的知情权。警察一亮证件,银行、网站就把客户的资料如数奉上。个人的妥协可能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是值得同情的。他的筹码只是他自己的职称、工作、奖金、人身自由或身家性命。但一家服务商的妥协,却是拿别人的利益去做筹码。这样的行为不能因为恐惧的真实性就得到谅解。你恐惧,不能拿别人的命去买单。无论雅虎曾面对什么政治压力或商业上的盘算,维护客户利益,履行自己在契约中给予师涛的承诺,也是法律上的一个首要责任。

但雅虎如此轻易的背弃了自己签订的合同。也背叛了西方商业社会赖以存在的契约精神。什么是契约的精神。在契约内部,契约双方的利益可能是冲突的。但契约意味着契约的缔结者在任何第三方的利益面前,选择与自己的对方当事人站在一起。契约中的诚信首先是针对第三方的,这一点和婚姻是类似的。人们通过契约获得未来的利益,这样的利益仅仅因为对方的承诺,才成为一种确定的利益。所以法律上称为一种"可信赖的利益"。但师涛先生从他和雅虎的合同中,获得了任何可信赖的利益吗?师涛对这份契约的信赖,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以赔偿为对价的情况下,放弃承诺是被谅解的。但在任何情况下,向第三方出卖对方的信赖,都是不被谅解的。雅虎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交出师涛的客户资料而不受谴责。那就是根据法律的要求。但警方的要求,并不等于法律的要求。对来自自由世界的雅虎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雅虎完全有权拒绝警方的要求,基于契约的约束,雅虎也有义务行使抗辩权,为客户的利益寻求最正当的程序。警方只有在申请到搜查令的情况下,才能打破民事契约的约束力,强制性的从雅虎那里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在西方国家(及香港),搜查令由法院批准,只有法院才有权命令雅虎交出客户的资料。只有法院的命令才是雅虎必须听从并能因此免除契约责任的。在中国大陆,搜查令由检察院批准。但大陆的检察院并没有对香港公司的管辖权。

因此,只有香港法院能以法律的名义,命令雅虎香港公司交出师涛的资料。换句话说,没有雅虎公司的"学雷锋",中国秘密警察将没有任何法律途径获得师涛的帐户资料。雅虎放弃对警方正当程序的要求,就是对师涛先生的背叛,警方的"索要"并不能免除雅虎的违约责任。同时,这对几年来为反对二十三条立法不懈斗争的全体香港市民,也是一种出卖。

三、雅虎对普适价值的道义责任

能否进一步要求公司承担道义责任?目前国际笔会、记者无疆界等国际组织和广泛的国际舆论,都指责雅虎放弃对普遍人权价值的判断,放弃企业的社会责任。批评者尤其提到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受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公司被称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也是公司应当持有的。尤其是受益于这些人权价值的西方公司。《世界人权宣言》的前言中也说到,"大会发布这一〈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以期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经常铭念本宣言,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这明确将机构的责任包涵在了其中。之前的纽伦堡审判,一些帮助纳粹的德国企业受审,则是企业的道义责任受到司法审查的一个开端。

尤其值得提及的是,中国是《世界人权宣言》的发起和签署国。中国在几千年的历史上昙花一现的和普适人权如此挨近,并成为全球人权价值的倡导者和捍卫者之一。这个地位是中国人在反击法西斯的全球战争中用几千万人的性命换来的。每一个死难者的后裔,今天都有理由要求全世界一切政府、一切公司,把中国人当成和他们一样配得基本自由的人看待,而不是仅仅看作待喂养的猪或被中共政权所绑架的奴隶。

因此对雅虎的指责,不但指向雅虎管理层的那些自然人,同样也指向作为抽象法人的雅虎公司。尽管公司在法律上是一种特殊的人。这种"人"天生有一种特质,用一位英国作家的话说,所谓法人就是"没有需要被拯救的灵魂,也没有可以被监禁的身体"的人。因此我们对企业的一个传统界定,就是"追求盈利最大化"的机构。但自从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率先提出"公司社会责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之后,公司就不再被理解为纯粹的、私法意义上的盈利组织。

最近二十年多年,英美国家更是出现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浪潮。1989年美国修改《公司法》,全面加大公司对相关利益群体所负的、传统民事责任之外的责任。1997年美国非政府组织"社会责任国际"(SAI)发布了全球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当时这个标准仅限于关注劳工权益。近几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开始推广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认证(SA8000),目前已有400多家跨国公司自愿接受这一认证。

自由世界的企业如何在专制国家做生意。如何对待那些专制国家的劳工和客户?1999年,联合国的安南提出了一个"企业公民"的"全球契约",列出了公司应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等9个方面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目前有100多个国家、1000多家全球著名企业、100多家国际经济组织自愿接受这个契约。雅虎公司没有参加,不敢参加也不配参加这个全球契约。因为契约中有这样的明确宣示:

原则1.企业应在其影响力范围内对保护国际人权给予支持和尊重。

原则2.企业应保证不与践踏人权者同流合污;

原则3. 企业界应支持结社自由及切实承认集体谈判权。

这些都发生在雅虎所在的那个世界。也是雅虎和中国秘密警察同流合污的时候装着不知道的。这也是此次"雅虎帮凶事件"在国际上引起激烈关注的原因之一。事实上,就连专制下的部分中国企业也开始自觉担当社会责任,拒绝与政府同流合污。最近两年,国内民间开始自发的推广SA8000认证。去年《南方周末》联合一批企业,推出了《中国企业公民宣言》。其中第五条引人瞩目的宣称,"我们要积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关注民主进程和政治改革,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继孙大午之后,"云南红"酒业的董事长武克钢先生去年发表《中国呼唤工商文明》一文,提出企业要反对暴政和暴民,关注政治,"展现资本的社会价值",成为工商文明的捍卫者。这个讲话在企业界和学术界引起震动,人称为中国工商界的第一份政治宣言。

雅虎,一度是互联网时代最高级的宠儿。如今却沦为自由企业的"bad apple"。一个无耻的、最低等的"企业公民"。在自由世界享受人权,在专制社会和专制者合谋。在师涛案件中,雅虎公司已经背叛了当初造就它的互联网的基本精神,那就是信息的自由流通。

四、不要让人民币摧毁这个世界

雅虎的所为,不仅对中国人的自由构成了伤害。在今天,一种被国家权力高度挟持的市场模式,对全世界的政府和公司都构成了诱惑和挑战,也对人类几百年来所积累的自由市场和契约传统构成了羞辱。我很可悲的看到,共产党的市场改革,只用了20年的时间,就打败了西方世界的契约精神。只用了20年的时间,就把全世界几百年市场经济所涵养出来的工商精英们,改造成了"有中国特色的西方公司"。把它们一一的变成了市场体制中的"bad apple"。

雅虎事件让我看到一个尖锐的伤口。这个伤口不仅关乎中国,也关乎世界。最近美国人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写了一本书,《失去新中国──美商在中国的理想与背叛》(Losing the New China--A Story of American Commerce, Desire and Betrayal ),在美国即将出版。作家以惊人的资料描述了无数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体制下是怎么堕落的。中国的市场模式,正在成为西方自由市场和契约精神的坟墓。中国的市场对全世界的诱惑有多大,全世界距离这一坟墓就有多近。因为一家西方公司到了中国,如果不赤裸裸的背叛这一传统,如果不把自己从本国的自由人变成中共党委的半个臣仆,它就几乎无法赚钱。

葛特曼在书中归纳了外国公司向共产党显示友善的三种方法:

"第一种是夏皮罗和李敦白式的,即紧紧跟着党走,永远为党的目标奋斗。但这不仅是动动嘴皮子,经过五十年的历练,中国领导人虽在处理公共关系方面还是生手,但却能熟练地判断一个西方人所说的话可信度有多少。

"第二种,即用之于亚洲地区而皆准的商务活动──送礼(投资、政治优惠、技术上的援助甚至性贿赂)。如果贝彼得能为中国引入投资,并愿意在其他外国企业撤出的时候表示对中国局势有信心,那么他将会立即得到部长们的接见。如果通过他的公共事务机构进行运作,则起码要花上数年的时间。

"第三种是学者或记者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拍马屁,对中国文化大加赞赏。这种方法如果运用得好,会被认为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对中国的向往。譬如用英文写与《人民日报》步调一致的文章在西方报刊上发表,批判法轮功是邪教,自己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供《参考消息》转载,等等"。

葛特曼说,"每一个成功的在华外商都会用一至三个上述的办法"。 中国模式的实质,就是鼓励全世界在一个价值约束和人权标准更低的体制下挣钱。鼓励全世界的公司不要把交易伙伴放在第一位,要把和中国政府的关系放在第一位。在专制主义政体下,这就等于要求来中国做生意的公司,必须"时刻准备着"背叛自己的客户。正是专制制度,使中共而不是中国人,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得罪不起的客户。

在全球化时代,中国模式是撒旦对于自由世界的一种试探。当全世界最大的那个专制者,手中拿着全世界最大的那个面包。所有令西方世界引以为傲的那些价值和传统,包括伟大的市场和契约传统,能不能抵御这种试探,回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价值和制度约束中去。不要让人民币摧毁这个世界,就像专制者通过雅虎,摧毁师涛先生的生活那样。

雅虎开创了一个恶例。西方公司在中国的堕落,第一个受害者也许是师涛先生,但最终的受害者必将是西方世界。与中国政府竭力主张贸易与人权无关的立场相反,当代国际经济法的泰斗人物,曾担任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法律顾问的E?U?彼得斯曼,认为宪法功能和人权进路正是国际贸易立法的灵魂。在全球化时代,如果西方世界缺乏一个能够保卫"国际公共物品"的国际贸易秩序,单凭一国内部的宪法不可能发挥维护人权和自由秩序的作用。彼得斯曼认为,国际经济法所要维护的这个"国际公共物品",就是"市场的开放、对人权的尊重、民主、和平及可持续性发展"。

中国模式的实质,就是一个不肯放弃专制权力的政府对这一"国际公共物品"的和平演变和颜色革命。而像雅虎这样的公司,不但自身背叛西方传统,同时也是甘愿为这一和平演变火中取栗的帮凶。

2005年9月20日,为了师涛先生和我自己,我开始停止使用雅虎公司的邮箱,卸载了电脑中所有雅虎软件。雅虎公司一天不对师涛先生及其家属、也对它的全体用户一个交待。我就一天将雅虎公司视为师涛先生的敌人,我的敌人,也视其为自由的敌人。我呼吁我的每一位朋友和读者,用脚投票,拒绝使用雅虎公司的任何服务。用嘴说话,在一切场合反对雅虎公司的商业利益。

因为雅虎,是互联网时代的败类。

因为师涛,为我们留下这样的诗句——

"谁是亡者?是谁活着?"

是谁把痛苦咀嚼得如此缓慢

让我在漫长的夜里整整走了十年

2005-9-23

转载于《人与人权》 www.renyurenquan.org


-完-

密码囚徒

"失去密码,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当现代人的生活充满着各种各样的密码之时,密码从何而来,又将去往何方?

"IC、IP卡、IQ卡,统统告诉我密码!"在电影《天下无贼》里,不专业的劫匪结结巴巴地这样逼问旅客.与这种戏谑相比,现实生活中因"密码是多少"造成的问题,有时候却真的关乎性命.

今年9月,重庆市一名叫做罗勇的市民突遭车祸陷入昏迷.其妻多次询问他:"密码,银行卡的密码是多少?",但昏迷的他却无法说出银行存款的密码.家人希望取出这笔钱来抢救他,却因为不知道密码而干着急.

在现代人的生活中,银行和互联网是密码使用最多的地方.邮箱、MSN、QQ、工资卡、信用卡、借书卡、电脑开机密码、网上银行账号、购物网站账号……屈指算来,几乎每个人的名字背后都有一串的密码.

没有密码就不知道自己是谁,没有密码就无法生活.被机器"拷问"密码成为现代人的尴尬经历:面红耳赤,急出一身汗来,和自己较劲半天想出密码,诚惶诚恐地等待机器的验证.猜对了,一颗悬着的心落到肚子里;猜错了,还得硬着头皮重来……

如果密码的主人遭遇不幸,那么相关的内容也将随着密码的不得而知而消失吗?在风靡一时的《达芬奇密码》中,聪明的孙女凭着密码学、数学、宗教、文化和艺术等方面的知识,破解了意外死去的祖父留下的密码,揭开了一个惊世秘密.

小说、电影中的种种情节,在平常人看来未免太过传奇.在美国,一名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自己阵亡儿子的电子信箱密码,以整理他的信件.但雅虎公司以隐私和保密权为由一直拒不提供密码,直到密歇根州法院判决后才开放了信箱.

在阿根廷这种情况要好一些.阿根廷有关个人资料保护的法律规定:死者直系家属有权获得死者邮箱的密码,但需要出示他们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如果有人想得到去世亲人的电子信箱密码,网络公司是否应该抛开保护客户隐私和保密协议而提供密码呢?如果网络公司认为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对外开放死者信箱,而继承人认为信箱中有不能延误的重要信息又该怎么办?这些在法律上缺少明文规定的问题成为密码带来的困境.

密码到底是技术带给人们的福音?还是让人们成为囚徒的"罪魁祸首"?平常的生活中,人们怎么设置密码?密码的过去和将来又有怎样的故事?和密码密切相关的虚拟财产能否被继承?

让我们一起走进密码的世界……

密码化生存

雷赫

当现代人面对遗忘密码的无奈境况时,常常会感叹:密码难道是人类"作茧自缚"的产物?

马大三是某部电视剧中的主人公,他每天工作非常忙碌,而且也是一个非常健忘的人,总是记不住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于是,他把密码刻在了经常取钱的那台自动取款机上.这样,他每次取钱的时候看一下就知道了,而别人也不知道这串数字是什么意思,就算知道了也没有他的卡.真是太有才了!

如果搁在现实生活里,马大三式的人物估计是没法生存的.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的日常生活里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密码.在人们的大脑里,不知不觉间已经出现一块专门存储密码的空间.而且,人们在潜意识里对这块存储密码的空间记忆最为强烈,因为密码是不可以被遗忘的.

如果遗忘密码,人们的生活将面临各种麻烦:无法取出银行的钱;无法查询话费记录;无法登陆工作网络;无法进入论坛社区;无法和远方的亲朋好友网络聊天等.正如在某门户网站做编辑的小林所说:"生活中,我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忘记密码."

各村有各村的高招

大约在1993年的时候,随着电脑网络的发展,银行业务实行电脑联网,于是,银行开始让储户设置个人密码.据一位在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工作了近15年的老员工回忆,刚开始使用密码那会儿,很多储户担心忘掉,都把密码设计得很简单,比如"1234".

在这之前,银行通常是要求用户在银行的底单上印上存款人的私章,取钱的时候也带上私章,由银行人员核对印鉴后办理业务.应该说,这就是最早的银行密码的雏形.

后来,银行提示客户设置密码会更加安全,对此,有些老人嫌麻烦不设,而一些年轻人就觉得新鲜就尝试了.随着尝试密码的人逐步增多,密码的使用就慢慢普遍起来.

为了方便记忆,人们在设置密码的时候通常都使用一些小窍门.比如身份证的后几位数、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门牌号码等,都是常见的密码形式.

一位朋友曾经拿着一张三年的定期存折去银行取钱,但是密码就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他并没有因此着急,而是在柜台前拿着自己的生日、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三样逐一尝试.果然,在第三次使用电话号码的后六位时通过了验证.

目前,密码位数通常都被规定为不少于六位,在互联网上,密码的组成除了数字外,还加 入了拉丁字母和各种符号.但是,在银行最开始使用密码的时候,并没有对密码采取严格的规定,只是要求在四位数以上.后来,为了便于用户的记忆便利以及银行 间的业务沟通,银行密码就统一被规定为六位数.

随着互联网运用逐渐广泛,网上使用的密码形式也从最初的"123"、"ABC"等简单形式演变到了数字、字母和符号的混合形式.比如"grace_1982"、"ILOVEU520"、"leihe.3899"等,密码位数越来越多,密码形式越来越复杂.

拿什么保护你?我的密码

正是因为密码的位数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加上使用密码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人们开始面临如何记忆并保护密码的困扰.

今年刚刚考上大学的丁同学,和大多数同学一样也买了一个密码式的行李箱.装了满满一箱子东西,从家乡来北京报道.当在学校宿舍安顿下来的时候,他忘记了自己行李箱的密码,无奈之下只好硬拧开了箱子.好不容易打开了,可箱子却再也锁不上了,现在只能把它当个普通的储物箱用.

密码,固然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生活中的许多东西,解除许多顾虑.但同时,如何记住纷乱复杂的密码,还不能让别人知道,人们为此伤了不少脑筋.各种保护密码的"经验窍门"也就因人而异.

公司职员小刘把自己生活中的密码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己的QQ、电子邮箱、各种网站、论坛等地方的密码.小刘专门用一个记事本抄录下自己所有申请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在他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况且再好的记性也搁不住网上那么多的用户名和密码.

另一类是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及电子银行的密码.对于这些,小刘考虑到实际的损失可能性,没有用笔和本子记下来,而只能是默默地存放在心里.但他有一个原则就是,把所有这些可能带来经济损失的密码数量减少到最低,以便牢记在心.

现实的发展表明,可能带来经济损失密码不再仅限于银行卡、信用卡之类的地方,像游戏帐号里的游戏装备、QQ账号里的Q币等虚拟财产也都具有了实际的经济价值.对于这些密码的保护,也有另外的方法.

比如"QQ密码保护".为了应对可能的号码被盗或者密码遗忘,QQ密码保护让用户在丢失密码的情况下,通过输入相应的密码保护选项内容,系统就会把密码重新发送到用户的指定邮箱.从功能上讲,QQ密码保护可以为遗失密码的用户重新找回密码,为用户的网络服务提供了双保险.

可以说,QQ密码保护是为密码而设置的密码.可是,只要是密码,就需要人们去记忆,而只要是记忆,就有出现遗忘的可能.

许先生做市场工作,需要用QQ和客户联系.某一天发现自己的QQ怎么都登陆不上去, 每次都提醒说密码不正确.刚开始,他并没有担心自己的QQ已经被盗,因为他早已申请了QQ密码保护.可当他面对密码保护页面上的"密码提示问题"和"密码 提示答案"的时候,一下子蒙了.因为他已经记不得自己几年前申请密码保护时填写的内容,来回试了十几回,系统就是提示错误.最后,还是无奈的看着自己的 QQ号丢失掉.

"作茧自缚"?

密码是一串看上去无聊乏味的字符,它是对人们的隐私、财产、权限、身份的一种保障.设置密码,可以维护个人及其所属,可以防止他人入侵,对个人生活实行保护.

但同时,密码是需要记忆的,无论采取如何的记忆形式,还都不能让他人知道.随着人们生活中密码的种类越来越多,人们越来越不能保障所有密码被准确记忆.密码在保护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在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它,那么,密码是否在防备别人的同时也防备了人们自己呢?

当用户设置了密码后,就成为了密码的主人.但冷酷无情的密码不仅挑战人们的记性,而且也考验人们的耐心.一旦记忆出现差错,这种隶属关系就会被瞬间转换:密码此时摇身一变成为了主人,人就会被它冷酷无情地拒之门外.

所以,当有人面对遗忘密码的无奈境况时,常常会感叹:难道密码成了人类"作茧自缚"的产物?

最早的密码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斯巴达出现原始的密码器,用一条带子缠绕在一根木棍上,沿木棍纵轴方向写好明文,解下来的带子上就只有杂乱无章的密文字母.解密者只需找到相同直径的木棍,再把带子缠上去,沿木棍纵轴方向即可读出有意义的明文.这是最早的换位密码术.

密码的明天

边凯

无法破译的量子密码,将达到"绝对安全".这个令人期待的明天,又将何时到来?

密码可以说是人类和自己进行的一场博弈,随着科技的发展,这场博弈也在逐渐升级.公 元前2000年,古埃及就有了密码,包括在《达芬奇密码》当中使用的希伯来密码,也是著名的古代密码之一.中国也是很早就使用了密码,在公元前十一世纪的 周武王时代就已经使用了一种"阴符"系统,用不同的长度来表示战争的结果.

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斯巴达人也发明了一种命名为"Skytale"的密 码,它是通过一个带状物,比如纸带、羊皮带或是皮革类的东西,呈螺旋形紧紧地缠在一根权杖或木棍上,之后再沿着棍子的纵轴书写文字,在这条带状物解开后, 上面的文字将杂乱无章,收信人只需用一根同样直径的棍子(这两根同样直径的棍子可以是在出征前把一根棍子锯断后得到,之后将领和"情报部门"各拿一半.) 重复这个过程,就可以看到明文,这还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加密器械.

目前,有一门专门的学科——保密学,其研究的是改变消息和信号的形式,以隐蔽和复现其含义的规律,而在保密学中着重研究消息的变形及其合法复现的学科称为密码学.

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现代密码学所采用的加密方法通常是用一定的数学计算操作来改变原始信息.这种改变信息的方法是密钥,掌握了密钥就可以将消息复原回来.

从理论上来说,传统的数学计算加密方法都是可以破译的,再复杂的数学密钥也可以找到规律.第一台现代计算机的诞生,就是为了破解复杂的数学密码.随着计算机的飞速发展,破译数学密码的难度也逐渐降低.以前需要很久时间才能破译出来的密 码,随着计算机处理速度的提升,时间也在成倍缩短.

传统密码都会失效?

现在密码的原理是让发送者与接收者共同拥有一把钥匙,并保证不会外流,通常用一种称为"公钥加密"(public-key cryptography)的方法发送"秘密钥匙"(简称密钥或私钥),对传送的信息加密或解密.

清华大学物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龙桂鲁是量子计算机和量子密码领域的专家.根据他的介绍:"现在许多传统密码都是采用单向函数的方式,即'从一侧推导出另一侧非常容易,反之则很难'的原理来实现的".

例如有些是应用了因数分解或其它困难的数学原理,在目前互联网上比较常用的RSA密码算法,就是应用因数分解的原理.因为要计算两个大质数的乘积很容易,但要将乘积分解回质数却极为困难,这使得密码很难被破解.

例如在发送与接收者之间传递的秘密信息,是以"公开钥匙"(简称公钥)加密,这个公钥是一个很大的数,例如408508091(实际上用的数会远大于此).数据只能以接收者握有的密钥解开,这把密钥是公钥的两个因素,而在这个例子里就是18313与22307对于传统计算机而言,想要通过乘积逆向获得这两个质数非常困难.

1994年美国贝尔实验室的Peter W. Shor证明:运用量子计算机能有效地进行大数的因式分解.这意味着以大数因式分解算法为依据的电子银行、网络等领域的RSA公开密钥密码体系在量子计算机面前不堪一击,几年后,Grover提出"量子搜寻算法",可以破译DES密码体系.这些算法的出现,使传统密码领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电子及电机工程系教授瑞若堤说:"如果量子计算机成真,一切都会不一样."

有专家表示,量子计算机的计算速度可提高10亿倍,1个400位长的数分解成质数乘积,如果采用巨型机需10亿年,而用量子计算机只要一年便可得出结果.

绝对安全的量子密码

未来,量子计算机的出现虽然会对传统密码产生颠覆,但是量子信息学也生成了一种理论上无法破解的密码——量子密码.

相比目前还没有实际出现的量子计算机而言,量子密码的实现更为简单,目前已经出现了一些试用的案例.

量子密码和传统密码的差别在于,即使有了量子计算机,量子密码仍旧无法破译.之所以能有这样的特性,是因为它使用了量子状态作为密钥,具有不可复制性,因而更无破译的可能,可以达到"绝对的安全".

这种模式在传递量子钥匙分配的时候,首先是发出一系列的单光子,光子的偏振状态随机地制备在垂直或平行方向,或者对角方向及斜对角方向.可以利用光子的偏振方向进行编码,例如可以规定水平方向和对角方向代表0,而垂直和斜对角方向表示1.

密码发送者制备光子的偏振状态,使得其偏振方向随机地处在四种偏振方向的一个,然后送出光子,接收者也随机决定用水平-垂直模式或者对角-斜对角模式的偏振测量仪器之一来测量光子的偏振方向.

根据量子物理中的海森堡测不准原理,接收者只有在选取的测量仪器的模式与发送者的模式相同的时候,得到的结果才和发送者的结果一样,否则采用了不同的模式就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传送后,发送方和接受方会进行非加密的联络,接收方告诉发送方它是采用哪种模式接收的光子,发送方也会告诉接收方哪些模式的测量方式和他是一致的,进而让接收方删除掉采用不同的模式接收的光子,而相同模式接收的光子的偏振方向的编码便成为了钥匙,用以对信息加密或解密.

如果有人想在信息的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截获这道光子流,获取其中的信息,由于海森堡原理的关系,窃听者的行为就会被发现.首先基于"单量子不可复制定理",在不知道量子状态的情况下复制单个量子是不可能的.窃听者如果通过测量窃听,则当测量仪器的模式与通信双发使用的模式不同时,测量必然改变量子的状态.

这样即使窃听者将依照测到的结果重新传给接收者,就一定会产生误差,发送者和接收者可以选择性地比较一些位,以确定误码率的大小,来检测是否出现了窃听者.

牛津大学量子计算中心主任艾克教授接受访问时说:"只要量子电脑一发明,精密的传统密码立刻会遭破解,但是'量子密码'除了传统电脑破解不到,连量子计算机也破解不了."

现在艾克教授已经成为了美国军队的咨询顾问,同时也为欧美许多大银行提供技术支持.

艾克说:"我是按量子物理定律来为客户设计密码,我对量子物理定律没有影响力.我只能去发现它、研究它、了解它,却不能改变它.所以当我完成了一套量子密码后,也已无法破解它了."

目前为大银行设计量子密码的工作已进入试验阶段,他说:"银行家们都希望赶在量子电脑面世前,准备好这套无法被量子电脑破解的密码."

现在的密码还能用多久?

我们现在所使用的密码还能用多久?龙桂鲁认为:"这要看量子计算机什么时候真正问世."

现在有许多加密文件的有效期长达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如果真像有些科学家所预言的,量子计算机在未来几年就会出现的话,现在就要考虑对这些加密方式进行改进了.以防止在量子计算机出现之后,造成重要信息的泄密.

2007年2月13日,加拿大D-Wave Systems对外公布了量子计算机开发蓝图,并对外公布了成功开发出使用16个量子位,可用于商业用途的量子计算机.并且宣布在2007年底会增加到32量子位,2008年第二季度到512量子位,2008年底增加到1024量子位.

这个消息一经宣布,在业界就产生了巨大的震动.由于他们没有公布技术细节,各种评论都有,有人认为这是商业炒作,有人认为可能是真实的,需要严肃对待."无论如何,当量子位达到512位的时候,这一消息的真实性立刻就会得到验证,因为在那个时候,该台计算机的运算能力已经超过了目前所应用的最快的计算机."龙桂鲁认为:"如果他们的宣布属实能够达到上百个量子位,那么量子计算机的时代 就真的来临了."

密码大事记

公元9世纪,阿拉伯的密码学家阿尔.金迪(al'Kindi也被称为伊沙克 Ishaq,(801?~873年),同时还是天文学家、哲学家、化学家和音乐理论家)提出解密的频度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计算密文字符出现的频率破译密码.

公元16世纪中期,意大利的数学家卡尔达诺(G.Cardano,1501~1576)发明了卡尔达诺漏格板,覆盖在密文上,可从漏格中读出明文,这是较早的一种分置式密码.

公元16世纪晚期,英国的菲利普斯(Philips)利用频度分析法成功破解苏格兰女王玛丽的密码信,信中策划暗杀英国女王伊丽莎白,这次解密将玛丽送上了断头台.

几乎在同一时期,法国外交官维热纳尔(或译为维琼内尔) Blaise deVigenere(1523~1596)提出著名的维热纳尔方阵密表和维热纳尔密码(Vigenerecypher),这是一种多表加密的替代密码,可使阿尔—金迪和菲利普斯的频度分析法失效.

公元1863年,普鲁士少校卡西斯基(Kasiski)首次从关键词的长度着手将它破解.英国的巴贝奇(Charles Babbage)通过仔细分析编码字母的结构也将维热纳尔密码破解.

公元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进行到关键时刻,英国破译密码的专门机构"40号房间"利用缴获的德国密码本破译了著名的"齐默尔曼电报",促使美国放弃中立参战,改变了战争进程.

1918年,美国数学家吉尔伯特.维那姆发明一次性便笺密码,它是一种理论上绝对无法破译的加密系统,被誉为密码编码学的圣杯.但产生和分发大量随机密钥的困难使它的实际应用受到很大限制,从另一方面来说安全性也更加无法保证.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破译德国著名的"恩格玛(Enigma)"密码机密码过程中, 原本是以语言学家和人文学者为主的解码团队中加入了数学家和科学家.电脑之父亚伦.图灵(Alan Mathison Turing)就是在这个时候加入了解码队伍,发明了一套更高明的解码方法.同时,这支优秀的队伍设计了人类的第一部电脑来协助破解工作.显然,越来越普 及的计算机也是军工转民用产品.美国人破译了被称为"紫密"的日本"九七式"密码机密码.靠前者,德国的许多重大军事行动对盟军都不成为秘密;靠后者,美 军炸死了偷袭珍珠港的元凶日本舰队总司令山本五十六.

同样在二次世界大战中,印第安纳瓦霍土著语言被美军用作密码,从吴宇森导演的《风 语者》Windtalkers中能窥其一二.所谓风语者,是指美国二战时候特别征摹使用的印第安纳瓦约(Navajo)通信兵.在二次世界大战日美的太平洋战场上,美国海军军部让北墨西哥和亚历桑那印第安纳瓦约族人使用约瓦纳语进行情报传递.纳瓦约语的语法、音调及词汇都极为独特,不为世人所知道,当时纳 瓦约族以外的美国人中,能听懂这种语言的也就一二十人.这是密码学和语言学的成功结合,纳瓦霍语密码成为历史上从未被破译的密码.

1975年1月15日,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进行加密的DES(Data Encryption Standard数据加密标准)由美国国家标准局颁布为国家标准,这是密码术历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1976年,当时在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迪菲(Diffie)和赫尔曼(Hellman)两人提出了公开密钥密码的新思想(论文"New Direction in Cryptography"),把密钥分为加密的公钥和解密的私钥,这是密码学的一场革命.

1977年,美国的里维斯特(Ronald Rivest)、沙米尔(Adi Shamir)和阿德勒曼(Len Adleman)提出第一个较完善的公钥密码体制——RSA体制,这是一种建立在大数因子分解基础上的算法.

1985年,英国牛津大学物理学家戴维?多伊奇(David Deutsch)提出量子计算机的初步设想,这种计算机一旦造出来,可在30秒钟内完成传统计算机要花上100亿年才能完成的大数因子分解,从而破解RSA运用这个大数产生公钥来加密的信息.

同一年,美国的贝内特 (Bennet)根据他关于量子密码术的协议,在实验室第一次实现了量子密码加密信息的通信.尽管通信距离只有30厘米,但它证明了量子密码术的实用性. 与一次性便笺密码结合,同样利用量子的神奇物理特性,可产生连量子计算机也无法破译的绝对安全的密码.

2003年,位于日内瓦的id Quantique公司和位于纽约的MagiQ技术公司,推出了传送量子密钥的距离超越了贝内特实验中30厘米的商业产品.日本电气公司在创纪录的150 公里传送距离的演示后,最早将在明年向市场推出产品.IBM、富士通和东芝等企业也在积极进行研发.目前,市面上的产品能够将密钥通过光纤传送几十公里. 美国的国家安全局和美联储都在考虑购买这种产品.MagiQ公司的一套系统价格在7万美元到10万美元之间.

虚拟财产多烦忧

丁常彦

在虚拟物品和虚拟交易问题上,游戏厂商、玩家等各持己见……

除了邮箱密码,与密码相关的QQ号、MSN账号、游戏账号等虚拟账户和财产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有法律人士表示:如今,这一问题在法律上还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和保护还无法可依.

根据国内一家大型门户网站的网民调查显示,82.65%的网民认为,人死亡以后邮箱密码可以被人继承;80.38%的用户认为诸如博客、游戏ID、个人空间等虚拟物品,都应该归用户所有,而非服务运营商所有.

网上的财富 网下的争端?

有一对男女在玩网络游戏时相识,因玩网络游戏而相恋相爱并结为夫妻.婚后,二人共用一个游戏账号,共同花费了几千个小时,上万元费用来经营这个账号,终于成为了该款游戏中的顶尖高手.

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其他方面都达成了一致,唯独在游戏账号的归属上发生争执.由于无法可依,有人建议采取竞价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游戏账号,同时补偿给对方相应的金钱.

在目前的虚拟物品归属问题中,网络游戏虚拟装备问题最受争议.一方面,玩家认为自己付出了劳动,虚拟装备应该属于自己;另一方面,游戏运营商认为自己已经提供了注册等服务,在游戏中产生的虚拟装备都应该归运营商所有.

比如,九城公司就表示,在九城主营的《魔兽世界》中,玩家对游戏ID拥有所有权,但是对于游戏内虚拟装备只拥有使用权.

在虚拟物品和虚拟交易的问题上,不提倡和鼓励任何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交易.

对许多游戏商来说,他们反对的只是玩家私下交易,毕竟虚拟财产交易已经给游戏商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而对大多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虚拟财产,玩家也希望能进行交易,"我们在网游中打出或锻造出了装备,自然希望能够出售."

作为国内知名的C2C交易平台,淘宝网上的虚拟交易从来不禁止虚拟物品的交易.在淘宝的网络游戏虚拟商品交易区中,交易的物品包括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账号、装备、金币、QQ产品等.对此,淘宝网表示,淘宝平台上的买卖都是以国家法律准绳下进行的.

相对于淘宝网的开放开度,eBay在中国以外的确表现大不相同.据了解,eBay在美国和英国明令禁止虚拟物品交易.eBay中国表示,这是因为美国和英国的法律对虚拟交易有所约束,一旦触及,可能会惹来诸多麻烦.

据了解,当前许多国家已经对与虚拟财产有关的刑事犯罪予以制裁,适用相应的刑法条款.

这是个大麻烦?

据有关部门估计,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已经接近300亿元.与之相关的一个以游戏账号、游戏货币和游戏装备等为交易主题的市场也日渐兴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有61%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77%的游戏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威胁.

虚拟财产的问题正在广受网民们的关注,可是到目前为止,"虚拟财产"仅是一种通俗说法,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对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学界目前尚有争议.有人引述法律上对"财产"的定义,认为虚拟财产符合"财产"的必备条件;也有人认为,虚拟财产是在游戏过程当中积累起来的,如果离开具体的游戏环境,其本身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它只是表现出来的一组数据而已.

去年,学者杨涛提出"Q币可能会冲击人民币"的观点,引起了人们的热议.虽然腾讯公 司规定Q币不能回兑成人民币,但是,随着腾讯公司的影响力的扩大和使用QQ的用户激增,Q币已逐渐成为一种网上的交易工具,甚至很多网民已经在用Q币交换其他网站的服务,Q币甚至可以成为给网络论坛版主支付的工资.

一位腾讯公司的员工也告诉记者,他们每个月都可以享受五折的优惠购买100个Q币,但也仅此而已,据说,这也是为了避免员工通过Q币交易从中赚取差价.这仅仅还是从公司内部条例上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和监管.

可是,在网络运营商和用户在通过各种方式保护虚拟财产的同时,我国对虚拟财产进行保护还存在法律空白.

杨涛认为:"虚拟财产交易需要监管,但互联网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我们应该允许它充分发展,边发展边进行规范."

立法是最好的保护?

虽然许多国家已经对与虚拟财产有关的刑事犯罪予以制裁,但在民事立法方面,各国基本上处于观望和等待状态.

韩国曾经立法明文规定禁止一切虚拟财产的交易,但现实中虚拟财产的交易却普遍存在,法律沦为了一纸空文,不能不说是一次失败的尝试.

韩国虽然通过立法禁止了虚拟交易,但是难以阻止现实中虚拟交易的大量进行,而且由此 还形成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出现大量的纠纷,众多的用户因法律上不承认虚拟财产而导致利益受到侵害后无法实施法律救济.这种情况使得韩国有关机构不得不 重新审视虚拟交易,最终在法律上承认了虚拟物品的合法性,虚拟交易也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由于法律规范对于虚拟财产保护尚未明确,所以司法实践中的一致性也受到了影响.

比如,2003年,北京一网络游戏玩家辛苦两年获得的所有虚拟装备都不翼而飞,马上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作为刑事案件受理.而在2004年,北京两名少年因为抢劫网络中3个价值594元的"电子宠物",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3个月.

2006年10月,腾讯公司CEO马化腾以深圳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向深圳市检察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指出腾讯正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而现行的法律救济机制却存在很多问题.作为腾讯公司CEO,马化腾本人的QQ号就曾被网络盗贼偷走.

由于法律的缺失,目前,我国司法机关仍然无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打击.另一方面,有调查显示,有超过90%的网民认为,国家应该加速虚拟物权立法,以保证用户的网络虚拟财产.

可是,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刘春泉律师则认为,要解决目前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问题,不是立法解决,而是应该借鉴目前世界范围内体育事业的管理模式,通过设立一个系统性解决机制,保护和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如果一定要立法,也是立法对网络游戏进行监督和规范,而不能因为出现虚拟财产的热点争议就盲目立法.

弥漫的密码

郑悦

十一黄金周,小冯给父母买个小电器,在国美电器交费、刷卡.导购小姐看到他刷信用卡,只用签名,很担心地对他说:"怎么没有密码?多不安全啊".

密码意味着安全,它也因保密性而生.据资料记载,早在宋代,曾公亮、丁度等编撰《武经总要》"字验"记载,北宋前期,在作战中曾用一首五言律诗的40个汉字,分别代表40种情况或要求.

"百度知道"也告诉不知道密码是什么的人们:"密码是通信双方按约定的法则进行信息特殊变换的一种重要保密手段."

从密码诞生开始,破译密码也相应而生.密码破译是随着密码的使用而逐步产生和发展的.1412年,波斯人卡勒卡尚迪所编的百科全书中载有破译简单代替密码的方法.到16世纪末期,欧洲一些国家设有专职的破译人员,以破译截获的密信.

1863年普鲁士人卡西斯基所著《密码和破译技术》,以及1883年法国人克尔克霍夫所著《军事密码学》等著作,都对密码学的理论和方法做过一些论述和探讨.1949年美国人香农发表了《秘密体制的通信理论》一文,应用信息论的原理分析了密码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而密码如果用得越多,被破解的几率也就越大.经过技术专家验证,滥用密码可能比不用密码更不安全.

以大家都熟悉的银行卡为例,几乎所有的POS机都是安装在商户消费场所,量大而广, 对于POS机的控制早已超出了银行的范围.曾发生过的案件表明,犯罪分子有可能利用伪造POS设备,或者通过商户连接POS机的电话线盗取持卡人卡片和密 码,然后伪造卡片在ATM机或银行柜面大量取现,造成的损失很大.

根据VISA组织的最新实证统计,在所有银行卡欺诈损失中,伪卡损失占68.94%,而遗失卡被盗用所造成的损失仅占9.57%,可见滥用密码导致伪卡欺诈的概率成倍增长,对整个银行卡产业带来的潜在威胁远远大于遗失卡被盗 用的损失.这也是大多数信用卡认签名而不认密码的原因.

密码现在已经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生活帮手",但是人们常常忘记后台数据库也有密码.前一段破获的某大学假的"真文凭"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后台密码安全的重要性.

从假证贩子手里面买到的假文凭,能够在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网站上查到真号码.假证贩子怎能如此"神通广大"?原来他们攻破了后台数据库管理权限的密码,将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学生的号码,偷梁换柱"变脸"成真的"假文凭".

无独有偶,某地联通公司的后台数据库管理密码被盗,造成上万元的充值卡号码外泄.密码的保护与窃取一直就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

量子计算的发展,有望带给人们"无法破解"的密码.可是,密码是越多越好吗?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曾经这样描绘数字化带来的美好生活:"假如我从波士顿起居室的电子窗口(电脑屏幕)一眼望出去,能看到阿尔卑斯山(A1ps),听 到牛铃声声,闻到(数字化的)夏日牛粪味儿,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我几乎已经身在瑞士了."

试想这段话如果变成:"假如我从我波士顿起居室的电子窗口(电脑屏幕)一眼望出去,能看到阿尔卑斯山(A1ps)(想看风景请输入密码******、密码提示问题******),听到牛铃声声(想听牛铃声请输入密码******、密码提示问题******),闻到(数字化的)夏日牛粪味儿(想闻到牛粪味儿请输入密码******、密码提示问题******)"他一定不会觉得自己是在 瑞士,而会觉得自己身在数字囚笼.

当人类被原本设定为保护自己的技术手段囚禁的时候,技术在嘲笑着人类:当日益复杂、先进的技术成果、创意活动为人们制造尖叫体验的同时,它的副作用也趁机悄悄地来到了人们的身边.

《中国计算机用户》


-完-

2011-03-29

唐山地震真相29年后揭开:震前准确预测遭冷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10:33 中国新闻周刊

"这是几十位当事人的采访录音,里面讲的是一个20多年前的秘密。"

"1986年出版的《唐山大地震》,主要是写地震之后发生的事,2005年问世的《唐山警世录》,则是对地震前的预报问题进行的调查。29年过去,唐山大地震终于在公众面前呈现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全貌。"

★ 本刊记者/李杨

"震撼世界的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震前曾被准确地预测出来了。"

唐山作家张庆洲经过长时间调查,最近向世人披露了这一令人震惊的消息。2005年5月,《报告文学》杂志社推出张庆洲的长篇调查《唐山警世录》,揭开了鲜为人知的一幕又一幕……

"地震前,地震监测网覆盖了整个唐山地区。"张庆洲援引1986年《地震报》统计数据说,1976年上半年,唐山地区群测点中的骨干点就达85个。

"各种异常都已经十分明显了,光监测地震用的微安表就不知道烧了多少块。"张庆洲说,据他调查,绝大多数监测点都发现了不同程度的临震异常,至少十几个点向上级单位发出了短期临震预报。

张庆洲把几十盘录音带往桌子上一摊,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是几十位当事人的采访录音,里面讲的是一个20多年前的秘密。"

被冷遇的预报

当年唐山地震监测网的工作人员中,张庆洲说他印象最深的,是开滦马家沟矿地震台的马希融。这位担任过河北省第六、七、八届人大常委的七旬老者,曾两次发出了临震预报。

从1976年5月28日开始,马希融发现,一直平稳的地电阻率值出现了急速下降的现象。他一边加紧观测计算,一边注意观察地下水和动物变化。为慎重起见,马希融还与其他地震台站进行沟通,最后确认监测结果无误。7月6日,马希融正式向国家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开滦矿务局地震办公室,发出短期将发生强震的紧急预报。

7月14日,国家地震局派来两位分析预报室负责地电的专家。他们检查了设备、线路,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之后指出,地电阻率值下降是干扰引起的。

《唐山警世录》记录了马希融与国家地震局专家那天的对话。

专家:如果按照你的意见,唐山不就在地震中毁了吗?

马希融:我是这个看法。

专家:如果真是大震,发生前将有很多小震。

马希融:如果先发生大震,后发生小震群呢?

专家:世界上还没有这样的震例。

马希融:昌黎后土桥是专业地震台,为什么近两个月来曲线形态和我台那么一致?

专家:后土桥地震台内外线很乱,现在也不承认是异常了。

马希融:那您看我们地震台呢?

专家:很好。以后我给你寄一些资料来,你好好学习学习吧。

7月26日、27日,地电阻率再次急剧下降。思虑再三,27日18时,马希融拿起电话,向开滦矿务局地震办公室发出强震临震预报:"地电阻率的急剧变化,反映了地壳介质变异,由微破裂急转大破裂,比海城7.3级还要大的地震将随时可能发生。"此时距唐山大地震发生仅有9个小时。

地震前的最后一个傍晚,与马希融一样焦急的还有北京地震队的耿庆国。

那晚耿庆国正在三里屯的岳母家。家里人说屋外晾的衣服爬满了蚂蚁。耿庆国低头一看,地上一层潮。为预报此次地震已奔走多日的耿庆国立刻做出判断,这是地下水往上涨,要地震!他马上跑到三里屯派出所,借用那里的电话跟地震队进行了最后的沟通。

耿庆国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起29年前的那段经历,情绪依然非常激动。

7月以来,北京市地震队监测的各种异常已经非常明显了。7月14日,北京市地震队紧急给国家地震局打电话,提出震情紧急,请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立即安排时间听取汇报。国家地震局说,先到天津、唐山等地了解情况,21日再听汇报。

"可到了21日,国家局没来人。不能再拖了,北京队业务组副组长张国民就直接给主管华北震情的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副主任梅世蓉打了电话,请求立即听取汇报,但梅世蓉把汇报时间推迟到了26日。"耿庆国说。

"26日那天,国家局来了15个人,梅世蓉没到。国家局的同志听取了整整一天的汇报后,传达了梅世蓉的意见。"耿庆国回忆说,当时梅世蓉的意见是"四川北部为搞防震已经闹得不可收拾,京津唐地区再乱一下可怎么得了?北京是首都,预报要慎重!"

"国家地震分析预报室是一个决策部门,大震迫在眉睫,但我们过不了那道关。"耿庆国说,"按照当时的地震水平,虽然报不准7月28日,但7月底8月初的时间段是可以报出的;虽然报不准7.8级,但5级以上是可以报出的;虽然报不准唐山这个确切位置,但是京津唐一带是可以报出的。事实上唐山地震前6个小时就出现了地声、地光,如果给老百姓打个招呼,减轻人员伤亡是可能的。"

听取北京市地震队汇报的国家地震局分析预报室京津组组长汪成民,也高度关注着华北震情的发展。汪成民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以他为代表的国家地震局一批年轻同志坚持认为唐山、滦县一带会有大震,但他们的意见始终得不到重视。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汪成民做了一次"越轨"行为,也正是这次"越轨"行为使距唐山市仅115公里的河北省青龙县躲过了这场塌天大祸。

7月14日,全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唐山召开。汪成民要求在大会上做震情发言。当时主持会议的国家地震局副局长查志远没同意,让他在晚间座谈时说,但强调不能代表地震局。就这样,汪成民利用17日、18日晚间座谈时间,通报了"7月22日到8月5日,唐山、滦县一带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震情。"我当时就想造舆论,把震情往下捅。"汪成民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青龙县科委主管地震工作的王春青听到汪成民的震情通报后,火速赶回县里。县领导冉广岐拍板,7月25日,青龙县向县三级干部800多人作了震情报告,要求必须在26日之前将震情通知到每一个人。当晚,近百名干部十万火急地奔向各自所在的公社。

唐山大地震20周年前夕,1996年4月11日,新华社刊发消息:中国河北省青龙县的县城距唐山市仅115公里,但这个县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中无一人死亡。最近青龙县被联合国有关机构列为"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取得成效"的典型。

"寻求真相是人的本能"

张庆洲展开这场艰苦调查的直接动力来自一个神秘电话。

1996年,张庆洲描写唐山地震的长篇小说《震城》出版。此后不久,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用沙哑的男低音对他说,唐山大地震事前曾被预报出来。这个神秘致电者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但却给张庆洲提供了进一步调查此事的线索——你可以去找唐山市地震办公室的杨友宸。

"寻求真相是人的本能。"此后,张庆洲从探访杨友宸开始,一步步接近事件的核心。

杨友宸告诉张庆洲,1968年,唐山市防震工作上马时就他一个人。上任后他就着手建立地震监测网。几年之内,他在唐山市区内先后建立了40多个监测点,各个监测点每天向他报数据。他当时虽然没有被任命,但却是唐山市地震办公室的实际负责人。

这些监测点绝非凑数。各厂矿监测台站的负责人,大都是地质院校的本科生。学校监测台站的负责人,大都是教物理化学的老师,也是大学毕业生。他们不仅懂业务,而且极为负责。除马希融,山海关一中的吕兴亚老师、乐亭城关中学("文革"中称乐亭红卫中学)侯世钧老师等一批监测者都发出了相当准确的临震预报。

张庆洲对记者说,杨友宸从1968年起抓地震预报,在唐山铺了一张巨大的地震监测网,从不敢眨一下眼。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眼看就要抓到这次大地震了,可不知什么原因,组织上却突然通知杨友宸去干校劳动。在大地震即将爆发的当口,杨友宸被迫离开了至关重要的地震预测岗位,只剩下两个业务不熟的人值班。

张庆洲分析指出,杨友宸是这个监测网的关键人物。他所采访的众多当事人都表示,杨友宸不仅极为负责,而且敢说话。如果当时杨友宸在唐山,面对如此众多的临震预报,一定会跑去找市长,找书记,地震预报一定被他嚷嚷出去了。几乎每个唐山地震监测点的人提到这事都扼腕叹息。

地震预测遭到的漠视,使唐山人付出了血的代价,也给张庆洲一家造成了灾难和痛苦。1976年7月28日,张庆洲的大姐在地震中遇难。当时,大姐一只脚被楼板卡住了,余震不断。为获一线生机,大姐夫几乎是被大姐逼着,从废墟中扒出一把锯,在没有任何麻醉条件下把脚锯了下来。后来大姐因失血过多而死。那些日子,唐山人相互见面头一句话就问:"你家死了几口?"

正是这种撕心裂肺、永远无法弥合的痛苦,使张庆洲在调查遇到阻力的时候坚持了下来。

"如果说,杨友宸被临时调离使唐山的群防群测工作遭到致命打击的话,那么,在中央一级地震专业部门发生的地震方位的'东西之争',就成为漏报地震更加重要的因素了。"张庆洲如是说。

据汪成民回忆,1975年1月,在国家地震局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上,专家对我国东部1975年、1976年地震形势分析出现了严重分歧。分析预报室的权威们认为,中国东部自1969年渤海地震后,地震活动已趋减弱,问题不大了。今后一两年,主要危险在中国西部,战略上要转向川滇一带,抓8级大震。以汪成民为代表的一些青年专家则反对忽视东部的看法。1976年5月,云南发生了7.4级地震,结果使权威们更加坚定地认为原先估计的"主要危险区在西部"是正确的。从此,工作重心转向了西部。

"深入唐山大地震这个事件的内部,像进入了一个磁场,在错综复杂的矿脉之中,每走一步都会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与隐痛。"张庆洲说。

真相为何29年后才揭开

"事实上,这个调查报告是2000年写完的。"张庆洲捧着20多万字的《唐山警世录》说,"压了5年啊!"

张庆洲告诉记者,2000年时,北京曾有一家大出版社要出这本书,刚进入印刷程序,责任编辑打来电话说,不出了,因为有人提出要把此书送国家地震局审一下,审的结果是没通过。

"唐山大地震过去快30年了,该让老百姓知道真相了。"张庆洲停顿了足足半分钟后说,"我做这件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实事求是地给后人留下一份真实记录,使唐山的大灾难不再重演。"

随着时间的推移,张庆洲的努力终于得到了一些领导的理解和支持。2004年,时任国家地震局局长的宋瑞祥看到《唐山警世录》书稿,欣然为之作序。唐山大地震漏报的真相终于公之于众。

张庆洲的调查是从1998年开始的,历时两年。调查难度之大,是张庆洲始料未及的。"无论是当年成功预报了地震的人,还是由于某种原因漏报地震的人,都不愿意开口。这也是事实真相20多年无法揭开的一个原因。"

张庆洲说,为了说服梅世蓉接受采访,他已经数不清打了多少个长途电话,每个电话结束后都发现自己的烟灰缸里多了好几个烟头。就连当年创造了无一人死亡奇迹的青龙县长冉广岐,也是三顾茅庐才访问到的。

"当时冉广岐问,你有介绍信吗?有公章吗?我还是组织的人呢。"张庆洲不解,组织的人怎么了?"地委有话,不让说。唐山砸了个烂酸梨,青龙却无一人死亡。国家地震局交待不过去,这个事就压下了。"冉广岐后来向张庆洲这样解释自己多次拒绝采访的原因。

汪成民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1976年8月20日,河北省科委曾发出一份《地震群测群防简报》,首次披露了青龙成功预防了唐山大地震的事实。但没过多久,简报就被回收了。

汪成民还说,青龙经验最初为公众知晓,要感谢联合国的科尔博士。这位联合国女官员,1995年10月在北京参加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时获悉青龙县的奇迹。经中国政府批准,次年,她亲自带队赴青龙调查。从此,青龙奇迹不胫而走,被各国媒体广为报道。

"真相的揭开是需要过程的。"张庆洲透露,至今,很多唐山人都不知道事实真相。一些人通过小道消息打听他的调查结果,有的还托人辗转购买登载《唐山警世录》的那期《报告文学》杂志。

在采访张庆洲的这些日子里,《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参观了唐山抗震纪念馆。事情过去了近30年,总该看到灾难的全过程了。出乎意料的是,9个展厅有8个展厅展示的是"新唐山建设成就"。只有1个展厅与地震题材有关。至于地震预报情况,只有缩在角落里的4幅小图画。画的是鸡不上窝、黄鼠狼搬家等图案。"参观这个纪念馆的人从这4 幅描绘了动物异常的画面上,怎能看出当年唐山有着一张巨大的地震监测网?"张庆洲反问道。

就在张庆洲《唐山警世录》问世的同时,钱钢的那本于1986年出版的《唐山大地震》再版。

这本广为人知的书的新版本,收录了钱钢2003年的一篇讲演稿。他说,很多人问他,为什么唐山大地震10年之后才写这本书。钱钢直言,在1976年那个历史条件下,出这本书是不可能的。在唐山大地震时,地震的消息和人员伤亡数字都是秘密。地震的现场,如果有人带一部照相机,立刻会被警察抓起来,相机也会被没收。

"1986年出版的《唐山大地震》,主要是写地震之后发生的事,2005年问世的《唐山警世录》,则是对地震前的预报问题进行了调查。29年过去,唐山大地震终于在公众面前呈现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全貌。"正在写回忆录的汪成民对《中国新闻周刊》感慨道。

《唐山警世录》问世不久,2005年9月12日,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沈永社宣布,自今年8月起,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


-完-

天津西堤头镇136家化工厂分布周围300多人患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2:10 公益时报

本报记者 张华侨

躺在床上的村民被病痛折磨得奄奄一息,他们眼光里看不到对生活的希望,有些村民为治病最终负债搞得家破人亡。受污染致癌的村民得不到医疗援助,只能在家里等待死神的降临。这是日前高尚涛律师第11次走访天津北辰区西堤头镇30多家得癌症的村民看到的惨淡情景。

有人因污染患癌症去世

2006年3月16日,高尚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到天津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西堤头村对村民受污染的情况作调查时,走进村子就有一股恶心的气味扑来。

这两个村大约有1万多人,136家化工厂散落在村子周围,和村民的房屋混在一起,有些企业和村民的家只有一墙之隔,村民长期生活在化工厂排除的有害气体中,即使村民在家里也不敢开窗户透气,因为空气里弥漫着化工厂排放的有害粉尘。

原来村民还能喝地下水,随着地下水被化工厂污染后,村民喝的是苦涩井水,而喝这种被污染的水,又给村民的人身健康带来了威胁。自1998年以来,有些村民因污染得癌症去世。

村民16次上访北京

从2002年开始,村民代表拿着有200名村民写的联名信,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化工企业的污染,村民还16次去北京找到中国环保局反映情况。

村民上访反映污染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务院领导,以及天津市政府的重视,有关领导对整治西堤头村的污染作了批示,要求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项目必须立即停产,对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但西堤头村受污染的严峻局面以及化工企业排污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

收到村民投诉后,2004年3月2日,污染受害者援助中心委托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其中有挥发酚类不合格,而它能够诱导人致癌。"污染受害者援助中心"认为村民投诉化工厂污染的情况属实,将此事委托高尚涛律师办理。

索赔150万没能立案

2006年1月4日,高尚涛受西堤头村兰淑荣、赵久云等12名村民委托,将东源化工厂、汇达化工公司、华玉精细公工厂等7家企业告上法庭。

村民在起诉书中称,这些化工企业自1987年以来先后在村子附近投产,排放有致癌的废水、废气等,并导致村民常年生活在恶臭难闻的空气中,而污染的地下水渗透到井水,诱发村民患病,大约有300多人得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生存权利,村民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150万元。

接受委托后,高尚涛到天津北辰区法院申请立案,这也是他第10次去天津为村民维权。但接待的法官对他说,这件事需要和领导商量研究,再决定是否同意立案,而法官要他将材料留下来却不出具收条,而按正规程序接收材料必须打收条。

高尚涛将材料留下后,回北京不断向北辰法院催促,而他得到的口头答复是此事不能立案,不立案的理由是,原告和被告不存在因果关系。高尚涛对这个说法的驳斥是,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原告和被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不是能否立案的条件,必须立案开庭后,进行审查才能决定。

法院对律师人身搜查

2006年3月1日,高尚涛又一次来到天津北辰区法院,按照正常程序,律师进法院是不需要进行安检,但法院以安全为由强行对他进行人身搜查,他对这种侮辱提出了强烈的抗议,但无济于事。

他见到一个接待的法官,询问为何不受理此案,法官长说,这个案件暂时不能受理,因为企业是否存在排污,应该由环保局来处罚,而高尚涛指出,这不是追究企业的行政责任,而是追究企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需要由法院来审判。

面对高尚涛的质问,法官却沉默不语,或者避开他提出的问题,这让他不由得升起一股怒火,他对法官说,人民法院是一个执法的地方,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底线。

村民陆续放弃维权希望

面对北辰区法官的冷漠不理睬,高尚涛只得找到天津中级法院。中院的一位法官听完高尚涛的申诉后,叫他将材料留下来等研究后,再作是否立案的答复,但后来他得到的口头答复是,此案不能受理。

高尚涛说,虽然村民的起诉至今不被法院受理,但经过污染中心派出律师调查以及社会其他力量施加的影响,当地政府不得不将一些化工公司关闭,或要求他们搬迁,而一些企业却还在偷偷生产。

"当地政府只顾追求经济增长,却对村民的生存环境、是否受到损害却漠不关心,有些村民在得了癌症后,只有几千元的补偿。而企业赚取巨额利润排污威胁到村民生存时,他们向法院起诉却不被受理,他们几乎找不到表达自己权利的渠道,这样他们感到很绝望。"高尚涛说。

对于西堤头村维权的村民来说,他们为摆脱化工企业的污染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有些上访的村民从天津上访到中国环保局,问题不但得不到解决,而且回去后还遭到打击。刚开始村民告企业的人很多,他们维权的愿望也很强烈,但后来也许受到压力有些村民放弃,现在只有11名村民坚守着阵地,希望通过法庭将排污的企业告倒。


-完-

2011-03-28

伊丽莎白一世:她使英国历史变样——杨正润教授在上海交通大学的讲演

智慧和宽容是现代政治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封建君王,伊丽莎白自然不能避免其局限,但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那个时代,她也为现代政治文明作出了最初的榜样。

——杨正润

"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

这句名言出自西方最伟大的戏剧家之口,它引起后人许多争论;不过人

们未必想到,当哈姆莱特在舞台上讲出这话的时候,旁边就坐着一位属于"脆弱"的人物,但她实际上却掌有至高无上的权势,而且意志坚定、智慧超群,建立了不世之功。

这就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一世(1533——1603)。今年是这位女王逝世400周年和诞辰470周年,在英国,在世界许多国家,都有人纪念她,她有许多崇拜者。第二个千禧年来临前夕,不同领域的专家推选出100位对世界历史影响最大的人物,这位女王就在其中,人们公认,她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君王之一,如果没有她,英国和西方的历史,很可能是另外一个样子。

从混乱进入辉煌

莎士比亚对女性的态度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他也写过《威尼斯商人》这样热情歌颂女性的作品),这里不作详论。不过伊丽莎白女王似乎并没有为那句蔑视女人的话而感到不快,因为这是时代风气。举例说,伊丽莎白的父亲亨利八世,同王后凯萨琳离婚,后来又把她杀掉,主要原因就是她生了女儿没有生儿子。第二个王后安娜生下了伊丽莎白,不到3年这位王后又被国王所废并投入阴森可怖的伦敦塔囚禁至死,起因还是她没有生儿子。伊丽莎白登基以后,国会两次派出代表团请愿,请求女王早日成婚和生下男孩,女王在答词中也并没有因为他们对妇女的轻视而予以训斥。

"这真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哈姆莱特的这句话用于女王之前的英格兰也很适合,甚至可以说,这之前几百年,英国就没有平静过,各种势力进行着激烈的斗争,宫廷内外充满阴谋诡计和血腥杀戮。亨利八世1509年登基以后,国外征战不休,国内圈地运动如同"羊吃人",农民破产、贫富对立、盗贼蠡起,最大的麻烦则是他的婚姻问题引起的宗教纷争。亨利八世本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为了有个儿子继承王位,要同凯萨琳王后离婚,但天主教不允许离婚,王后又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她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姑妈,罗马教庭也不愿意得罪这个声势显赫的家族,所以亨利八世的要求没有得到教皇批准。这位国王实在要子心切,一怒之下同教庭决裂,宣布英国教会独立,并自封为首领。他不但同罗马教庭闹翻了,也引得宫廷内部一片混乱,一批重臣不赞成他这样做,他毫不手软,予以镇压,比如大法官莫尔(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著作《乌托邦》的作者)被吊上绞刑架,红衣主教沃尔赛被囚死于伦敦塔。

亨利八世立过6位王后,第三位终于给他生了儿子,至于前面的女儿,他好像就忘掉了,照管伊丽莎白的宫女看到这位小公主一天天长大,衣服越来越不合身,不得不给国王写信,要求给她做一些新衣服。

从这里可以想象,伊丽莎白童年时代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1547年亨利八世死了,他惟一的儿子、也是伊丽莎白同父异母的弟弟爱德华六世继位,这个小国王只有10岁,身体孱弱,过了6年就病死。继任王位的是玛丽,她是被亨利八世杀掉的第一位王后的女儿,她是天主教徒,她认为母亲的死和她遭受过的苦难同新教有关,她又嫁给了西班牙王子、笃信天主教的菲力(后来成为西班牙国王菲力二世),大权在手,她对新教徒进行残酷镇压,短短3年间,伦敦等地就被她烧死300多人,史称"血腥玛丽"。新教徒不堪压迫,他们拥护信奉新教的伊丽莎白,这自然引起"血腥玛丽"的嫉恨,她把妹妹投进了伦敦塔。伊丽莎白的母亲就是死在那里的,在一个阴冷的雨夜,她一路哭泣着走进这所令人闻风丧胆的监狱。

"血腥玛丽"也没有孩子,1558年她还不到40岁就死了。这时本来被认为是私生女、谁也不看好的伊丽莎白成了王位惟一的继承人。就是在这个瞧不起女人的时代,一位孤女成了国王,统治英国45年之久。而且在她的统治下,腥风血雨的英格兰大体稳定了,工商业和海外贸易迅速发展,国力日益强盛,击溃了不可一世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海上霸主,从偏安一隅的岛国成为欧洲先进,为未来"日不落"的大不列颠王国奠定了基础。也是在这时,英格兰进入文艺复兴盛期,即以莎士比亚、斯宾塞、培根等一批巨人为代表的辉煌时代。

"婚姻游戏"中的智慧

后代的历史学家常常感到费解:这位女王是依靠什么来统治、并带领动荡不安的英格兰走向兴盛的?人们有种种解释,但是恐怕无法否认,女王的能力和才华是重要的因素。从图像看,女王前额很高,那时普遍的看法是,前额高是聪明的标志,有人认为,这是化妆的结果。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已无法考证,但确实可以说,女王是一位有着极高智慧的人物,她依靠智慧周旋于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取得稳定和平衡。

女王的智慧表现在她明白自己作为女人的弱点,并且非常聪明地把这种弱点变成了优势。她登基以后,几乎所有的大臣和国民都认为,她应当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结婚。她已经25岁,已过了结婚年龄,而且毫无治国经验,有个丈夫就可以帮她治理国家,而且可以生下孩子,作为王位合法的继承人,国家才能稳定。

伊丽莎白一岁时就有了第一位求婚者,到登上王位,她就成了欧洲未婚女人中最有价值的一位。英格兰王位不知道有多少人觊觎着,现在却在一个年轻姑娘的手中,这就更刺激着他们的野心,最简单、最省事的办法是同女王结婚,自己成为实际的统治者。因此女王的求婚者络绎不绝,到女王52岁,重要的求婚活动有近30次,其中包括英格兰最强大的两个敌手:法国国王查尔斯九世和西班牙国王菲力二世,菲力在同血腥玛丽结婚之前,就以王子身份向伊丽莎白求过婚,伊丽莎白成为女王后,他为自己的儿子来求婚,他的王后死了,他又亲自出马,以西班牙国王的身份向英格兰女王求婚。这3次求婚中的任何一次成功了,就不会有无敌舰队的覆没和西班牙王国的衰落,欧洲的历史就会改写。

但是伊丽莎白被称之为"童贞女王",她始终没有结婚、没有子女。在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代,对于王室来说,婚姻是头等大事,涉及到国家的兴衰存亡,女王为什么不结婚呢?这是历史学家和公众都十分感到兴趣的问题。

一种解释是:不幸的童年和在伦敦塔中的幽禁在女王心灵里留下巨大创伤,她也目睹了父王虐杀妻子的种种惨剧,并看到姐姐"血腥玛丽"嫁人后的乖戾,所以对婚姻有一种本能的厌恶。

还有一种解释是:女王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但无法同他结婚,那就是英俊潇洒的莱塞斯特伯爵,传说伯爵同女王同年、同月、同日生(事实上可能比女王早生一年),他们从小相识,而且是患难之交,都曾被血腥玛丽关进伦敦塔。不过女王登基时,莱塞斯特已结婚8年,后来他妻子神秘死亡,谣言甚多,他的品德遭到非议。伯爵曾两次向女王正式求婚,女王也想嫁给他,但是民情不允许这么做。女王真心喜欢他,称他是她的"眼睛",把许多重要的任务交给他,给他许多封号和赏赐,包括骑兵总监这个显赫的官衔,让他经常在宫廷作伴。不苟言笑的女王有次居然打扮成女仆模样去见他,有意让他吓一跳,还有次女王换上便装,偷偷出宫同他一道吃饭。在同西班牙"无敌舰队"决战时,女王把陆上军队的指挥权交给了他。但就在那一年,伯爵死于胃癌。得到他的死讯,女王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不肯出来,最后三朝元老、女王信任的大臣塞西尔爵士只有破门而入。传说女王弥留时,还呼喊着莱塞斯特的名字,这无法得到证明,不过女王死后,人们确实在她床边的珍宝箱里发现了伯爵临终前给她的信,上面有女王亲笔写的几个字:"他的最后一封信"。

这两种说法都是有道理的,可能都是造成女王未婚的因素,但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女王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血腥玛丽"的婚姻是英国的一场灾难,女王从中吸取了教训,她反过来把自己的婚姻作为一种获取最大利益的手段。登基后的20多年中,她始终吸引着一个个求婚者,她把婚姻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从中获取政治的利益和丰厚的礼品。那些求婚者在梦想,女王却在把这个"婚姻游戏"变成英国极具价值的资产和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英国需要某个国家的支持或缓和关系时,就会建议对方向女王求婚,那些王公贵族谁也无法抵御这个巨大的诱惑;但是他们忙活了好久,耗费了许多钱财,最后发现又是一场空喜欢。女王却取得了力量的平衡,赢得了时间,她在积蓄着力量,一步一步地巩固着自己的统治和英格兰的地位。

当然,这位"童贞女王"也付出了重大的代价:至少到了晚年,她是孤独和寂寞的。一个未婚而有地位的女人常常会引起各种流言,虽贵为女王也不能免,英格兰和欧洲各地的敌手就是用各种谣言对她进行攻击和污蔑。比如说她实际上有许多情人,甚至生过许多孩子,她喜欢的那些青年贵族都是她的私生子;又说她是一个怪物,有6个手指头,还是个秃头,30岁头发就掉完了,头上戴的是假发,她的牙齿乌黑,所以她从来不笑,说话也口齿不清,因为越老越丑,她就下令把所有的镜子都从宫中拿走;更离奇的是说她实际上是个男人,或是个半男半女的阴阳人。

这些谣言找不到任何证据。历史却证明,那些求婚者中的任何一位都没有多少才华和作为;同女王相比,他们黯淡无光。很难想象,他们中任何一个人成了女王的丈夫,英国还能出现那个伟大的时代。

宽容:女王的治国之道

在国内,女王同样依靠智慧来化解矛盾、治理国家,她面临的有那些老奸巨滑、野心勃勃的权臣,时时牵制、难以驾驭的国会,闹独立的爱尔兰,无家可归的穷人和兴风作浪的黑社会,最棘手的则是天主教问题。女王登基不久就正式宣布新教为国教,罗马教庭恨透了她,1570年教皇庇护五世宣布把她逐出教会,废除她的王位。1580年教皇格列哥里八世宣布暗杀她不算犯罪。但是女王知道"血腥玛丽"那样的残酷镇压是没有效果的,她没有报复天主教徒,她采取了宽容的政策,她的名言是:"只有一个耶稣基督,这是惟一的信仰,其余的一切争论都是小事",她允许天主教徒在家中保持信仰,但不允许去天主教堂,不过如果去了,也只是罚款而已,而不是火刑架。这种政策的结果,在女王统治期间,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基本相安无事,他们之间的仇恨得到缓解,英格兰保持了民族的统一。这同德国的状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德国,宗教冲突导致了"三十年战争",这个民族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口在劫难中丧生,此后又是长期的分裂。

对于政治敌手,女王也不愿斩尽杀绝,这集中表现在她对叛乱事件的处理上。女王的婚姻游戏也有其消极后果,特别是到她50岁以后,按照当时的标准,她已进入老年,求婚者也不再抱希望,女王既无丈夫也无孩子,这就意味着她死后英国王位会出现空缺,野心家们又蠢蠢欲动了,在他们的策应下,女王统治的后期出现了几起重大叛乱案件。

第一件是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案,这是威胁最大的一次。玛丽·斯图亚特出生6天就继承苏格兰王位,她美艳多才,算起来还是伊丽莎白的表亲,如果伊丽莎白没有子女,她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玛丽先嫁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二世,但这位国王在位一年就去世。玛丽女王回到苏格兰,再嫁英国贵族唐莱,但又同贵族波斯威尔相好。1567年2月,苏格兰宫廷突然发生爆炸,唐莱被炸死,4月波斯威尔同妻子离婚,5月玛丽女王同他结婚。这一连串闪电般的宫廷事变引起了苏格兰国内普遍的不满,叛乱爆发,玛丽兵败,逃亡英国。伊丽莎白开始欢迎她的到来,但拒绝帮助她重登王位。玛丽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得到罗马教庭的支持,在英国一些信奉天主教的贵族和西班牙政府的策划下,她暗中活动,企图发动叛乱,杀死伊丽莎白,重登苏格兰王位并继承英格兰王位。这些阴谋被侦破了,伊丽莎白却一直容忍着,把玛丽软禁了近20年,直到最后玛丽的活动过于猖獗,直接威胁到英国的稳定,伊丽莎白这才征得到玛丽的亲生儿子、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的同意,把她送上断头台,平息了叛乱。

第二件是犹太医生案。罗德里戈·罗坡兹是位出生在葡萄牙的犹太医生,1559年来到英国,其后他治好许多名流的病而名声大振,成为女王的御医,深得信任。1594年他突然被女王宠臣埃塞克斯伯爵逮捕,罪名是在女王服用的药中下毒,企图暗害女王,有人说他是受菲力二世的指使并接受了财宝,罗坡兹本人也招供有罪。不过死刑一再被延期,女王后来下令埃塞克斯回避此案,由同埃塞克斯矛盾颇深的塞西尔爵士重审,塞西尔也断定罗坡兹有罪,最后将其处死。

第三件是埃塞克斯案。伊丽莎白到了晚年,她所信任的老臣相继去世,这时她看中了莱塞斯特的养子埃塞克斯伯爵。埃塞克斯20岁初入宫廷,这时已经54岁的女王对他宠爱有加,这位伯爵英俊、聪明,为人慷慨、勇敢,但说到底他不过是个纨绔子弟,他不能胜任女王委派的各种任务,女王一次次原谅了他。后来他率军去平定爱尔兰叛乱,他违背女王命令,指挥失当,大败而归,女王不得已把他逐出宫廷。埃塞克斯心怀不满,1601年他在伦敦纠结一帮无赖之徒发动叛乱,但是伦敦市民无人响应,这群乌合之众一击即垮,埃塞克斯被送入伦敦塔中,审判后被处死刑。

在处理这几件叛乱案时女王似乎都显得迟疑不决,有人说这反映了她的性格,但是许多事实证明,女王是一位性格顽强、意志坚定的人,杀人前的迟疑不决与其说反映了她的优柔寡断,不如说反映了她的宽容,每开杀戒之前她都要反复掂量,权衡其得失和后果,尽可能减少杀戮,不扩大事态的发展,避免社会的震荡、防止国内外敌手的反扑。可以想象,这样的叛逆重案如果发生在亨利八世或是血腥玛丽的时代,那将不知道会掀起多大的风浪,株连多少无辜。女王的宽大的处理方式得到当时大多数英国人的拥护。

女王的敌手攻击她脾气暴躁,今天可以核实的只有这样几件事:有次女王认为一位大臣办事不力,十分生气,就拿起拖鞋向他砸去;还有个宫女,女王答应要给她找丈夫,她却没有告诉女王就结婚了,女王得知以后在愤怒中用蜡烛台打了她一顿;还有一次,一位大臣穿的衣服女王觉得很难看,有碍观瞻,伸手对这位倒霉的家伙打了一巴掌。女王不会没有缘由的发脾气,她生气时常说要把人投进伦敦塔,不过那通常只是威吓而已。当然"君王的震怒"总是会让那些大臣和宫女们感到畏惧的,但同那个时代的其它君王以及贵族相比,女王的个性温和,在大多数情况下她总是彬彬有礼。

女王的宽容不光表现在对天主教和对政敌的态度上,也表现为她对文学艺术、特别是对戏剧开明的扶持。在女王之前,英国就有严格的书籍和戏剧审查制度:1538年颁布了书籍审查法,任何作品都必须经过审查才能出版,这当然包括剧本;1549年又颁布了戏剧审查法,所有演出的戏剧都必须经过审查才能演出;违背法令者最严重的可以处以绞死、挖出内脏、分尸等酷刑。但在伊丽莎白时代,这些法律的执行并不严格,也没有什么实施这类重刑的记录。

后代许多评论家认为,莎士比亚戏剧具有强烈的颠覆性,他的大多数历史剧和悲剧都在揭露宫廷的黑幕,涉及种种罪恶、阴谋和叛乱,许多君王都是反面人物,观众很容易把他们同现实以至同女王本人联系起来,精明的女王对此并非没有察觉。莎士比亚的《理查二世》在伦敦上演时,女王就担心剧情会使观众联想起她本人,因为剧中篡夺理查二世王位的正是女王的祖父亨利七世,她对周围的大臣埋怨说:"这部悲剧在剧场和剧院里演出40次了"。到1601年埃塞克斯伯爵叛乱前,伯爵的一些同伙还专门来到演出此剧的宫廷大臣剧团,指定剧团在某一天(实际上是叛乱的前夕)重新上演这部戏剧。他们开出了高价,因为剧中有废黜国王的场面,他们以此作为发动叛乱的信号。

但是叛乱被平定以后,无论《理查二世》的作者还是演员和剧团,没有任何人因为这个戏剧受到惩罚。如果同后代统治者进行比较,更可以看出女王的宽容:女王的继任人詹姆斯二世就攻击戏剧在舞台上蔑视君王,这是"叛变和混乱之母",英国内战中克伦威尔掌权后所发布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关闭伦敦一切剧场。

女王和戏剧审查官对莎士比亚戏剧也进行过干涉,《亨利四世》中的那个大胖子骑士,原名约翰·沃德卡斯特爵士,英国有一个同名的家族,所以审查时要求作者改换其姓名,以免引起那个家族的不快,于是被改成了福斯塔夫。福斯塔夫是英国观众、包括女王本人都十分喜爱的喜剧人物,在《亨利五世》中他死了,于是女王下令让这个快乐的老流氓复活并恋爱,这样莎士比亚又写了一部新剧《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这些与其说是干涉,毋宁说是一种善意的帮助。

女王对国家的治理更善于依靠智慧而不是凭借暴力,表现出更多的宽容而不是专制。如果说,马基雅维里为现代政治哲学奠定了理论基础,那么,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就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最早实践者。政治文明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人们常常强调民主和法治,不过,民主的真谛不只是少数服从多数,还包含着对少数派的宽容和尊重,法的正义性应当以人性和人权为基础,暴力应当减少到最低的程度。智慧和宽容是现代政治文明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封建君王,伊丽莎白自然不能避免其局限,但在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那个时代,她也为现代政治文明作出了最初的榜样。

讲演者小传

杨正润 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文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中国比较文学学会理事。198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硕士学位。1987-1988年任美国堪萨斯大学英文系访问学者,1999-2000年任美国华盛顿大

学比较文学系访问教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历史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传记理论与传记现代化",主持部省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传记理论研究"、"莎士比亚戏剧的现代解读"等。出版专著《人性的足迹》、《传记文学史纲》、《雪莱传》等,发表论文数十篇。(来源:文汇报)

(责任编辑:周雅岗)


-完-

欧洲联盟之死刑政策: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

辅仁大学若望保禄二世和平研究中心

和平丛书 32

欧洲联盟之死刑政策: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

王玉叶 著

若望保禄二世和平研究中心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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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之死刑政策: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

王玉叶

一、前言

死刑乃人类最古老的刑罚之一,世界各国都存有长远的死刑歷史。中国史书上记载著族诛、炮烙、脯醢、车裂、火焚、剜心、枭首、腰斩、凌迟、戮尸等各种现代人不復认知的死刑名目,及其他国家同样残忍的斩、绞、肢解、溺死、活埋等名目,还有黥、劓、笞、杖、鞭、截趾、断指等种种残酷的肉刑,多已走入歷史,非我们当代人所能目睹或记忆。随著时代进化,世界各国的法律大都已废止肉刑,然而还有很多国家的统治者及人民却仍希望保有比肉刑更残忍的剥夺人类生命的极刑-死刑。时代的进步似仅反应在死刑执行方法较人道而已,然而同样是置人于死,难道用较人道的致死方法就算较人道吗?人类社会拟藉建立刑罚制度以实现正义,并用以维持社会秩序。然而刑罚之意义每随时代环境之不同而有所变迁,依据近代之刑罚谦抑思想与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为最后手段,要在万不得已之情况才使用,并应以最合理及最小限度之方式为之,尽量降低刑罚对人身造成的痛苦成分及消除无益的摧残成分。现代是注重人权的世代,生命权是人权最核心的内涵,没有生命,人权焉附?每个生命都应受尊重,生命本身就是目的,不能被当作为达成其他目的手段,或威吓示范的工具。

现代国家的功能不在替代復仇,而在禁止復仇。既然杀人要受非难,为什么国家为了处罚杀人,反而可以冷血地合法杀人?赋予国家杀人的权力,暴露出人性中深层的暴力倾向,我们应该杜绝此种以暴力解决问题之人类习性。各种犯罪各自有其成因,一百多年来从诸多西方实证研究显示死刑的存在,并无吓阻犯罪的功能。1 犯罪是一种悲剧,是犯人个人及其他种种非其个人所能左右的家庭或社会因素和合助势而成。依据犯罪社会学对产生犯罪之社会结构作深入分析,认为整体社会亦应负起部分责任。况且一个做了令人髮指之恶行而被判处极刑的犯人,死有余辜,虽死犹不足以谢罪,将其置于死地又岂能补偿他所做的伤害?也许死后捐赠器官是他对这个他所伤害的社会仅存的剩余价值,但据统计死刑犯捐赠器官的比例不多,2 且还有人拒绝这种罪恶昭彰的人的器官。是以还不如留下其有用的肉身,为其所做的事赎罪。国家最能致力的是研究犯罪成因,採取有效措施,预防犯罪的发生。犯罪既已发生,即应谋求最有效的弥补之道,研究如何加速破案(较有吓阻犯罪的功能)、如何改善狱政使其具有真正的教诲功能、如何补偿受害人,以免扩大伤害。如认为犯人犯罪应受惩罚,可以其他刑罚代替之,剥夺其生命,即剥夺其受教化更生的机会。现代刑罚的思想已由应报刑进化到教化刑,犯下重罪的人,他的生命出了问题,应该接受治疗、辅导与教诲,改过重新做人。3 而且现代司法制度无法绝对避免判断错误,万一误杀无辜,人死不能復生,毫无弥补错误的机会。进化的刑罚思想认为死刑是太过残酷不人道的刑罚,已超过社会防卫之必要手段。

现在世界上已经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同死刑之非必要性,自一九九五年起,在法律上(de jure)或事实上(de facto)4 废止死刑的国家已经超过保留死刑的国家。国际人权组织更积极努力,唿吁在西元二千年千禧年时全世界都能停止死刑之执行,迈向最终全球废止死刑的境界。综观世界歷史,发源于欧洲的西方启蒙思想早在十七世纪就提倡人道主义与人权思想,并有废止死刑的倡议,因此欧洲人权保护的成就也就独步于世界。有些欧洲国家很早就废止死刑,或很少判决死刑,或虽有死刑判决,而事后都被宽赦减刑。5 自一九九八年起欧洲更是步在时代先端,成为第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a death penalty free zone)。欲加入欧洲联盟的东欧十三个候选会员国也都先后废止了死刑,做为入会的准备。就是在这样的歷史背景下,欧洲国家遂成为全球废止死刑运动的先驱,积极致力于将其经验推广至全世界。本文拟探讨欧洲国家,尤其是由西欧国家所组成的欧洲联盟与欧洲理事会,一路走来如何合作引领世界废止死刑制度。首先探索欧洲国家自己如何废止死刑之过程,以及如何在国际社会提倡废止死刑,并对没有废止死刑的国家-如美国,特别施压,以展现其追求人道主义与人权思想的影响力。

二、欧洲国家废止死刑之歷史

欧洲是启蒙思想(the Enlightenment)的发源地。欧洲是旧大陆,其文明发展已经累积久远,至十七世纪转化为觉醒的「理智时代」(the Age of Reason)。在一六九○年至一七三○年之间诞生的启蒙运动,挣脱严肃的权威,以质疑的精神检视旧有的神话与建制。人们不再满足于接受圣经权威的道德信条,要求有理智的证明,用科学分析的方法,合乎逻辑与自然法则,一时形成宗教与科学以及神学与理性哲学的紧张关系。启蒙运动由英、法、德、义一些思想大师带动,展现出追求知识与真理的热情,影响遍及全欧。但启蒙运动主要的大本营在法国,最具代表性的领导人物有孟德斯鸠(Montesquieu, 1689-1755),伏尔泰(Voltaire, 1694-1778),与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78)等人。其中如孟德斯鸠的重要著作「法意」(The Spirit of Laws)是第一本以真正科学方法探讨政府与政治的著作,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几乎成为所有开明之士的政治圣经。义大利米兰的贝加利亚侯爵(The Marquis de Beccaria)即在此书的启示下从事著作。贝加利亚(Cesare Beccaria, 1738-94)后来成为义大利有名的刑罚学家(penologist)。孟德斯鸠与伏尔泰对死刑仅有个案性之探讨,而贝加利亚深入探讨死刑问题,发展出理论系统支持废止死刑。后世尊称为废止死刑运动之父。其一七六四年之名著《论犯罪与刑罚》广泛流传全世界。6 书中贝加利亚从十八世纪社会契约说的角度论证国家权力的有限性及人民生命权的神圣性,因而证明死刑之不公平与非必要性。他列举了死刑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以证明死刑超越了社会防卫之必要限度。他主张纵为一个无恶不作之人,只要对社会不构成立即现实的威胁,国家就无权剥夺他的生命。并首倡刑罚人道化原则,主张限缩刑罚的适用范围,是启蒙时代以来废除死刑论之先驱。他的论证在当时的欧洲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引发了世界上此后持续二百多年的死刑存废之辩论。三年后,即一七六七年,俄罗斯女皇凯瑟林二世(Catherine II of Russia)受其感召,即在新刑法删除死刑。一七八六年义大利西部之突斯坎尼大公爵(Grand-Duke Leopold II of Tuscany),7 一七八七年奥地利之约瑟夫二世(Joseph II)也相继废除死刑。这几件废除死刑的事例所持续时间虽然不长,但却留下歷史上最早以法律正式废除死刑的纪录。至一七八九年贝加利亚的一些建议简直被逐字逐句地收录在法国大革命后产生的「人权宣言」中,对欧洲影响深远。很多欧洲国家在启蒙运动新思潮的冲激下,开始检讨传统的宗教与国家制度,并以理性的角度重新思考死刑问题。欧洲国家就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比其他国家更早接触死刑存废问题,更早有思考检讨的机会。

兹将欧洲联盟各会员国废止死刑过程略述如下:

(一)在十八世纪之英国社会,各阶层的人已相当关心并深入讨论死刑问题,有人主张减少当时二百多种的死刑名目。8 一八二九年在伦敦就有第一个主张废除死刑的协会诞生,迫使国会废止某些死刑名目,并逐渐限制死刑执行范围。一九○八年制定儿童法(Children Act),首次禁止对未满十六岁人犯科处死刑。一九三三年制定儿童少年法(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将禁止科处死刑年龄提高至十八岁。一九三一年制定死刑判决法(Sentence of Death Act),禁止对孕妇科处死刑。一九三八年制定杀婴罪法(Infanticide Act),禁止对产妇杀害未满足岁之婴儿科以死刑。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九四八年劳工党议员希伟曼(Silverman)提出五年间试行废止死刑之「刑事法案」(Criminal Justice Act),及其后政府为因应此法案所提出之限制死刑妥协案,均遭上议院否决。英国政府遂设立「皇家死刑调查委员会」,以为死刑问题之谘询机构。一九五三年该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废止死刑。政府为顾及反对死刑之意见,一九五七年提出杀人罪法(Homicide Act),将科处死刑之杀人罪缩减为六种。9 其后希伟曼锲而不捨数度向议会提出其废止死刑案,一九六五年劳工党执政后终获上院169:75票多数通过,下院全体一致通过。一九六五年之谋杀法案(Murder Act),废除了普通犯罪之死刑(叛国罪与海盗罪除外)。10 一开始先试行五年,至一九七○年英国首相威尔逊以「死刑纵令不存,法律秩序仍可维持」为由,提出死刑永久废止之法案,获国会二院通过。11 此后虽有六七成以上之英国民众仍持续贊成保留死刑,12 并在国会中连续十三年每年都有议员提案恢復死刑,直至一九九四年为止,但全遭否决,且否决票越来越多。13 一九九七年劳工党大选获胜,国会通过将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国内法化,一九九八年人权法案(Human Rights Act)14生效,终于废除最后几项适用军法的死刑条款,并在一九九九年终于分别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议定书与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15

(二)在法国因为受贝加利亚理论的影响,十八世纪末渐渐开始有人支持废除死刑运动。贊同贝氏理念的法国启蒙思想大师伏尔泰主张停止执行残忍的死刑,并改进司法制度,有不少追随者。一七九一年通过的新刑法,其中著名的第三条将死刑改为斩首,宣称具有「较少痛苦」与「死亡平等原则」的划时代意义。法国在大革命期间,包括国王和其家族,共有三至四万人被送上新设的断头台,这是法国史上死刑执行的最高峰。可叹的是,在国王被判处死刑后,他才提出废除死刑的提案,但为时已晚。在第一共和及帝国时代,一八五三年政治犯死刑被废除,其他死刑仍继续执行。其间废止死刑的法案常被提出,但一直未被通过。二次世界大战后死刑执行大为减少,每年平均只有一至四件。死刑废止的观念逐渐获得多数民众的支持。一九六九年法国总统庞毕度(Georges Pompidou)反应当时的民意(五月有50%的民众支持废止死刑,至十月并上升至58%),对六个死刑犯宣告暂缓执行。但民意无常,法国法律上废止死刑迟至一九八一年才完成,在西欧国家属较落后者。一九八一年一月法国政府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同意废除十八岁以下未成年犯之死刑。同年欧洲理事会在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召开会议确定废止死刑政策,由法国司法部长提交法国议会审查,虽然当时有高达62%的法国民众贊成维持死刑存在,却意外地分别于上下议院中以多数票通过(下议院369:113,上议院160:126)。一九八一年十月九日第81-908号法案正式公佈,至此法国废除所有犯罪之死刑,包括平民与军人。16

(三)贝加利亚氏的祖国义大利受他的影响,认为死刑为中世纪之遗物,最早废止死刑。其后虽然曾经恢復死刑,但事实上很少执行,至一八八九年刑法对所有犯罪都废止了死刑。之后三十六年废止死刑期间,杀人暴力犯罪并未增加。但在法西斯党墨索里尼执政后,一九二六年却又通过了第2008号法令,恢復了危害国家犯罪的死刑。一九三○年修改新刑法,增加了危害国家犯罪的死刑,并对某些严重的普通刑事犯罪也恢復了死刑。第二次世界大战义军战败,一九四四年第224号法令废除了一九三○年墨索里尼所制定的刑法有关所有死刑犯罪。却于一九四五年第234号法令颁布临时措施,对武装团体、暴力抢劫、掳人勒索的严重犯罪适用死刑。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义大利共和国新宪法对普通刑事犯罪及和平时期的军事犯罪废除了死刑,战时军事法庭案件除外。但新宪法第八十七条授权总统有赦免权与减刑权。一九四八年即依据新宪法修改刑法废除死刑。义大利在战败后的混乱时期废止死刑,杀人率并无显著增加,反而有逐渐下降趋势。17 一九九四年义大利在法律上正式废除全部死刑。

(四)德国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Frederick II, the Great, 1712-1786)于一七四○年登基。他深受启蒙思想薰陶,与法国伏尔泰等启蒙思想大师齐名,互有往来。他有多本著作描述以理性主义建构未来理想之普鲁士,特别注重司法改革,实施减刑政策,主张减少死刑改为监禁,并有效废除酷刑,例如将杀婴罪以斩首取代溺死于袋中,但并没有废除死刑。至一八四○年因为有海德堡大学之自由主义者米特麦教授(Carl Joseph Anton Mittermair)之提倡废止死刑,说服法兰克福议会(Frankfurt Parliament),于一八四八年至一八五○年间短期内废止死刑。18 一八七○年普鲁士统一德国后,铁血宰相俾斯麦(Bismarck)辅政期间,议会通过「死刑留置」案后,使当时澎渤发展的废止死刑运动后力不继。至一九四○年代纳粹党执政期间滥权大量使用死刑,并非法屠杀六百万犹太人,成为人类史上最惨痛的悲剧,促成战后保护人权之殷鑑。第二次世界大战德国战败分裂后,西德佔领区政府废除前国家社会主义政府大量的有关死刑之规定,仅保留谋杀罪之死刑。一九四九年西德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German Federal Republic),制定基本法,第一条规定:人性尊严不可剥夺。第一○二条规定:死刑废止之(Die Todesstrafe ist abgeschafft),至此西德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同时在东德成立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German Democratic Republic)则迟至一九八一年,为了得到西方国家的承认,才停止执行死刑,一九八七年正式废除死刑。19

(五)荷兰最早在一八六○年十月对和平时期普通犯罪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一八七○年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但在军事刑法典中对战时犯罪仍保留死刑,一九四五年最后一次执行军事管辖权所判处之死刑。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荷兰流亡政府于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在英国伦敦发布了一个有关战争犯罪的皇家法令,规定在德国佔领期间某些战争犯罪处死刑。这些规定后来纳入一九五二年七月的刑法战争罪中,依据此法,有三十九人被处决,最后一次死刑执行于一九五二年。一九八二年荷兰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修改宪法,对所有犯罪废除死刑。一九八三年荷兰王国新宪法开始生效,该宪法第一一四条规定不得适用死刑。20

(六)比利时虽然没有很早正式废止死刑,但对普通犯罪很少执行死刑。因为根据该国宪法规定,国王有宽赦权,可以将死刑赦免或改判。实务上国王将此权力交给司法部长行使,在习惯上普通犯罪的死刑判决总是被改判终身监禁。自一八六三年至今,只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九一八年有一次例外执行死刑。关于危害国家安全及战争犯罪,在第一次大战期间约有十五人被执行死刑,第二次大战期间约有二百四十二人被执行死刑,但至一九五○年八月以后就没有执行过死刑。21 比利时一九六七年的刑法规定,严重侵犯人身的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处死刑。一九七五年六月及一九七六年六月又分别规定,情节严重的绑架和劫持飞机行为处死刑。军事刑法典并规定,武装力量的成员犯某些罪时,要判处死刑。一九九六年在法律上正式废除所有犯罪之死刑。22

(七)卢森堡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十八人被判处死刑,有九人被执行。一九四八年刑法修正死刑执行方式以枪决代替斩首。普通犯罪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为一九四八年八月七日,战争犯罪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为一九四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一九七九年五月十七日,卢森堡议会以32:14多数票通过废除所有犯罪死刑,随后刑法即做了修改取消死刑规定。

(八)奥地利于一七八七年曾一度废止死刑。一九一九年又废除普通犯罪的死刑,并规定于一九二○年的联邦宪法。但在一九三三年的军事法又恢復了普通犯罪之谋杀、放火、故意毁坏财产罪之死刑,次年又扩大及拥有爆裂物之罪。一九五○年议会以86:64票通过废除普通犯罪死刑。一九六八年又通过废除所有犯罪死刑,在同年修正宪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死刑已被废除。

(九)丹麦对和平时期普通犯罪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在一八九二年。一九三○年废除了普通犯罪死刑,只保留战争犯罪的死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制定了一项溯及既往的法律,规定对德国佔领丹麦的战争时期某些犯罪适用死刑,有四十六人依该法被枪决,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为一九五○年。一九五二年制定一项法律,规定对外国佔领期间的某些犯罪可以适用死刑,但至一九七八年国会以100:46票废除了这项法律,丹麦从此废除了一切犯罪的死刑。

(十)芬兰在一八二六年对普通犯罪执行最后一次死刑。在一九三九年至一九四四年间,约有五百人因战争犯罪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至一九四九年刑法典废除了和平时期犯罪的死刑,一九七二年议会以140:29票通过废除了一切犯罪的死刑。

(十一)希腊在一九五○年的刑法典规定对爆炸致死、持械抢劫致人于死或重伤、具备特定情况的谋杀罪适用死刑。军事犯罪中对危害国家的犯罪,以及谋杀或企图谋杀国家元首罪,与外国政府谋划反对希腊的战争罪,战时与敌人勾结罪和间谍罪均可判处死刑,对于企图分裂领土罪必须判处死刑。一九七八年制定反恐怖法,规定对恐怖活动致人于死的犯罪必须适用死刑。一九七五年希腊宪法规定政治犯不适用死刑。希腊在一九七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执行了最后一次死刑,以后所有死刑判决都被总统减轻为终身监禁。一九九三年希腊废除了刑法中死刑的适用。一九九七年军事刑法限制死刑的适用仅及于战争时期的严重犯罪。同年希腊签署联合国第二任意协定书,声请保留战争时期的严重犯罪。二○○一年宪法修正案通过废除平常时期的死刑,仍保留战争时期严重犯罪的死刑。23 希腊是欧洲联盟十五个会员国中唯一没有废除全部死刑的国家。

(十二)爱尔兰于一九六四年废除了死刑,但保留了三种类型犯罪之死刑:(1)杀人罪、(2)一九三九年叛国罪条例之叛国罪、(3)一九五四年国防条例之某些犯罪。杀人罪限于杀害正在执行任务之警察或狱政官员,或者意图实施一九三九年叛国罪条例所规定的某些犯罪而杀人的行为,以及出于政治目的而杀害外交官、国家或外国元首之行为。国防条例对拒绝与敌人交战、情节严重的叛逃等罪适用死刑。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可以上诉请求总统予以特赦。爱尔兰最后执行死刑的时间是一九五四年,之后被判处死刑者多改为监禁。一九九○年刑法废除了死刑。二○○一年六月举行公民投票,以62%的多数票通过修正宪法,修正条文第二十一条明文禁止政府制定适用任何死刑的法律。24

(十三)葡萄牙对普通刑事犯罪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为一八四六年四月。在一八五二年对政治犯废除了死刑,一八六七年对普通刑事犯罪废除了死刑,25 一九一一年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但在一九一六年对战时在战区内所犯的军事犯罪恢復了死刑。至一九七六年制宪会议批准的新宪法,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

(十四)西班牙在一九三二年第二共和修改刑法,对普通刑事犯罪废除死刑,但至一九三八年又对谋杀罪及其他几种普通犯罪恢復死刑。一九七八年十二月由公民投票通过新宪法,对和平时期的犯罪废除了死刑,但战时军事刑法典仍保留死刑。一九八六年的新军事刑法典,将保留死刑作为对范围广泛的战争犯罪的一种选择刑,但国王对死刑犯具有准予宽赦的宪法权力。一九九五年废除军事刑法典中的死刑,至此西班牙废除了所有死刑。26

(十五)瑞典在一九二一年对和平时期的犯罪废除了死刑。一九七二年瑞典议会以266:37多数票通过法律,对战时犯罪也废除了死刑。一九七五年瑞典宪法性政府文件声明禁止死刑的意旨,一九七六年此一声明被纳入「关于基本自由和权利」第二章中,规定不得适用死刑。此一规定不仅适用于瑞典公民,而且适用于外国侨民,使他们不被驱逐或引渡到有死刑的国家。

而欧洲联盟的十三个候选会员国亦相继于九十年代先后废止死刑。其中马尔他(Malta)最早,其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在一九四三年。依据其一九六四年之宪法规定,总统对死刑有赦免权。一九七一年在其「刑法典第二号修正案」中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但其一九七○年之「武装部队法」对受军事法约束者所犯资敌罪、向敌人提供情报及参加叛乱等犯罪,保留有死刑,由军事法院审判,直至二○○○年修法时才废除。捷克、斯洛伐克(Slovakia 1993年从捷克分出)与匈牙利均在一九九○年前后废止死刑,罗马尼亚(Romania)与斯洛凡尼亚(Slovenia 于一九九一年从前南斯拉夫分出)于一九八九年废止死刑,保加利亚(Bulgaria)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在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四日。一九九○年七月开始引进停止执行死刑制度,一九九八年政府开始协调死刑的废除。当人们正在庆祝人权宣言五十週年的同时,保加利亚、波兰与爱沙尼亚(Estonia)、拉脱维亚(Latvia)、立陶宛(Lithuania)三小国也宣布废除死刑。赛浦路斯(Cyprus)最后执行死刑的时间在一九六二年。一九八三年修改刑法,将谋杀罪的死刑改以终身监禁,但仍有叛乱罪、发动侵略罪、暴力海盗罪,以及依据军事刑法典的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罪可判处死刑。至一九九九年先后废除了平常时期的死刑犯罪及军事刑法的死刑。最晚的是土耳其(Turkey),在回应欧洲联盟于一九九九年同意其成为候选国的条件下,土耳其才开始进行宪法修正案。修正条文废除普通犯罪之死刑,但仍保留战争时期及恐怖主义犯罪之死刑,于二○○一年十月三日通过,十月十七日实施。新法将死刑改为对特定犯罪者无赦免机会之终身监禁。二○○二年八月土耳其刑法典废除了除战争时期及有战争之立即威胁状态下之外的所有死刑。土耳其最后一次执行死刑的时间在一九八四年。27

三、国际废止死刑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社会为了避免再度遭歷惨不堪言之战祸,乃建立各种国际组织,唿吁各国协同合作,尊重人权,以维持世界和平。其中成立最早,几乎含盖世界所有国家,首推一九四五年成立之联合国。联合国宪章序言中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成为世界自由、进步、正义与和平之基础。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规定联合国之宗旨之一为: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第五十五条并规定:联合国应促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守,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根据这些规定,联合国会员国有尊重及遵守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法律义务,有关人权事务由其后所设置之人权委员会(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负责。28 在欧洲地区则由英、法、义、荷、比、卢、瑞典、挪威、丹麦、爱尔兰十个国家,于一九四九年成立「欧洲理事会」(the Council of Europe),总部设于法国的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其宗旨在团结欧洲,保障并实现共同理想与原则,促进经济及社会进步,并进一步实现人权与基本自由。29 欧洲理事会经过五十年之扩展,至今已拥有四十四个会员国,几乎含盖所有欧洲国家。

欧洲联盟之会员国同时是联合国与欧洲理事会的会员国,都参与了该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人权条约起草工作与讨论过程,并且均扮演了积极主导的角色。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将世界人权的最低标准加以界定。其中第三条规定:「人人都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ife,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首次认可了生命权。第五条更进一步规定:「禁止对任何人施以酷刑或残忍、不人道及羞辱性的对待或惩罚(No one shall be subjected to torture or to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其中隐含死刑为残忍不人道的刑罚,可为日后支持废止死刑的论据。因为世界人权宣言只是政策性宣示,并无法律效力,故联合国与欧洲理事会同时进行起草有法律效力的国际人权条约,以求落实世界人权宣言对人权之保障。

欧洲国家就近受西方启蒙思想薰陶,往来频繁,文明同步成长,有共同的歷史文化,对人权的标准较容易有共识。由于其特殊的歷史背景使欧洲国家比世界其他各国更重视人权,更积极努力投入人权保护工作,是以区域性的欧洲人权公约在短短一年内即制定完成,提供给其后的国际人权公约一个范本。「欧洲保障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30 (以下简称欧洲人权公约)于一九五○年十一月四日由当时欧洲理事会十个会员国签署,一九五三年九月三日生效。在公约下并设有独立的司法机构人权委员会与人权法院,可以接受个人控诉,是世界上首见最有效率的人权保护机制。也许在联合国内由于世界强权国家利害冲突,政治环境比较复杂,与欧洲人权公约同时进行并几乎由同一批人起草之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31(以下简称联合国人权公约),其内容意旨与欧洲人权公约类似,然而其制定完成晚了十六年,生效日期晚了二十三年,依此公约所设置的人权事务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ttee),32 并非独立的司法机构,没有调查权,只负责研究由各会员国每年提出的人权工作报告,提出询问。此公约还附有一个任意议定书,准许个人向委员会控告其本国违反公约事项,对个人的控诉及国家提出之解释,委员会应予以审查,再向关系缔约国及个人提出意见,并将此工作摘要列入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33

生命权的保障应该随著时代的进化而进步,以反映现代法的精神与价值观。一九五○年完成的欧洲人权公约,依当时战后的混乱情况尚无废止死刑的条件,所以合法的死刑成为生命权的例外。其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每个人的生命权应以法律保障之,除非由法院判处死刑受刑之执行,不得故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至一九六六年完成的联合国人权公约,虽仍承认死刑的存在,但已进一步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强烈暗示将来最终废止死刑的目标。其第六条有详尽的规定:「(1)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此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加以剥夺。(2)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仅能依法对最严重的罪行为之,所依之法须为犯罪时有效之法律,并且不违反本公约及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34 死刑仅得依合格法庭最终判决执行之。…(4)任何受死刑宣告者应有权请求赦免或减刑。对一切判处死刑之案件均得给予大赦、特赦或减刑。(5)对十八岁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处死刑;对孕妇不得执行死刑。(6)本公约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以延缓或阻止死刑之废除。」第七条亦规定:「任何人均不得被处以酷刑或施以残忍、不人道或羞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在联合国系统内,还陆续订有一些有关死刑的公约,一九八七年之反对酷刑及其他残酷、不人道及羞辱性的对待或惩罚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35 其中提到了死刑的议题。一九八九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明确规定;「十八岁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处死刑或不得假释之终身监禁。」36 除美国外,此公约基本上已经被全部会员国所批准。另外从七十年代开始联合国即致力于起草一项直接针对废除死刑的国际公约,终于在一九八九年完成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意议定书(2nd 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aiming at the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即通称的联合国废止死刑公约。37 其前言称各缔约国咸信废止死刑有助于提升人类的尊严、人权的促进,及享受生命权的进步。此公约规定:「在本议定书缔约国管辖范围内须立刻停止执行死刑,并採取必要措施准备废除死刑。各缔约国对此条款不得附加保留条款。」期许各缔约国逐步将死刑从生活中消除。现已有四十六个国家批准此约,欧洲联盟的会员国目前只有法国尚未批准。

尊重人权与人类尊严及促进人权保护工作均为联合国与欧洲理事会这两个国际组织所关心的事务。两者不仅同时努力倡导制定一系列之国际人权保护公约,并且不遗余力地持续合作推动全球废止死刑运动,对尚未废止死刑的会员国政府施压,以达到限制并最终完全废除死刑之目的。在这些活动中,欧洲国家与欧洲联盟都积极地参与,可以说国际废止死刑风潮是由其带头引领的。欧洲人权保护工作一向领先于联合国,世界上第一个废止死刑公约也是首先完成于欧洲。38 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Protocol No.6 to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concerning the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39 即是欧洲的废止死刑公约,于一九八三年签署,一九八五年生效,比联合国的早六年。此时大多数的欧洲联盟会员国已完成废除平时普通犯罪死刑的目标。欧洲人权公约四十四个会员国中,现在已有三十九个国家批准该约,包括欧洲联盟全部十五个会员国在内。由于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仍容许国家保留在战时或遇到战争威胁时得适用死刑。欧洲国家认为如此仍然违反生命权与人类尊严,废止死刑的理由在平时与战时应无差异。一九九四年欧洲理事会之国会大会(Parliamentary Assembly)乃建议另定一新的议定书以废止全部死刑。从一九九四年开始,必须立刻停止死刑之执行(to institute an immediate moratorium),并同意在一至三年内签署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成为参加该国际组织的先决条件。40 至一九九七年欧洲理事会,尤其是欧洲联盟之会员国事实上都已完成完全废止死刑。至二○○二年欧洲人权公约第十三议定书制定完成,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废除死刑。这是世界上第一个将有法律拘束力,毫无例外在平时战时均废止死刑之国际条约,在满十个会员国批准后三个月内生效。现在有三十六国签署该议定书,并有爱尔兰、马尔他、瑞士、丹麦四国已先批准该议定书。41

除了制定国际人权条约要求会员国遵守废止死刑之义务外,利用设立国际刑事法庭制定审判条款也可以间接地排除了死刑的适用。例如联合国安理会为了前南斯拉夫与卢安达设立特别刑事法庭,规定基本上刑罚应被限定在监禁而已。42 一九九八年联合国通过之国际刑事法庭罗马规约(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已经正式排除了死刑,符合普遍废除死刑的国际趋势。43 该刑事法庭规约至二○○○年底,已有一百三十九个国家签署,至二○○一年六月一日止,已有三十二个国家批准,在满六十个国家批准后生效。另外有些国家的宪法法院或最高法院可以引用国际人权条约或其本国宪法「禁止残酷不人道且羞辱性之惩罚」或「残酷与不寻常的惩罚」等规定,而论断死刑违反上述规定,以达成禁止死刑的目的。国际人权标准应该是动态而与时俱进的,随著国际上废止死刑蔚为风潮,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藉由法院对条约或宪法之重新解释来废止死刑。44

在国际组织与各国政府之外,致力于推动全球废止死刑运动贡献最大的非政府组织(NGO)首推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这个国际性的人权组织亦发源于欧洲,一九六一年由一位英国律师潘纳逊(Peter Benenson)创立,总部设于伦敦。国际特赦组织关注全世界违反人权事件,在第一年即接受了二百一十个案件,派出代表团至四个国家为囚犯辩护。经过四十年之发展,如今已在五十四个国家设有正式的分会。其工作重点在促使释放政治犯,并确保其得到公平的审判。废除死刑、刑求及其他对人犯不人道的虐待亦为其重要任务,经常从事为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发动救援。国际特赦组织每年出版一本有关世界各国迫害人权的详细年度报告,提供大众国际人权的资讯。45 根据其资料,自一九九○年起总共有三十多个国家完全废止死刑,也就是在过去十年,每年平均约有三个以上的国家加入全球废止死刑的潮流。据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七十六个国家完全废止死刑,有十五个国家普通犯罪废止死刑,而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有二十个,总计一百一十一个国家,远多于仍保留死刑的八十四国(111:84)。46 根据这些统计数字可见废止死刑已经成为世界主流趋势,连第三世界之南非,47 苏联崩解之后的俄罗斯,48 与欲加入欧洲联盟的十三个东欧国家,也赶在千禧年之前完成了废止死刑的任务,在民主自由国家中,只有美国与日本仍保留死刑制度,成为全球废止死刑运动所要致力的对象。

四、欧洲联盟反对死刑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促进欧洲国家团结合作,加速欧洲地区社会经济復兴与发展,各种不同目标之功能性国际组织在欧洲相继成立。其中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主要致力于欧洲人权保障,已有相当成就。其后成立的三个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採取更紧密结合的超国家组织模式,在经济整合方面获得空前的成功。由于共同体创始初期仅专心致力于具体的经济目标,建立共同体的条约中完全没有提到人权问题,但随著欧洲统合不可逆转的演进趋势,欧洲共同体机构权力越来越大,共同体内人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出现了空隙。在法无明文的情况下,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只得引用欧洲理事会系统下的欧洲人权公约,及共通于所有会员国的宪法传统,作为共同体之「一般法律原则」(general principle of law),建构出一套稳定的判例法,弥补共同体法制内缺少人权保障的漏洞。49

读者初见欧洲联盟的官方文件上出现「欧洲联盟的死刑政策」,一定觉得很纳闷,因为在欧洲联盟的法律体系内应该不会涉及死刑问题,那属于各会员国刑法所管辖。从法律观点来看,无论从欧洲共同体创始条约、后来的欧洲联盟条约、或者欧洲法院判例,都找不到法律根据,可以认定共同体对人权或死刑问题有管辖权。欧洲共同体迟至一九八六年才在单一欧洲法(Single European Act)第一次正式提到人权议题,而且仅在其序言中提到:「共同体奠基于会员国之宪法与法律、欧洲人权公约及欧洲社会宪章所承认的基本权利,尤指自由、平等与社会正义。」50 此序言之旨意在点出尊重人民的基本权利为欧共体的核心价值,然而在条约本文内仍无具体保障人权的规定。在欧洲共同体机构中,只有代表欧洲人民,然而却最无实权的欧洲议会,较早注意到人权问题。欧洲议会早年即先于理事会及执委会,首倡制定民权典章或宪法,以保障会员国人民的基本权利。51 并首先于一九八一年在议会做成决议,唿吁在欧洲共同体内废止死刑。其后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废止死刑公约通过后,一九八六年欧洲议会决议鼓吹会员国踊跃批准之。52 一九八九年欧洲议会在其所拟定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宣言」 (Declaration of Fundamental Rights and Freedoms)中宣告废止死刑,53 但都没有得到理事会与执委会的附议。以后并陆续有决议敦请非欧洲联盟会员国而尚未废止死刑的国家,如美国或其他国家,废止死刑或停止死刑之执行,并要求会员国拒绝引渡罪犯至仍保留死刑的国家。54 欧洲议会很早即表达了它反对死刑立场,而且一路走来始终如一。欧洲议会决议虽然无法律拘束力,但也严肃地表达了欧洲议会的坚定立场,至少能提高其主张的能见度,有宣传与教育大众的效用,而且随著其权力之扩张,对欧洲联盟的影响力也逐渐增加。

同时握有主要立法权与行政权的部长理事会与执委会,当然希望行使权力越少制衡越好,不会自动改善欧洲联盟内的民主赤字,也不会拿人权来束缚自己的行事空间,但一九九三年马斯垂克条约(Maastricht Treaty)生效后,欧洲共同体转型为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逐渐走向政治联盟的最终目标,讲求民主、法治、尊重人权,是认同这个逐渐茁壮扩大的政体,不得不面对的课题。55 欧洲联盟成立后,即积极思考是否加入欧洲理事会之人权保护体系,一九九四年理事会向欧洲法院谘询法律意见。法院答覆说如果仅依目前条约所赋予之权限,共同体无权加入欧洲人权公约。依据此法院谘询意见的旨意,除非修改共同体条约,否则欧洲共同体机构对人权事务无立法及缔约之一般权限。56 睽诸当时的政治现实与修改条约程序之困难,此谘询意见无疑关闭了共同体加入欧洲人权公约的大门。欧洲联盟因此转而致力于自定人权典章。二○○○年十二月尼斯(Nice)高峰会公佈制定完成「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 (Charter of Fundamental Rights of the European Union)。可惜此宪章与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日在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高峰会所公佈的「共同体劳工基本社会权利宪章」(the Community Charter of the Fundamental Social Rights for Workers)一样,虽有宪章之名,只是欧洲联盟会员国领袖的政治宣言,并未纳入正式法制,没有法律拘束力。它至多提高了各种基本人权的能见度,提醒共同体机构作为自律行为之准则,或者再度为欧洲法院引用为共同体的一般法律原则。因此欧洲联盟的正式人权保障法制至今尚未完成,而其制定人权政策的权限亦遭受到怀疑。57 在欧洲联盟内部即有建立欧洲联盟人权政策的必要性与急迫性之唿声,希望能在西元二○○○年内完成任务。58

当欧洲统合逐渐加深加广,不侷限于经济事务时,欧洲联盟之政治色彩逐渐转浓,亟思在世界舞台上能与美国抗衡,扮演其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欧洲地区,一九九七年后欧洲理事会当时四十个会员国,包括所有欧洲联盟会员国,事实上已无死刑之执行,至一九九九年各会员国并在法律上废止全部死刑,号称世界上首次实现的没有死刑的地区(A Death Penalty Free Zone)。就像美国要把其自豪的民主法治制度推广至全世界,欧洲联盟国家也要把其没有死刑的经验,非常热心的推广至全世界,而且内部形成共识,同意拨款资助全球废止死刑运动,形成欧洲联盟人权政策的一部分。一九九四年在欧洲议会提议下欧洲联盟成立了「欧洲提昇民主与人权计划」(European Initiative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 EIDHR),用以提昇欧洲联盟以外国家之民主人权与冲突预防,废止死刑运动为其中目标之一,在共同体「对外活动」(Title B7-7 External Actions)项下编列预算,拨款七百万欧元支持地域性或国际性提昇人权的活动。59 此处我们应注意的是,所谓的欧洲联盟人权政策或死刑政策,指的都是施行于欧洲联盟以外地区的政策,由对外关系部门负责。

五、欧盟反对死刑之策略与行动

为了达成全球废止死刑的目标,欧洲国家採取全球策略联盟,结合国际上所有反对死刑的资源,以创造有利于废止死刑的环境。欧洲理事会与欧洲联盟本身,都以废止死刑作为新会员国入会的先决条件。并在其所参加之国际组织,对各国宣扬废止死刑的理念,对死刑问题提案并作成决议,约束其他尚未废止死刑之会员国,以发挥其作为会员国之影响力。在其推动下,联合国经济暨社会理事会一九九六年新增定「保障死刑犯权利安全机制」(Safeguards Guaranteeing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those facing the Death Penalty, ECOSOC Resolution 1996/15, adopted on 23 July 1996),设有极严格的执行死刑条件。其下之人权委员会(U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从一九九七年起每年在欧洲联盟会员国提案下都作有关死刑问题决议案(Resolutions on the Ques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 1997/12, 1998/8, 1999/61, 2000/65, 2001/68, 2002/77),要求仍保留死刑的会员国至少要做到逐渐缩小适用死刑的罪名,并建立暂停死刑执行政策(a moratorium on executions),以最终完成废止死刑为目标。欧洲理事会一九九四年起即要求欲入会的会员国需先停止死刑的执行,并准备在一至三年内签署欧洲人权公约第六议定书(欧洲废止死刑公约)。一九九七年十月欧洲理事会之高峰会,所有欧洲联盟会员国之政府首长均与会,唿吁全球废止死刑。一九九七年欧洲联盟之阿姆斯特丹条约(Amsterdam Treaty)知会所有会员国废止死刑。有五十五个会员国之欧洲安全暨合作组织(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OSCE),鑑于联合国已于一九八九年通过废止死刑公约,乃从一九九○年开始讨论死刑议题。在一九九○年之哥本哈根文件(Copenhagen Document),吁请会员国承诺交换废止死刑资讯,并公佈给大众週知。60 欧盟在此组织之人类部门架构(OSCE Human Dimension Framework)下克尽其义务。至二○○○年十二月尼斯高峰会所制定的「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再次肯认了欧洲联盟的立场,其中第二条规定生命权的保护,禁止死刑之施行,第十九条第二项则规定任何人不得被驱逐出境或引渡至有被判处死刑危险的国家。此拒绝引渡规定亦为对保留死刑国家有效施压方式之一。

在欧洲联盟所有会员国全部废止死刑后,从一九九八年起欧洲联盟会员国决定加强其反对死刑的国际活动,制定了详尽的欧盟对第三国死刑政策指导方针(Guidelines to EU Policy Towards Third Countries on the Death Penalty: General Affairs Council-Luxembourg, 29 June 1998)。欧洲联盟在其指导方针内宣称,欧洲联盟会员国咸信废止死刑有助于提昇人类尊严与增进人权,因此所有会员国反对任何情况之死刑存在,且同意鼎力支持全球废除死刑政策,并组成任务小组(EU Heads of Mission)随时检讨其成效。他们唿吁全球废止死刑或停止死刑之执行,而尚未废止死刑之国家应逐渐缩小死刑适用范围,并根据本方针所附的最低标准执行之。其所附执行死刑最低标准为:(1)死刑只能科于引致死亡或其他极端严重后果之蓄意犯罪。死刑不能科于非使用暴力之财物、宗教或良心犯罪。(2)严守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时须有法律规定罪名,犯罪后如法律有变更,以从轻为原则。(3)死刑不得科于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之少年犯、怀孕或刚生产之妇女,及精神病患或智障者。(4)犯罪需有确实并无可怀疑的证据。(5)死刑需经过合格法庭之终审确定判决,并保证有公平审判,包括被告在每一诉讼阶段皆获有适当的法律援助,及有通知其本国领事馆之权利。(6)被告有上诉权,死刑罪应强制上诉。(7)被告有权向国际法庭上诉,在上诉期间,不得执行死刑。(8)被告有权请求宽赦或减刑。(9)死刑执行不得违反国际条约承诺。(10)判刑后等待执行期间之长短亦为一考虑因素。(11)执行死刑须採用引起最少痛苦的方式,不得公开行刑,或以其他屈辱方式为之。(12)死刑不得做为政治报復行为。欧洲联盟设有人权观察站(Human Rights Watch),如果发现有国家执行死刑违反此最低标准,将会了解该个案的详细案情与诉讼进行情况,及可能预期之执行日期,而採取适当行动干预之。61

二○○一年五月八日执委会在发给理事会与欧洲议会之通讯(Commission's Communication to the Council and the European Parliament)中,发表欧洲联盟在第三国提昇人权与民主化角色之政策白皮书(Policy Paper on the Union's Role in Promoti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tisation in Third Countries)。62 执委会报告该政策将集中加强四大优先主题(Thematic Priorities),其中之一即为支持废止死刑活动(Activities in Support of the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由欧洲联盟领导,在国际人权论坛邀请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与民间人士辩论死刑对遏制暴力无效等议题,提供大众资讯,并利用与第三国政治对话(political dialogue),不论与该国是何政治关系,策略运用援外计画,发挥其影响力以说服该国废止死刑。

在欧洲地区对人权保护最有经验最有成果的属欧洲理事会,居于领导地位。而欧洲共同体自创始以来即经常与其保持密切合作关系,63 欧洲联盟废止死刑运动亦与其合作无间。自一九九九年两个组织即拟定共同计划,由「欧洲联盟提昇民主与人权计划」出相对资金,完成各项任务。64 欧洲联盟亦与具有共同目标之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举办各种双边或多边会谈或研讨会,邀请各国政府官员、国会议员、法律专家学者及各阶层社会人士,交换意见,以引起社会大众关注死刑问题并争取支持。二○○一年欧洲议会提议设定「欧洲反对死刑日」(European Day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65 法国非政府组织「大家一起反对死刑」 (Together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也有相同提议。该非政府组织并发动于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起三天在法国史特拉斯堡召开「第一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 (First World Congress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邀请各界人士,包括联合国人权专家,各种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士,以及曾经被判处死刑的人士与会,请欧盟执委会对外关系委员彭定康(Christopher Patten)莅会演讲,会后大会并发表声明(declaration),再次引起世界目光关注死刑问题。为了接续该大会所聚集的反对死刑之成果与气势,联合国人权高级公署也于二○○二年五月在罗马举行「世界反对死刑联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继续努力扩大全球反对死刑运动。66

在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之国家中,欧洲国家最不能容忍美日二个民主国家仍保留死刑。67 尤其美国是举世公认最富强民主的国家,欧洲国家需团结组成欧洲联盟,才有能力在国际事务上与美国分庭抗礼。然而美国在适用死刑表现上恶名昭彰,与第三世界国家同列。其每年执行死刑人数均排名世界第三或第四,仅次于中国大陆、伊朗或刚果等国。68 美国是西方民主世界中唯一仍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处决未成年犯与智障人犯最多的国家,其处决总数比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还多(似乎与其律师人口占世界比率相称)。其不遵守国际人权公约饱受欧洲国家攻击与抗议,有损美国国家形象。69

然而美国是採联邦制的国家,五十州各自有其独立的刑法体制,如果再加上首都华盛顿特区、联邦刑法、军事特别刑法,及两个海外託管地(Puerto Rico与Virgin Island),共有五十五个刑法辖区。虽有法律专家尝试订定能通用于全国的统一模范刑法法典(E.g., Model Penal Code, Tent. Draft No.9, 1959),因为各州情况不同,连学者间尚难以达成共识,各州更无意愿接受。依据美国宪法联邦政府并无权力将其统一,仍由各州各自为政。在美国现有各州中只有十二州(阿拉斯加、夏威夷、奥勒冈、北达科达、明尼苏达、爱荷华、堪萨斯、威斯康辛、密西根、西维吉尼亚、罗德岛、缅因)废除死刑,其中有些州如密西根(1846废止死刑)、威斯康辛(1838年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与罗德岛(1852废止死刑),与某些欧洲国家一样有长远的废止死刑歷史。威斯康辛甚至在尚未独立成州前(1848年前属密西根领地)已停止执行死刑。美国是新大陆,也许由于昔日开拓西部蛮荒世界的遗迹,枪枝氾滥,暴力犯罪特多,谋杀案犯罪率最高,不得不保留死刑。虽然美国民意贊成政府管制枪枝,但美国最高法院却宣判国会管制枪械暴力防制法(Brady Handgun Violence Prevention Act of 1993)因为违反联邦主义侵犯州权而无效。70 现在美国保留死刑的州已有两州停止执行死刑。伊利诺州因为该州司法程序有瑕疵与不公正,有可能误杀无辜者,州长于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宣布停止执行死刑(moratorium on execution),并在三月指派一死刑委员会(Commission on Capital Punishment)研究改进。在二○○二年四月十五日该委员会报告出炉,列出八十多点改进建议要点,只等该州州长做最后决定。料想改进措施无法于短时间完成,伊利诺州仍将继续停止死刑执行。马里兰州也由于一项马里兰大学研究之结果,证实该州死刑有种族偏见之不公正存在,而于二○○二年五月跟进宣布停止死刑执行。

欧洲国家近年全力关注美国每件死刑案件,对每一位死囚都极力救援,有人捐款或收养美国死囚,欧盟驻美官员并写信给有判死刑之州的州长及宽赦与假释董事会(Board of Pardons&Paroles),吁请停止执行死刑。可惜美国各州都不希望被干涉内政,在最近十几件死刑案件中都照样执行,只有一位死囚被救援成功。欧洲国家尤其痛恨美国处决未成年犯及智障者,唿吁美国赶快撤回其对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做对未成年犯判处死刑之保留,宣称该保留因与公约意旨冲突而无效。欧洲理事会有五个国家具有观察员地位(observer status),其中只有日本与美国仍保留有死刑,欧洲理事会于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作成决议,宣称美日如果不改善其死刑问题,将在二○○三年一月考虑撤销其观察员之地位。71 美国最高法院在最近的案件Atkins v. Virginia,72 宣告对智障者判处死刑违反美国宪法修正案第八条禁止残酷与非寻常刑罚之规定而无效。这个判决对欧洲国家是个善意的回应。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即判决宣告次日,欧洲联盟主席马上发表谈话,对该判决表示欢迎。

欧洲联盟废止死刑运动放眼全球,不仅注意美国,也不漏掉亚洲。欧洲议会在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做成对日本、韩国、台湾的死刑决议。二○○一年五月十七日我国法务部长陈定南宣称台湾考虑在三年内废止死刑,二○○二年一月我国立法院废止「惩治盗匪条例」,因而废除一些绝对死刑名目,以及台湾近年死刑执行人数明显下降之情况(从一九九九年24人,二○○○年17人,二○○一年10人,降至二○○二年五月为止只有3人),都在其观察中。他们了解我国能否成功废除死刑取决于民意,而他们也知道我国民间与立法院支持维持死刑仍属七成以上之多数。因此欧洲议员向执委会书面质询,欧洲联盟是否有採取任何措施或具体步骤支持台湾政府与立法院之努力,由前香港总督现任执委会对外关系委员(External Relations Commissioner)彭定康代表回答。73 对于中国大陆在二○○一年处决二千多人的世界纪录,欧洲议会亦质问理事会,做为欧洲联盟所支持的人权捍卫者,是否要考虑不让欧洲国家参加二○○八年在北京举行之奥林匹克运动会,除非中国立即採取改进措施。74

回应欧洲联盟的鼓吹,尚未废止死刑的国家内部亦有许多反对死刑的团体及国际特赦组织各地分会在活动。在美国与日本都有几十个反对死刑的团体在努力,宣导废除死刑之理由,教育大众,传达理念。台湾有中国人权协会、台湾人权促进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以及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都是贊成废除死刑的团体。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辅仁大学举办了一场「废除死刑」国际学术研讨会,获有国际资金贊助,会后并发表声明要求台湾民间团体联合推动废除死刑,期许台湾尊重国际人权标准,作为亚洲地区尊重人权与生命的明灯。75 这些是各国自发的力量,再结合国际上的支援,总有一天会达到与欧洲国家一样的成果,这正是欧洲联盟死刑政策所期待的目标。

六、结论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际局势剧变的洪流中,欧洲统合的进展显见特别快速。这得归功于欧洲理事会对人权保护的贡献与欧洲联盟经济整合的成功所奠下的基础。欧洲理事会对人权的贡献领先于世界,最早制定欧洲人权公约,并完成二个废止死刑的议定书,可作为世界其他地区效法的榜样。欧洲联盟也不断的改变与成长,渐从经济统合转而致力于政治统合,而发展出其对外关系的死刑政策。反对死刑并非欧洲联盟职权范围内所管辖的事务,勿宁说是欧洲理事会专管的事务,但既然身处欧洲核心地区,不可能自外于这种反对死刑的热潮。死刑存废之争具有世界性,作为地球村的一份子,他们也要尽其所能,参与世界事务,使这个世界更美好。一九九八年后他们利用欧洲联盟的资源,加入欧洲理事会的行列,一起向全世界宣扬废止死刑的理念,将建立一个没有死刑的世界视为其使命。

与其说这是欧洲联盟的死刑政策,未若说这是欧洲文明长远累积的成果,欧洲人对生命的信念,承接二百多年前反对死刑之父义大利人贝加利亚的精神,找到欧洲联盟这个舞台来施展,以完成其使命。一些启蒙时代的思想家检讨所有旧有的体制,他们从人道的观点观察,确信死刑是一种野蛮行为,是国家滥用权力与威信,因此认定死刑没有存在的价值。这种思想的火苗,经过几世代的传承,歷经两次世界大战人类歷史的验证,人权思想的萌芽,认为这是对犯罪者过度残忍的刑罚,违反了人类的尊严,与不可侵犯的生命权。反对死刑运动在战后经过五十年的努力,终于在欧洲地区首先完成了他们所期待的成果。现在代表大欧洲四十四国九亿人口的欧洲理事会,与代表小欧洲十五个国家三亿七千万人口的欧洲联盟,很自豪地一起向世界宣称他们居住在一个事实上没有死刑的世界(a de facto death penalty free zone)。这个成果得来不易,是一批有坚强信念的人不断努力应用各种资源与策略,说服广大的民众与政府,才能达到目的,必须珍惜与维持。他们想把他们成功的经验推广至全世界,达到全球废止死刑的理想。我国废止死刑的策略,或可从欧洲废止死刑的经验得到启发,或从有经验的国际组织得到精神上的支援与实质上的助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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