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4

鄢烈山:兴建豪华剧院的官意与民意

豪华剧院为谁而建?这个问题是著名演员、北京人艺常务副院长、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提出来的。他在9月4日的《南方周末》自问自答,大致讲了两个方面。

一是他从职业的角度(演员与观众共同完成戏剧的创造),关心剧院内部的设计,得出的结论是:梅兰芳大戏院、国家大剧院等"这些外观奇特、造型新颖的大剧院,投资巨大,装修豪华,却不是演出的最佳场所",因为它们不是以"观众为本","现在我们的设计是只为中间、正中的观众服务的"。为少数贵人服务,观众休息室窄小、卫生间狭小就无所谓了;国家大剧院"VIP二层居然和舞台没有通道",演出结束后,固然是让演员"逆着观众去见首长,太费劲了",但从确保官长安全考虑也算是与时俱进,没办法的事。谁不知道这些大剧院的业主是国家事业单位,只要首长满意,拨款就有保障,否则……因此,剧院内部设计以官意为本太正常了。毕竟,"官本位"在中国是有五千年传统的,国门大开后我们虽然接受了现代民主思想对它反感,但早已"吐呀吐呀就习惯了"。

二是他从根本上质疑,这些豪华的剧院原本就不是为演出而兴建的。"它们能够有那么多的演出吗?显然不可能","不管是我们的地方领导,还是负责的文化官员,他们没有心思做重要的内部工作,把精力都花在剧院的外形上,把剧院当做是一个标志性建筑,和那些商用的高楼大厦一样,就是个普通的城市地标。"这一条是点穴之言。澳洲不是有个悉尼歌剧院吗?名满天下,岂止是悉尼的市标,还是澳大利亚的现代化标志。中国有数十上百个市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没豪华的歌剧院能行吗?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一个个动辄数亿元的大剧院拔地而起了。

濮存昕说的这两条似乎可以归结为一条,即豪华剧院是依官意而建,从小处讲是为了让官员舒适地看演出,从大处讲是官员为了城市形象而不惜巨资。本人接下来要问的是:这为了树立城市新形象而建设豪华剧院之类洋气的地标性建筑,是单纯的官员为了搞政绩,还是也有"民意基础"———为了满足当地民众的自豪感乃至归宿感?我认为,是兼而有之,官民"共谋",也就是说,兴建豪华剧院是官民皆大欢喜的事。且慢骂我在"强奸民意"。

我相信,中国绝大多数官员与民众不像张五常老板那样否认中国的贫富差距现在太大了。《世界是平的》作者托马斯·弗雷德曼到中国大陆自然没有张五常的次数多,但他也知道,北京或上海或大连的现代部分,其城市外貌比富裕的美国还要先进,但"从北京往外走,驱车一个小时就会看到中国广阔的第三世界"。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我国)城市赛欧洲,农村似非洲"。这几天,广东各大媒体都报道了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代课教师待遇的讲话,他称代课教师的网上留言"血淋淋"。很多人的月工资只有200到500元。这比前些时候报道的贵州某代课教师的日工资是一斤玉米还算高一点!广州市的代课老师待遇可能不会这么低,但广州也不是富到了拿10亿元盖歌剧院不眨眼的地步。比如,9月3日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对记者说,广州人参加医保的还不到三成;又如,广州市的幼儿园也很缺乏。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钱投在更需要的地方,比如改善基础教育条件?请问,十多年来,我国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一直没有达到法定的百分比,不是也没有妨碍我们各地大搞城市形象建设吗?毕竟,在人们心底,大剧院、大广场、大马路这些东西,与豪华衙门、豪华官车不同,不是官员独享的,大家都或多或少可沾光,对外说起来脸上也有光呢。不仅"出嫁"海外的华人希望别人夸耀他们的"娘家",就是国内民众,也喜欢人家夸耀他们所在的城市如何光鲜。我离开了武汉,听人说广州比武汉大就觉得他好笑,也颇瞧不起那浪冠大名的"广州大桥"———其实,武汉长江大桥再宏伟也与我无关。

唐代诗人陈子昂有《感遇诗》第十九谏武则天大肆建寺塑佛云:"圣人不利己,忧济在黎元。黄屋非尧意,瑶台安可论。吾闻西方化,清净道弥敦。奈何穷金玉,雕刻以为尊。云构山林尽,瑶图珠翠烦。鬼工尚未可,人力安能存。夸愚适增累,矜智道愈昏。"

他说武则天大兴土木谀佛是"夸(富贵功德于)愚(民)",其实是他书生一个,不懂统治术。天下的寺院教堂都是不惜破费,它们的建筑美学表达权势的无言威慑,对于老百姓有一种催眠般的效果。我们今天到处造佛拜佛不也是以大为美吗?

有人说,兴建上亿的市政工程,通过市民参与讨论才有合法性。这是讲公共财政,讲民主决策的现代观念。可是秦始皇修长城,就为他万世一系的梦想,要保卫他的江山社稷和作为本钱的人民不被侵掠,何尝管什么民意不民意。虽然长城从来没有成功地阻挡"胡马度阴山",我们今天不是仍在以长城这中华民族的标志性建筑为荣吗?歌唱长城的诗篇还少吗?你能说秦始皇或歌颂者是强奸民意吗?

"民意",并不是天然正确的同义词。"强奸"也可能产生斯德哥尔摩依赖症。"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罕见息夫人。"(反用清人邓汉仪的诗,原句为"伤心岂独息夫人")民众的权利意识没觉醒而权力崇拜依然、自豪感与虚荣心莫辨,官意与民意谁代表谁还真是很难理清。


-完-

2011-07-14

傅国涌:胡风家书中的1949年心路

看来《胡风全集》并不全,这本《胡风家书》收入的353封信绝大多数都是第一次面世,这些信的主体部分是胡风写给他夫人梅志的,共有330封,分别写于1933年、1937年到1938年、1947年、1949年到1955年、1965年等几个不同时期,我个人最关心的是胡风在1949年这一年中写的家书,那时他在北平,梅志在上海,两地之间书信往还不断。当年我在写《1949年:中国知识分子的私人记录》时,只读到过胡风日记和他这一时期给文学圈朋友的少数书信,现在看到的这批家书大大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胡风在时代转换之际的内心轨迹,他给梅志的信除了谈家事、谈文学、谈他们自己开的出版社的事,对于自己当时所思、所想,对自身处境的认识、对未来的憧憬和忧虑都有很多的透露。

新时代的来临,胡风这个追求了大半生的左翼文坛猛将无疑是兴奋的、激动的。他多次在信中情不自禁地感叹"时代太伟大了",在4月19日信中他甚至这样深情的表达:"亲爱的,生在这个时代,我们是幸福的。但我们要决心劳苦地献出我们底一生,做些有益的事。现在我就是更沉着地做着精神上的准备。……但无论怎样,我们和孩子们总会无愧于这个时代的。"6月13日的信中说:"这是翻天覆地的历史时期,谁最真诚谁最幸福,至于具体的个别事情,我要退后一步,让得意者们得意去。"作为诗人,他因此而写下了歌唱翻天覆地的长篇组诗《时间开始了》,向这个时代献出他的"一瓣心香","献出别人不能献出的东西",他几次说自己"好幸福又好难受",认为这是自己生平第一部最激情的作品,差不多是用整个生命烧着写的,"那里面包含着多么激情、多么神圣的东西呵"。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时刻,他也没有完全被"雄大的热情"所淹没,他在11月16日的信中不无酸楚地说:"我们多么可怜,献出心去还要看人家要不要!然而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有东西可以献出去,值得献出去。"

作为一个有丰富阅历的文学理论家、文学活动家,他又是冷静的、谨慎的,家书中"注意"一词使用频率很高。4月19日,他在北平给夫人写信说:"无论现在或局势改变后,对一般人说话要谨慎。对熟朋友或老朋友,只就我们底地位说家常话,不要牵涉上大问题的空话。一句笑话也可以引起误解的。"6月9日的信中他向夫人交代:"注意:不要管闲事,不要为任何人说话。任何人想找革命路子你都要推开不管。弄得不好,太不值得了。不得已,就推到我头上,等我回来再说。"6月20日他又一次细致地叮嘱:"谈到具体事情,说话要慎重。我们有了一点所谓地位,每句话都会有影响的。愈对不相干的人说话愈要小心。……对无论什么人,说到出版社,就说以后没有精力时间,早已预定解放后就办理结束。"7月12日,他对夫人说:"对于期待了半生的这新社会,我们愉快,从这产生的任何话可以对任何人说。但为了更好,当然会有一些小的见解,但这只能对极可信任的老朋友说,否则,会引起误会的。这就是集体生活,我要你注意的就是这一点。"他还自称"太平犬",10月28日的信中说:"太平犬,从前的人想望而不可得,今天我们是得到了的。不过,是犬,总不会有太平日子,时不时难免有人提几提棍子。"

这一年,胡风一直盼着能早日回到上海,5月10日他在信中说,等文艺代表大会完了,是否让他走还不知道,"但我一定要回来的"。对于这个会,6月9日信中他有一番话:"我多么希望回来看你们,……然而,非得等着开这一个会不可,有些像非还不可的一笔债一样。在政治任务上,这个会是必要的,但看一看情形,从蒋管区来的一些奇怪角色,成绩是不会有的。当然,政治号召总可以做到,现在是谁都愿意插进革命关系里面来的。至于我,十几年来所结的仇都要碰面了,真是难得的机会。但你放心,我愉快得很,不会被他们影响心情的。"他不想留在北京,这在10月28日的信中有透露:"留我,是要我在文化部下面挂个名,住在这里。这等于把我摆在沙滩子上,替茅部长象征一统,如此而已。"11月8日,又说周扬好像也想他在文联或文协担个名义,"以示一统,也为他们挣场面。我并不是不愿使他满足,无奈这样一来,等于使我躺在沙滩上,麻痹了我又对大局无益。"因此,他想找周恩来彻底谈一谈。他在信中私下称周为"父周",因周太忙,等周的约见,一等就等了很久,等到后面他都不耐烦了。

胡风是自负的,当《时间开始了》前面部分在《人民日报》发表,他在11月26日的家书中说:"这当权文坛多冷酷,没有一个人打电话写信来,但我晓得是震倒了他们的。"三天后,他说自己的第三乐章,将有一场猛烈的燃烧,他要以此"打动这个时代的麻木和阴冷"。当发表遇到困难时,他在12月6日的信中说:"但我无论如何要烧起来,写完它,送给这个时代底青年们。据现在知道的,凡看到《欢乐颂》的人都感到它的热力,青年们则简直烧在幸福感里面了。"

这一年,胡风的复杂心态在6月13日那封信中毕露无遗:"我到处有真诚的朋友,何况在这新天地里面。但当然,也到处有敌人。应该如此,不如此就等于说我没有战斗过。我是无私的人,从来无所争,现在更无所争,但为人民,为革命,我不会向任何敌对思想屈服。" 他的悲剧命运很早就露出了端倪,他也并不是毫无察觉,只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已。1938年2月3日的家书曾谈到潘汉年他们对他主编的《七月》杂志不满,要他最好离开,他认为没有比这更不讲道理的事情,当然,《七月》还是坚持下来了,并且成为抗战时期一个有深刻影响的文艺期刊。

随着时代的剧变,胡风家书中很难再找见这样的文字:"前几天暖的时候,院子里的一棵樱花开了,现在只好凄凉地站着,受着八面袭来的雪花的亲吻。昨天还起大风,冷得很,今天风没有了,雪花无声地飘下来,望久了就好像是从悬崖滚下的瀑布。"(1938年3月8日在武汉写给梅志的信)


-完-

2011-07-08

贺卫方在“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所谓“新西山会议”)上的发言

贺卫方按:杏林山庄会议之后,会议的原始记录稿在一些网站上流传,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我的发言更是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甚至被称之为"新西山会议事件"。从那些激烈的批评——更准确地说是大批判——文字来看,我的讲话所提出的问题在当下的中国还是很难进行理性讨论的。这种无从对于重大问题开展平实讨论的状况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影响中国前进的最大障碍之一。

原始记录稿是由职业速录人员完成的,其中文字错误很多。另外,没有讲稿的口头发言也有一些字句需要斟酌,以便更准确地表意。我纠正了一些讹误,也修改了一些字句,形成了这个定稿。发言中所表达的基本观点没有任何改变。

我来自高会长说的写了一封公开信,阻止物权法的那位教授所在的北大法学院,和那位是同事,而且我们俩是很独特的搭配,在过去法理学专业学生答辩的时候,我们俩坐座位,他经常是在最左边,我在最右边。两个人的观念非常不同,这给学生带来很大的麻烦,他们往往是左边看看、右边看看,不知道怎么回答一些问题,因为两个人的观点往往是极端对立的。

刚才大家从宏观角度谈了很多不同的问题。包括李曙光教授刚才谈到的问题,我认为之所以改革遇到目前这样的困难,还有背景上的因素,我自己理解有两个背景,在这里稍微补充一下。一个是刚才李曙光教授也谈到的,经济体制改革单边突进带来的必然性结果。托克维尔分析法国大革命的时候说,许多国家的大革命发生崩盘,不是因为不改革,而是因为改革。不改革反而平静,改革反而会出现混乱和暴力化的东西。所以,改革过程中,如果不是立体交叉,多条腿同时推进的话,这样的改革会有非常大的问题。这正是我们今天需要反思的一点。第二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到,在涉及到对于改革大方向问题讨论中间——我们姑且用左右这样的分类法——左边的朋友他们旗帜鲜明,明火执仗,把一些理论亮出来,比如说社会主义,甚至说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苏联所开创的立法传统,他们可以这么说,一点风险都没有,他们可以尖锐地批评改革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样的批评对于高层而言是有些令人顾忌的,似乎打到了软肋,吓得要命。于是,在物权法的公开信发出后,马上就要派人专门听取意见。而站在右边的人,遮遮掩掩、躲躲闪闪,甚至个别的时候畏畏缩缩,因为有些话亮不出来。老话说"图穷匕首见",我们的匕首包裹着一大堆地图,把匕首包起来我们没有力量,我们天机不可泄漏,不敢说。到底往哪方面走?我们都有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实际上现在说不得,将来一定要走这个道路,比如说多党制度,比如说新闻自由,比如说这个国家真正的民主,真正的个人自由,整个国家的权力建立在保障每个人自由的基础之上,比如说台湾现在的模式。我们现在想中国应该朝这个方向走,但是现在却说不得。这样一说不得,结果就是,当我们跟别人打架时,就是好人打不过坏人,好人一打一个死掉,都死在战场上。所以,左翼的东西在网上是多么猖獗,但是这边人没有办法说透,说清楚,局势上的确是一边倒。所以,我们现在尤其是体制改革这些年一直在推动,在座的前辈或者同辈都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个过程中都是甘苦自知的。

所以,我赞成刚才维迎教授他们提出的意见,就是要有健全的理性的声音,我想我们能不能慢慢的形成小的群体,大家有所分工。在学者这方面,要把话说得更清楚和明确些。比如说我个人追求这样的目标,我要把话说透,不管喜不喜欢听,但是我明确地说。我的几篇演讲在网上传播的比较多,我明确的说希望共产党形成两派,希望军队逐渐地走向国家化,希望解决这样的大是大非的问题,我是建设性的态度,希望新闻自由,包括十三个学者上书,我们提出自己的看法。我们认为有关部门侵犯了自由,践踏了法律,而且是一些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资格的机构,不断的行使对媒体的生杀与夺之大权,这样的体制是什么样的体制?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政的原则和《宪法》的规则,任何组织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中宣部、团中央宣传部,甚至我们整个党没有注册登记。在法治国家里,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是,行使权力的机构需要有法律上的一个人格,即必须是一个经过注册登记的法人,只有这样,才在法律上有被起诉和起诉的权利资格。可是,我们这个国家里却有这样的政党完全不符合这样的要求。我们参加了这个组织,我在这个组织20多年,但是它没有注册登记,这是很麻烦的事情。这样的政党所行使的是什么权力?是法外权力。这是严重的违法。依法治国怎么说?胡锦涛同志说,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都要严格的纠正各种违宪和违法的行为,但是如果一个组织本身行使的就是法律之外的权力,所谓违宪云云简直无从谈起。

我们明确清晰地表达观点是否有助于一种合理的改革话语的形成?有些人偏向于说改革错了,当然这也不见得不正当,我同意立平所说的,批评改革的人们有其正当的起因。对于这些批评的话,不应该动辄上纲上线为反对改革,而是要认真地分析这些批评之所以出现原因何在。另外,也需要对于改革本身作出检讨,及时地纠正一些改革名义下的不当举措。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有些人在体制忍辱负重的往前推进,别说错话,还有一些人,他们不是体制的敌人,但是在体制之外清晰地表达了自己,明确地提出不同的意见,这样就会形成更好的一种平衡。过去我们说的第三种人,往往变成敌对集团,现在有人还在强调敌我矛盾的存在,很多的人说海外的敌对势力和国内如何地结合起来,这种阶级斗争的思维是最可警惕的。所谓第三种力量,他们不是执政者的敌人,是朋友,我们热爱这个国家,忧虑社会中的一些弊病,才有话直说,不爱才不说呢。所以,我特别希望能够形成这样的良性对话和多元的机制。

我接下来简要的讲一下法治方面的几个大问题,时间有限,点到为止。 第一方面是权力架构方面的严重的混乱,这不是法治的、宪政的模式。比如说党和议会之间的关系,党和司法之间的关系,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刚才杨东平教授说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就在这里。党和教育的问题,大学里面有没有必要成立党组织的问题。这是第一个问题,整个权力架构的反宪政,这是最为严重的问题。

第二,人大本身的反议会性质。它不是一个议会,我们的人大是每年一度的全世界最大的party,每年大家都来,来参政议政,实际上不过是"表决"一下会议前已经决定的一些事项而已。刚才我接到一个短信,说这次人大时间短了,就开九天半,我认为一天不开都好。仅仅看看我们人大是如何履行它的财政监督职能的,就会发现现在这种模式的人大根本不能说是一个议会。

第三方面,严重的问题是宪法第35条规定的政治性权利普遍得不到实现,比如说结社自由,比如说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这些基本的权利都实现不了,只是列在宪法中,或者缺乏实施的具体机制,或者用一些更具体同时也是更有效力的法律甚至文件将宪法规定的权利抽空。

第四方面,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近年来,我们的司法体系的地位可以说正在稳步的下降。不久前周永康到最高法院视察工作,媒体报道说肖扬向周永康同志汇报工作,全世界讲法治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敢叫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向公安部门的首长汇报工作!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这种安排来自"十六大","十六大"在政治架构上留下了很严重的结果,特别突出的就是司法越来越不独立,近年来党对司法的干预不断地强化,而不是弱化。

第五方面,我们的规则政出多门,越来越混乱。最高法院说,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法院一律不受理,法律受理不受理什么案件,是法律规定的,我们法院却把依法必须受理的案件拒之门外。规则混乱不堪,红头文件高于法律。

第六是民法上的基础就是私有制,尤其是农村的土地问题,下一步一定要推动私有化,土地真正的私有,而不是集体所有制这种不伦不类的方式,否则农民最受损害。

第七,交易安全方面的保障问题,没有交易的安全,就不会有健全而发达的市场经济。这也涉及到司法独立,没有独立的司法,法院受制于地方权力,它们就不可能以统一的规则判断各种纠纷。当对于一个争议合同条文的解释必须考虑本地权势者的态度时,我们如何保证交易的安全?

总而言之,经济改革越来越和法治方面的东西越来越密切地关联在一块,我们看到了这样的趋势,这样的会议,使得大家意识到携手共同做一些事情特别的必要性。


-完-

魏城:中国博客面面观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魏城

2007年3月5日 星期一

不久前,自嘲为"50后作家"的新浪博客博主郑渊洁接受香港凤凰卫视采访时,曾经抱怨说:

"每当我的排名快超过前面几位明星时,他们就把一张准裸照放上去,就是在浴室里的自拍照,点击量就非常高,一下子就把我甩掉了。我一看没办法,我也拍一个,然后放上去,但我的名次却马上直线下降。我觉得他们这是不公平竞争。"

郑渊洁是中国著名的童话作家,曾经一个人自编、自写一本杂志长达22年,但就是这么一个写作能手,在网络博客时代,也竞争不过那些年轻的靓女帅哥博主。

"不公平竞争"?

郑渊洁曾与该榜第3名博主Acosta有过一段对话,说出了他的困惑:"按说博客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文字,作家是舞文弄墨的行家里手,但为什么新浪博客排名前100位当中作家很少?博客是公平竞争的舞台,是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的竞技场,可为什么一些作家在这个文字角斗场败下阵来?"

我特理解老郑的烦恼:老郑其貌不扬,年老色衰,演戏、唱歌、走台步、上镜头,都比不了那些年轻貌美的靓女帅哥,唯一擅长的就是码字儿,如今好不容易盼到了一个比拼写字的博客时代,不料还是屈居人后,那些靠长相吃饭的明星们,居然仅仅靠贴张照片,传个录像,就赚得大把的点击,把老郑远远地甩在后面。

其实,说新浪博客排名靠前的博主中缺少作家,并不公平,截至今日,至少前10位博主中的职业写手或专业传媒人,就有韩寒(第二名)、洪晃(第四名)、郭敬明(第五名)、董路(第七名)、李承鹏(第九名)和郑渊洁自己(第十名)。依我的理解,老郑的抱怨大概是:除了新浪博客百强名单中有大量娱乐界明星之外,即使是那些职业写手或专业传媒人,也有不少人"功夫在诗外",靠着码字儿之外的手段赚取点击率。

于是,就连老郑本人也不满足于纯粹码字儿了。浏览一下他的博客,既挂着坐在马桶上谈经论道的录像带《郑在方便》,又贴着不务正业客串电视脱口秀节目《郑氏胡说》的剧照,也是十八件兵器,样样俱抡。老郑自称,博客使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我深居简出,现在我云游四方。"

新浪博客据称是中国"第一大博客家园",如果完全以点击率说事儿,新浪博客的总流量排行榜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博客的现状。从这个榜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以下几大趋势:

一、草根博客仍然难以抗衡明星博客。

在新浪博客百强名单的博主中,名人仍然占绝大多数,而那些少数的"草根"博主们,或者是具备明星容貌和气质、因而被明星制造商们精心打造并发射升空的"人造卫星",或者是传播"八卦星闻"、反射恒星余晖的"借光月亮"。所以,有人认为,博客世界仍然与传统的"星空"相差不大:是已有明星们争辉竞艳的新天空,是"星商"们制造和发射卫星的新战场,是少男少女们追星捧月的新看台,博客预言家们所说的平民写作时代并没有到来。

二、年轻貌美忽然成为博坛出奇制胜的法宝。

按理来说,博客的英文含义就是网络日志,用老郑的话说,其"基本表现形式是文字",但因网上可以发布照片和录像,所以,"50后"自然难敌"80后",诸如花容月貌、豆蔻年华这类娱乐界明星的"天生丽质",已取代传统文人的才思泉涌、妙笔生花等素质,成为决定博客点击率高低的关键因素。

三、男色大有超越女色的趋势。

因为追星族以少女为主体,她们对心仪的明星最为执著、沾粘、忠诚,她们的追劲儿最为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死缠烂打,她们也最肯为偶像花钱,所以,就像影坛、荧坛、歌坛的"星商"们热衷订制男星一样,如今博坛的"星商"们也喜爱打造少男博主,例如,新浪博客流量排行榜的前五名中,就有韩寒、Acosta、郭敬明三个20岁出头的小帅哥。

四、千万不要招惹青春偶像博主。

青春型博主往往有一大批铁杆儿粉丝,他们通常不问是非,只讲立场。"80后作家"郭敬明法庭输了官司,被判剽窃,但他坚持不道歉,粉丝们也毫无保留地支持他,点击率不降反升;中年评论家白烨招惹了一回少年作家韩寒,被韩寒及其粉丝骂得难以招架,落荒而逃,白烨甚至学习鸵鸟,关了自己的博客;也在新浪开博并名列前茅的资深传媒人洪晃,曾经鼓起"找死"的勇气,以新学的上海话"凹造型",形容韩寒、Acosta一类"明星感觉比文人感觉多一点"的"80后博主",也几乎被对方粉丝的愤怒口水所淹死。

当然,如果说韩寒、郭敬明、Acosta等"80后"仅仅长了一张年轻漂亮的脸蛋儿,显然并不公平,我本人其实就很喜欢他们的文字:或挥洒自如,或空灵飘逸,或优美感伤,不仅抓住了同龄人的想象力,也征服了许多中年人多疑的审美心理。但同样明显的是,他们的年轻和他们的帅气,至少在同龄人的脑海中,与其潇洒的才气和生花的妙笔混合在一起,产生了化学反应,进而幻化出层层如虹如雾般的魅力光环。

也许,这就是郑渊洁等"50后作家"所抱怨的"不公平竞争"?

本报颇受欢迎的专栏《卧底经济学家》的作者蒂姆·哈福德(Tim Harford)最近写过一篇文章《漂亮脸蛋儿处处占便宜》,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漂亮脸蛋儿在各行各业所占的额外"便宜"。文章是西方人写的,谈的也是西方的"美貌溢利"(beauty premium,另译"美丽贴水"),这至少说明,追星现象和造星产业并非中国独有。追本溯源,把人的年轻美貌当作商品来生产和消费,始作俑者其实是市场经济更为发达的西方,如今正在学习市场经济的中国,不过是在"与国际接轨"罢了。

名人为何开博?

但话又说回来,就像我们不能完全以成败论英雄一样,我们也不能完全以点击率来衡量不同博主的贵贱高低,更不能仅凭新浪博客百强排行榜来评判博客落户中国以来的功过是非。

去年我去中国采访中产阶级状况时,曾经顺便就中国博客的发展采访过一些名人博主和博客网站老板,现在不妨把其中的部分对话摘抄于下:

(采访对象之一:洪晃,中国互动媒体集团首席执行官。截至2007年3月4日,她在新浪开设的博客共有3850万个点击,排名第四。)

问:你工作这么繁忙,为什么还要写博客呢?

洪晃:我喜欢啊。

问:你写博客,是纯属个人爱好,还是看上了博客未来的商业价值?

洪晃:我觉得它有没有什么商业价值。如今,几乎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两个人在谈论博客的商业价值。也许博客会给写博客的人带来一些商业价值,但博客本身怎么产生商业价值呢?我能拿我的博客上市吗?我能拿我的博客卖给别人吗?这就等于说,我能把我自个儿卖了吗?那你就去打工不就完了吗?

问:为什么你的博客人气那么高?

洪晃:我觉得,我没有把它完全当做一个博客来写,而是把它当做一个专栏来写。

问:你下的工夫比较大?

洪晃:也不是下的工夫比较大,而是说我比较喜欢写东西,我觉得挺好玩的,此外,我的写作风格可能跟中国现有的写作风格不一样。

问:那你的名气也帮助了你的博客点击率,是吧?

洪晃:也可能,有知名度总比没知名度好,但博客点击率也不能完全归因于知名度。你看,徐静蕾的博客特别火,按道理来讲,她没有巩俐、赵薇、章子怡这些人名气大,但巩俐的博客就不行。

(采访对象之二:张广天,著名话剧《切·格瓦拉》的编剧兼导演。也在新浪开博,截至2007年3月4日,共有超过39万个点击)

问:你在新浪网上开了一个博客,你的博客能为你带来经济利益吗?

张广天:那是不可能的。新浪网感到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它如何把名人博客转化为商业利益。博客目前来说只有两个作用,一个作用是,大家现在用它来联系和沟通;第二个作用是,在一定范围内扩大博客写手的影响。

问:但现在博客好像也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吗?

张广天:这要分两下说:首先,博客点击率奇高的一个前提是,你要有像徐静蕾那样的名声,但像我们这种从事文化知识产业的人,不可能成为明星;其次,整个博客都要靠着徐静蕾似的人物来获得商机,我想,就是徐静蕾不写博客,找她的人也不会少,因为明星就具有一定的商品性,只不过这种商品在这个行业里转型,在那个行业里转型,这件事情跟博客关系不大,是吧?但是我们这样的人还是借了博客的光,因为毕竟通过网络阅读方便嘛,因此加强了你的沟通性。

(采访对象之三:方兴东,博客网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曾被网民称为"中国博客教父"。)

问:据说"博客"这个译名是你最早使用的,是吗?

方兴东:对。最初基本上是我一个人摇旗呐喊,前两年没人搭理我,后来大家才慢慢沿用我们的译名。从1996年到2002年,我写了六年有关互联网的文章,但我在网络里居然连一个发表权都没有,要发一篇文章,你就是发不出来。但是,有了博客以后,我就从一个被动者转变为主动者了。所以,我在博客中一下子看到了互联网的未来。互联网的未来根本不是什么新技术,而是普通网民从被动者转变为主动者,这一变化才是互联网的未来,这是互联网真正的革命性意义所在。

星空与草地

在中国,洪晃、方兴东肯定都是赫赫有名的明星般人物;虽然张广天不在新浪博客百强名单之内,但毫无疑问,他在中国也是个名人。然而,如果你认为中国博坛就是恒星、流星、人造卫星和月亮争奇斗艳的星空,那你就未免以偏概全了。

根据中国政府的最新统计数字,中国目前共有1.32亿互联网用户,仅次于美国,其中2000万人拥有自己的博客,320万人经常更新自己的博客。

我常去一些真正的草根博客家园溜溜转转,或窥探一下陌生人的心灵秘密,或了解一下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其实,新浪博客百强排行榜之后成千上万的真正草根博主,才是中国博客的主体,他们并不在乎什么点击率,更无意成为什么博星,"我博故我在",或为自娱自悦而开博,或为少数知己而写博,从未幻想通过博客捞名获益,也从未尝试通过骂战争风吃醋。如果说新浪博客百强排行榜是星光灿烂的天空,那么,成千上万默默无名的草根博主就是繁花似锦、茂草如毯的大地,星空中某颗瑰丽璀璨的恒星、或某粒骤然划过的流星,固然会引来众目仰望(点击率高),但恒星看多了,脖子会疼,流星看过了,眼睛会酸;大地上某个普通的花园、某片无名的草坪,虽然一时难容太多人观赏(点击率不高),但花香养鼻,草色养眼,曲径通幽,健腿益心。

让中国博坛不仅成为明星争奇斗艳的星空,也成为小草润物护地的草坪,这其实也是最初亦为草民的方兴东创办"博客中国"的初衷。

作者电子邮件地址:weicheng_ft@yahoo.co.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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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 评论家

出处: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critic/index.html

-完-

2011-07-07

傅国涌 1943年:《看重庆,念中原》令蒋介石震怒

1943年,岁在癸未。2月2日,继张季鸾之后主持重庆《大公报》笔政的王芸生,读了记者张高峰采写的《豫灾实录》通讯之后,心情激荡,挥笔写下《看重庆,念中原》的社评:

饿死的暴骨失肉,逃亡的扶老携幼,妻离子散,挤人丛,挨棍打,未必能够得到赈济委员会的登记证。吃杂草的毒发而死,吃干树皮的忍不住刺喉绞肠之苦。把妻女驮运到遥远的人肉市场,未必能换到几斗粮食。……灾荒如此,粮课依然,县衙门捉人逼拶,饿着肚纳粮,卖了田纳粮。忆童时读杜甫所咏叹的《石壕吏》,辄为之掩卷叹息,乃不意竟依稀见于今日的事实。

河南的灾民卖田卖人甚至饿死,还照纳国课,为什么政府就不可以征发豪商巨富的资产并限制一般富有者"满不在乎"的购买力?看重庆,念中原,实在令人感慨万千!

王芝琛、刘自立编:《1949年以前的〈大公报〉》,页162、163—164。

此文一出,国人争相传阅,蒋介石龙颜大怒,《大公报》被罚停刊三天。2月4日的王世杰日记中说:"《大公报》因指摘限制物价之失败,受停刊三日之处分。"这是《大公报》和王芸生的光荣。《看重庆,念中原》如同一块纪念碑一般屹立在百年言论史上,成为知识分子以言报国的象征。

3月7日,著名女记者子冈在《大公报》桂林版发表通讯《重庆低喟》,其中记下了宋美龄在美国白宫记者招待会上的一句话:"中国人民在社会方面素持民主精神,目前中国正依赖报纸协助完成政治上之民主。"

然而,无论这位第一夫人在美国说得如何漂亮都是当不得真的,仅仅一个月前,《大公报》重庆版就曾被停刊三天;2月8日一天之内,国民党中宣部就密令搜查了生活、读书、新知及大陆图书公司4家书店;2月15日,国民党政府公布《新闻记者法》,对新闻记者提出种种限制,几乎受到新闻界一致的反对。

难怪子冈接着宋美龄的话说:"这也许真是人民心中的愿望,但是报纸要尽这个伟大的职责,尚有待客观环境的开展。叶楚伧氏要求新闻界多作积极的建议,勿做消极的批评。可是要把这两种工作划分清楚,是不能如水与油那样容易辩明的。而且读者与政府对报纸的期望,往往是相反,或者可以说读者的要求更多些,更愿意接受民主政治的熏陶。"

这些判断也被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实所证明:

5月3日,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密电制止郭沫若、茅盾、胡风等筹划的三种刊物,不准登记出版。同月,薛暮桥主编的《中国农村》月刊在桂林遭查禁。

8月23日,桂林《文学月报》、《西南儿童》、《妇女岗位》、《音乐与艺术》等10种杂志遭查禁。

仅1942年4月到1943年8月,一年多时间被禁演的剧目就有160种,包括田汉、阳翰笙、老舍、陈白尘、曹禺、李健吾、吴祖光等人的作品。

9月27日,桂林《文艺生活》、《文艺杂志》、《创作周刊》等杂志遭查封。

10月23日,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发布《取缔剧本一览表》,共开列了116种不准出版或演出的剧本。

从1938年10月到1943年12月,查禁取缔的1414种书刊,真正经各地查获没收的只有559种(其他835种只虚有取缔之名)。

这是民心转向的一年,代表了蒋介石及国民党道义威信的丧失。在昆明西南联大埋头做学问的闻一多正是在这一年发生了急剧变化,开始踏上争民主、反独裁的不归路。11月,王亚平、于伶、老舍、茅盾、臧克家、夏衍等53人,联名向国民政府行政院提出11条改进文化出版事业的建议,当局置之不理。同月,重庆20家书店联名发表《争取出版自由的紧急呼吁》。

连时为美国驻华大使特别助理、后来最负盛名的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都感觉到了这一变化的不可逆转。作为局外人,他的观察正是从蒋介石钳制新闻的政策入手的。9月16日,他在重庆和宋美龄见面时,向她提议"废除新闻检查制度"。然而,这位受美国教育、说一口流利英语的"第一夫人"回避了正面的回答,扯到其他方面,说些故弄玄虚的话。费正清说,1943年是天命所归的变动,民心所向的变动。显然,蒋介石并没有意识不到这一点。除了控制舆论之外,他想不到其他的办法。臭名昭著的《中国之命运》也是这一年抛出的。12月23日,蒋介石还电令新闻检查局,近来各报对于经过检查、删扣的言论、新闻,常有"遵检"两字代替被删之文字而刊于报上,或留有不完全字句而附以"遵检"等字样登出的。这无异于违抗检查,都应一律严加取缔禁止。如有违背,应照违检例予以处罚。

被权势冲昏了头脑的独裁者,要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简单道理真不容易啊!

[记事]

4月15日,国民党政府公布《非常时期报社、通讯社、杂志社登记管制暂行办法》,加强对新闻出版的控制。

9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刊登《国民党摧残新闻事业,去年查禁报章杂志五百余种》的消息。

10月4日,奉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的指令,战时新闻检查局核准公布施行《战时新闻禁载标准》。

12月15日,在沦陷后的上海租界,开明书店的夏丏尊、章锡琛被日本宪兵拘捕。《万象》创办人平襟亚因为发表杂文,对日伪有所讽刺,被日本宪兵拘捕,关押了一个多月。孔令境为世界书局主编《大时代文艺丛书》、《剧本丛刊》等,也因有讥讽日伪处,被日本宪兵队拘捕,关押了40天。读书出版社的关阳里、世界书局的赵侣青等也曾被捕。

12月,张静庐等联合生活、读书、新知、国讯等书店和文化生活出版社、上海杂志公司、光明书局、群益出版社、中外出版社等13家出版机构,发起成立了"新出版业联合总处"(以后成员增加到27家)。

-完-

傅国涌 1933年:刘煜生以鲜血换来记者节

1933年的中国内忧外患,国难当头,这年元旦,胡愈之在《东方》杂志推出"新年的梦想",一下子发表了142位知识分子的250个"梦想"。此前,胡愈之在征稿信中说:

在这昏黑的年头,莫说东北三千万人民,在帝国主义的枪刺下活受罪,便是我们的整个国家、整个民族也都沦陷在苦海之中。沉闷的空气窒塞住每一个人……我们诅咒今日,我们却还有明日。假如白天的现实生活是紧张而闷气的,在这漫长的冬夜里,我们至少还可以做一二个甜蜜的舒适的梦。梦是我们所有的神圣权力啊!

什么也不相信的鲁迅没有参与"做梦",他知道胡愈之的用意无非是"以为言论不自由,不如来说梦,而且与其说真话之假,不如来谈谈梦中之真"。他在元旦当天写的《听说梦》中说:"虽然梦'大家有饭吃'者有人,梦'无产阶级社会'者有人,梦'大同世界'者有人,而很少有人梦见建设这样社会以前的阶级斗争,白色恐怖,轰炸,虐杀,鼻子里灌辣椒水,电刑……倘不梦见这些,好社会是不会来的,无论怎么写得光明,终究是一个梦。"

在一个"昏黑的年头",这么一大批知识分子集体"做梦"自然要闯祸,不久(3月16日)胡愈之就被商务印书馆辞退。

1月21日,年仅32岁的《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顾祝同下令枪决,罪名是"共党报纸"、"蓄意煽起阶级斗争,鼓动红色恐怖"等。《江声日报》编辑、撰稿人有张醒愚、于在冤、余水痕等同时被判刑。镇江新闻公会向全国新闻界和政府呼吁,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两次发表中英文宣言,揭露真相,抨击暴政。2月1日,上海新闻记者公会召开紧急会议作出五项决议,包括联合报界公会、律师公会、市商会、市教育会等团体合力抗争、设立刘煜生案专门委员会等。2月5日,首都(南京)新闻记者协会也发表宣言,呼吁全国各界一致抗争。

刘煜生被处决的几天后,上海《时事新报》驻南京记者王慰三在光天化日下被人枪杀。2月17日,北平记者公会为刘煜生和王慰三举行追悼会,北平市外勤记者协进会就他们遭害一事通电全国,要求国民党政府严惩凶手。

2月19日,上海各报239名记者发表联合宣言,为刘煜生伸张正义,指责顾祝同妄图把新闻文化界"永在军事机关控制之下,而不得享受《约法》所给予的言论自由,生命安全之人权保障。此非刘煜生一人之问题,而值为全体人民所应严重抗争者"。许多报刊纷纷发表评论,抨击当局摧残言论自由、草菅人命。全国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求追究、惩办责任者。天津、武汉、杭州、广州、青岛、济南、郑州、徐州、芜湖、南昌、蚌埠、长沙、太原、汕头、香港等地到处集会,发表宣言、通电,谴责暴行,呼吁保障新闻自由。《申报》、《生活》周刊等报刊予以详细报道。于右任主持的监察院在这前后也依法弹劾顾祝同,蒋介石被迫将他调离江苏。8月和9月1日,国民党政府先后发出《保障正当舆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在全国新闻界、人权组织、律师协会等各界社团的抗议声浪中,一个一党专制的政府终于作出了表面的让步。"9月1日",这是刘煜生他们以鲜血换来的记者节,是百年言论史上一个绕不过去的日子。

4月,陈独秀"危害民国"案开庭审理,他本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不失当年"五四"的风采。和他一起办过《甲寅》等报刊的大律师章士钊义务为他辩护。尽管陈独秀最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但当时的《申报》、《国闻周报》、《法治周刊》等都详细、真实地报道了这一案件,《益世报》等大报还全文发表了他们的精彩辩护,乃至判决书、上诉状等。意味深长的是汪原放的亚东图书馆不仅重印了一千部《独秀文存》,而且出版了章士钊汇编的陈案资料集《陈案书状汇录》,也印了一千册,很快被上海沪江大学、东吴大学选为法学系的教材。蔡元培为《独秀文存》第九版作序,称陈独秀当年的文章,"即到今日,仍没有失掉青年模范文的资格"。这些事都发生在1933年。

"我的态度是头可杀,而我的良心主张,我的言论自由,我的编辑主权,是断然不受任何方面任何个人所屈服的。"这是《生活》周刊主编邹韬奋的话。6月18日,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在上海租界被国民党特务暗杀,邹韬奋身为同盟执行委员之一传说也被列入了黑名单,多处传闻《生活》将被查封。7月14日,邹韬奋将编务交给胡愈之、艾寒松,"出国暂避",开始了第一次流亡。12月16日,国民党当局以"言论反动,思想过激,毁谤党国"的罪名下令封闭《生活》。最后一期《生活》(总第417期)发表了邹韬奋一年多前就准备好的《与读者诸君告别》,"宁为保全人格报格而绝不为不义屈"。同时发表《生活》周刊同人《最后的几句话》:"统治者的利剑可以断绝民众文字上的联系,而不能断绝精神意识上的联系。"

这一年因为推出"新年的梦想",胡愈之被迫离开了《东方》;这一年,《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残酷地枪杀了;这一年,"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因言获罪,被判13年;这一年,为人权奔走呼号的杨杏佛躺在了暗杀的枪口下;这一年,邹韬奋流亡异国,《生活》周刊被封杀了;这一年,因为罗隆基锋芒毕露的社评,先是天津《益世报》遭遇了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国民党中宣部一再的"警告",后是罗隆基本人遭遇暗杀,幸免于难。年底,天津市党部向《益世报》下了"最后一次警告",要求报馆不得续聘罗隆基,罗被迫离开了《益世报》……这一年,有太多的悲惨与绝望,这一年的日历上挂满了不幸的挽联。

然而,我读到了尘封的史料中同样铁铸的事实。离《主张与批评》被封杀仅一个半月,这年2月,王造时又独自在上海办起了《自由言论》半月刊,毫无畏惧地继续批评国民党当局的内政外交,直到年底被查封,共出版了21期。6月6日,北平新闻记者公会举行集会,呼吁国民党当局停止新闻检查。这一年离柔石等"左联五烈士"被杀害已整整两年,"当时上海的报章都不敢载这件事",鲁迅愤然写下《为了忘却的纪念》,《现代》杂志编辑施蛰存回忆:"这篇文章曾在两个杂志的编辑室里搁了好几天,编辑先生不敢用,才转给我。"面对这枚"炸弹",施蛰存也"有点踌躇"、"不敢决断","请老板张静庐先生拿主意。张读后沉吟不决,考虑了两三天,毅然决定:上!那理由是:一舍不得鲁迅这篇异乎寻常的杰作被扼杀,或被别的刊物取得发表的荣誉;二经仔细研究,这篇文章没有直接触犯统治者的语句,在租界里发表,顶不上什么大罪名"。重读这篇和《纪念刘和珍君》前后辉映的文字,我们也不能忘记张静庐、施蛰存。

这是我们在1933年那个"昏黑的年头"所看到的亮色,这不是漫长的冬夜里的梦,而是本民族最优秀的人们与黑暗顽强抗争所创造的一点光明。我们无法一一记下那些创造了光明的姓名,但我们会永远铭记他们曾经为之奋斗的梦想。

[记事]

1月1日创刊的《现代文化》月刊仅出2期即遭查禁,遭查禁的《文化月报》改名《文艺月报》,只出了2期又遭查禁。

3月,曾出版发行"左联"刊物《北斗》、《文学导报》的上海湖风书局遭查封。2月,国民党决定在上海、汉口、南京、北平、天津五个大城市设立新闻检查所,实行严厉的新闻检查。

4月,国民党中执委批准上海市的《新闻检查所暂行组织条例》,将新闻检查制度化。

5月中旬,北平《世界日报》社长成舍我被国民党宪兵逮捕。

5月,原重庆《大中华日报》主笔、上海《大陆新报》创办人王鳌溪被捕后,很快在南京雨花台遇害。重庆报界协会得知这一消息,立即开会致电军委会、民权保障同盟等,要求查清真相,伸张正义。

6月22日,广东新闻通讯社记者侯友礼,未经宣布罪状,即被当局执行枪决。

7月,西安《民意报》因刊载的社会新闻触怒当道被控,社长裘兰生被拘押,西安新闻界呼吁全国新闻界声援。

7月31日,北平《文学杂志》在出版3、4期合刊后被禁,编辑和主要撰稿人被捕。

8月3日,南京当局通令各地政府,凡因违反出版法经注销登记的书刊报纸,一律不得再次要求登记。

8月9日,国民党中执委常务会议核准备案《检查新闻办法大纲》。

8月25日,长沙《平民日报》遭查封,主笔蒋寿世被捕入狱。

8月,现代书局出版的巴金小说《萌芽》被禁后,改名《煤》,再改名《雪》。

9月21日,国民党中央通过《修正重要都市新闻检查办法》。

10月5日,国民党中央通过《新闻检查标准》。

10月26日,开明书店杭州分店遭查封。

10月30日,国民党政府发出查禁普罗文艺密令,要求在审查普罗作家的刊物时,"须更严密,勿使漏网",已禁的出版物如仍在流行,要"切实认真取缔"。同时公布了《取缔不良小报暂行办法》。

11月1日,北平《文艺月报》出版第3期后遭查禁。

11月13日,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将全国邮电检查事宜改归调查统计局(即臭名昭著的"中统")管辖,并附邮电检查施行规则。

11月,国民党当局先后派人破坏、捣毁上海艺华影业公司、良友图书印刷公司、神州国光社、光华书局及承印英文《中国论坛》的勒佛尔印刷所等,并散发恐吓信。鲁迅的《二心集》在浙江率先遭查禁。


-完-

2011-07-03

傅国涌 1910年:《民立报》“凌寒自开”

这是辛亥革命的前夜,风雨飘摇的清帝国走向衰亡的终点而不自觉。这一年在言论史上显得相对平静,仿佛是山雨欲来之前刹那的宁静。清廷除了封报纸、抓报人之外,还有收买报纸等鬼魅伎俩,不一而足。上海道蔡乃煌就经常玩这套把戏,他受清廷外务部指使,先后收买过《中外日报》、《舆论报》、《时事报》、《申报》、《沪报》等多家报纸。1月6日,御史江春霖上疏弹劾蔡乃煌,天津《大公报》发表《报馆与流氓》的"闲评":

蔡乃煌之摧残舆论,收买报馆,久为天下所共愤。乃迟至今日始有揭忝之案,始有查办之命,政府之重视蔡乃煌于此可见。

蔡乃煌之言曰:政府之视沪道,实较一军机大臣为重。吾敢易一言曰:政府之视报馆,实较一广东流氓不如。

无可奈何花落去,一个朝代的气数已尽,不管怎么样钳制舆论都挽救不了它覆灭的命运。

2月20日,曾开创过一个时代的"言论界骄子"梁启超虽然还在流亡之中,却借清廷预备立宪的东风,在上海创办了《国风报》(旬刊),以"忠告政府,指导国民,灌输世界之常识,造成健全之舆论"为宗旨。《国风报》半数以上的文章都出自他的手笔(主要笔名是"沧江"),每期稿件都由他在日本编定,寄到上海印刷发行的。这些文章的内容,从国会、宪法、内阁、官制到财政、实业、外交、地方自治,几乎无所不包,目的就是要"造成健全之舆论",实际上也提供了一整套建立宪政国家的书面方案。当年冬天,清廷假立宪的面目暴露后,他"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对当时如火如荼的立宪运动产生深刻的影响。

5月9日,天津《北方日报》创刊当日就被直隶总督衙门串通租界当局查封,起因是宣传广告中有"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等语。此举创下了中国新闻史上的一个新记录。5月14日,《大公报》在"本埠新闻"中对此作了详细报道,天津、北京各报纷纷表示不满。迫于舆论的压力,直隶总督衙门同意《北方日报》继续出版。6月5日,《北方日报》举行盛大的续刊式,天津各界百数十人到会,《大公报》社长英敛之等都发表了演说。第二天,《大公报》报道说,"参会人员对政府嬉笑怒骂,庄谐杂出,并拍照留念。"

10月11日,《民立报》在上海的问世,上接《民呼日报》、《民吁日报》,构成了"竖三民"这一壮丽的新闻谱系。"民呼"、"民吁"两报先后被封并没有动摇于右任办报的决心,虽然《民吁日报》遭遇极惨,"机器不准再作印刷报纸之用",但经过近一年的筹办,在沈缦云、庞青城、张人杰等一批江浙资本家的帮助下,13个月后,于右任终于以更充足的经费再次在上海租界创办了《民立报》,把他的言论生涯推向了更辉煌的境界。

《民立报》创刊之时正逢重阳节,于右任即景生情,在《发刊词》中以"植立于风霜之表"的"晚节黄花"祝愿《民立报》经霜不凋、凌寒自开。他期望《民立报》成为"正确之言论机关","不敢以讹言乱国是;不敢以浮言伤国交;不敢以妄言愚弄国民"。他起草的这篇发刊词以其文辞优美、缠绵悱恻而脍炙人口,被称为"新旧文学合流之代表作",更重要的是它毫不含糊地提出了"唤起国民责任心"、"造成国民正当的言论机关"的办报宗旨。

《民立报》的"天声人语"、"论说"、"时评"、"大陆春秋"等栏目都深受读者欢迎。当年冬天,宋教仁一回国就担任了《民立报》主笔,成为社评的主干,他们将一起迎接一个新时代。

[记事]

1月17日,北京《公言报》刊出一篇论说,评论英、德优待海军大臣载洵的用意。21日,民政部以"有碍邦交"等理由下令停刊7天。

3月,山西《晋阳公报》(同盟会主办)揭露巡抚丁宝铨以禁烟之名,屠杀交城、文水两地百姓100多人的暴行,以"簧鼓革命、摇动人心"等罪名遭查封。记者张树帜、蒋虎臣被捕,主编王国宾出逃。

3月,香港《华字日报》因报道广州新军起义消息,被两广总督以"议论既多狂悖,记载尤多虚诬,……有关世道人心,大碍地方治安"的罪名严禁在内地发行。

4月22日,李伯元创办的上海《世界繁华报》因一则社会新闻被控,主编任董叔被捕,报纸随之停刊。

4月24日,赵孔达和杨玉如、刘公、杨时杰等在汉口创办《雄风报》,不久即因"有违报律"遭查封。

4月,汉口《商务报》因反对铁路国有政策遭查封。

8月8日,德国方面致函山东巡抚,指责中国报纸刊载"离间两国邦交之新闻",要求更正。清廷外务部、民政部发布命令,禁止各报登载有关德国要求山东路矿权利等方面的消息。

9月4日,中国报界俱进会在南京成立,上海《时报》、《神州日报》、《申报》及天津《大公报》等20个省市、40余家报纸派代表出席。这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新闻界团体。

9月,在桂林创刊的《南报》只出了3期就被迫停刊。

10月,北京《国民公报》、《帝国日报》等7家报馆联合上书资政院,请求修改报律,减轻对报纸言论的限禁。清廷对此置之不理。

11月20日,安庆《安徽通俗公报》因揭露社会丑恶及支持铜官山农民暴动,主笔韩耆伯被暴徒刺伤,报纸被迫暂时停刊,12月29日,报馆又两次被捣毁。

12月11日,北京《国民公报》在"欧洲通信"栏刊载"涉及宫廷之语",被当局停刊一周。18日,清廷颁布著作权章程。同月,创刊仅2个月的《公论实报》因报道太监德彰盗库事被禁,罚款400元后才准继续出版。

同盟会在广西桂林创办《指南月刊》,不久即被迫停刊。

夏天,同盟会在仰光出版的《光华日报》,以"鼓吹无政府主义"罪名,被英缅当局封禁。主笔居正、经理陈汉平被驱逐出境。


-完-

傅国涌 1941年:王芸生揭穿“飞机洋狗”的丑闻

3月15日,胡政之未雨绸缪,远在香港沦陷之前,安排了《大公报》桂林版的出版。病中的张季鸾以"老兵"的笔名发了多次重庆专电。

5月15日,《大公报》获得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奖章的世界性荣誉,在《本社同人的声明》社评中,张季鸾不无骄傲地说:"假若本报尚有渺小的价值,就在于虽按着商业经营,而仍能保持文人论政的本来面目。"

自从1926年接办《大公报》,15年来,张季鸾、胡政之他们擎起一支秃笔,从天津到上海,从汉口到重庆,从香港到桂林,辗转南北,在大时代里鼓与呼,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其言论影响之大、之远是我们今天的人无法想像的。"文人论政"四个字既是他们对《大公报》的自我定位,也是对百年中国言论史的概括。正是他们将王韬、梁启超等开创的"文人论政"传统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

中国报纸第一次获得如此殊荣,张季鸾有幸在生命的最后时光迎来了这一天。9月6日,长星坠地,一代报人在重庆一病不起,他的《季鸾文存》将作为少有的几部传世经典之一长留在中国言论史上。诚如胡政之序言中所言:"季鸾是一位新闻记者,中国的新闻事业尚在文人论政的阶段,季鸾就是一个文人论政的典型。他始终是一个热情横溢的新闻记者,他一生的文章议论,就是这一时代的活历史。读者今日重读其文,将处处接触到他的人格与热情,也必将时时体认到这一段时代的历史。"

12月13日,香港即将陷落,《大公报》香港版发表《暂别读者》的社评,以"留取丹心照汗青"明志。王芸生等在重庆为滞留香港的胡政之感到担忧,当他们在机场上一次次等待,一次次失望。然而就在包括胡政之在内"多少应该内渡的人尚危悬海外"之时,12月9日,香港至重庆的最后一班飞机降落在珊瑚坝机场上,"逃难的飞机竟装来了箱笼老妈与洋狗",被男装的孔小姐接走。王芸生愤怒了,12月22日,他在重庆《大公报》发表的《拥护修明政治案》社评,揭穿了"飞机洋狗"的丑闻,还揭开了外交部长郭泰祺国难当头竟以巨额公款买私人豪宅的黑幕。他说:

此等事例,已传遍重庆,乃一不见于监察院的弹章,二不见于舆论的抗言,直使是非模糊,正义泯灭。要知道一个国家若是正气消沉,那就是衰亡之兆。……我们舆论界若再忍默不言,那是溺职。

王芝琛、刘自立编:《1949年以前的〈大公报〉》,山东画报出版社2002年版,页161。

此文一出,前者引发了昆明、贵州等地大学生反对孔祥熙的学潮,后者直接导致郭的下台。24日,远在美国的胡适得知这一消息,激动得在日记中写下:"一个报馆的言论可以赶掉一个外交部长,伟大哉《大公报》!"

之前,12月11日,重庆《新民报》也以花絮集锦的形式躲过疏而有漏的新闻检查,在"社会新闻"版头条发表了浦熙修采写的"飞机洋狗"消息。《伫候天外飞机来》注定了和王芸生的社评一起成为大时代一支令人难忘的插曲。

据国民党中宣部统计,1937年全国报刊有1031家,到1941年10月,获核准的只有273家,大部分还是亲国民党的或消遣、娱乐性的刊物。仅这一年被查禁的抗战以后出版的书刊就有961种。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印发的《取缔书刊一览》,收入了1938年以来查禁的书刊目录,共计961种。

从2月8日到21日,生活书店除重庆分店外,成都、桂林、贵阳、昆明等地55处分店被封闭或被迫停业,贵阳分店有13人被捕,其中经理周积涵被押4年多,最后越狱脱险。2月22日,邹韬奋等主办、发行量最高达30万份的《全民抗战》三日刊,也在出至第157期后被查封。至此,他16年来惨淡经营的事业几乎全部被毁。两天后,他愤然辞去参政员一职,出走香港。

在上海"孤岛",《申报》记者金华亭、《大美晚报》副经理李骏英、《华美晚报》社长朱作同、《正言报》经理冯梦云等相继遭暗杀,读书生活出版社的郑易里、罗稷南等曾被捕。在民族危亡的关头,坚守"孤岛"发出抗战声音的人们无疑也是那个时代"最可爱的人",他们以笔为枪,把自己鲜红的血液一点点洒在了自己祖国的土地上。

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进驻上海"孤岛",当天上午,日军查封了《申报》、《新闻报》、《大美晚报》、《中美日报》、《正言报》、《大美周报》、《大晚报》、《大英夜报》、《华美晚报》等外商报纸,连《良友》画报也未能幸免。26日起,日军对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大东书局、开明书店、光明书局、良友图书公司、兄弟图书公司等八家出版机构封门检查达一月之久,被认为抗日的书刊一律被抄去焚毁,连纸张都遭没收。文化生活出版社曾被查抄,鲁迅夫人许广平也曾遭日本宪兵拘捕。

12月15日,日军以刺刀命令《申报》、《新闻报》仍以美商名义恢复出版,以欺骗舆论。望平街上,有着悠久历史的"申"、"新"二报,历经了多少风雨沧桑,改朝移代,最终在日本入侵时代失去了品格,沦落凋谢了。

[记事]

1月8日,重庆《国民公报》、河南许昌《大河报》遭查封。

1月16日,湖南衡阳《开明日报》被迫停刊,总编辑等11人被捕。

1月24、25日,汪伪政府修正公布了《出版法》及《出版法施行细则》,不准出版物刊载"违反国策"的言论与新闻,以及主管部门禁止登载的文字,违者处罚。

年初皖南事变发生之后,《新华日报》自贡分销处被迫关闭,桂林营业分处则被国民党武力查封(营业实际上一直维持到1944年秋)。在重庆,仅2月4日到16日的短短13天中,国民党军警宪特拘捕殴打《新华日报》的报童报丁就有35人次。最为严重的是2月6日,国民党秘密作出了《新华日报》"只准印,不准发"的决定,大量《新华日报》被没收,周恩来亲往交涉,潘梓年先后5次致函国民党当局,提出严重抗议。

新知书店、读书书店除重庆一家分店以外,其余都遭查封或被迫停业。新知书店贵阳分店经理孙家林被关押3年2个月才逃回。

2月28日,桂林《救亡日报》被国民党当局勒令停刊。

2月,太原的全民通讯社因受国民党当局迫害被迫关闭。

春天,广东韶关有共产党背景的《新华南》杂志被国民党当局封闭,共出版50多期。

4月1日,周鲸文在他主编的《时代批评》半月刊第69期提出人权运动十大主张。7月1日,推出《人权运动专号》,发表了《人权运动纲领》、《人权建国论》、《党派与人权》、《争取人权》、《保障舆论与保障人权》、《人权运动的行动性》等一系列文章。同一天,《华商报》也发表《保障人权》的社论。

5月10日,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通过《杂志原稿送审须知》,针对《群众》周刊等杂志的惯用手法,规定:免登的稿件不能在出版时仍保留题名,不能在编辑后记或编者按语内加以任何解释与说明。被删之处,不能注明上略、中略、下略等字样或其他足以表示已被删节的符号。

这一年,青记总会和设在国民党统治区的各分会均遭查封。

新成立的民盟派梁漱溟到香港创办机关报《光明报》。  


-完-

台湾民主进步党党章

党章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届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通过

●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六、十七日 第二届第一次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八八年十月廿九、三十日 第三届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八九年七月廿九、三十日 第三届第二次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八九年十月廿八、廿九日 第四届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年十月六、七日 第四届第二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二、十三日 第五届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二、十三日 第五届第三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四年四月三十、五月一日 第六届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八、十九日 第六届第二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一日 第七届第一次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七年九月廿七、廿八日 第七届第二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八、十九日 第八届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二○○○年七月十五、十六日 第九届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二○○一年五月六日 第九届第一次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九届第二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九届第二次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二○○四年四月十日 第十届第一次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党定名为民主进步党(英译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以实现本党之纲领为宗旨。

第二条 本党党旗定为绿底白十字,中间镶以绿色台湾图案。

第二章 党员

第三条 凡年满十八岁,认同本党纲领,志愿服膺本党党章之规定,得申请为本党党员。

党员入党办法另订之。

第四条 本党党员不得参加其它政党,已参加者,应公开声明放弃该党党籍。

第五条 党员之义务如下:

(一) 遵守本党党章,服从组织之决议。

(二) 宣扬本党纲领,争取民众之支持。

(三) 参与组织活动,担任本党指派之工作。

(四) 介绍优秀人才加入本党。

(五) 缴纳党费。

第六条 党员之权利如下:

(一) 有依据本党规章选举、被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利。

创制权,以党员百分之十以上连署提案,制定或修正党章、党纲、党内规章或其它重大决策,中央党部应于四十五日内交付全体党员投票行之。

复决权,以党员百分之十以上连署,反对党章、党纲、党内规章或其它重大决策之一部或全部,中央党部应于四十五日内交付全体党员投票行之。

创制案,经全体有投票权党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党员二分之一以上投票赞成时,立即取代原有规定或决策,否则维持原规定或决策。

复决案,经全体有投票权党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党员二分之一以上投票赞成否决时,原有规定或决策立即废止,否则维持原规定或决策。

相同议题不得于一年内重复行使创制或复决权。

(二) 在党内会议有发言、提案及表决之权利。

(三) 有接受本党提名与支持之权利。

(四) 对本党有建议、检举及获得信息之权利。

(五) 对本党之活动有参与之权利。

(六) 对本党提供之福利有享受之权利。

第七条 党员得随时以书面向其所属县市党部或特种党部执行委员会声明退党。但党员因违纪案件被移送时,不得退党。曾经退党之党员再行申请入党时,应报请中央党部核准。

第三章 组织

第八条 本党之组织运作,采取民主方式:

(一) 组织决议以多数决为原则,但重大事项须经出席人数三分之二通过。

(二) 上级权力组织应由下级组织之代表组成。

(三) 执行委员、评议委员及各级代表均由选举产生,以无记名单记法投票方式为之。

(四) 执行委员、评议委员有定期向组织报告之义务。

第九条 本党区域组织分中央、县市(包括省辖市、院辖市)及乡镇市区三级。

各级区域组织以党员大会为最高意思机关,执行委员会为执行机关,评议委员会为评议机关。

党员超过五百人者,应设立党员代表大会,为该党部最高意思机关。

第十条 各级区域组织之结构如下:

(一) 中央级: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中央党部执行委员会、评议委员会。

(二) 县市级:县市党员大会(县市党员代表大会)—县市党部执行委员会、评议委员会。

(三) 乡镇市区级:乡镇市区党员大会(乡镇市区党员代表大会)-乡镇市区党部执行委员会、评议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党得设妇女、知识青年、原住民、产业、海外或其它直属特种党部。其组织层级相当于县市党部。

本党于各级议会设议会党团。

前二项组织另订之。

第四章 全国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为本党最高权力机关,每一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召集一次,必要时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或全国五个以上县市党部之书面提议,中央执行委员会应召集临时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之成员如下:

(一) 各县市党部选出之代表。

(二) 各直属党部选出之代表。

(三) 全国原住民族代表。

(四) 现任中央党部执行委员、评议委员、秘书长。

(五) 现任县市党部及直属特种党部主任委员、评议委员会召集人。

(六) 现任县市以上民选首长之党员。

(七) 现任中央及直辖市民意代表之党员。

(八) 现任副总统、总统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之党员。

(九) 现任中央政府院长、副院长、秘书长、政务委员、部会首长及政务副首长之党员。

(十) 历任党主席之党员。

前项代表任期二年,第一至第三款代表之名额、比例及产生办法另订之,但单一性别在总数中每满四人应有一人。第四至第九款代表以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开会时在任者为限。海外代表总数不得超过全国党代表总额百分之五。

第十四条 全国党员代表大会职权如下:

(一) 修订本党党章。

(二) 议定本党纲领。

(三) 听取并检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工作报告。

(四) 听取并检讨中央评议委员会之工作报告。

(五) 听取并检讨中央、直辖市市议会党团及县市以上行政首长之工作报告。

(六) 受理及议决提案。

(七) 选举、罢免中央执行委员及评议委员。

(八) 议决中央评议委员会移送之重大纪律案。

(九) 议决纪律评议裁决条例及仲裁条例并选举仲裁委员。

经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就国家重大政策所做之决议文、竞选纲领,视为本党纲领之一部。

第五章 中央党部

第十五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置委员三十五人,候补委员五人,由下列人员组成之:

(一) 全国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出执行委员三十人,候补委员五人,执行委员并互选十人为常务执行委员,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但单一性别在选出总数中每满四人应有一人。

(二) 党主席,为当然中央执行委员及常务执行委员。

(三) 党主席为总统时,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及总统指定之三人为当然中央执行委员及常务执行委员;除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任期依职务调整外,指定人员之任期由党主席决定之,但不得超过党主席卸任之日。党主席非总统时,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干事长及书记长为当然中央执行委员及常务执行委员,任期依其职务调整;县市长互推一人为当然中央执行委员及常务执行委员,任期两年,连选得连任。

立法院、国民大会、直辖市议会党团代表、县市长及中央部会首长以上之政务官,经邀请应列席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常务执行委员会。

主席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一次,主席出缺时,所余任期未满六个月,由副主席代理,所余任期超过六个月,应择期由全体党员投票补选之;代理主席或补选产生之主席,其任期均至补满原任期为止,任期超过一年者,视为一任。但现任总统为本党党员时,自其就任之日起,为本党主席,至其卸任之日止。

总统担任党主席时,以宪法规定之总统任期为一任,不适用第三项前段之规定。

党主席得就中央常务执行委员中提名副主席一至三人,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同意后任命之。

第十六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执行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

(二) 制订及执行党政计划。

(三) 制订本党内规。

(四) 编制预算及决算。

(五) 议决重要人事案。

(六) 审查奖惩之提案。

(七) 督导地方党部及直属党部之党务。

第十七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至少每三个月开会一次,休会期间,前条规定之职权由常务执行委员会行使,常务执行委员会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执行委员会及常务执行委员会,均采合议制。

第十八条 中央评议委员会置委员十一人,候补委员三人,由全国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出,但单一性别在总数中每满四人应有一人,并由评议委员互选一人为主任委员,任期均为二年,连选得连任。

中央评议委员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 曾任县市级或中央级组织执行委员、评议委员者。

(二) 曾任县市以上行政首长者。

(三) 曾任省市议员以上民意代表者。

(四) 曾任法官、检察官者。

(五) 具有律师、会计师资格者。

第十九条 中央评议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监督中央执行委员会推行党务工作。

(二) 本党内规及预算之备查。

(三) 审议本党之决算。

(四) 党员及各级组织奖惩之决定。

(五) 对党员及各级组织作奖惩之决定时得解释党章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中央党部置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至二人,均为专任,由主席任命,其任期与主席同。

中央党部之组织另订之。

第六章 地方党部

第二十一条 县市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及乡镇市区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为县市党部及乡镇市区党部之最高权力机关,每一年由执行委员会召集一次,必要时经执行委员会决议或五分之一以上地方党员(党员代表)之书面提议,执行委员会应召集临时党员大会(临时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 地方党员大会由该地之党员参加。党员超过五百人,应设立党员代表大会,其成员如下:

(一) 地方党部选出之代表。

(二) 该县市原住民族代表。

(三) 现任该级地方党部执行委员、评议委员、执行 长(总干事)。

(四) 现任下级党部主任委员。

(五) 现任地方首长之党员。

(六) 现任地方民意代表之党员。

前项代表任期二年,第一、二款代表之名额、比例及产生办法另订之,但单一性别在总数中每满四人应有一人。第三至第六款代表以地方党员(党员代表)大会开会时在任者为限。第五款所指现任地方首长,在县市党员代表大会为乡镇市长以上之行政首长;在乡镇市区党员代表大会为村里长以上之行政首长。第六款所指现任地方民意代表,在县市党员代表大会为县市议员以上之民意代表,在乡镇市区党员代表大会为乡镇市民代表以上之民意代表。

第二十三条 地方党员大会职权如下:

(一) 听取并检讨执行委员会及评议委员会之工作报告。

(二) 听取并检讨地方议会党团之工作报告。

(三) 受理及议决提案。

(四) 选举、罢免执行委员及评议委员。

第二十四条 县市党部执行委员会置执行委员九至十七人,候补委员三人,乡镇市区党部置执行委员五至九人,候补委员二人,但单一性别在总数中每满四人应有一人。

主任委员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为当然执行委员,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一次。

县市党部评议委员会置评议委员五至九人,候补委员二人,乡镇市区党部置评议委员五至七人,候补委员一人,互推一人为召集人,任期均为二年。

前项执行委员及评议委员人数由中央党部依各该党部党员人数之多寡另订之。

地方党部之组织及职权,在不抵触其地方性质范围内,准照中央党部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各地方党部对各该地方之党务问题,在不违反本党章程及决策范围内,有自治自主之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各地方党部举办跨越地方之活动或出版刊物,应经中央党部之认可。

第七章 纪律及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党党员及各级组织,在党内对本党之路线、策略、纲领、政策及主要干部之言行均得自由讨论及批判。

党员及各级组织不得以见解或意见不同拒绝服从党的决议或参加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组织之决议、活动有违背党章或本党之政策者,中央党部得予以公开谴责、撤销该决议或活动、撤销该组织之处分。

有关各级组织之惩罚事项,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提案,移送中央评议委员会议决。但中央评议委员会建请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之案件,中央执行委员会若未于三十日内提案,中央评议委员会得径行议决。

第二十九条 党员之言行有违背党章、决议或破坏本党名誉之情事者,本党得予评议并裁决适当之处分。

本党纪律评议裁决条例另订之。

各级组织之活动或党员之言行,对本党有显著贡献者,应予奖励。

本党党员及组织奖励办法另订之。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置委员十一人,由中央常务执行委员会推荐学养俱佳、立场超然、处事公正之党内外人士,由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仲裁委员为无给职,任期与中央常务执行委员同。仲裁委员互推一人为主任委员。

仲裁委员会之职权如下:

(一) 仲裁本党中央机关间之重大争议。

(二) 仲裁本党地方机关与中央机关间之重大争议。

(三) 仲裁本党党员与中央机关间之重大争议,但惩戒案之仲裁,以程序上有重大瑕疵者为限。

(四) 在仲裁重大争议时得解释党章。

本党仲裁条例另订之。

第八章 经费

第三十一条 本党之经费来源如下:

(一) 党费。

(二) 捐款。

(三) 其它收入。

党费缴纳办法另订之。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党创党党员之入党手续及第一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之办法另订之。

第三十三条 本党章经全国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党章之修改须经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三分之二通过。

修改党章之提案应于该次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一个月前以书面提出,并于开会一周前函送各代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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